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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调研报告(12篇)

发布时间:2023-10-10 17:48:11 热度:15

人大调研报告(12篇)范文

第1篇 人大调研报告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xx年度工作要点,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对乡镇人大的地位、作用、工作规范、存在问题及如何加强建设等问题进行了全面调研。开展调研前,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向各乡镇发送了调研通知(宜人常办〔xx〕20号),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均按文件要求,分别走访了本行政区域人大代表和有关人士,对本乡镇人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座谈、讨论和总结,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了书面的调研汇报材料,向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提供。从6月12日开始,经过近一个月的时间,调研组分南北两个组,分别深入到16个乡镇,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交流分析探讨乡镇人大工作情况。7月23日,县人大常委会将调查走访座谈以及对乡镇人大工作的书面汇报情况进行归纳整理。通过讨论分析,现将对乡镇人大工作调查研究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乡镇人大的地位、作用日益显现

本届乡镇人大于xx年初依法换届,经各乡镇人大代表大会选举,全县16个乡镇共选举产生人大主席16名、副主席16名。16名人大主席全由乡镇党委书记兼任,11名副主席全部为专职,5名为兼职,各乡镇共选出乡镇人大代表1062名。这样的配备为乡镇人大开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目前,各乡镇的人大工作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乡镇党委加强领导,加快了乡镇人大自身建设步伐。 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有力领导,为乡镇人大开展工作、发挥作用提供了根本保证。各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总体来说是重视的,每年都听取人大工作的汇报,支持人大依法履行职能,帮助人大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1、工作机构得到加强。按照县委的统一安排,全县各乡镇均依法设置了人大主席团,并由乡镇党委书记兼任人大主席,另行配备人大专职副主席,而且专职副主席全部进入乡镇党委班子。乡镇党委将人大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不定期听取或研究乡镇人大工作。乡镇政府对乡镇人大行使职权所需的各项经费一般都采用报账制实销实报,部分乡镇为人大主席团配备了电脑等设备,为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全县16个乡镇均成立了代表小组活动室,制定了工作制度,定期接待选民,了解选民的意见和呼声,架起沟通的桥梁。

2、工作程序不断规范。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依法按期召开,充分履行法定职权。在规范乡镇人代会工作方面,有的制定了主席团筹备和主持召开人代会的工作职责,在履行职责中做到了“五落实”(大会安排落实、工作报告材料落实、代表清理与补选及视察工作落实、宣传任务落实、会议经费落实);有的乡镇提前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活动、列席乡镇经济工作会议,让代表充分了解政府的相关工作;有的提前召开代表组长会议,布置代表会前做好联系选民工作,为开好人代会提供了可靠的保证,人代会的审议质量也逐年有所提高。

3、乡镇人大与代表、选民的联系日益密切。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利用接近基层、接近群众的特点,定期、不定期地走访、看望代表,倾听代表心声,了解群众愿望。不少乡镇人大主席团建立了每月一天的代表及选民来信来访接待日制度,及时化解了一些矛盾。有的乡镇人大主席团还在节日期间进行慰问代表活动,帮助代表解决生活上的困难,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积极主动,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各乡镇人大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职,积极工作,探索了一些好的做法,形成了一些好的制度,履职能力得到加强。

1、视察工作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视察工作是乡镇人大工作的薄弱环节,为了及时弥补好这一短板,各乡镇在今年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香鹿山镇人大主席团今年的视察工作牢牢把握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这个大局,先后组织了三次代表视察工作,例如该镇人大主席团在了解本镇村民因房屋拆迁与工作人员产生纠纷时,及时组织辖区内的人大代表到现场开展视察工作,在视察工作取得进展后,责成一名分管副镇长限时办结,避免了事态的进一步扩大。据统计,我县今年上半年16个乡镇共开展了27次代表视察工作,参加视察的人大代表达320余人次,为今后我县总结推广代表视察工作积累了大量经验。

2、加大力度,督办好代表意见。代表对政府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是代表履行职责、促进政府工作的一条重要途径,也是代表向政府反映民意的一种很好的形式。本届以来,各乡镇人大共收到代表书面意见395件,内容主要涉及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发展、乡镇建设和管理、道路交通和水利设施建设等方面。调研中我们了解到各乡镇政府都把办理代表书面意见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有的召开乡镇长办公会议或承办部门负责人会议,明确任务、责任和要求;有的分管乡镇长亲自办理,亲自答复代表。大多数代表对书面意见办理结果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对于代表不满意的书面意见,有关乡镇人大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或者要求重新办理,或者协助做好解释工作,取得代表的理解。张坞镇人大还对历年未办结的代表书面意见跟踪督办,一抓到底,得到了代表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代表认真履职,为乡镇人大开展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基础。各乡镇人大把加强代表培训、提高代表素质的工作放到了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常抓不懈。

1、围绕重点,认真开展帮扶活动。一是动员和组织人大代表在带头致富的同时,带领本村本组的群众共同致富,让各级人大代表投身到经济发展的最前沿,努力发挥人大代表的模范带动作用。高村姚宗余成立的河南华裕黑色作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常年种植黑色作物xx多亩,年销售额1500多万元,同时还带动了本村及邻近村的1000多户农户发展黑色作物种植,增加了农民收入。二是组织人大代表积极投身本地公益事业建设,带领群众改善居住环境。赵保乡人大代表田占年先后投入资金20多万元,为村里修建道路、建设垃圾池,并资助家境贫困的学生。三是动员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维护当地社会稳定工作,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治安环境。

2、强化培训,努力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各乡镇人大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多种形式,结合有关活动,组织代表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学习老代表的履职经验。今年以来,全县16个乡镇人大主席团共开展各类培训21次,接受培训的代表达900多人次,培训的主要内容有《代表法》、《监督法》、《选举法》等法律法规。这些培训让代表对本职工作有了初步认识。

二、乡镇人大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调研中我们感到,虽然乡镇人大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有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对乡镇人大地位、作用的认识不到位。目前,各级各部门对人大工作的认识千差万别,个别党委书记没有把人大工作放到应有高度抓好落实,部分重大事项不提交人大主席团讨论,人大工作安排经常打擦边球,个别乡镇长接受监督的意识淡薄,一年一度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是开会时才发给代表,在人代会上读一遍就结束,几乎没有问过代表提的意见建议,更不要说一般的部门工作报告或者主席团会议。部分乡镇人大专职副主席开展人大工作时有顾虑,怕做多了打扰政府工作,影响班子办结。部分人大代表没有人大意识,在其心目中就是“开一天会、发一次言、划一个圈、吃一顿饭、照一张像”,就算完成了人大代表的使命。

(二)乡镇人大干部配备不科学、不到位。由于机构改革和上级党委关于乡镇领导职数的硬性规定,虽然县委在换届时对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人选进行了调配,但从人大主席、副主席的配备和乡镇反映的情况看,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没有专职人大主席,有的甚至没有专职人大副主席。这种配备从本意上看是为了减少领导职数,但由于党委书记要抓要管的事很多,没有过多的精力从事人大工作,给人大工作和代表活动的正常开展带来很大困难。这次调研,有的党委书记在分析本乡镇人大工作存在问题的原因时,十分坦诚,认为人大工作没做好,与人大主席有直接关系,但身为党委书记,事务繁多,加之担任人大主席时间不长,人大业务知识还比较陌生,所以对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确实显得力不从心。二是绝大多数专职副主席都直接分管有政府工作甚至是带有“一票否决”性质的工作,从而导致人大工作根本没有精力开展,更不可能自己监督自己。

(三)上级人大对乡镇人大业务培训不够,指导不力。在调研中,各乡镇普遍反映,其它各项工作,包括组织、宣传、纪检等工作每三到五个月都有上级主管部门到乡镇督导检查工作,而县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因为没有定期检查指导乡镇人大工作的制度,客观上也导致了乡镇领导对人大工作的认识偏差,一些乡镇领导在调研时也谈出了自己的苦衷,乡镇工作千头万绪,有时就是想抓一下人大工作也不知道从何抓起,因为大家都不熟悉人大工作。

(四)代表履职能力不强、履职积极性不高。我县乡镇人大代表的履职情况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薄弱环节,一是由于都是兼职代表,导致执行职务的时间和精力难以保证,多数代表除出席人代会外,较少参加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平时也很少联系人民群众,很少向政府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二是一些人大代表业务知识差、法律意识低,少数人大代表不认真学习人大业务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对人大代表的权利、义务、职责认识不深入,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自己没有理清,到处乱发言,有的代表不知道如何履行代表职务,提出议案、建议和批评意见的质量不高。

(五)乡镇人大日常工作经费及代表有闭会期间活动经费难以保障。《代表法》等法律法规虽然对乡镇人大日常工作经费及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经费作了由同级财政解决的规定,但从实际情况看,各乡镇对人代会期间和重大活动期间的经费由财政据实报销,但对乡镇人大日常工作经费和代表在闭会期间活动经费都没有列入财政预算,无固定经费来源,从而影响乡镇人大日常工作及代表在闭会期间的各种活动的正常开展。

