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为官不为调研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关于深进展开四风突出题目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消除干部工作作风中只要不失事,宁愿不做事、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往的懈怠心态,切实解决不想为、不会为、不敢为、慢作为等突出题目,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避免干部职工为官不为,区委、区政府积极行动、周到部署,认真展开为官不为题目专项整治活动。现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以下:
一、加强领导,同一思想
由区纪委牵头,区委党的群众线路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效能办联合印发《关于展开为官不为题目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工作重点、工作步骤等。要求各乡镇(街)、各部分单位一把手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查找题目,带头改进作风,领导班子成员按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治工作,果断克服老一套的思想和厌烦心理,进一步巩固群众线路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
二、认真对比,深进调研
全区各乡镇(街)、各部分单位对比专项整治的内容,重点围绕群众观念淡薄、工作执行不力、工作能力不强、工作标准不高、工作不敢担当、工作状态不佳、工作作风漂浮、工作推委扯皮等8个方面进行自查。自查过程当中,以展开六访六问、三进三服务活动为契机,在广泛征求工作对象、服务对象及所属单位干部职工意见建议的基础上,采取个人自查、单位自查,召开党委(党组)会认真梳理,明确整改措施,建立工作台账等方式深进查找为官不为方面存在的突出题目。根据工作台账,明确整治目标、完成时限、责任部分、责任人等,即知即改,切实抓好整改落实,真正做到了思想熟悉进步到位、活动内容掌控到位、活动整治展开到位。
三、明察暗访,正风肃纪
第2篇 基层为官不为问题调研报告
近年来,基层街道(乡镇)因“为官不为”被行政问责的党员干部涉及城市管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计划生育等工作领域,大多是因失职渎职所至,这种“为官不为”的行为其实质就是“庸政”、“懒政”、“误政”的行为,导致工作延误、工作效率不高,不同程度地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一、存在问题
从这些典型案例分析发现,基层干部“为官不为”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不想为”。有些干部安于现状,看摊子、守位子,推着干、看着干,工作热情减弱,进取意识淡化;有的习惯于在办公室听汇报、看材料,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少,研究具体工作、具体问题少;有的认为街道、社区(村)没有行政执法权,管理难以到位,甚至认为管也是白费口舌,徒劳无功,干脆放任不管。
二是“不会为”。有些干部一方面对深化改革、调整结构、转变方式等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适应,不得要领,无所适从;另一方面仍在“打擦边球”、“闯红灯”、搞规避变通、靠拉关系搞协调,用传统方法来应对出现的新问题、新难题,新的办法不多、工作思路不宽,有的甚至束手无策。
三是“不敢为”。主要表现为“三怕”:一怕工作失误、冒风险。担心踩到红线、触犯规则,把“不出事”作为原则。二怕触及利益、得罪人。担心引火烧身、担心承担责任,畏首畏尾、缩手缩脚、患得患失。三怕媒体炒作、成热点。不善于、不习惯在媒体关注和公众监督下推进工作。
二、原因分析
追根溯源,“为官不为”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突出表现,与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密切相关,是“四风”的综合反映。认真分析产生“为官不为”的深层次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因:
一是开拓进取精神缺乏。一些干部觉得要求严了、“束缚”多了,感叹工作越来越不好干、官越来越不好当,产生了明哲保身的错误思想,想当“老好人”“太平官”,不敢动真碰硬,遇到矛盾就绕,遇到问题就躲,缺乏攻坚克难的勇气。有的存在盲目攀比思想,比收入、比舒适、比待遇,导致心理失衡、行为失准、工作失职,不仅助长了奢靡之风、违反了纪律规定,而且意志消退、贻误了事业发展。有的在一些重大问题上存在按部就班、求稳怕乱思想,害怕承担风险,不敢打破常规,导致一些工作没有实质性突破。
二是干事创业能力欠缺。一些干部不是不想作为,而是存在“能力恐慌”“本领恐慌”,缺乏真本事、硬功夫,导致工作上力不从心。有的科学发展观树得不牢,发展理念和方式比较落后,没能随着形势发展需要自觉转变思想观念,在社会管理工作中更多沿用传统思维方式,思路不宽、办法不多,缺乏创新精神。有的法制观念不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不高,不能做到严格依法办事、按规矩办事。有的“排斥”媒体、不愿意面对媒体,不善于在新闻媒体特别是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监督下工作。
三是责任担当意识不强。对新形势、新要求不适应,把“改作风”和“敢担当”、把“干净”与“干事”人为对立起来。面对当前反腐高压态势和正风肃纪要求,一些干部感到被束缚了手脚,“规矩多了、什么也干不了”。其实,转变作风、提倡“干净”,是为了洗澡治病、轻装上阵,是为了更好地“干事”,不能以“干净”为“不干事”找借口。这种人为地把二者对立的思想,不仅是对使命职责的消极逃避,也是对改进作风的误解误读。
三、对策建议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从严治党,不断推进作风建设长效化。
