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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官方解读(12篇)

发布时间:2023-10-24 06:01:50 热度:13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官方解读(12篇)范文

第1篇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官方解读

日前,财政部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下称《管理制度》),要求全国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按年度编报内部控制报告。 下面是1566范文网小编提供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官方解读,欢迎阅读。

为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___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关于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的有关精神,推动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工作,近日,财政部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22〕2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制定印发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财会〔2022〕1号,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同时印发了《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22〕3号,以下简称《通知》),组织全国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开展2023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管理制度》和《通知》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介绍财政部出台《管理制度》的有关背景。

答:自2023年财政部发布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22〕21号,以下简称《规范》),特别是2023年财政部牵头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制定的《指导意见》发布实施以来,各单位积极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并在提高单位内部管理水平,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推动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按照中央提出的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的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各单位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落实《指导意见》提出的建立内控报告制度,促进内控信息公开的改革任务和要求,2023年以来,财政部对我国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调研,根据《指导意见》和《规范》的有关规定,在向各地区、各部门全面了解内控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的基础上,组织基础性评价、课题研究、专家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管理制度》,以规范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提高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质量,促进单位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更好地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单位内部治理水平、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问:《管理制度》和《通知》起草发布的过程如何?

答:《管理制度》和《通知》从起草到发布,大致经历了以下六个阶段:

一是启动阶段。2023年初,财政部会计司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体系研究课题组,启动了《管理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2023年上半年,课题组多次召开研讨会,初步明确了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目的、总体要求、报告机制及形式等内容。

二是调研阶段。通过向各地区、各部门发函,全面了解和掌握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进展情况、有关经验做法、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以及工作建议意见等,为研究制定《管理制度》和开展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奠定了实践基础。

三是测试阶段。2023年6月,财政部印发《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对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摸底测试,帮助各单位查找内部控制基础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推动各单位有效开展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为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积累了实践经验。

四是研讨阶段。2023年下半年,财政部课题组组织召开了一系列专家研讨会,邀请了部分中央部门、地方财政部门、地方单位、《规范》实施财政部联系单位以及内部控制理论界专家、代表,针对《管理制度》以及单位如何开展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进行了多次研讨,重点对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格式和内容及模板进行了讨论和完善。

在研讨过程中,各方面专家、代表一致认为在我国全面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是一项创新性工作,应尽可能避免给各部门及单位增加额外工作量。为此,课题组针对内部控制报告格式和要求进行了创新性设计,以标准化表格的填报形式代替文字性描述、以定性及定量相结合的客观性指标代替主观性描述,从而有效降低了单位编报内部控制报告的难度和工作强度,也提高了各地区、各部门汇总内部控制报告的效率和信息的准确性。

五是征求意见阶段。在课题报告、调研测试和深入研讨的基础上,2023年12月,财政部会计司起草了《管理制度》和《通知》的征求意见稿向国家发改委、国务院国资委、国土资源部、环保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审计署等部门征求了意见,并同时向财政部部内10多个司局征求了意见。反馈意见总体上对《管理制度》和《通知》表示赞同,有关各方也针对征求意见稿中具体内容提出了一些具体意见和建议。

六是完善和发布阶段。2023年1月,在充分吸收借鉴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财政部会计司对《管理制度》和《通知》相关条款和内容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个别未直接吸收的意见建议也与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了沟通解释,取得共识,最终形成了《管理制度》和《通知》并正式印发。

问:《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答:《管理制度》共八章,二十九条。主要内容包括:

1.总则。主要包括《管理制度》制定的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内部控制报告的定义、内部控制报告编制的原则、内部控制报告的责任主体、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开展方式等内容。

2.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组织。主要明确财政部、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及各行政主管部门在分别组织实施全国、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过程中的责任及主要职责。

3.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与报送。主要包括各单位编制内部控制报告的工作要求、依据、审批过程及报送要求等内容。

4.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与报送。主要规定各行政主管部门汇总本部门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工作要求、依据,以及报送本部门内部控制报告的要求等内容。

5.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与报送。主要规定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汇总本地区部门内部控制报告和下级财政部门内部控制报告的工作要求、依据,以及报送本地区内部控制报告的要求等内容。

6.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使用。主要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在内部控制报告的分析及分析结果使用等方面作出规定。

7.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监督检查。主要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监督检查的总体要求、工作原则、工作方式、考核的落实、对违反规定的单位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处分等内容。

8.附则。主要明确各地区、各部门可依据《管理制度》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以及《管理制度》的生效日期等内容。

问: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如何开展2023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

1.地方财政部门。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收到《管理制度》和《通知》后,应当立即全面启动本地区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动员本地区各部门和下级财政部门积极开展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并及时汇总形成2023年度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于2023年5月20日前完成对下级财政部门上报的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及同级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将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财政部(会计司)。其他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按时完成本地区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汇总及报送工作。

各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应当于2023年5月20日前直接向财政部(会计司)报送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2.各部门。各部门应当研究制定本部门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实施方案,积极组织所属各行政事业单位积极开展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并及时汇总形成2023年度本部门内部控制报告。

各中央部门应当于2023年4月20日前完成本部门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将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财政部(会计司)。其他各级部门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按时完成本部门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汇总及报送工作。

3.行政事业单位。各单位应当以《管理制度》和《通知》为依据,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按照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编制完成本单位2023年度内部控制报告,并按时报送上级行政主管部门。

问:财政部对《管理制度》和《通知》的贯彻实施有哪些要求?

答: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对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调配合,加大保障力度,加强内部控制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审核、分析和使用等工作。

二是数据准确,报送及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各单位应当在认真学习《指导意见》和《规范》的基础上,按照《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并按照《通知》及其附件要求及时编制和报送内部控制报告。

三是强化分析,推动整改。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对内部控制重点、难点问题的分析及评价结果的应用。同时,加强对本地区(部门)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工作的监督检查,每年应抽取一定比例的内部控制报告,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检查,推动所属单位做好内部控制问题整改,逐步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

四是加强宣传,交流经验。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大对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的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等媒体资源,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持续宣传报道。同时,探索建立本地区(部门)内部控制工作联系点制度,选取内部控制工作开展成效突出的先进单位作为本地区(部门)的内部控制工作联系点。通过对联系点内部控制工作情况的总结、提炼形成经验、做法及典型案例,与其他单位分享经验和成果,充分发挥联系点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推进本地区(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

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

财会[2022]1号

___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22〕24号)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22〕21号)的有关要求,我们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们。

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

财政部

2023年1月25日

第2篇 财政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总结报告

财政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总结报告

财政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总结报告

为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监察厅、审计厅《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根据上级财政部门统一部署,我局积极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印发《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滁开管发〔2022〕163号),成立经开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内控评价工作的领导,明确工作步骤,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提高思想认识,推动工作落实。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推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贯彻落实。要深刻认识内部控制建设对于提高单位管理水平、改进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规范财经秩序的重要意义,树立起风险防范的意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是加强宣传培训,保障顺利开展。加强对内部控制建设、有关制约内部权力运行等方面的培训学习,推进内部控制建设规范操作,实施内部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切实提高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及内部管理水平

财政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总结报告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监察厅 安徽省审计厅《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财会〔2022〕212号),进一步指导和促进各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工作,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财会〔2022〕103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自2023年1月1日实施以来,xx市从动员宣传到督导检查等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截止2023年底,我市有97家一级预算单位制定并上报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手册》文件,上报率达100%,并将内控实施情况纳入年度决算检查的重要内容,实行常态化的财政监督。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是发现单位现有内部控制基础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推动各单位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贯穿于单位的各个层级,确保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各类经济业务活动的全面覆盖,综合反映单位的内部控制基础水平。

(二)坚持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特别是涉及内部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着力防范可能产生的重大风险。各单位在选取评价样本时,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优先选取涉及金额较大、发生频次较高的业务。

(三)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针对单位内部管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特别是已经发生的风险事件及其处理整改情况,明确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的方向和重点。

(四)坚持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立足于单位的实际情况,与单位的业务性质、业务范围、管理架构、经济活动、风险水平及其所处的内外部环境相适应,并采用以单位的基本事实作为主要依据的客观性指标进行评价。