(六)乡镇人大自身建设不够,履职程序不规范。一是部分乡镇人 大没有办公室。二是各乡镇虽然都建立了代表活动小组室,制定了代表小组活动计划,但代表小组活动计划不具体,可操作性不强,个别乡镇几乎没有开展代表小组活动,即使有个别乡镇代表小组开展活动也是流于形式,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三是部分乡镇人代会质量不高,突出表现在:会议议题选择不合理、不科学,有些应当提交人大代表大会审议决定的事项没有提交;乡镇人代会会期很短,一般都是一天,一些重大问题根本来不及审议,没有充分保障代表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民主权力;有的乡镇把人代会开成了党委、政府部署工作的一揽子会议。

三、进一步加强乡镇人大建设的几点建议和思考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建议乡镇党委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来认识人大的地位、作用,要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定期听取和研究人大工作,使乡镇人大在代表人民管理地方国家事务中做到有职、有责、有权。

(二)纳入统一考核,进一步提高乡镇人大的地位。为了进一步提高乡镇人大的地位,发挥乡镇人大的作用,建议县委对乡镇党委的考核将乡镇人大工作的考核比例提高到20%左右,以增强党委对人大工作领导的责任心、人大接受党委领导的自觉性以及人大主动开展工作的积极性。此外,乡镇人大主席的年终考核,应和乡镇党、政正职一样,由县委统一组织考核,在考核乡镇人大主席时,应听取上级人大的意见。

(三)健全乡镇人大工作的保障机制。在政治、经济、制度等方面给乡镇人大开展工作予以保障,对此,《洛阳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也作了规定,但执行起来还有一个过程。县财政部门应该按照有关规定对乡镇人大的日常工作经费和乡镇人大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专户管理,专项使用,确保乡镇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加强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人大意识。 建议把人大制度和法律知识教育作为全县干部,特别是科级领导干部学法活动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培训的必要课程,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国家意识、民主意识。县委宣传部门要把宣传人大制度、民主法制建设及各级人大代表参与地方国家事务管理等内容列入宣传计划,并认真抓紧抓好。县广电等新闻媒体要把乡镇人大活动纳入报道内容,确保每周有一至二条人大工作报道,改变会议期间集中报道,会后无声无像的现象。

(五)加大指导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高乡镇人大依法履职的能力。县人大常委会要加强与乡镇人大的联系和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帮助乡镇人大干部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水平;帮助乡镇人大建立一套工作制度,不断规范乡镇人大的工作。通过培训、工作例会、参加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的工作等形式,共同研究工作,更好地发挥乡镇人大及其主席团的作用。同时要在人员配备、工作条件、经费、待遇等方面协调解决一些实际问题,落实有关政策,从而推进乡镇人大工作的开展。

(六)加强对乡镇人大干部和县、乡代表的培训工作。县人大要负责编印适合本县实际的人大工作培训教材,并负责对乡镇人大专职干部和部分代表小组长进行人大业务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乡镇人大要负责对代表开展代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培训,对代表的培训要从实际出发,拓展培训形式,研究培训内容,注重培训实效,如:开展“人代会期间如何审议政府工作”、“闭会期间如何开展代表工作”等“应知应会”的内容的培训,不断提高代表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能力,努力提高乡镇人大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县乡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促进乡镇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

县人大法工委关于《行政处罚法》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各位主任、委员:

根据常委会年初工作安排,十三届人大常委会22次例会将听取县政府关于《行政处罚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为了更好地审议此项工作,县人大法工委组成检查组,由副主任亲自带队,分赴县公安局、卫生局、法院、城建局等相关单位进行了调查,通过召开座谈会,调阅卷宗,听取有关人员对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的意见和建议,走访案件当事人等形式,了解了我县执法部门在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的基本情况,现报告如下:

一、全县贯彻执行《行政处罚法》的基本情况

以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在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一是开展《行政处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为《行政处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营造了社会氛围;二是结合自身实际,成立组织,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形成了领导班子共同抓,分管领导亲自抓,执法机构具体抓的执法管理模式,推进了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建设;三是规范行政处罚程序,严把立案关、调查取证关、权利告知关、处罚决定关、执行关等环节,大多数案件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处罚适当;四是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多数单位均能及时告知行政相对人应享有的权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尊重和保护;五是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运用各种监督方式,提高了行政处罚准确率,有效防止了错案的发生。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工作,规范了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仅全县各级行政机关总计办理了行政处罚案件2400件,发生行政复议的案件70件;发生行政诉讼案件35件,行政机关败诉或变更原处罚决定当事人撤诉的2件,这充分说明了行政机关的处罚工作基本做到了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处罚适当,有效打击了违法行为,保障了我县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处罚法》1996年颁布以来,学习宣传工作仍存在许多盲区。少数单位宣传方式陈旧,宣传内容空泛,导致部分群众对法律法规不能理解;在自身学习宣传方面,少数部门偏重于本部门法律、法规的学习,而对《行政处罚法》重视不够,即使是本部门法律,对相关内容也理解不深,掌握不透,对处罚案件把握不准,致使有些案件处罚时依据法律混乱不清,如土地局对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当事人进行处罚时,一律依据《______土地管理法》的第76条要求限期进行拆除,可是该法的第76条是分两种情况的,一种是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进行限期拆除,另一种是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如果不分清楚就进行处罚,一个是增大处罚相对人的经济负担,另一方面社会反响不好。再如,卫生部门对无卫生许可证经营的工商户进行处罚时,连同无健康许可证等一并处罚,这样也是不恰当的,没有卫生许可证就不能办理健康证,就必须予以取缔,这样处罚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都是没有认真学习、领会法律精髓的表现。

第二,行政执法有待进一步规范。一是未能正确处理管理与处罚的关系。《行政处罚法》立法的目是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原则就是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而少数行政机关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把部门法律当作罚款的依据,以罚代管,以收代罚,造成了只要交罚款就能办成事的不良社会影响,如土地局在处理很多没有手续就建房的,依据法律必须强制拆除的交过罚款后可以补办手续,同时城建上没有准建证建房的经过罚款后也可以补办手续;二是少数执法单位在行政处罚时,滥用自由裁量权,对不同对象同一违法行为处罚标准不一,给被管理者带来压力,同时也不利于自身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三,部门协作配合力度不够。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有些职能部门配合协调不够,或推诿扯皮,或相互制约,给行政执法工作带来了较大难度,严重影响行政处罚的执法效果,突出表现在网吧的治理上,多头管理,均不负责,未成年人上网屡禁不止,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由于行政处罚法机关缺乏强有力的执行能力,有些案件交由法院执行时也不能按期执行,有的案件甚至拖个一年两年不执行,影响了法律的严肃性。

第四,行政处罚监督有等进一步完善。一是行政处罚经常性监督不到位,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开展不经常,有些行政处罚案卷随意涂改,案卷中没有当事人书面陈述意见,这些不合法的现象不能得到及时改正。二是少数行政单位不能对违法行为及时制止,等到“生米做成熟饭”后再进行处罚,一来增加行政相对人的经济负担,二来也影响法律的执行,如城建局对一违法开发商的处理,该行为人按土地规划只有350平方米,他却非法占有规划的道路等盖商住楼10套,并卖出去9套获利,这种建筑不是一朝一夕盖起来的,但城建部门并没有及时制止,再处罚时使行政处罚工作很被动,执法效能和效果都不好。

三、几点建议

第一,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县政府及各行政执法单位应将法制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认真组织开展各类法律知识和业务培训活动,将《行政处罚法》和各部门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加以学习提高,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造就一支素质好、业务精、作风硬、心气正的行政执法队伍。

第二,正确处理“几个关系”,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一要正确处理行政管理与行政处罚的关系。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对自身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进行重新认识和定位,在实际工作中,要纠正“管理就是收费、执法就是罚款”的错误行为,扎实有效做好行政管理工作。预防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二要正确处理行政执法与行政处罚的关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对行政相对人采取说服教育为主、行政处罚为辅的措施,做到宽严相济、松弛有度,达到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迅速整改、依法办事的目的;三要正确处理日常执法与重点执法的关系。各执法单位既要加强日常巡查,又要抓住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如土地资源、城乡建设、食品卫生、环境保护、物价问题等集中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更好地维护市场秩序、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第三,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行政处罚工作有效开展。县政府要对全县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系统地梳理和分析,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制定联动执法的相关工作制度。在联合执法过程中,政府要加强组织协调,相关执法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做到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共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进一步完善监督约束机制,确保依法开展行政处罚工作。县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执法单位的管理监督,加强对行政处罚案卷的评查工作,及时发现、纠正违法违规处罚行为,促进行政处罚的规范化;加强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要求执法机关慎重对待每一起处罚案件,切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规范、适用法律准确;进一步完善和推行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等相关工作制度,使行政执法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关于地方人大工作方面若干问题的调研报告