一是要加强思想教育,树立担当精神。加强对党员干部进行宗旨意识和从政道德教育,牢固树立“当官须为民、为官须有为”的理念,以干事创业为荣,以为官避事为耻,引导干部在其位,谋其政,司其职,干其事,建其功。今年,我街创新党建工作模式,在全街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开展了“三联三主动”活动,“三联”即:街道党政成员联社区、联驻街单位、联产业项目,社区两委成员联小区、联企业、联协会,党员骨干联楼栋、联商户、联志愿者;“三主动”即:主动加强沟通交流,主动化解矛盾纠纷,主动参与志愿服务。通过活动开展,为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
二是要加强制度建设,明确工作职责。建章立制,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进一步规范干部队伍管理,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问责处理。一年来,我街先后制定了《党政会议议事规则》,出台了《党员干部工作状态测评实施办法》、《城管协管员、治安巡防员、计生协管员、消防员“四支队伍”管理办法》,修改完善了街道部门和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暨考评机制实施办法、社区(筹委会)绩廉考评办法等,运用测评结果,不断激发党员干部的工作活力。
三是要深化专项治理,推进效能建设。不断完善相关规定和制度,结合阶段性工作重点,配合上级部门,在创业就业、社会保障、食品安全、安全生产、拆迁安置、社会治安等方面,定期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切实改善全街发展环境。强化监督机制,大力提升机关效能,全面推行效能管理由街道机关向社区(筹委会)及小区物管办延伸,定期对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和“四支队伍”在工作纪律、政风行风、行政效能、政令畅通等方面进行督查,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大力倡导廉政勤政的良好风气。
第3篇 为官不为整治调研报告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一些干部不良作风有所收敛,但“为官不为”现象开始蔓延,主要表现为不作为、缓作为甚至乱作为等庸政懒政现象。xxxx市对“为官不为”现象态度鲜明,整治坚决有力,取得显著成效。
一、主要做法
该市以作风建设为抓手,围绕群众办事难、机关干部庸懒散、“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为官不为”问题进行强力整治。
(一)架好“高压线”,严明纪律要求。一是围绕中央八项规定划红线。出台了加强作风建设“八条禁令”,对机关干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拖拉推诿、擅离岗位、会风散漫、上班娱乐等36种“为官不为”现象划出红线,架上通电的“高压线”。二是完善套配措施强保障。先后配套出台了《xxxxxxxx市影响机关效能建设行为问责办法》、《关于严肃“四清理一改革”工作纪律的规定》等18个规范性文件,对“为官不为”从范围上界定、从制度上约束、从纪律上严查。三是突出建章立制治根本。通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查摆“四风”问题,根治“为官不为”的思想顽疾;狠抓制度建设,清除“为官不为”的生存土壤,促进广大党员干部更加履职守纪。
(二)打出“连环拳”,强力专项整治。一是重点突出。该市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纪检、组织、监察、人事、财政、编办等部门紧密协作,先后开展清理“吃空饷”、超编超职数配备干部、乡镇干部“走读”、治理群众办事难、机关干部庸懒散、“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专项整治行动,对“为官不为”行为打出“流星锤”、“连环拳”,形成高压态势。二是难点突破。着重对干部在岗不在状态、服务态度冷硬、办事效率低下、工作纪律散漫等广受群众诟病的作风问题进行强力治理,力促干部作风好转。三是成效凸显。通过专项整治,占编不在岗者再难藏身、得过且过者日子不再好混、庸碌无为者不再舒适。如通过清理“吃空饷”,全市共停发工资322人,除名、辞退、开除处理141人,追缴“吃空饷”人员冒领工资127万多元及其不在岗时段的“三险一金”38万多元。
(三)挥动“问责鞭”,坚决从严查处。一是突出监督问责。该市纪委、作风办加强明察暗访,定期不定期开展作风督查;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对“为官不为”行为坚决问责。今年前10个月,共开展明察暗访200余次,通报批评单位47家,诫勉谈话72人,立案调查30人,免职3人。二是坚持严查快办。突出典型案件问责的实效性和教育性。今年以来,先后对在全国“两会”特护期间及国庆前后落实信访稳控不力的干部予以严肃问责,集中诫勉谈话55人、约谈18人、停职检查18人、启动调查程序9人。三是提升问责效果。加强对问责对象进行思想教育,认真做好案例剖析,对问责案件实行“回头看”,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力求达到问责一人、整改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四)构建“新常态”,持续有效治理。一是重点治理常态化。抓住重点岗位效能监督、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社会化评议、“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等重点工作开展常态化治理,打造深入治理“为官不为”平台。二是作风督查常态化。该市纪委监察局成立作风督查工作机构,制定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实施细则,对全市各乡镇办、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常态化拉网式督查,确保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建立健全治理“为官不为”的长效机制。三是通报曝光常态化。利用纪检监察网站、督查通报、问责通报等载体,对“为官不为”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案明纪,督促干部时刻绷紧严守纪律、积极作为的神经。今年以来,共发出通报13期、在市纪检监察网曝光通报6次。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持续治理,全市“为官不为”现象得到有力遏制,干部作风显著好转,但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部分干部对“为官不为”治理不理解。一是“为官不易”思想兴起。随着反“四风”、惩治违纪行为力度的加大,少数干部认为“管的严了、当官不易了”、“干得多出事多”,甚至认为“官不聊生”。二是消极怠工思想蔓延。从去年开始,机关干部的福利待遇普遍下降,往年的一些过节费、加班费、各类补助等大幅减少或取消,少数干部工作积极性下降,惰政思想抬头,干事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三是存在暗中抵制现象。少数干部认为整治“为官不为”触犯了自己的利益,对整治工作不理解、不支持,以至恶语相加、暗中作梗。