三、主要任务

(一)组织动员。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应当于2023年8月20日前上报本县(市)区、本部门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二)开展评价。市直各部门应当于2023年9月30日前,按照本方案的要求,以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22〕21号)为依据,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及其填表说明(见附件2和附件3)要求,完成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评分工作。

(三)评价报告及其使用。按照《xx市财政局 xx市监察局 xx市审计局转发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监察厅 安徽省审计厅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合财会〔2022〕201号)精神,市直各部门应当在部门本级及各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基础上,于10月31日前形成本部门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4),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内控基础性评价报告作为2023年决算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

市直各部门可以将本部门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得分与同类型其他部门进行横向对比,通过对比发现本部门内部控制建设的不足和差距,并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和效果。

(四)总结经验。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应当于2023年11月10日前,向xx市财政局报送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内容包括本县(市)区、本部门开展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工作建议及典型案例等。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我市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各县(市)区财政局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前期部署、部门协调、进度跟踪、指导督促等工作。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实施内部控制的`过程中,认真对照,真实完整地填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表和评价报告。

(二)加强宣传督查。各县(市)区财政局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宣传督查。做好宣传报道、信息报送等工作。汇总基础性评价表和评价报告,总结经验成果。要加强对本地区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进展情况和评价结果的监督检查,确保本地区内部控制建立实施和基础性评价工作按期完成。

(三)加强协调联动。按照《xx市财政局 xx市监察局 xx市审计局转发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监察厅 安徽省审计厅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合财会〔2022〕201号)精神,财政、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要加强会商和信息共享,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推广先进经验与做法,发挥先进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共同推动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财政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总结报告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22〕2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财会〔2022〕11号)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目标

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是指单位在开展内部控制建设之前,或在内部控制建设的初期阶段,对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的“摸底”评价。通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一是明确单位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和重点内容,促进各单位在内部控制建设过程中做到有的放矢、心中有数,围绕重点工作强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二是发现单位现有内部控制基础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并“以评促建”,推动各单位于2023年底前如期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

二、评价原则

(一)坚持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贯穿于单位的各个层级,确保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各类经济业务活动的全面覆盖,综合反映单位的内部控制基础水平。

(二)坚持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特别是涉及内部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着力防范可能产生的重大风险。各单位在选取评价样本时,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优先选取涉及金额较大、发生频次较高的业务。

(三)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针对单位内部管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特别是已经发生的风险事件及其处理整改情况,明确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的方向和重点。

(四)坚持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立足于单位的实际情况,与单位的业务性质、业务范围、管理架构、经济活动、风险水平及其所处的内外部环境相适应,并采用以单位的基本事实作为主要依据的客观性指标进行评价。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各单位要迅速行动,全面启动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研究制订实施方案,广泛动员、精心组织所辖各单位积极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二)开展评价。各单位应当于2023年10月25日前,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22〕21号)为依据,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及其填表说明(见附件1和附件2),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除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体系外,各单位也可根据自身性质及业务特点,在评价过程中增加其他与单位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评价指标,作为补充评价指标纳入评价范围。补充指标的所属类别、名称、评价要点及评价结果等内容作为特别说明项,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3)中单独说明。

(三)评价报告及其使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审定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包括评价得分、扣分情况、特别说明项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内容),并以此着重明确下一步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重点和改进方向,确保在2023年底前顺利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同时,各单位要将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得分与同类型其他单位进行横向对比,发现不足、找出差距、查摆问题,并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和效果。

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督促指导。各主管部门应当在各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基础上,对本部门的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综合性评价,形成本部门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评分表和评价报告。各主管部门可以对所辖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得分进行比较,全面推进所辖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

(四)总结经验。各单位应当于2023年10月25日前,向佳木斯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报送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总结材料内容包括: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本单位开展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经验做法、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工作建议及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等;本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

对于具有较高推广价值和借鉴意义的典型案例,省财政厅将报财政部予以推介、推广,并纳入我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案例库,供各地、各部门学习借鉴。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前期部署、部门协调、进度跟踪、指导督促、宣传报道、信息报送等工作,确保所辖单位保质保量完成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为加强基础性评价的组织协调工作,为了做好此项工作,市财政局成立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玉生,副主长:乔明宝,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具体负责日常基础性评价管理与推进工作。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确保评价结果真实有效。本地财政部门、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进展情况和评价结果的监督检查,对工作进度迟缓、改进措施不到位的单位,督促其调整改进;对在评价过程中弄虚作假、评价结果不真实的单位,一经查实,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评价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协调解决。市领导小组将采取抽查方式核查各部门、各单位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三)加强宣传推广和经验交流。各部门要加大对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及其成果的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等媒体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持续宣传和报道。同时,组织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先进单位,采取经验交流会、现场工作会等形式,推广先进经验与做法,发挥先进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

第3篇 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财务审计整改报告]

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xx次会议报告20xx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作出了<关于加强对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整改监督的决定>;。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各部门单位强化审计整改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同时,要求突出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硬化手段、规范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审计整改报告。各相关责任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成立审计整改工作机构,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审计整改工作责任,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措施,高效运行。至10月底止,除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保留“郴州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并更名为“郴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加盖国库部门印章外,审计报告中所指定期存单55张已按相关规定归并到36张,9个非税收入专户已实现非税与国库共管,8个土地出让收入支出账户撤并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本月可完成,市本级财政专户归口管理已整改到位。

这项工作得到了上级财政部门的充分肯定,在今年9月全省财政专户整改工作通报中,两个市受到省厅的表扬,郴州市是其中之一。

(六)关于部分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不合理,低于规定用途的比例问题。一是根据有关政策精神和要求,从2023年起,散装水泥办、墙改办作为参公单位编制预算,所有工作经费将列入公共财政预算,不再从基金预算中列支;二是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取消部分非税收入项目省级分成的通知>;(湘财综[20xx]17号)规定,自20xx年7月1日起取消“两项基金”上缴省级部分。今后将进一步规范项目申报程序,积极开展项目调研活动,加大对相关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严格执行<郴州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机制。一是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坚持绩效优先理念,强化部门预算支出主体责任。从2023年起凡是向市本级财政申报5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同步申报绩效目标。预算批复时同步批复绩效目标,预算执行时同步跟踪绩效目标。对没有按时完成绩效目标,工作不规范,评价结果差的,下年度不予安排或调减预算。二是建立资产配置预算审核制度,加强政府采购方式审批,实行基本建设计划申报,促进预算编制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有机结合。三是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加强政府采购方式审批,在批复政府采购预算时一并批复政府采购方式。四是加强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合理设定专项资金,逐步淡化专项资金“基数”的观念,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统筹安排,形成合力,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进一步强化财政精细化管理。一是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的科学研判,密切关注财税政策的调整,切实将研判结果及财税政策变更对我市财政的影响纳入到财政收入管理中。同时,积极跟踪“营改增”改革后续政策,实时掌握该项改革对财税、企业的影响及改革成效,确保财政收入全面、真实、合理,努力做到财政收入管理精细化、科学化。二是做好预算基础业务管理,加强预算指标管理。依法按时批复年度市级部门预算,及时将部门预算指标导入指标管理系统,严把资金审核关,严格按资金支付审批程序拨款。三是强化专项资金监管,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作为财政监督和绩效评价的重中之重,综合运用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专项检查等监管手段,对专项资金使用实行全过程控制监督,不断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四是积极推进财政监督转型,从2023年起财政监督检查机构全程参与部门预算编制执行,推动财政监督由注重事后监督向注重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全过程监督转变,由突击性、专项性检查向日常性、常态化检查转变,建立起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相互制衡的管理机制。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监管。一是严格预算评审。严格执行财政、审计和建设三家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预算控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郴财办[20xx]12号),明确预算控制价的约束作用,对不执行预算控制价管理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财政部门不拨付建设资金、招标主管部门不予招标备案,审计机关依据有关规定予以核减。二是加强重点环节监管。严把招投标关、变更关和监理关,明确投资概算调整的审批程序,严格控制项目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对重点项目实行审计全程跟踪审计,控制建设成本。三是建立投资项目资金绩效和风险评价制度。由市财政局牵头,组织专家和中介机构成立资金绩效和风险评价小组,对项目资金概算、预算执行、财务管理、债务风险等进行评审,为项目建设决策提供依据。四是建立投资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制度。由市审计局牵头,抽调专家组成监督检查小组,定期对项目建设进行跟踪监督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违法违规事项。