一、对政府组成人员和“两院”有关人员述职评议,各地在这项工作中,对述职的对象、内容、形式、做法等方面有什么好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和《省实施〈代表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和多年来的实践,我们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关于组织人大代表评议政府、“两院”工作和开展述职评议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1998年11月20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上通过。该办法对述职对象、内容、形式、做法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1)述职对象和形式。《办法》规定述职评议一般每年组织一次。对象是本级政府组成部门的局长、主任;“两院”的正职和副职领导。对其他被任命干部的述职,由所任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述职方式可以在常委会主任会议上进行,也可以委托所在机关组织实施,市人大常委会派员参加。一般我们都在常委会上进行。

(2)述职的重点内容和做法。述职报告主要突出述职干部本人在德、能、勤、绩等方面的思想、工作情况和本人在领导班子中所发挥的领导作用,叙述任职以来在政治思想方面,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勤政廉政情况;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方面,即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法、依法办事的情况;在领导能力方面,即落实岗位责任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情况;在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方面,即贯彻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发扬民主,联系群众的情况;在接受人大监督方面,即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

述职报告一般由述职干部起草,先在本部门听取意见,形成述职报告。述职评议具体操作大体上分为八个步骤:

(一)召开主任会议,决定述职人员;

(二)召开述职干部交办会,进行思想发动,提出具体要求;

(三)由常委会组成人员组成若干调查组,深入被述职干部所在部门广泛听取意见;

(四)召开主任会议,听取调查组情况汇报,研究确定评议意见;

(五)举行常委会全体会议,听取述职报告,提出评议意见。

述职评议后,被评议后的干部,都要根据人大代表和常委会提出的评议意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逐条落实评议意见。述职评议的整改情况,在向市委、人大常委会书面汇报外,还应逐条答复有关代表。

述职评议作为本级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领导干部依法履行监督权的一种重要形式,它对于不断督促行政、司法机关和被任命干部增强公仆观念、国家观念和法制观念,促进行政司法机关按照法律赋予的职权更好地履行职责,严格执法,不断改进工作,保障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健康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组织代表进行述职,各地对组织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进行了试点。在试点工作中有些什么好的经验做法,存在什么问题有何建议

为了切实搞好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这项工作,我们于去年3月下旬至4月初赴张家港市、苏州平江区人大进行了学习取经,5月上旬我们出台了《关于开展市人大代表述职试点工作的意见》,6月下旬,我们先后在沙溪、城厢两镇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试点工作,并组织各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秘书到现场进行观摩,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我们试点工作的主要做法是:

1、充分做好代表述职试点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1)述职代表人选确定和述职报告的形成。

在述职代表的人选上,我们主要选择有一定代表工作经验的连选连任的老代表;同时具有一定文化基础,语言表达能力好,在单位担任一定领导职务的代表。

人选确定后,我们就到述职代表所在镇,会同言该镇人大与述职代表碰头,面对面地指导述职代表如何起草好述职报告,要求报告内容实事求是,并在述职会议前7天送镇人大主席团,由镇人大按照我们述职试点工作意见上规定的代表述职内容做好初稿修改工作。形成送审稿后送我们人事代表联络工委再作第2次修改。

(2)确定述职范围和选民代表广泛听取选~见。

各镇人大主席团根据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在会议前半个月,分别通知述职代表及其单位选区,并确定述职范围和选民代表。明确代表述职范围,一般在选区内以会议形式进行,以所在村、街道为主。在选民代表人选上,注重选择对述职代表的工作、生活比较熟悉,有一定群众基础,为人公道,具备一定文化知识和表达能力的人作为选民代表。人数一般在40-50人左右,并邀请有关方面负责人列席会议,如选区范围内的村、街道的领导。其次,在会前要组织部分选民对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广泛听取选民对述职代表的意见,为选民代表发言作准备。

(3)明确述职组织领导和述职会议的基本程序。

首先,代表述职试点工作由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委负责指导,镇大主席团组织实施,所在单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单位要分工协作,加强协调;其次,明确述职评议会议基本程序:即一由镇人大主席主持会议;二代表述职;三选民代表评议发言;四述职代表表态发方;五党委领导讲话;六市人大领导讲话。

(4)搞好试点镇的模拟述职演练。为了确保试点镇代表述职工作质量,我们在正式开始前二天分别组织两个镇进行述职模拟演练。通过模拟演练,一方面听取各选民代表意见,对述职报告作进一步完善,另一方面找出不足之处,进一步规范了述职工作的操作程序。

2、切实开好两个镇的代表述职观摩现场会。

市人大常委会对整个代表述职试点工作十分重视,切实加强了组织领导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朱亦芳主任和有关副主任均出席了两个观摩会,在观摩会结束之前,朱亦芳主任发表重要讲话。我

们人事代表联络工委除了事先做好有关业务指导外,还配合试点镇人大对观摩会召开做好一些必要的准备工作。新闻媒体进行了报道,确保了两个试点镇代表述职观摩会的顺利召开。

以上是我们代表述职试点镇的一些具本做法。今年我们在去年试点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全面推开,到目前为止已有不少镇进行代表述职,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但在座谈中大家也反映出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引起重视。

(一)市镇两级人大代表述职人选问题。从我们几个镇的述职工作实践来看,由于镇级代表文化层次低,工作范围以及知情面都比较有限,选来选去各地都把村、街道办的主任作为述职对象。而选择村、街道办主任去述职带来了两个问题:一是这些述职主任谈自己本职工作多一些,谈如何依法履行代表职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方面几乎谈不出什么来。二是这些人在平时管理工作中,难免与群众有摩擦,每次组织评议镇人大总是将有关工作做得慎而慎之,惟恐将述职评议会开成批斗会。

(二)代表述职工作的经费问题。代表述职评议会与一般代表小组活动相比,前者独立性强,工作量大,要求高,参与人员多,相应费用支出大一点。同时也存在着代表和选民代表的误工补助问题,为此要求落实代表述职评议会的经费问题。

三、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围绕进一步提高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的质量,各地有什么好的做法,存在哪些问题,有何改进意见

近几年来,我们在不断总结以往代表活动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做到集思广益,不断创新,使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我们主要做法是:

(一)在活动内容上与时俱进,紧贴实际。主要做到“三个围绕”,一是围绕宪法、法律和法规贯彻实施情况;二是围绕我市人代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三是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年初,我们对各市、镇两级代表小组活动计划按照“三围绕”在活动内容上作适当修改调整后使其更加符合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当地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

(二)在组织形式上求突破、创新意。首先,我们针对代表小组活动人数少,形成不了规模与声势这一缺陷。我们在1997年开始,在市镇两级代表小组中实施“两联”活动,即市、镇两级代表小组联合活动称为上下联动;将临近镇市代表小组联合活动称作横向联组活动。这样做,一方面为联络代表活动营造了一定的声势和规模,另一方面拓宽了代表的知政、知情渠道,有利于代表参与决策,管理国家事务作用的发挥。其次,组织行业代表的专题视察活动。这主要是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业务部门开展视察检查时,克服“外行人讲外行话”缺点,选择行业条线代表组成视察组,对相应行业进行工作检查和法律监督。这样做,使代表在视察中更能准确地发现一些问题,在座谈中不讲外行话,从而使提出的建议更有针对性和建设性。

(三)加强指导工作。近年来,我们人事代表联络工委围绕进一步提高代表闭会期间活动质量,切实抓好对代表小组活动的联络指导工作。一是制订活动计划。年初我们工委与办公室联合发文要求各市代表小组及时认真制定好小组年度活动计划,其后,召开各镇人大主席座谈会了解小组活动计划制定情况以及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计划。在各组计划上报后,我们及时进行修改、调整、平衡,以表格形式刊登在市人大工作通讯上,下发到各组,供各组相互借鉴,参照执行。二是切实抓好平时面上指导工作。首先深入到各组了解小组按计划活动和活动台帐建设等情况;其次,检查“代表联系选民制度”执行情况。三是抓好年终小组活动总结评比工作。我们每年底都要召开一个代表工作经验交流会。同时做好评比优秀代表和先进市代表小组的评比工作。这对提高闭会期间代表小组活动质量,起到了很好激励作用。

如何提高闭会期间代表活动质量是我们工作的一大课题,最近我们工委召开了部分镇人大主席座谈会,就这一问题作过专门讨论。(1)代表活动内容除了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外,还要结合不同阶段的新问题、新情况开展好活动。(2)对政府部门工作进行视察检查时,事先不能通气打招呼,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实实在在的监督实效。(3)镇代表小组组长自行组织活动能力比较差,单组活动有难度。代表开展联系选民还不够,参与议事决策能力差一点,这就需要我们加强指导和培训工作。

四、代表建议的办理,在督办代表建议方面有什么好的做法、经验及建议

近几年来,我们除了做好每次人代会代表建议内容的整理、摘编等基础性工作外,始终把工作的着力点落在了代表建议的督办上,从而使代表的满意率、落实率、见面率一直保持在较高的水平上。特别是见面率近几年来均为百分之百。我们主要做法是:

(一)开好一个交办会。我们十分重视代表意见的交办会,把交办会当作是对承办单位思想的动员会和办理工作任务的落实会,切实把会开好,开出成效来。市人大常委会分管主任对办理工作提了希望和要求。通过动员,达到进一步提高各承办单位对办理代表建议重要性的认识。其次是在总结、肯定上一年承办工作成绩的基础上,针对以往不足之处提出进一步办好代表建议的要求和意见。会上政府办公室,把代表建议的复印件下发到各承办部门,并要求各承办单位及时分解落实办理任务,做好办理工作。