(二)查处深层次“为官不为”问题有难度。一是查处“为官不为”停留于表面。查处的“为官不为”案件主要集中在一些违反工作纪律、擅离职守等浅层次方面,以至使人感觉只抓了“皮毛”,重表不重里。二是深层次“为官不为”行为难查处。对等待观望、拖延应付、推诿扯皮、想尽法子不办事、少办事,碌碌无为庸懒等深层次的“为官不为”现象难以界定、难以查实。三是对“为官不为”新变种缺乏整治手段。通过整治,“为官不为”现象也发生了新变化,如曾经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如今演变成了“门好进,脸好看,事不办”,等等,对这类现象还难以有效整治。
(三)治理“为官不为”绩效考核机制不完善。一是绩效考核机制不完善。当前的机关绩效考评制度往往还停留在报数据、整资料层面上,对机关干部不称职、不作为等现象的认定标准和处理措施缺乏操作性。二是治理成果难巩固。由于种种原因,治理“为官不为”问题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容易陷入治理—反弹—再治理—再反弹的怪圈。
(四)对“为官不为”的问责手段比较单一。实施责任追究绝大部分由纪检监察机关完成,组织、人事等部门配合不够,没有形成问责合力,没有根据行为的类型、程度采取相应的追究手段。在今年被追责的100余名干部中,采取党政纪立案处分的30人,采取免职等组织处理的仅3人。实践中,单纯的纪律处分震慑力较小。
三、对策建议
“为官不为”现象破坏干群关系,损害党和政府的威信,侵蚀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必须着力解决。
(一)加强宣传教育,促进为官想为。一要加大正面宣传。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风尚,加大勤政廉政的党员干部的正面宣传力度,引导干部自觉践行群众路线,时刻以“三严三实”标准要求自己。二要匡正社会风气。着力纠正极少数人认为的“党员干部都是腐败分子”、将公务员“标签化”等错误倾向,树立社会对党员干部的认同感、信任感和尊敬感,提高党员干部的社会公信力。三是营造良好环境。为想干事、能干事、干实事的干部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依法规范干部行为同时也要维护其合法权利,让勤做事、多做事、做好事的干部“劳有所得”。
(二)健全责任体系,督促为官要为。一是主体责任要加强。单位主要领导要对作风建设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参与,切实将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二是严格监督不懈怠。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科学分解任务,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查处“为官不为”行为,不但要问责当事人,还应视情况追责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三是压力传导要到位。建立问题上下联动查摆、压力上下联系传导、责任上下联动承担、整改上下联动进行的责任体系,一环扣一环,一级抓一级,变压力为动力。
(三)突出绩效管理,激励为官愿为。一要完善机关绩效考核机制。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标准,将干部服务态度、服务质量、依法办事和办事效率等纳入机关绩效管理内容;建立健全党委考察和群众推荐评议相结合的选人用人制度,使有为者有位,无为者出局。二要加强机关绩效考核管理。将考核结果与干部的职级待遇挂钩,形成“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的正向激励效应;要保障干部的正当福利待遇,防止以反“四风”为借口,把规范福利变成“减福利”、“零福利”等不正常现象。三要推行民众问政机制。通过“12345”服务热线、政风行风信箱、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收集民意、了解社情民意,通过述职述廉、电视问政、社会化评议等方式激发干部的干事意愿。
(四)强化制度设计,引导为官善为。一要加强干部培训。使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法纪意识能与时俱进,全面提高干部深化改革、依法行政、联系服务群众和推动发展的本领。二要规范权力运行。通过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杜绝权责不对等、权责不清、推诿扯皮等现象发生。三要提升行政效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加强行政审批事中和事后监管,加强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五)严肃督查问责,倒逼为官必为。一要深入推进专项治理。持续深入开展“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解决群众办事难、干部庸懒散等“为官不为”等专项治理,推动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保持惩治“四风”典型问题的高压态势,促进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二要加大查纠问责力度。通过明察暗访、受理举报、巡查问效等措施,及时发现查处“为官不为”行为;健全倒查追究链条,从严落实“一案双查”、“一案三查”,促使领导干部做到明责、知责、守责。三要综合运用问责手段。坚持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两条腿”走路,对“为官不为”者该撤职的撤职、该降级的降级、该调离的调离,强化执纪问责的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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