(四)进一步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审计整改问责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也是问责和责任追究的重点对象,问责的主要内容要在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等方面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是建立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制度。被审计单位要在一定时间内,向政府、人大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并逐步公告被审单位审计整改结果,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予以曝光。三是建立审计整改跟踪检查机制。在一定时间范围内,跟踪检查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采用审计报告意见与建议以及处理审计移送事项的结果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结论落实反馈制度和审计回访制度,确保审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得以落实,发现的问题得以整改。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第4篇 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全文

**县财政局:

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确保我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单顺利开展,县政府、县财政局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了全县行政事业资产清查动员暨培训会议,对清查进行了安排部署及培训。根据县政府、县财政局的要求、《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清查暂行办法〉的通知》的相关制度、政策,我乡已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基本数据已上报,现将有关清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资产清查总体状况分析

(一)资产清查准备阶段

根据县政府、县财政局要求,在资产清查动员暨培训会议结束后,乡三班子领导即刻召集各站所负责人,召开了乡政府及各站所资产清查会议,对全乡资产清查的各个环节都做了详细的安排部署,并成立了由政府乡长任组长,财政所长任副组长,各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于2023年4月10日报县财政局资产清查办公室。由乡财政所参加培训人员为主,组织各站所财务人员对清查范围、要求进行讲解、培训。自此,全乡资产清查进入了摸清家底、数据收集的准备阶段。

(二)资产清查基准日及清查范围、内容

根据要求本次资产清查的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清查范围包括:忙丙乡除九个村委会以外财政供养的各个单位(乡政府、农经站、文化站、水利站、财政所、林业站、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计生服务站)。内容包括:①清查范围内各单位的基本账户清理,对不再用、不可用、违规开户的账户按相关程续进行销户处理;②对清理范围内各单位的户数、编制和人员状况全面清理;③对各单位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暂存款、暂付款在内的财务等进行核对、清查;④对清查范围内各单位的各项资产(主要是指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核对、查实。

(三)资产清查全体实施情况

忙丙乡资产清查主要分两个部分:一是行政单位资产清查,主要是指政府资产清查(农经站、文化站、水利站固定资产纳入政府清查范围);二是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即属财政供养的其他单位(财政所、计生服务站、林业站、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经站、文化站、水利站)。1、单位户数、人员编制清查。根据镇编办字〔2022〕12号文件《**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核定**县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的通知》核定的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数,对乡政府行政人员及工勤人员、各站所事业专技人员及事业工勤人员进行核对、查实;2、根据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通过乡农村信用合作社,对各单位在用的账户进行全面清理;3、密切配合乡财政所,对各单位的现金、银行存款、暂存款、暂付款等财务进行全面核对、清查;4、由乡财政所统一印发各类固定资产清查卡片,分发各单位财务人员清查、核对、收集、整理,经站所负责人审核后,报乡财政所录入固定资产卡片系统。

二、资产清查结果

(一)行政单位资产清查结果。1、账户清查。通过对乡政府基本在用账户进行清查,无违规账户;2、人员编制清查。根据县编办字〔2022〕12号文件,忙丙乡行政编制25人(其中:乡政府24人,乡财政所1人),工勤编制3人,忙丙乡实有行政人员23人,工勤人员4人(工勤超编1人),共计27人;3、财产清查。截止2023年12月31日止,忙丙乡政府资产类现金账面数为404770.78元,银行存款账面数为71601.28元,无清查变动数。暂付款账面数2267887.07元,由于年限过长、借款人调出、死亡等原因,不可能收回的款项22272.61元已在清查减少栏内冲销,清查数为2245614.46元。固定资产账面数899453.99元,由于部分资产属赠予资产,清查后,按市估价,盘盈固定资产29100元,固定资产清查数为928553.99元。负债类暂存款账面数为1260830.39元,固定基金899453.99元,结余1483428.74,至清查基准日止,无清查变动数。行政单位资产清查数3643713.12元等于负债清查数3643713.12元。(二)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1、账户清查。通过各站所在用账户进行清查,无任何违规或闲置账户。2、人员清查。根据县编办字〔2022〕12号文件,忙丙乡共核定事业编制36人。经过清查,忙丙乡共有事业人员23人(其中:事业推公人员3人,事业工勤人员1人,事业专技人员19人),其它人员(临时工)19人,事业单位实有人数52人。3、财务清查。至清查基准日为止,忙丙乡事业单位资产类现金账面数为32192.17元,银行存款63877.47元,其他应收款账面数194993.11元,无清查变动数。固定资产账面数为1278561.41,事业单位多属上级指导单位,部分资产属上级配备或赠送,出现固定资产盘盈47422元,清查数为

1325983.41元,资产类清查数为1569624.16元。负债类其他应收款账面数为203250.86元,事业基金为70711.45元,固定基金1278561.41元,专用基金17100.44元,无清查变动数,负债类清查数为1569624.16元。

三、存在的问题及相关措施

(一)经过清查,忙丙乡政府按照县编委办核定的编制数,人员总数已饱和,但出现了工勤编制超编,行政编制未满、事业单位占编等问题。为保证各单位总体效率不断提高,合理用人,应着重考虑人员的配备问题,加强对临日工的骋用、管理,做到各负其责、各占各编。

(二)行政及事业单位暂存、暂付、应收、应付款仍占资产负债的一定比例,严重影响财务正常运转。各单位财务人员应不断加强账务处理能力,全力配合乡财政所,每月定时对暂存、暂付、应收、应付款进行清理、收、付及相关账务处理。

(三)通过清查,部分单位出现了固定资产盘盈、闲置现像,固定资产作为一项重要的资产,应加强对其的管理、使用,不断提高单位效益。对外界赠予、配备的部分资产,应报乡财政所备案,按市估价,以全面掌握各单位总体资产概况。

第5篇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必要时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自查工作完成后,行政事业单位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报送镇财政分局,各单位负责人进行审核汇总后于2023年6月30日前报送镇财政分局。下面是整理的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全文:

2023年马店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为了规范和加强我镇国有资产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相结合,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防止资产流失,根据霍政办〔2022〕62号和霍邱县人民政府财政局财资〔2022〕39号霍邱县财政局(国资委)关于转发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县政府及财政局有关要求,我镇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我镇财政分局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步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建立健全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充实和完善全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真实的反映我镇国有资产的占有和使用情况。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以2023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2023年12月31日以前经县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

三、工作方法

(一)我镇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和财政分局及镇直单位负责人组织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各部门、单位负责人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组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

对于近三年已经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部门和单位,可以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并更新有关数据后,按统一要求上报。

(二)各部门、单位资产负责人将清查结果按规定报送镇财政分局,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三)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镇直单位可以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

(四)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要按照县财政局(国资委)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资产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规定,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五)各部门、单位应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六)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镇财政分局根据财政部印发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和实际情况,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上报登记。

四、工作内容和步骤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2023年3月)

1.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2.组织镇直各单位开展宣传及业务培训。

(二)实施阶段(2023年4月-7月)

1.镇直各部门、单位自查。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要求,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应指导本单位制定资产清查实施方案,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必要时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自查工作完成后,行政事业单位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报送镇财政分局,各单位负责人进行审核汇总后于2023年6月30日前报送镇财政分局。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本单位资产清查汇总报表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本单位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

2.2023年7月31日前,镇财政分局对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审核,并可结合工作需要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结果进行检查或抽查。

3. 2023年7月31日前镇财政分局按照财政部和省、市县的要求,编制全镇资产清查汇总报表,连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报送上级财政部门。

(三)总结阶段(2023年8月-9月)。

1. 镇财政分局对全镇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向县政府报告全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情况,为下一步坚持问题导向、提出改进措施奠定基础。