(二)坚持主任会议督办制度。选择代表意见比较集中、多年来提出而未落实的,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建议,提交主任会议讨论决定后,作为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分工督办的重点建议。我们工委与有关委、室配合分管领导,进行重点督办。由于实施了主任会议对重点建议的督办制度,进一步引起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办理工作的高度重视,促进了整个办理工作质量的提高。

(三)坚持跟踪督办制度。这是我们进一步把代表建议办理好、落实好的重要举措。主要对一些重点建议办理全过程组织有关代表进行跟踪视察,既听承办部门办理汇报,

又要看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真正将代表建议落到实处。近几年,我们主要组织有关代表对城建、环保、交通和公安等部门实施跟踪督办,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赢得了代表和群众的好评。

(四)将激励机制引入督办工作中去。一是我们将办理工作的好坏作为政府各部门年终考核的一条重要内容;二是我们通过走访了解,将承办单位在办理工作中好的做法,刊登在人大工作通讯上,进行表扬,起到相互学习和借鉴作用;三是搞好先进承办单位的评比工作。今年5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代表优秀建议和办理建议先进单位的评比办法》,我们准备在今年年底前着手抓这项工作。按照评比办法,先进承办单位的评比主要从承办单位领导对办理工作的重视程度、措施落实和按时答复等三大方面进行考察,同时还要结合办理结果,即代表满意率、落实率、见面率的高低来进行综合分析。这项工作从今年起,以后每年进行一次,具体由我们工委组织实施,评选出的先进承办单位由市人大常委会或市人代会上予以表彰。

此外,对不符合按规范要求和代表不满意的答复,及时转政府及有关部门重新办理。

镇人大关于加快小城镇建设的调研报告

一、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小城镇规划滞后。我镇《总体规划》(xx——2023年)已于xx年上半年编制完成,已经市、县论证批准实施。虽然有了规划,但没有详规。规划明显滞后,已经不适应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需要。

基础设施建设薄弱。所有的大街小巷的路都已破损不堪,雨天处处积水,晴天道道车辙,严重影响了行人和车辆通行。

排水存在死角。基本上都是靠土沟自然排水。到雨季经常出现溢水现象。雨季雨量大,附近居民住宅屋里就进水。

自来水管网急需改造。三闸李庄曾一度造成用户上访。

美化、绿化、亮化远远不够。没有安装路灯。路两边的大部分空间被个体商户摆摊占去。

卫生环境差。主要街道大部分没有垃圾箱,垃圾到处可见。大风一吹,遍地都是塑料等垃圾。

市场建设水平低。农产品大部分都是露天市场,任意摆摊,秩序混乱。有关部门对市场管理力度不够,存在无序竞争等现象。

小城镇特色不明显。特色农业经营规模小,产业化经营水平不高,科技支撑力不强。工业项目少,名牌产品不多,辐射带动能力不强。二三产业发展不快,专业产业化优势不明显。人文环境、生态环境建设缓慢,景观风格等特点没有显现。

二、主要原因

一是对小城镇建设缺乏高度认识,重视不够,抓的不力。

二是受财力所限,县级、镇级投入小城镇建设资金很少,争取上级小城镇建设的资金不到位。

三是缺乏改革意识,市场运作、多元化投资渠道还没有建立起来。四是政府对房地产开发的有关税费政策没有放开。

三、几点建议

1、科学调整小城镇规划布局

规划是发展的先决条件,没有一个好的规划,就不可能实现快速的发展。要在总体规划的柜架内修编完成小城镇规划。要依照'经济与生态并重,自然与人文交汇,商贸与休闲娱乐一体'的规划原则,将功能区划,使小城镇发展优势得以体现。2023年镇区要建2.12平方公里,集中居住人口2.3万人,城镇化率达51%以上。今年4月底前,要完成镇区功能设计及建设详细规划。上半年要完成农贸市场建设,建设2座水冲公厕,年内至少建成100亩的商住小区,同时完成排污管网建设。上半年完成老镇区整治,乡村道路两侧及村庄周围沟塘垃圾治理等。彻底改变老镇区形象。

在镇域空间规划方面,最终形成“中心镇和农村居民点”两级体系结构,以庆安镇镇区作为全镇的政治、经济、文教中心,以邳睢公路为纽带,农村居民点主要集中于重要道路两侧,各村通过便捷的交通网络与中心镇区保持紧密联系。形成拥有1个镇区,39个农村居民点的两级镇村体系规模等结构。在用地方向上将沿邳睢公路西侧,利用并延伸三闸街和府后路至牛鼻河,向西侧发展;南北向,可沿邳睢路,往西南适当扩展。

镇区用地布局结构,总体空间结构为:“两心、两轴、四区的组团式结构”。

两心:即行政中心和商业中心,两轴:即府后路发展轴、经一路发展轴,四区:即三个居住组团、一个工业集中区。

坚持规划先行,分步实施的原则,成熟一项,开工一项,逐步做优小城镇。实现农民居住向城镇集中,工业发展向园区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

加强规划建设领导,把小城镇建设纳入领导班子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到换人不换目标,按照规划积极稳妥推进小城镇建设。

2、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基础设施建设的关键是资金。要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充分发挥市场筹资功能,推进小城镇土地资源经营和基础设施市场化建设,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发展。 争取上级资金,取得对教育、文化、公益事业的投资,加快小城镇水、电、路、等建设。

更新供水管线,把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同城镇居民供水工程结合起来,一同设计改造,解决群众吃水难和饮水不安全问题。治理脏、乱、差,加大对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力度,垃圾要有处理场,路两边要增设垃圾箱,环境卫生要实行门前三包。健全环卫队伍,财政要增加对环卫的投资力度,尽快改变卫生环境。搞好绿化、美化、亮化建设,提高小城镇绿化率。在治理环境的同时,坚决制止乱批乱建。

3、突出特色。是以板材生产、汽车零配件制造为主导产业,并以此为依托,重点发展商贸、商业和现代化服务业,建设居住和生态环境良好的特色城镇。以现状镇商业中心为基础,于府后路两侧沿街扩大商业用地。规划商业金融设施、仓储等公共设施。工业集中区主要在三闸街以南。

4、关于城镇近期建设。主要是府后商业街、龙集(原乡镇政府)农贸市场和府前商贸城。通过招商引资,采取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方式进行。

1、积极推进白塘河湿地公园项目。为涉及我镇范围内的县重点城建项目提供用地保障,主要是做好拆迁户安置,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土地流转等工作。白塘河湿地公园项目。进一步核实涉及拆迁农户房屋等设施资产。今年上半年要完成农户安置房选址及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方案。在投 资方资金到位后,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农户房屋拆迁及地面附属物清理工 作。做好群众思想教育工作,维护社会安定,保障项目顺利进行。妥善安 置调整好土地,确保农户生产、生活不受影响。

2、继续实施小城镇改造,镇容环境整治工程。建设农贸市场。在府前,府后分别建设宽40米,长330米农贸市场。第一期工程投资xx万元,建设府后街农贸市场,建设商住房220间,面积1.8万平方米,今年年底主体工程竣工。xx年开工建设第二期工程,进行府前街农贸市场建设。

年底前,全面整修疏通镇区下水道,自来水入户率达到100%。

大力进行镇区和县乡公路两侧美化、亮化等环境综合整治。今年6月底前,建设2座水冲厕所,配齐垃圾箱。上半年,铺设镇区透水砖5000平方米,下半年铺设6000平方米。上半年拆除县乡公路两侧所有违章建筑,下半年完成建设坡屋顶改造。xx年完成三闸街路灯安装。年内,完成主要交通干道、街区两侧建筑粉刷工作。

第2篇 地方人大调研报告

地方人大调研报告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是党的根本宗旨,也是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应该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解决好。东光街道人大工作室始终高度重视民计民生问题,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作为人大工作的准则,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以保障、改善民生为重点,不断加强对民生问题的监督,努力提高监督实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围绕保障和改善民计民生开展监督,促进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

解决民生问题离不开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离不开生产力水平和综合国力的逐步提高。围绕以人为本这个核心,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执行情况和计划生育、环境保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督促有关方面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了党的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为保障和改善民计民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围绕民主法制建设,对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贯彻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努力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积极开展代表工作,努力发挥代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由人民群众选举产生,最了解群众的呼声和愿望,支持和保证人大代表发挥作用,既是人大的职责

所在,也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东光街道人大工作室在搞好监督工作的同时,注重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一是组织代表围绕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问题,开展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社会治安治理、食品卫生等工作视察检查,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维护群众合法利益,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二是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及时上报区人大,确保代表和人民群众满意。三是坚持分片联系代表制度,安排部署20xx年东光辖区区人大代表接待日活动,广泛听取辖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