2. 镇财政分局将根据资产清查结果,研究制定或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3.镇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完善资产管理实施办法。

五、组织实施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镇财政分局按照县财政局统一部署,组织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镇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列入预算。

各单位负责人代表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和实施本部门、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镇直各部门、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单位负责人应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镇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做好动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纪律。镇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工作督导。镇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全文

**县财政局:

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确保我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单顺利开展,县政府、县财政局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了全县行政事业资产清查动员暨培训会议,对清查进行了安排部署及培训。根据县政府、县财政局的要求、《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清查暂行办法〉的通知》的相关制度、政策,我乡已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基本数据已上报,现将有关清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资产清查总体状况分析

(一)资产清查准备阶段

根据县政府、县财政局要求,在资产清查动员暨培训会议结束后,乡三班子领导即刻召集各站所负责人,召开了乡政府及各站所资产清查会议,对全乡资产清查的各个环节都做了详细的安排部署,并成立了由政府乡长任组长,财政所长任副组长,各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于2023年4月10日报县财政局资产清查办公室。由乡财政所参加培训人员为主,组织各站所财务人员对清查范围、要求进行讲解、培训。自此,全乡资产清查进入了摸清家底、数据收集的准备阶段。

(二)资产清查基准日及清查范围、内容

根据要求本次资产清查的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清查范围包括:忙丙乡除九个村委会以外财政供养的各个单位(乡政府、农经站、文化站、水利站、财政所、林业站、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计生服务站)。内容包括:①清查范围内各单位的基本账户清理,对不再用、不可用、违规开户的账户按相关程续进行销户处理;②对清理范围内各单位的户数、编制和人员状况全面清理;③对各单位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暂存款、暂付款在内的财务等进行核对、清查;④对清查范围内各单位的各项资产(主要是指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核对、查实。

(三)资产清查全体实施情况

忙丙乡资产清查主要分两个部分:一是行政单位资产清查,主要是指政府资产清查(农经站、文化站、水利站固定资产纳入政府清查范围);二是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即属财政供养的其他单位(财政所、计生服务站、林业站、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经站、文化站、水利站)。1、单位户数、人员编制清查。根据镇编办字〔2022〕12号文件《**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核定**县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的通知》核定的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数,对乡政府行政人员及工勤人员、各站所事业专技人员及事业工勤人员进行核对、查实;2、根据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通过乡农村信用合作社,对各单位在用的账户进行全面清理;3、密切配合乡财政所,对各单位的现金、银行存款、暂存款、暂付款等财务进行全面核对、清查;4、由乡财政所统一印发各类固定资产清查卡片,分发各单位财务人员清查、核对、收集、整理,经站所负责人审核后,报乡财政所录入固定资产卡片系统。

二、资产清查结果

(一)行政单位资产清查结果。1、账户清查。通过对乡政府基本在用账户进行清查,无违规账户;2、人员编制清查。根据县编办字〔2022〕12号文件,忙丙乡行政编制25人(其中:乡政府24人,乡财政所1人),工勤编制3人,忙丙乡实有行政人员23人,工勤人员4人(工勤超编1人),共计27人;3、财产清查。截止2023年12月31日止,忙丙乡政府资产类现金账面数为404770.78元,银行存款账面数为71601.28元,无清查变动数。暂付款账面数2267887.07元,由于年限过长、借款人调出、死亡等原因,不可能收回的款项22272.61元已在清查减少栏内冲销,清查数为2245614.46元。固定资产账面数899453.99元,由于部分资产属赠予资产,清查后,按市估价,盘盈固定资产29100元,固定资产清查数为928553.99元。负债类暂存款账面数为1260830.39元,固定基金899453.99元,结余1483428.74,至清查基准日止,无清查变动数。行政单位资产清查数3643713.12元等于负债清查数3643713.12元。(二)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1、账户清查。通过各站所在用账户进行清查,无任何违规或闲置账户。2、人员清查。根据县编办字〔2022〕12号文件,忙丙乡共核定事业编制36人。经过清查,忙丙乡共有事业人员23人(其中:事业推公人员3人,事业工勤人员1人,事业专技人员19人),其它人员(临时工)19人,事业单位实有人数52人。3、财务清查。至清查基准日为止,忙丙乡事业单位资产类现金账面数为32192.17元,银行存款63877.47元,其他应收款账面数194993.11元,无清查变动数。固定资产账面数为1278561.41,事业单位多属上级指导单位,部分资产属上级配备或赠送,出现固定资产盘盈47422元,清查数为

1325983.41元,资产类清查数为1569624.16元。负债类其他应收款账面数为203250.86元,事业基金为70711.45元,固定基金1278561.41元,专用基金17100.44元,无清查变动数,负债类清查数为1569624.16元。

三、存在的问题及相关措施

(一)经过清查,忙丙乡政府按照县编委办核定的编制数,人员总数已饱和,但出现了工勤编制超编,行政编制未满、事业单位占编等问题。为保证各单位总体效率不断提高,合理用人,应着重考虑人员的配备问题,加强对临日工的骋用、管理,做到各负其责、各占各编。

(二)行政及事业单位暂存、暂付、应收、应付款仍占资产负债的一定比例,严重影响财务正常运转。各单位财务人员应不断加强账务处理能力,全力配合乡财政所,每月定时对暂存、暂付、应收、应付款进行清理、收、付及相关账务处理。

(三)通过清查,部分单位出现了固定资产盘盈、闲置现像,固定资产作为一项重要的资产,应加强对其的管理、使用,不断提高单位效益。对外界赠予、配备的部分资产,应报乡财政所备案,按市估价,以全面掌握各单位总体资产概况。

第6篇 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

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

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

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财政所、分局:

为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监察厅、审计厅《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财会〔2016〕21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指导和促进各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工作,根据财政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财会〔2016〕103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是指单位在开展内部控制建设之前,或在内部控制建设的初期阶段,对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的“摸底”评价。通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明确单位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和重点内容,围绕重点工作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同时,发现单位现有内部控制基础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推动各单位于2023年底前如期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贯穿于单位的各个层级,确保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各类经济业务活动的全面覆盖,综合反映单位的内部控制基础水平。

(二)坚持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特别是涉及内部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着力防范可能产生的重大风险。各单位在选取评价样本时,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优先选取涉及金额较大、发生频次较高的业务。

(三)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针对单位内部管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特别是已经发生的风险事件及其处理整改情况,明确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的方向和重点。

(四)坚持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立足于单位的实际情况,与单位的业务性质、业务范围、管理架构、经济活动、风险水平及其所处的内外部环境相适应,并采用以单位的基本事实作为主要依据的客观性指标进行评价。

三、主要任务

(一)组织动员。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于2023年8月中旬,全面启动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本单位积极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二)开展评价。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于2023年9月底前,按照本实施办法的.要求,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为依据,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及其填表说明(见附件2和附件3),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三)评价报告及其使用。各单位应将包括评价得分、扣分情况、特别说明项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内容在内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4)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以明确下一步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重点和改进方向,确保在2023年底前顺利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各单位可以将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得分与同类型其他单位进行横向对比,通过对比发现本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不足和差距,并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和效果。

县直部门应当在部门本级及各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基础上,对本部门的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综合性评价,形成本部门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作为2023年决算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向县财政局报告。

(四)总结经验。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财政所(分局)应当于2023年11月20日前,向县财政局(会计股)报送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内容包括本单位及系统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工作建议及典型案例等。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霍邱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附件1),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我县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县直各单位、乡镇财政所(分局)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前期部署、部门协调、进度跟踪、指导督促。各行政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建立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上,认真对照,真实完整地填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表和评价报告。

(二)加强宣传督查。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财政所(分局)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本地区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宣传督查。要认真做好宣传报道、信息报送等工作,汇总基础性评价表和评价报告,总结经验成果。要加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进展情况和评价结果的监督检查,确保内部控制建立实施和基础性评价工作按期完成。

(三)加强协调联动。财政、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要加强会商和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推广先进经验与做法,发挥先进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共同推动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第7篇 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全文

首先对各单位2023年年终报表、账务系统和国有资产系统进行了核对,做到账账相符、账表相符。第二,对实物资产及现金实地盘点,账实核对,对确实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上报黄委做报废处理。第三,对单位和个人长期往来款项,进行了原始资料收集,查清事实,分析归类。指派专人到相关单位进行查证催交,效果显著。对确实无法收回的长期往来款项,进行了专项会议研究形成证明材料,申报资产损溢。第四,汇总整理所有资料,装订成册,上报资产清查结果。目前我局四个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告已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通过清查,消除了以前年度挂账的呆账死账,所有实物资产和往来款项清晰明确,进一步加强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摸清了单位“家底”,提高了资产使用效益,完善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对我局事业单位实现资产动态管理,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奠定基础。

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全文

为了进一步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夯实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建立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公共财政需要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22]1号)有关要求,按照全省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孝感市市直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一)摸清资产家底。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充实和完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政府资产管理提供全面准确的数据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通过资产清查,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以2023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2023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三、工作方法

(一)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清查核实工作,市直各主管部门按照隶属关系负责组织所属单位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

(二)市直各部门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并按规定时间报送市财政局审核汇总。

(三)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市财政部局和主管部门可以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

(四)各部门(单位)应在这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信息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做到及时上报更新,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同时要建立和完善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效结合的约束机制,防止“前清后乱”和“清管两层皮”现象。

(五)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221号)和实际情况,对资产清查结果按权限予以核实批复。

四、工作内容和步骤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扎实做好基本情况清查、账务清查、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准备阶段(2023年3月中旬)。

1、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2、组织开展宣传及业务培训。

3、做好资产清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实施阶段(2023年4月-6月)。

1、组织清查。这次资产清查工作,可采取自行清查方式或借助中介机构清查方式进行,不做硬性规定。市直各部门组织所属单位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必要时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自查工作完成后,各单位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报送主管部门,各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于2023年6月25日前报送市财政局。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本部门资产清查汇总报表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卡片、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

2、对需要报送市财政局审批的资产核实调整事项,各单位应当将申报文件、资产核实申请表、资产清查报表、相关证据和经济鉴证证明等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财政局审批。

3、重点抽查审核。2023年6月31日前,市财政局结合工作需要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市直部门(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抽查审核。重点对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等资产信息组织核查。

4、各县(市区)财政局于2023年6月25日前将本地资产清查报表汇总报送市财政局汇总。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资产清查汇总报表、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除纸质材料的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和资产清查汇总表。

(三)总结阶段(2023年7月)。

1、市财政局对市级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向市政府报告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情况,为改进资产管理措施奠定基础。

2、市财政局根据资产清查结果,研究制定或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和办法。

3、市直各部门(单位)和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完善具体的资产管理实施办法。

五、组织保障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各单位法人代表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和单要建立由资产、财务、纪检、人事、基建、后勤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工作专班,负责实施本部门、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好资产清查工作主体责任,认真执行财政部关于资产清查核实政策和财务制度规定,如实填报报表,不得弄虚作假。对于行政事业单位对资产清查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六、经费保障

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资产清查的专项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承担,市财政局根据资产清查工作情况,适当给予奖补。

七、操作系统

省财政厅在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开发了资产清查子系统。各部门(单位)利用该信息系统完成资产清查及资产报表的录入、审核、汇总、报送工作,确保资产清查电子数据信息顺利传送,为实现资产数据信息顺利对接和动态管理奠定基础。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部门(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单位)负责人应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配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各部门(单位)要做好动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对本系统、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纪律。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行。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8篇 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辞职报告

尊敬的校领导:

您好!

非常感谢领导给予在xx学院工作的机会以及在这段时间里对我的帮助和关怀。今天,由于个人原因,我在此提出辞职申请。

在过去的几个月中,单位为我提供良好的工作和学习环境,给予了我许多的锻炼机会,使我在文秘岗位上积累了很多工作经验与法律知识,同时也学到了工作以外的为人处世等做人道理。另外,在与学院各位同事的朝夕相处的这段时间里,也使我无论对单位,还是对领导及对同事建立了由浅到深的感情、友谊,我从内心希望这份友谊、这份感情能继续并永久保持下去。我想,所有的这一切都是我一辈子的财富,为我在将来的工作和生活中带来帮助和方便,我会永远珍惜, 不断回顾, 牢记在学院这段宝贵工作经历。

最后,望领导批准我的申请,并请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在正式离开之前我将认真继续做好目前的每一项工作。真心祝愿学院在今后的发展蒸蒸日上!祝愿领导及各位同事工作顺利,幸福快乐!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第9篇 xxxx年行政事业单位领导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xxxx年在院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同志的帮助配合下,紧紧围绕党组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恪尽职守,扎实工作,较全面地履行了岗位职责,[莲山 课~件]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本人一年来的思想、工作、作风等情况述职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素养和写作能力。

由于岗位的特殊性,分管办公室文字综合工作,主观对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要求相对比较严格,客观上要求自己要不断加强学习,夯实理论基础、熟练掌握领会上级院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文件精神,工作中能与同志们团结一致,打成一片,做到了吃透“上情”,摸清“下情”。因此,一年来,我能够自觉养成勤于学习的习惯,除坚持参加院里的正常工作外,抽时间、挤时间,每天坚持看书读报,浏览xx网页、关注新闻动态,利用业余时间加班加点学习理论知识和法律知识,不断丰富自己、提高自己,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组保持高度一致,同时,积极撰写宣传信息调研,先后在《x日报》、《x风云》、《x网》、市x网、x周报、电视台上发表信息调研20余篇。

二、立足本职,严于律已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工作积极主动,勤勤肯肯,兢兢业业,不论是院领导交办的任务,还是办公室分配的工作,或是自己预见需要做的事情,我都能够做到一丝不苟,统筹兼顾,有条不紊,认真负责地去把每一件事情干好。

一是我秉承不计个人得失,爱岗敬业,工作中踏实肯干,生活中乐观待人待事,早一点上班,晚一点离开,用延长工作时间,为自己充电,提高工作能力;用延长工作时间,把工作做深、做细、做精、使自己满意,让领导放心。

二是认真搞好统计报表和机要收发工作,每月按时上报统计报表,对报表中存在的问题,能够虚心请教,认真纠正,定期搞好统计报表分析,用事实说明道理,用数字说明问题,受到了市院的表彰。同时,在机要收发上,认真学习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操作技能,严格落实保密规定,及时准确收发机要文件,为领导及时掌握上级精神,提供可靠的政治保障。

三是积极开展人民监督员工作。一年来先后组织二次召开人民监督员会议,组织人民监督员学习有关法律知识、使人民监督员学法、用法、懂法。积极与人民监督员沟通,对我院“三类案件”、“五种情形”适时进行监督,由于采用的方法、措施得当,文书制作标准规范,得到了人民监督员对xx工作的肯定。同时,我院召开的“三类案件”、“五种情形”的做法被市院做为样本在全市推广。

四是积极开展宣传调研活动,为改变我院宣传调研的落后局面,按照领导的意图,制定了xxxx年1号文有关《宣传信息调研活动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内容,对宣传信息调研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到干警,随时调度,适时进行通报,及时兑现奖惩,有力地促进了宣传信息调研工作的开展。

第10篇 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告

导读: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22】2号),2023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正式启动。根据上级要求,苏州工业园区136家行政事业单位(含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全部纳入清查范围,清查完毕后,须于8月5日前将清查结果汇总上报苏州市财政局。

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告

本次资产清查主要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资产核实和完善制度五大重点工作内容。面对时间紧、任务重、困难大的现状,园区财政局积极应对,快速制定《园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并于6月17日召开园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布置培训会议,各街道、各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各会计师事务所260余人参加了大会。会上,园区财政局详细解读了上级政策,全面介绍了园区方案,就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有关事项进行了具体工作布置。会议还邀请共创软件公司培训授课,系统讲解了全省统一开发的资产清查系统的操作要领,并在现场进行了操作演示和问题解答。