三、认真做好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努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坚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把信访工作作为深入了解民情,充分掌握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民主渠道,认真对待,认真受理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不断规范信访办理程序,努力提高办理水平,使各种信访案件得到了妥善处置,较好地发挥了人大信访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促进全区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我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清醒的看到,我们在加强对民计民生监督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对民计民生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监督的领域还需要进一步拓展,监督的途径和方法还需要进一步拓宽。对与老百姓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社会普遍关注的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热点、难点问题监督工作力度还不够大,监督效果不是特别明显。二是对于民计民生问题的调查研究不够。对人民群众所思、所想、所盼缺乏深入的了解,对于如何解决涉及人民群众

切身利益的一些深层次问题,还缺乏深入的研究。三是激励代表在加强对民计民生问题监督检查、构建和谐社会中充分发挥作用的科学有效机制还没有形成。一些代表主动参与监督的意识不是很强,提出的建议意见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切实把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要着力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坚持履职为民,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

在我国,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是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及其常委会不仅是国家权力机关,而且是了解民情、反映民声、集中民智的民意机关,在发扬人民民主、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因此,人大的工作就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考虑问题,努力在群众最盼上想办法,在群众最急上抓落实,在群众最怨上促整改,真正在思想上尊重人民群众,感情上贴近人民群众、行动上深入人民群众,工作上依靠人民群众,着力保障和改善民计民生,实实在在为人民谋利益,推动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加强对民生问题的监督检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党的十七大报告在改善民生方面提出了明确的目标要求,也为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和重点。在现阶段,就业是民生之本,就学是民生之基,就医是民生之急,社会保障是民生之盾。应当把关切民生冷暖的医疗、就业、住房、社会保障、食品安全等问题作为重点,

通过监督,让人民群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时时、事事、处处从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出发,把群众的需要作为调研的重点,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全面了解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提出有前瞻性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促进一府两院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深层次的问题。

(三)发挥代表作用,拓宽民主渠道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渠道。代表们大多工作在一线,生活在基层,熟悉民情、了解民意,有着广泛而深厚的群众基础,是人民群众具体利益的表达者、现实利益的传递者、切身利益的维护者。充分调动人大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方面的主体作用。要继续坚持邀请部分区人大代表参加视察检查、专题调研等重要活动制度,进一步拓宽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渠道,畅通民意表达的途径,增强人大代表维护群众利益,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发挥代表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要支持和鼓励有实力的人大代表通过爱心行动等方式帮助困难群众,为弱势群体送温暖,为党和政府分忧解难。要建立完善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制度,使不同利益群体的诉求得到及时反映,形成民意表达和反馈的新途径,从而更好地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凝聚力,形成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强大力量。要建立人大代表参与建议办理工作视察、检查机制和建议办理测评机制,不断加大建议办理的监督力度,特别要抓好涉及民生问题的重点建议意见办理工作,提高党委、人大、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共同努力创造和谐环境,营造和谐氛围,构建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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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人大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查报告是整个调查工作,包括计划、实施、收集、整理等一系列过程的总结,下面就是1566范文网为您精心整理的人大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希望可以帮到您。

人大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街道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基层的国家政权机关,搞好街道人民代表大会建设,对于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让人民广泛地参与国家管理和监督,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为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就区人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一些意见与建议。

一、目前街道人大工作的基本情况

经过这次调查,总体上看,我区各街道人大都能以法律赋予的职权为依据,紧密联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结合本街道实际,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开展人大工作,比较好地履行了法律赋予的职能。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自觉坚持党的领导,认真做好街道人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的一条重要政治原则。在工作中街道人大都能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办事有机地统一起来,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主动接受党委的领导,凡是街道人大以及人大代表的重要活动,都事先向党委请示汇报,取得党委的同意和支持;同时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也能及时向党委汇报,取得帮助和支持。大部分街道

人大主席或副主席都能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和自主开展工作的关系。通过请示汇报,沟通协商,取得了党委的大力支持,街道人大工作能够在党委的领导下,依法有序地进行。

2、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认真履行监督职能。经济建设是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从我街道人大工作来看,都能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来抓,围绕本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视察,开展监督检查,提出意见建议。

3、依照法律规定,适时开展调查视察活动。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和政府的重点工作,对带有全局性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视察是我街道人大开展活动的主要内容。在调查视察活动中,街道人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政府加以解决,确保了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社区的贯彻实施,维护了社区居民的稳定。

4、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人大代表是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忠实代表者。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是对每一名代表的要求。目前,街道人大通过走访联系代表,督办代表意见,支持代表行使职权,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等方式,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

在调查中了解到,尽管街道人大能积极行使监督职能,但由于一系列的原因,使监督的效果不够理想。首先,代表

活动难以正常开展。街道人大一年一度的人代会还算正常,在人代会上,代表们能就政府工作报告对政府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政府改进工作。但会后代表各奔东西,大部分时间和精力用来做某些具体工作,实施人大监督就无从谈起。

三、加强人大工作的几点建议

1、正确处理好人大与党委、政府的关系

人大、党委、政府是权力系统中的三个中心,只有三者协调一致,才能促进各自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此,一方面党委要把人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人大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党委应充分尊重人大的法律地位。政府要树立法制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做到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必须主动报请人大审议、批准。另一方面人大在工作中要与党委、政府多沟通,各项工作尽可能得到党委、政府的支持。

2、上级人大应加强对下级人大的监督与指导

上级人大由于地位的特殊性,加强对下级人大工作的监督指导,能给街道人大强有力的支持。一方面区人大的重视和支持,能使街道人大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法律化、规范化,使街道人大在开展工作时,能放开手脚。另一方面,可以帮助街道人大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如街道人大干部的编制、职级、待遇、提拔、使用及人大的办公条件等问题,区

级以上人大可向同级党委政府提出建议,督促加以明确、落实。这样,可使在街道人大工作的同志感到不低人一等,安心于街道人大工作。

3、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街道人大的影响

街道人大履行职权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街道人大的地位和作用人们知之甚少。这就要求必须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街道人大的影响,使各方对街道人大的地位及作用有足够的认识,自觉地维护街道人大的权威。为此,一方面,要充分利用报纸、杂志及电视、电台等媒体加大《监督法》、《宪法》及《地方组织法》中对街道人大地位及职权规定的宣传力度,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使人民群众真正了解街道人大的地位和职权是法定的,自觉地维护街道人大的权威。另一方面,要充分宣传在街道人大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好的经验,使群众明白街道人大是能够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的,是为民做主的机构,扩大街道人大在群众日常生活中的影响。

人大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尽在1566范文网。

第4篇 2023年江西省人大常委会调研报告:呼吁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意识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地方债务问题再次成为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财政部表示将通过债务置换的方式,缓解地方政府的还债压力,此举被认为是事实上拉开了地方债的治理大幕。

“从xx年全国债务专项审计结果来看,截至xx年6月末,江西省政府性债务余额较xx年底增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江西省规模在全国位列第24位,排中部六省最后。”江西省财政厅厅长胡强表示,其中全省债务率和偿债率两项指标均低于通行控制标准,全省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地方政府举债缓解财政困难

1994年,中央开始推行分税制改革。这一改革减少了地方政府的财权,而事权的不断加大,导致地方政府的财政资金缺口越来越大。“各级政府出于改善城市基础设施、促进经济发展和执行国家财政政策的需要,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通过举借政府债务解决资金缺口问题,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胡强说。

《法制日报》记者从江西省财政厅获悉,根据江西省债务系统汇总统计,截至xx年8月底,江西省债务余额为4374.8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2662.1亿元,占60.9%;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854.4亿元,占19.5%;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858.3亿元,占19.6%。

xx年9月,为解决多年来地方政府性债务权责不分、多头管理等问题,江西省政府制定了《江西省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债务管理职责,规范了地方政府性债务借、用、管、还等方面的管理措施。

“为妥善处理和化解江西省历史存量政府性债务,确保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维护政府信誉,建立了化债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各级政府积极化解存量债务。”胡强说,根据中央统一部署,自xx年以来先后制定了高校、政法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村垫交农业两税等债务化解方案,积极推进债务化解各项工作。

借新还旧风险防控意识淡薄

记者了解到,按照新出台的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意见》的规定,从今年起,各市县政府都不能自行举债,地方筹措建设资金渠道必将迅速缩减,继续通过融资平台举借债务也不再可行,收支矛盾如何化解将是大难题。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在相关调研报告中指出,少数地方和行业存在超越自身财政收支能力,脱离实际公共需要,偏重短期政绩和项目建设,盲目求大、超前,忽视长远发展和债务管理的问题,加上一些地方(含开发区)棚户区改造安置、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欠账等,举借债务较多。

审计结果表明,截至xx年底,江西省有5个市本级、2个县级、65个乡镇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债务率高于100%;有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新区债务率已经高达200%以上。截至xx年6月底,江西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债务为480.99亿元,成为债务偿还压力最大的行业。xx年还要加大对全省国省道改造、农村公路建设的投入,更是捉襟见肘。南昌市高新区今后三年仅还建安置房、南昌航空城建设资金需求就达440多亿元,靠其自身财力无法解决。