下一步,园区财政局将会同各主管部门根据各单位类别和特点,分别召开相关细化工作会议,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门工作部署,定期召开工作进度推进会议,确保本次清查工作保质、保量、保时顺利圆满完成。通过本次资产清查,园区财政局将进一步摸清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家底”,夯实资产管理基础,为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奠定基础。

2023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启动,财政部发布通知,为了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资产清查于2023年1月—10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根据专项工作要求或者特定经济行为需要,按照规定的政策、工作程序和方法,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账务清理、财产清查,依法认定各项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真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状况的工作。

本次资产清查以2023年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清查范围为2023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资产清查将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各级财政部门按行政隶属关系分别组织开展本地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各主管部门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所属单位资产清查。境外机构的资产清查由国内派出部门或单位组织开展。

财政部同时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办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保障政权运转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基础,是党和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保障。通过资产清查,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有利于夯实管理基础,促进资产合理配置,实现资产动态管理;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同时,开展资产清查能够从资产的数量、价值、结构、使用状况等多层面准确反映政府财务、资产情况,为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奠定基础。

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告

根据《**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东财〔2022〕47号)和《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东财〔2022〕28号)文的要求,我们对本单位进行资产清查。现将有关资产清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产清查基本情况

(一)本单位成立于 年 月,属于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是 ,法定代表人是 ,法定地址为**市 ,人员编制 人,在编干部职工 人,实有人员(含临工) 人。单位主要职能为 。

(二)工作基准日: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是2023年12月31日。

(三)资产清查工作范围

本次资产清查的工作范围是:本单位及未单独核算、与本单位合并填报报表的单位 个,分别为 。

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由本单位填报有关数据单位 个,分别为 。

(四)清产核资工作具体实施情况

1、本次清产核资工作的主要内容为:基本情况清理、帐务清理、财产清查、完善制度。

2、资产清查的组织工作。本单位成立了资产清查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小组成员包括:组长: ,副组长: ,成员: 。

3、资产清查工作程序:(1)制定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组织学习有关政策,研究工作报表,做好人员分工;(2)对本单位户数、编制和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时间安排:3月 日至 月 日;(3)进行帐务清理、财产清查,时间安排: 月 日至 月 日,组织人员输入固定资产电子卡并进行核对,时间安排: 月 日至 月 日;(4)导入资产清查报表,分析资产清查结果;(5)撰写资产清查工作报告,上报有关数据;(6)工作总结和完善单位资产管理方向制度。

4、其他工作情况

二、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一)资产清查结果

通过对本单位2023年12月31日会计报表及资产损益情况的清查,本单位资产总额账面值为 元,清查值为 元:负债总额账面值为 元,清查值为 元:净资产总额账面值为 元,清查值为 元。

(二)会计差错调整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会计账中资产总额账面值为 元,资产清查报表中资产总额账面值为 元,差额 元,属于会计差错调整。具体情况为: 。

三、重要事项说明

(一)资产损益及资金挂账情况;

本单位此次资产清查中,资产损失 元,占资产账面值的 %。主要包括流动资产损失 元、固定资产损失 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损失 元、无形资产损失 元、其他资产损失及资金挂账等 元;具体损失原因分别为 。

(二)资产盘盈情况;

本单位此次资产清查中,资产盘盈 元,占资产账面值的 %。主要包括流动资产盘盈 元、固定资产盘盈 元、无形资产盘盈 元、其他资产盘盈等 元;具体盘盈原因及入账、计价情况分别为 。

(三)关于土地使用权情况的说明;

(四)单位申报处理的资产损益。

本单位在此次资产清查中共申报处理资产损失 元,申报处理的损失资产占单位资产总额账面值的 %。其中流动资产损失 元,固定资产损失 元,对外投资损失 元,无形资产损失 元,其他资产损失 元。

本单位在此次资产清查中共申报处理资产盘盈 元,申报处理的盘盈资产占单位资产总额账面值的 %。其中流动资产盘盈 元,固定资产盘盈 元,对外投资盘盈 元,无形资产盘盈 元,其他资产盘盈 元。

四、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措施

(一)存在的资产管理问题及产生的原因;

(二)存在的财务管理问题及产生原因;

(三)相应的改进措施;

五、备查材料

(一)单位2023年度结转后资产负债表。

(二)土地、房屋建筑物产权证明资料(复印件)。

(三)土地、房屋建筑物分布、使用状况及经营情况书面说明材料。

(四)2023年市审计局出具年度审计报告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报告。

(五)资产损益证据。单位申报的各项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必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社会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和特定事项的单位内部证据。

1、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是指单位收集到的与本单位资产损益相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主要包括:单位的撤销、合并公告及清偿文件;政府部门有关文件;司法机关的判决或者裁定;公安机关的结案证明;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吊销及停业证明;专业技术部门的鉴定报告;保险公司的出险调查单和理赔计算单;企业的破产公告及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等。

2、社会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是指社会中介机构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单位的某项经济事项出具的专项经济鉴证证明或鉴证意见书。社会中介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专业鉴定机构等。

3、特定事项的单位内部证据是指单位对涉及资产盘盈、盘亏或者实物资产报废、毁损及相关资金挂账等情况的内部证明和内部鉴定意见书等。主要包括: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和原始凭证;单位的内部核批文件及情况说明;资产盘点表;单位内部技术鉴定小组或内部专业技术部门的鉴定文件或资料;因经营管理责任造成的损失的责任认定意见及赔偿情况说明;相关经济行为的业务合同等。

第11篇 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报告

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深入开展清产核资数据分析复查工作

为了确保清产核资数据真实、准确,巩固清产核资成果,一方面我们将全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的清产核资报表数据与单位决算报表数据进行核对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要求单位重新修改上报,总共清理出问题单位50多个,其中问题较大的有3个,一一进行了修改、纠正。另一方面对各单位上报的清产核资资料以及中介机构的专项审计报告进行检查,对账目上有明显缺陷、漏洞的单位重点复查,如发现市六中门面收入未如实填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账实不符,我们要求其重新上报相关数据并责令改正。在此基础上,针对暴露出的问题,深入分析我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存量、质量、结构及分布情况,并做好相关课题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参考依据。

二、积极开展清产核资总结表彰工作

开展总结表彰工作既是前段清产核资工作成绩的肯定,也是对今后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的一种鼓励,按照全市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的统一安排,xx年,在各区财政部门、市直各主管部门和中介机构推荐的基础上,经我科综合评定,共评选出39个清产核资先进单位和66个先进个人,并对其进行通报表彰。通过总结表彰活动,大大提高了资产管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为加强全市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注入了新鲜血液。

三、圆满完成20xx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报表及资产年检工作

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报表汇总671户,截止20xx年x月x日,全市行政事业资产总额31.75亿元,比20xx年增加1.88亿元,增幅5.9%;其中固定资产总额22.3亿元,比20xx年增加1.36亿元,增幅6%。国有资产总量22.91亿元,比20xx年增加2.01亿元,增幅8.7%。其主要作法。

一是领导重视。资产报表工作得到各级财政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副局长高平同志亲自在报表培训会上作了讲话:“要求各单位充分认识开展行政事业资产报表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是为了进一步摸清全市行政事业资产存量及其增减变动情况,为资产的动态化、科学化管理提供翔实的数据资料,要达到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和资产管理水平的目的。”

二是精心组织。“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收到省厅文件后,我们立即在全各级财政部门召开报表布置和软件培训会议,共计培训800余人,会上发放软件操作流程、安装光盘、软件上线通知等相关资料,对开展这项工作的目的意义,工作原则,填报方法,上报时间等方面作了明确要求,对软件的使用方法进行了操作演示,使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有关政策和具体操作。

三是业务指导。资产管理报表业务性较强,针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情况,我们从软件公司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加强业务指导,利用节假日时间加班加点,对教育、卫生等部分工作量大,进展缓慢的单位亲自上门指导,督促其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四是严格汇审。我们对各单位报送的报表严格把关,对照20xx年度决算报表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发现问题坚决退回重报,对新增的固定资产卡片认真检查,发现填写不规范、没有实物图片的,要求单位修改补充完整后重新上报再予以锁定,如对市四中等十四家单位上报的报表重新修改完善汇总后上报省厅,确保了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五是做好年检。抓好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报表统计年检工作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我们年初制定的必达目标之一。我们在报表布置会上下发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检登记表”要求各单位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认真清理盘点资产和核对相关账目,依据资产管理报表相关数据手工填写年检报表,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年检登记汇总后已装订成册。通过年检登记,使各单位和部门的法人有一个责任意识、法制意识,为建立资产信息分析系统,进一步搞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打牢基础。

四、认真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联网运行检查工作

为督促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联网工作顺利推进,迎接省厅明年初的检查验收,11月x日至15日,我科组织各区财政局行资科(股)长,对三区财政局及市直部分单位行资联网运行情况进行交叉检查,其主要做法: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这次检查涉及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软件是否安装到位、财政国库联网户数情况、行资网络是否利用国库网实现资源共享、网络服务器运行及安全情况,网络横向及纵向联网情况等十三个方面内容。

(二)检查的基本情况。通过检查,摸清了全市行资联网基本情况,我市行资网络以财政国库网络为平台,纵向实现上了上与省财政厅,下与三区财政局及各乡镇财政所联网;横向与一级预算单位联网225户,其中市直联网180户,一级预算单位联网率达100%,二、三级预算单位联网率达到90以上,基本完成省厅下达联网运行工作。

(三)检查达到的效果。通过检查达到了沟通交流、相互学习的目的,各区财政部门在工作中摸索出了一些好的作法:如梁子湖区财政局依托财政国库网络将所有乡镇中小学校资产全部在教育局集中录入并与核算点实现联网运行,将区直30余家单位资产量由财政局各相关股室代为录入,集中管理,基本实现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联网运行。

五、加强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全面完成“非转经”占用费征收任务

20xx年,我科重点加强了对各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的监督力度,加强出租、出借合同管理,扩大征收源头,市直45家单位纳入统一征收范围,全年共征收“非转经”124.6万元,其中市直109.6万元;鄂城区鄂城区8万元,华容区5万元,梁子湖区3万元,超额完成年初下达的任务。

一是科学核定下达征收任务。今年在去年清产核资清查结果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到相关单位

查看房租合同、账目,了解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情况,按照鄂州财统字[20xx]179号文件规定,科学核定三区和市直40多家单位的“非转经”任务数,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各单位,共下达全市“非转经”任务124万元。

二是采取多种征收手段。财政大都是给单位拨钱,而我们是向单位收钱,许多单位都不理解,甚至有抵触情绪,征收难度很大,为了完成征收任务,一方面我科工作人员亲自上门,向单位宣传相关国家政策,动之以情,晓知以礼,得到多数单位的理解和配合并自觉缴纳“非转经”占用费。另一方面,对于少数不按规定时间和数额缴纳的钉子户、难点户,我们联合财政预算与国库,采取扣取单位预算指标或从预算外专户直接划账等手段完成征收任务。

四、20xx年工作计划

(一)国家国资法出台后,已明确了国资委的职能,xx年要进一步理顺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职能,与省厅行资处对口。

(二)进一步做好建章建制和规范基础性管理工作,重视和加强资产预算编审工作,研究制定资产配置标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

(三)继续做好20xx年度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报表及资产年检工作。一是录入20xx年度发生的全部资产管理业务,上传资产台账卡片及报表,二是在此基础上做好xx年度资产年检登记工作。

(四)进一步做好资产网络化管理工作,计划采取三项措施保证全市行资网络的联网运行,一是没有联网的区直单位由各区国库收付中心录入代管形式联网;二是不能联网的乡镇基层单位统一由各区乡镇财政所集中录入代管形式联网;三是确实难以联网的二、三级预算单位,由主管部门负责代编信息联网运行。

(五)科学核定下达xx年度 “非转经”任务,进一步扩大征收范围,强化征管措施,力争在xx年征收额的基础上实现新突破。

(六)完成好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12篇 2023事务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2022事务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范文一

根据《xx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资金核实暂行规定》及资产清查工作的有关制度、政策,我单位已经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并经xxx会计师事务所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如经过审计写,否则不写),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产清查基本情况

(一)工作基准日

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是2023年7月1日

(二)工作起止日期

本单位于2023年x月x日至2023年x月x日期间进行了资产清查工作

(三)本单位资产清查范围

列入资产清查工作范围的xx单位所属单位的户数、单位名称及单位性质:

(四)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具体实施情况

应包括以下方面

1.资产清查的组织工作

2、资产清查工作程序等内容

3、其他工作情况

二、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一)资产清查结果

应包括以下内容:通过对本单位2023年7月1日会计报表及资产损溢情况的清查,本单位的汇总资产清查数为x元,汇总负债清查数x元,汇总净资产清查数为x元,2023年1—7月汇总收入清查数为x元。

(二)单位清查出的会计差错调整情况

应包括以下内容:截止2023年7月1日,本单位账面汇总资产总额为x元,此次资产清查中发现会计差错影响汇总资产总额减少(增加)x元,调整后汇总资产总额的资产清查基准数为x元。具体情况为:

(三)单位清查出的资产损溢及资金挂账情况

应包括以下内容:截止2023年7月1日,本单位汇总资产总额的基准数为x元,此次资产清查中共清查出汇总资产损失(收益)xxx元,清查出的汇总资产损失占汇总资产总额的基准数x%。汇总资产损失(收益)主要包括流动资产损失(收益)xxx元、固定资产损失(收益)xxx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损失(收益)xxx元、无形资产损失(收益)xxx元、其他资产损失及资金挂账等xxx元;具体情况为:

(四)单位申报处理的资产损溢

应包括以下内容:截止2023年7月1日,本单位在此次资产清查中共申报处理汇总资产损失(收益)xxx元,申报处理的汇总资产损失(收益)占汇总资产总额的基准数x%。

本次资产清查,本单位申报汇总资产损失(收益)xxx元,其中流动资产损失(收益)xxx元,固定资产损失(收益)xxx元,对外投资损失(收益)xxx元,无形资产损失(收益)xxx元,其他资产损失(收益)xxx元。

(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资产损失(收益)——如有写,否则不写

应包括以下内容:

经审计,由x会计师事务所确认本单位申报的清查出的汇总资产损失(收益)共计xxx元。具体为:

三、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资产和财务管理中存在问题及有关改进措施

应包括以下方面

(一)存在的资产管理问题及产生原因

(二)存在的财务管理问题及产生原因

(三)相应的改进措施

2022事务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范文二

根据《**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东财〔2022〕47号)和《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东财〔2022〕28号)文的要求,我们对本单位进行资产清查。现将有关资产清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产清查基本情况

(一)本单位成立于 年 月,属于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是 ,法定代表人是 ,法定地址为**市 ,人员编制 人,在编干部职工 人,实有人员(含临工) 人。单位主要职能为 。

(二)工作基准日: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是2023年12月31日。

(三)资产清查工作范围

本次资产清查的工作范围是:本单位及未单独核算、与本单位合并填报报表的单位 个,分别为 。

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由本单位填报有关数据单位 个,分别为 。

(四)清产核资工作具体实施情况

1、本次清产核资工作的主要内容为:基本情况清理、帐务清理、财产清查、完善制度。

2、资产清查的组织工作。本单位成立了资产清查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小组成员包括:组长: ,副组长: ,成员: 。

3、资产清查工作程序:(1)制定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组织学习有关政策,研究工作报表,做好人员分工;(2)对本单位户数、编制和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时间安排:3月 日至 月 日;(3)进行帐务清理、财产清查,时间安排: 月 日至 月 日,组织人员输入固定资产电子卡并进行核对,时间安排: 月 日至 月 日;(4)导入资产清查报表,分析资产清查结果;(5)撰写资产清查工作报告,上报有关数据;(6)工作总结和完善单位资产管理方向制度。

4、其他工作情况

二、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一)资产清查结果

通过对本单位2023年12月31日会计报表及资产损益情况的清查,本单位资产总额账面值为 元,清查值为 元:负债总额账面值为 元,清查值为 元:净资产总额账面值为 元,清查值为 元。