目前各级政府性债务主要以中短期债务为主,且已进入偿债高峰期,在地方政府财力有限的情况下,不少债务只能通过“借新还旧”来消化。去年江西作为中部唯一省份列入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改革试点范围,发行143亿元地方政府债券,其中35亿元用于偿还当年到期的xx年全省各级举借的地方政府债券本金。

偿债资金依赖土地出让收入

各级政府债务资金主要投向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一般投资规模大、周期长、回报率低,偿债资金来源一般为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收入等,但仍未建立完善的偿债长效机制,偿债资金来源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对土地出让收入依赖性大。

从审计结果看,截至xx年底,11个市本级、90个县级政府承诺以土地出让收入偿还的债务余额为1022.06亿元,占省市县三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余额2187.79亿元的46.72%。但从xx年前三个季度的相关统计数据来看,目前房地产市场整体已呈成交缩量、价格调整的运行态势。

在调研中,地方普遍反映当前土地流拍现象增多、政府土地出让收入大幅减少,如果房地产市场继续发生大幅度波动,地方政府土地出让收入将减少,就会出现政府性债务无法清偿的严重状况。

“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强化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意识。”调研报告指出,应按谁举债、谁受益、谁偿还的原则,明确举债主体的责任,疏堵结合,积极妥善化解现有存量债务风险。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抓紧做好对现有存量债务的甄别。对融资平台现有债务进行清理,经营性融资项目要与政府脱钩,相关债务转为企业债务,促进政府融资平台转型升级,提高融资平台公司的资产质量和偿债能力。对甄别后的存量债务报经国务院批准后,分门别类纳入政府预算管理。

同时,通过采取发行政府债券置换符合条件的存量债务,将短期债务逐步置换为长期债务,优化债务结构,进一步降低政府利息负担;切实落实国有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充分引入资源开发竞争机制,实现国有资产和公共资源收益最大化,拓宽偿债资金来源渠道。此外,还可以探索推广ppp模式(公私合作)融资,从传统的“政府包揽式”公共服务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式转变,激发民间资本参与城镇化建设和公共服务融资的活力,减轻政府性债务负担,为有效剥离政府债务寻求出路。

报告建议建立并落实责任制

目前,除地方政府债券以外,政府性债务收支尚未纳入预算管理和监督,加上以往举债主体多样化、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机制不健全等原因,债务资金借、用、管、还过程中存在一些不严格、不规范行为。

调研发现,部分地方违规通过bt、向非金融机构和个人借款等方式举借政府性债务、违规提供担保、违规将债务资金投入资本市场、房地产市场和用于修建楼堂馆所;融资平台公司等单位违规发行债券等行为时有发生,涉及金额较大。

据介绍,全国目前尚未建立起一套自上而下、科学统一的债务分类、风险预警体系,预警指标是否真正客观准确地反映债务风险状况、主要指标之间如何衔接、各个指标占多大权重没有明确规定,审计和财政对债务分类划分、存量债务底数的理解和统计口径仍不一致。

调研报告重点指出,要加快落实财税管理体制改革相关措施,健全各级政府之间财力与事权相匹配、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努力解决好政府性债务怎么借、怎么管、怎么用、怎么还四大问题。

调研报告建议,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建立并落实政府性债务责任制,将地方政府性债务状况和管理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同时,加快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物报告制度,逐步把地方政府性债务收支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推进政府性债务信息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让政府债务在阳光下运行。

乡镇迎接县人大调研报告

第5篇 2023关于县乡人大同步换届的调研报告

xx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高票通过了选举法修正案和地方组织法修正案,将乡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由三年改为五年,并要求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同步举行。新形式下的县乡同步换届选举,既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学,也没有既定的模式可遵循,选举情况更为复杂,工作量大,需要认真研究和分析,以增强预见性和主动性。我们通过召开乡镇人大主席专题研讨会、走访基层群众、赴周边县市考察取经等,对县乡人大同步换届开展了专题调研。

一、县乡同步换届选举的主要影响因素

1、城镇化和流动人口的影响。随着我县“小县大城”发展战略的推进,县内周边乡镇农村富余劳动力涌向县城,全县近一半人口集聚在县城,在推动了城镇化进程加快的同时,对换届选举的选民登记工作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我县木制玩具等工业的发展,吸收了大量外省、市、县打工人员,据统计,截止xx年底,外来流动人口达到17974人。同时,我县也有近7000名的劳动力输出到外省、市、县从事异地开发,这部分流动人口也影响了选民登记。

2、民主意识增强和观念变化的影响。民主政治建设的推进,人大代表的地位日益提高,其发挥的政治作用愈来愈大,增强了人们的民主意识,带来了观念的变化,影响了人大代表的格局。如一些私企老板,在积累了一定的经济基础之后,就追求一定的社会地位,竞选人大代表为他们提供了有效途径,据统计,xx年选举产生的县人大代表,私企老板占农村代表的比例达到28%。

3、历次选举形成的竞选方式多样化的影响。经过这些年反复选举的锤炼,代表候选人正在成长并随着一次次的选举活动逐步成熟,依法选举从意识走向行动。差额选举的竞选为选民提供了自由选择权利的同时,也为代表候选人发挥作用提供了制度空间,从而带来了竞选方式的多样化。如竞职演说、走访选民、投资公益事业等,他们的很多行为往往处于现有法律法规的空白处或者模糊处,影响了换届选举。

4、政策及相关法律不完善的影响。虽然过去历届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工作总的趋势是好的,但由于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具体,主要是对贿选界定不明确及相应处理机构不确定,因而造成极少数人用金钱、物质等形式拉选票和用非常形式操纵选举,影响了换届选举的公正性。

5、选举工作队伍素质的影响。换届前大批量的乡镇干部人事调动,使得一些长期搞换届选举和基层政权工作的人员离开原有岗位,新调任人员由于对业务及当地情况不熟悉,致使从事换届选举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操作能力偏低,难以应对换届选举带来大量的指导工作。

二、县乡同步换届选举存在的主要问题

1、选民登记问题。依据《选举法》的有关条款规定,选民一般应在其户籍所在地进行登记,但我县有近一半人口居住在县城,还有大量的劳动力输出和外来务工人员,如大源乡常住人口3707人,长期外出务工人员达到1700多人,人户分离的情况普遍存在,从而容易造成选民的错登、重登和漏登。另一方面,一些私企老板为了争当代表,要求打工人员在企业参选,而所在行政村也要求其回户籍所在地参选,两派势均力敌,争论激烈,使基层难以把握,加大了选民登记的难度。 3、代表结构与代表素质问题。合理的代表结构,具有较高的代表素质,是我们选举工作追求的价值目标。由于代表选举竞争的加剧,导致代表的广泛性、代表性和先进性难保证,农村情况的复杂性和选举结果的难以预测,有些选民没有标准,抱着选谁都无所谓的态度,选举时个人意愿的表达存在不确定因素;有些选民则各有标准或标准有误,受宗族观念、眼前利益等因素影响,将票投给“族头”、“村霸”或贿选者。此外私营企业主、村干部在代表竞选中日益凸现,如何防止“老板代表”、“干部代表”过多,尤其是保证在选举中处于劣势的妇女和少数民族代表达到比例要求,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如石塘镇xx年选举产生的5名农村县人大代表,都是汉族男性的行政村支部书记或者村委主任;前两届县人大代表的妇女比例仅为10.1%,离22%的比例要求尚有较大差距。

4、依法选举问题。随着民主政治的不断推进,选民民主意识和参政意识的逐年提高,人大代表尤其是县人大代表的地位和作用不断显现,选民争当代表的热情高涨,有可能出现候选人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来达到当选的目的。如采取拉帮结派,许愿承诺,暗地贿选,宗派势力等不正当手段干扰正常选举。相关法律对贿选的界定、受理机关等又无作出明确的规定,从而给查处工作带来难度。

5、其他问题。一是换届时间问题,《选举法》规定新的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应在代表选出后两个月内召开,县乡实行同步换届,同时选举产生县乡两级人大代表,要在法定时间内全面完成县乡两级换届任务艰巨。二是选举经费问题,县乡同步换届较以往所需经费更大,而目前县乡财政普遍困难,要保证县乡换届选举经费足额及时到位有难度。

三、几点对策建议

1、调查摸底,联系选民,做好选民登记的基础性工作。选民登记是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云和县流动人口数量较大的现状,一要摸清人口的现状,对选民情况进行摸底,特别要摸清“人在户不在、户在人不在”的人户分离现状,掌握基本情况;二要明确选民登记原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县人大常委会需适时出台登记原则,指导选民登记工作;三要对选民进行预登,在正式选民登记前,根据选民的流动情况,采取现代通讯联系方式,以掌握选民登记动态和难点问题;四要对选民登记进行审核,以尽量避免人户分离造成错、重、漏登问题。流动选民我们倾向于原则上要求选民参加户籍地选举,不能回乡的,帮助其转移选民关系,以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利。

2、统筹兼顾,紧密联系,合理设计县乡同步换届实施计划。一是上下级之间要紧密联系,上级关于换届选举的有关政策规定要抓紧出台,对县级班子的人事调整要尽早到位,特别是异地交流的干部要提前到位,熟悉情况,以利当选。二是合理划分选区和分配代表名额,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安排同步后,由于县代表的选区一般要比乡代表的选区大,因而县代表选区划分可在乡代表选区的基础上进行,但要注意尽量不要拆分乡代表选区。在代表名额分配工作中,不但要考虑选区中是否有合适人选,还要考虑县乡代表的平衡问题,将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名额综合起来安排,从而照顾到各选区之间的利益,确保选举工作顺利开展,选出群众满意的优秀的人大代表。

3、优化结构,严格把关,选好选足县乡代表。在选举过程中,既要实现代表结构要求,但又不宜过份强调,而是要保证选出高素质的人大代表。要认真做好代表候选人资源摸底调查,引导选民依照代表基本条件和素质进行提名推荐,充分尊重选民的自由选择。在保证有适当比例的非中共党员、妇女、少数民族代表能够当选,并适当考虑非公有制企业人员的参选需求的前提下,切实让有较强履职意愿和履职能力的人当选为代表。对于提名连任的代表候选人,要考察其在上一届内是否认真履行了代表职务,凡不能认真履行代表职务的,要在酝酿协商中向选民讲明。

4、积极探索制止不正当选举的预警机制。探索建立制止不正当选举的预警机制,做到预防在先,避免违法选举现象的发生。一是把制止不正当选举工作重点立足于防范上,要加大宣传力度,把惩治不正当选举的措施宣传到位,形成强大的高压态势,加大对不正当选举的震慑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二是党委主要领导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换届上,把县乡同步换届作为下一阶段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同时明确相应的纪律。三是出台有关规定,明确贿选的界定标准。四是成立不正当选举的处理机构,设立专线举报电话,发现违法选举案件及时打击。五是探索建立代表候选人的谈心、告诫或诚信公约等制度,如在选举期限内,由乡镇领导定期与相关候选人谈心,及时掌握候选人的思想动态,鼓励代表候选人之间签订诚信公约等。

5、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换届选举圆满完成。一是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党委要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为换届选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人大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努力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把握舆论主导权,充分利用主流媒体等宣传工具,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宪法、选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使选民进一步认识人民当家作主和选举工作的意义,广泛动员和正确引导选民和代表依法参加换届选举。三是组建强有力的换届领导机构,统筹各部门的力量,抽调一批政治思想素质好、法律观念强,有一定选举工作经验的人员组成换届选举工作小组。四是加强选举工作队伍的培训工作,特别是要加强法律知识、操作程序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工作能力与操作水平,同时做好换届选举试点工作,为全面铺开换届选举积累工作经验。五是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选举,设立固定投票站和秘密写票处,切实保障选民的民主权利,为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六是在加强对选举经费专款专用监督的前提下,建议对一些经济困难乡镇加大经费补助,确保换届选举顺利进行。

第6篇 人大和民事执行改进调研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xx年工作要点的安排,6月2号—3号,县人大内司工委在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常委会副主任秦贤斌的带领下,就县法院贯彻执行《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改进民事执行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执行《决定》的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重视学习宣传。自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公布后,县法院及时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讨论,并通过标语、短信等方式向社会多方式、多渠道地宣传《决定》的有关内容。县政府转发了《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配合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支持法院的执行工作。全县基本建立了由党委、人大、政府、司法机关等多方面参与的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二)执行工作机制渐趋完善。县法院制定了一系列关于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的若干规定,明确了执行工作管理措施,加强了对执行程序、执行行为及执行款物的规范化管理;推行了执行裁决权实施权分离制度、建立并落实了执行听证制度、建立了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与银行征信系统信息共享,在执行程序、时限、措施等方面实行跟踪管理,促进了执行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地开展;在各镇建立基层协助执行网络,在提供线索、协助调查、参与调解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建立执行救助制度,设立执行救助资金,健全管理机制,对符合条件的特困申请执行人实施有效救助。

(三)执行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县法院始终坚持把司法为民作为执行工作的根本宗旨,开展集中执行、突击执行、专项执行等活动,采取申报财产、查封扣划、依法搜查等措施推进执行工作,使执行难的问题逐步得到缓解。xx年—今年5月,共执结各类案件1524件,执结率为76.6%。

(四)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效果显著。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积极稳妥地处理执行积案1256件(其中委托执行案件43件)、清理执行信访案件14件。自xx年以来,针对权利人为信用联社、工行、农行等金融机构的借款纠纷展开专项执行活动、集中开展了计生部门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的执行、尤其是对青龙米业涉及200多位债权人的系列执行案件的妥善处置,得到了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的充分肯定。

(五)执行队伍素质逐步提高。县法院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警示教育活动,积极参加省、市法院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xx年1月,院全体执行人员参加第三次全国法院执行人员综合素质考试,有效提高了执行人员执行生效裁判、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几年来,县法院执行局的工作多次受到市、县委政法委、市中院、县法院的表彰。

二、当前执行工作面临的问题困难

1、审判与执行协作配合机制还不够完善。有的案件审判与执行脱节,造成执行困难。如在立案审判阶段采取保全措施不力,没有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结果错失执行良机;有的案件虽然保全,但未严格依法定程序办理,导致被保全的财物被变卖,给当事人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2、执行内部管理工作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案件执行时间跨度较大,透明度不高,申请人无法及时了解执行进度,误认为法院执行要靠关系,以致当事人对法院公信度产生怀疑。二是执行工作的考核机制不够科学。上级法院片面考核高执结率,导致下级法院将未执结的中止案件不符合法律规定终结条件的案件以程序终结的方式全部统计到执行结案的总数中,有效执结率不高。三是执行工作保密制度落实不够到位,致使部分被执行人轻易躲过追查、逃避执行,群众对此反响较大。

3、有些被执行人少数部门法制观念不够强。一是被执行人不自觉履行、拒不履行的现象较为普遍。xx年—今年5月审结的民事案件中,当事人自动履行率仅为42.2%。二是执行中部门或地方保护主义现象时有存在。从调查的情况看,涉及需要村委会协助执行的案件尤为突出。如沈巷集中区的征地拆迁补偿案件,由于村委会的消极抵触等原因,致使39起案件长期得不到执行。

4、少数执行干警自身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有的执行法官对案件裁判文书审查不细,法律程序没有做到位,致使执行工作陷入被动;有的执行人员对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在查找上有一定困难的,没有穷尽执行方法努力追查,耽误了执行的最佳时机;有些执行人员遇到比较棘手的案件,方法单一,致使案件久拖不结,未能达到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除了县法院自身潜在的一些问题以外,执行工作面临的实际困难也是客观存在的:

1、我国尚未建立起完备的信用制度,市场主体的经营活动缺乏有效监管,被执行人规避、逃避执行现象十分突出,被执行人难找、财产难寻成为普遍现象。

2、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占较大比例,其中相当一部分刑事附带民事、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等案件,因被执行人下岗、重病、离婚、服刑等原因,往往没有财产可供执行。

3、联席会议制度落实不够到位、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尚未充分发挥作用,削弱了执行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有的单位部门不依法履行协助执行义务,导致执行财产难以查找,查找到的财产难以控制,控制住的财产难以变现,变现的财产难以过户的现象依然存在,给执行工作带来困难。

4、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还不能满足执行工作的实际需要,执行工作中常常面临法律依据不明、执行方法不足、强制措施乏力等困惑。

三、加强民事执行工作的措施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执行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县法院应当主动与普法、宣传部门加强联系,以“xx”普法教育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的《决定》、认真领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做好当前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开展以案释法教育,介绍执行流程、措施、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等内容,增强公众尤其是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对执行工作的了解,提高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的意识,营造有利于执行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完善执行工作机制。一要努力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的执行工作新格局;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工商、国土、城建、金融等单位的联系与协作,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全面而有效地发挥执行联动威慑机制的作用。二要建立健全各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从源头上化解“执行难”的问题。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工作制度,积极探索非诉讼解决方法,缓解法院的执行压力。三要进一步拓展创新执行工作方式方法。深化审执兼顾、协警参执等方式,积极探索并运用担保执行、抵偿质押执行、限制被执行人出境、限制高消费、强制审计、代位履行等新举措,为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提供制度保证。

(三)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机制,切实提高执行工作效率。法院内部要进一步规范审执分立,科学界定执行机构与审判机构的职能分工;进一步明确执行审查权执行实施权的界限行使主体,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建立健全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执行权分权运行机制;充分利用执行信息管理系统,规范执行工作程序,完善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落实执行公开,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进一步规范执行评估、拍卖、变卖等环节,严格执行款项的管理、发放工作,自觉接受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度。

(四)进一步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努力促进社会谐。对被执行人无执行能力,申请人又属社会弱势群体的执行案件,要慎重采取中止或终结执行措施,做好申请人的工作,减少这类案件的申诉上访;对涉及需要村委会协助执行的案件,要加强沟通协调,力求取得一致意见,以促进执行工作顺利开展;对需追究担保人负连带责任的执行案件,要在查明被执行人的确无财产执行的前提下进行,尽量减少担保人的损失;对涉及企业银行的借贷案件,要根据不同案件、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区别对待,特别是对资金一时紧张而有“造血”功能的企业,必要时要做好银行的工作,暂缓执行,给企业以回旋的空间。