(二)会计差错调整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会计账中资产总额账面值为 元,资产清查报表中资产总额账面值为 元,差额 元,属于会计差错调整。具体情况为: 。

三、重要事项说明

(一)资产损益及资金挂账情况;

本单位此次资产清查中,资产损失 元,占资产账面值的 %。主要包括流动资产损失 元、固定资产损失 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损失 元、无形资产损失 元、其他资产损失及资金挂账等 元;具体损失原因分别为 。

(二)资产盘盈情况;

本单位此次资产清查中,资产盘盈 元,占资产账面值的 %。主要包括流动资产盘盈 元、固定资产盘盈 元、无形资产盘盈 元、其他资产盘盈等 元;具体盘盈原因及入账、计价情况分别为 。

(三)关于土地使用权情况的说明;

(四)单位申报处理的资产损益。

本单位在此次资产清查中共申报处理资产损失 元,申报处理的损失资产占单位资产总额账面值的 %。其中流动资产损失 元,固定资产损失 元,对外投资损失 元,无形资产损失 元,其他资产损失 元。

本单位在此次资产清查中共申报处理资产盘盈 元,申报处理的盘盈资产占单位资产总额账面值的 %。其中流动资产盘盈 元,固定资产盘盈 元,对外投资盘盈 元,无形资产盘盈 元,其他资产盘盈 元。

四、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措施

(一)存在的资产管理问题及产生的原因;

(二)存在的财务管理问题及产生原因;

(三)相应的改进措施;

五、备查材料

(一)单位2023年度结转后资产负债表。

(二)土地、房屋建筑物产权证明资料(复印件)。

(三)土地、房屋建筑物分布、使用状况及经营情况书面说明材料。

(四)2023年市审计局出具年度审计报告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报告。

(五)资产损益证据。单位申报的各项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必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社会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和特定事项的单位内部证据。

1、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是指单位收集到的与本单位资产损益相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主要包括:单位的撤销、合并公告及清偿文件;政府部门有关文件;司法机关的判决或者裁定;公安机关的结案证明;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吊销及停业证明;专业技术部门的鉴定报告;保险公司的出险调查单和理赔计算单;企业的破产公告及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等。

2、社会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是指社会中介机构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单位的某项经济事项出具的专项经济鉴证证明或鉴证意见书。社会中介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专业鉴定机构等。

3、特定事项的单位内部证据是指单位对涉及资产盘盈、盘亏或者实物资产报废、毁损及相关资金挂账等情况的内部证明和内部鉴定意见书等。主要包括: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和原始凭证;单位的内部核批文件及情况说明;资产盘点表;单位内部技术鉴定小组或内部专业技术部门的鉴定文件或资料;因经营管理责任造成的损失的责任认定意见及赔偿情况说明;相关经济行为的业务合同等。

2022事务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范文三

**县财政局:

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确保我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单顺利开展,县政府、县财政局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了全县行政事业资产清查动员暨培训会议,对清查进行了安排部署及培训。根据县政府、县财政局的要求、《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清查暂行办法〉的通知》的相关制度、政策,我乡已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基本数据已上报,现将有关清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资产清查总体状况分析

(一)资产清查准备阶段

根据县政府、县财政局要求,在资产清查动员暨培训会议结束后,乡三班子领导即刻召集各站所负责人,召开了乡政府及各站所资产清查会议,对全乡资产清查的各个环节都做了详细的安排部署,并成立了由政府乡长任组长,财政所长任副组长,各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于2023年4月10日报县财政局资产清查办公室。由乡财政所参加培训人员为主,组织各站所财务人员对清查范围、要求进行讲解、培训。自此,全乡资产清查进入了摸清家底、数据收集的准备阶段。

(二)资产清查基准日及清查范围、内容

根据要求本次资产清查的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清查范围包括:忙丙乡除九个村委会以外财政供养的各个单位(乡政府、农经站、文化站、水利站、财政所、林业站、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计生服务站)。内容包括:①清查范围内各单位的基本账户清理,对不再用、不可用、违规开户的账户按相关程续进行销户处理;②对清理范围内各单位的户数、编制和人员状况全面清理;③对各单位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暂存款、暂付款在内的财务等进行核对、清查;④对清查范围内各单位的各项资产(主要是指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核对、查实。

(三)资产清查全体实施情况

忙丙乡资产清查主要分两个部分:一是行政单位资产清查,主要是指政府资产清查(农经站、文化站、水利站固定资产纳入政府清查范围);二是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即属财政供养的其他单位(财政所、计生服务站、林业站、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经站、文化站、水利站)。1、单位户数、人员编制清查。根据镇编办字〔2022〕12号文件《**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核定**县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的通知》核定的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数,对乡政府行政人员及工勤人员、各站所事业专技人员及事业工勤人员进行核对、查实;2、根据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通过乡农村信用合作社,对各单位在用的账户进行全面清理;3、密切配合乡财政所,对各单位的现金、银行存款、暂存款、暂付款等财务进行全面核对、清查;4、由乡财政所统一印发各类固定资产清查卡片,分发各单位财务人员清查、核对、收集、整理,经站所负责人审核后,报乡财政所录入固定资产卡片系统。

二、资产清查结果

(一)行政单位资产清查结果。1、账户清查。通过对乡政府基本在用账户进行清查,无违规账户;2、人员编制清查。根据县编办字〔2022〕12号文件,忙丙乡行政编制25人(其中:乡政府24人,乡财政所1人),工勤编制3人,忙丙乡实有行政人员23人,工勤人员4人(工勤超编1人),共计27人;3、财产清查。截止2023年12月31日止,忙丙乡政府资产类现金账面数为404770.78元,银行存款账面数为71601.28元,无清查变动数。暂付款账面数2267887.07元,由于年限过长、借款人调出、死亡等原因,不可能收回的款项22272.61元已在清查减少栏内冲销,清查数为2245614.46元。固定资产账面数899453.99元,由于部分资产属赠予资产,清查后,按市估价,盘盈固定资产29100元,固定资产清查数为928553.99元。负债类暂存款账面数为1260830.39元,固定基金899453.99元,结余1483428.74,至清查基准日止,无清查变动数。行政单位资产清查数3643713.12元等于负债清查数3643713.12元。(二)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1、账户清查。通过各站所在用账户进行清查,无任何违规或闲置账户。2、人员清查。根据县编办字〔2022〕12号文件,忙丙乡共核定事业编制36人。经过清查,忙丙乡共有事业人员23人(其中:事业推公人员3人,事业工勤人员1人,事业专技人员19人),其它人员(临时工)19人,事业单位实有人数52人。3、财务清查。至清查基准日为止,忙丙乡事业单位资产类现金账面数为32192.17元,银行存款63877.47元,其他应收款账面数194993.11元,无清查变动数。固定资产账面数为1278561.41,事业单位多属上级指导单位,部分资产属上级配备或赠送,出现固定资产盘盈47422元,清查数为

1325983.41元,资产类清查数为1569624.16元。负债类其他应收款账面数为203250.86元,事业基金为70711.45元,固定基金1278561.41元,专用基金17100.44元,无清查变动数,负债类清查数为1569624.16元。

三、存在的问题及相关措施

(一)经过清查,忙丙乡政府按照县编委办核定的编制数,人员总数已饱和,但出现了工勤编制超编,行政编制未满、事业单位占编等问题。为保证各单位总体效率不断提高,合理用人,应着重考虑人员的配备问题,加强对临日工的骋用、管理,做到各负其责、各占各编。

(二)行政及事业单位暂存、暂付、应收、应付款仍占资产负债的一定比例,严重影响财务正常运转。各单位财务人员应不断加强账务处理能力,全力配合乡财政所,每月定时对暂存、暂付、应收、应付款进行清理、收、付及相关账务处理。

(三)通过清查,部分单位出现了固定资产盘盈、闲置现像,固定资产作为一项重要的资产,应加强对其的管理、使用,不断提高单位效益。对外界赠予、配备的部分资产,应报乡财政所备案,按市估价,以全面掌握各单位总体资产概况。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官方解读(12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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