(五)进一步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全面提高执行工作水平。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干警的执行艺术、技能业务水平,引导干警克服怕当事人上访、怕领导过问案件、怕承担责任的消极畏难思想,切实做到执行有力、司法公正。进一步建立健全执行人员的奖惩机制,激发执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同时对执行人员在工作中不依法履职或执法违法的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六)进一步健全司法保障机制,不断增强执行工作活力。一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加大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经费保障力度,不仅要确保预算经费及时足额到位,还应从实际出发,根据集中执行、专项执行等实际需要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二要加强与上级法院的联系沟通,建议上级法院修改片面追求高执结率的考核办法,建立客观的激励机制。三是法院自身要进一步重视支持执行工作,在人力、经费物质保障等方面适当予以倾斜,逐步改善执行工作的装备条件,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交通、通讯、安全等设备,解决好执行干警的后顾之忧,确保执行工作安全、有效地开展。

第7篇 人大精准扶贫调研报告最新

人大精准扶贫调研报告一: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安排,2023年3月,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对我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采取实地察看扶贫项目、走访贫困户、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听取镇村工作汇报等方式,深入到松罗、溪尾、范坑、潭头、溪潭等乡镇及部分扶贫村,实地了解我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做法和成效

2023年以来,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______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宁德市关于加强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决策部署,因地制宜,真抓实干,精准发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㈠强化组织保障,加强政策引导。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第一副组长,37个市直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科学扶贫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把扶贫攻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和工作推进会,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专题研究部署。相继制订出台《加快推进科学扶贫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定》《推进整村搬迁造福工程的实施意见》等系列重要政策措施,指导规范全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

㈡完善帮扶机制,充实扶贫力量。建立并完善挂钩结对帮扶到村到户机制,全市52个省市级扶贫开发重点村全部落实了挂钩领导、部门和企业,派驻了挂村第一书记和“蹲点”干部,一年来共筹措项目资金2910.5万元,整村推进卓有成效;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对146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一对一”挂钩,累计补助帮扶资金107.1万元,有力支持贫困户发展;安排了赛岐镇、湾坞镇等沿海乡镇分别对口帮扶山区的松罗、范坑等4个贫困乡镇的产业发展、村镇建设,完成对口帮扶资金80万元。完善驻村下派干部管理机制,建立“下派挂职书记责任管理、激励表彰、项目资金阳光操作等十项机制作法,该作法在全省宣传推广。

㈢全面摸底识别,努力夯实基础。根据省、宁德市扶贫开发工作总体部署,全面开展农村扶贫开发对象建档立卡“回头看”完善精准识别机制工作,各乡镇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队,严格按照市委制定的精准识别“十个步骤”规范操作程序和“五看法”等工作方法,进村入户精准摸排“识真贫”。截至2023年3月初,我市建档立卡户数为4744户,17304人,上报国网贫困户2680户,9666人。3月中下旬,市里组成19个由挂乡镇市领导任组长的督查组,深入基层实地查访,确保“回头看”工作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㈣落实扶贫措施,统筹协调推进。2023年,市财政投入扶贫资金7975万元,全力实施“十个到村到户扶贫工程”。其中,安排4100万元组织开展“产业扶贫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工程”,重点扶持2个千亩高优农业园、3个标准化茶庄园、4个特色产业示范基地、23个山地农业综合开发示范点以及葡萄、水蜜桃等特色农产品,推动村有产业、户有项目。优化上级资金使用,将省财政下达的三批中央财政扶贫资金210万元,全部发放给11个乡镇、3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共扶持514户贫困户每户2500-3500元发展种养加“短平快”扶贫项目。实施小额信贷扶贫到户项目,2023年市农户自立服务社为3850贫困农户发放项目资金6273.15万元。全面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在全省率先实行造福工程补助资金“直接打卡到户”和扶贫重点村统一建立“扶贫专户”做法,积极探索扶贫资金封闭式运行、报账式管理。结合新型城镇化、工业园区和美丽乡村建设,培育城阳镇溪里造福新村等省市示范典型,目前,全市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已动工751户3118人,已建一层以上新房721户3000人,完成投资11976万元。

二、问题和不足

㈠宣传动员不够深入,精准程度有待提高。目前,我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推进存在“上热下冷”现象,如:镇、村干部有的对政策学习少,业务不精、把握不准,对精准扶贫政策宣传、解读不到位;有的习惯于当“二传手”,导致政策和措施“落不下去”甚至“落地走样”,造成群众对精准扶贫的知晓率不高、认知度不深、参与感不强。部分乡镇干部工作不够深入,精准识别不能做到心中有数,识别对象基本靠村干部,对村级上报的扶贫对象又不敢签字;有的乡镇干部不敢担当、畏难松劲,担心贫困户报多了脱贫任务不好完成等。

㈡村财收入依然薄弱,内生动力有待激发。我市贫困村集体经济普遍乏力,目前有的村虽然开始重视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但发展缓慢,经济效益尚未突显,村财收入依然十分有限,部分村干部存在“等、靠、要”思想。贫困对象文化素质较低,思想封闭保守,虽有发展意愿,但缺乏致富能力和发展门路,内生发展动力不足,只等“输血”、不会“造血”。贫困户因病致贫返贫现象突出,负债高,内外交困,逐步成为脱贫难点。

㈢扶持效果参差不齐,工作合力有待凝聚。第四轮省、宁德市级扶贫开发重点村、挂钩领导和单位高度重视的市本级扶贫开发重点村,因有较大数量的资金投入,村容村貌有较大的改观,而帮扶资金投入不足的市本级扶贫开发重点村,则效果不甚明显(7个省、宁德市级扶贫村即筹措帮扶资金1350.5万元,村均193万元;45个福安市级扶贫村筹措帮扶资金1560万元,村均35万元),且不同程度存在重基础设施建设、轻产业开发,重项目实施、轻项目后续管理的现象。乡镇具体负责扶贫工作的人员多临时抽调,兼职多、精力有限,督促检查、档案建设、动态管理等工作受到影响。少数帮扶单位、企业和帮扶责任人没有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落实帮扶时身入心不入,个别单位、企业甚至一整年都没露过面,给群众留下精准扶贫是“走过场”的印象。各部门扶贫资源缺乏有效整合机制,不同程度存在资金分散、项目重复、分头实施、各行其是的问题,上下联动扶贫攻坚合力不足。

㈣措施落实不够到位,监督问效有待加强。扶贫政策和措施落实存在“雷声大、雨点小”现象。调研中群众普遍反映,市农户自立服务社的小额贷款虽然相对其他金融机构方便,但利率贵,达到一分多,贷款利率长期高于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部门,贫困户用不起,使支农支贫效果打了折扣。我市本级财政从2023年开始,每年安排专项资金500万元,补助52个省市级扶贫开发重点村,但在具体落实中又与“一事一议”项目挂钩,部分村未及时上报“一事一议”项目,即不能享受扶贫项目资金补助,专项资金没有专项使用;扶持政策对贫困标准的要求与贫困户的自身能力不相匹配,导致扶贫资源多倾向贫困户中的“有能力者”身上,真正贫困的群众享受不到扶持政策。扶贫攻坚目标责任考评机制不够健全,没有对帮扶单位和帮扶责任人年度考核、激励奖惩、问责督办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另外,造福工程搬迁点建设的监管有所缺位,对工程造价、搬迁对象、项目招投标等把关不严,造成项目建设与规划有出入,影响了工程进度,也增加了群众负担,使“保障房”的初衷有所“变味”。

三、意见和建议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事关全局,意义重大。要抓好这项工作,必须从长远考虑、从实际出发,上下联动、统筹推进,瞄准贫困、精准发力,确保我市精准扶贫工作取得实效,调研组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㈠深入宣传,强化责任,全力提升扶贫攻坚精准程度。要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进一步增强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争做熟悉政策、掌握业务的“精准”干部;要经常进村入户宣传有关政策,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要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济困,鼓励引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以多种形式参与扶贫开发,增强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精准性、有效性。各级干部要落实责任,如实摸清各村贫困户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到程序合规、结果公正,对群众负责。要明确“扶谁、谁来扶、怎么扶”,做到扶贫对象精准化识别、帮扶责任人准确对接、扶贫资源精确化配置、对扶贫目标精细化管理、对脱贫责任精准化考核,提升扶贫工作的精准度,确保如期稳定脱贫。

㈡因势利导,激发动力,切实增强贫困对象造血功能。要创新帮扶形式,为村“两委”和群众选路子、上项目、教技术、筹资金、供信息,变“输血”为“造血”,尽量将资金项目安排到重点贫困村,切实加大帮扶力度和脱贫步伐。特别要注重积极探索增加村财收入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区域优势,因地制宜地发展特色产业,把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不断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通过“公司+基地+贫困户”、“公司+合作社+贫困户”等模式,实现“以企带村、以村带社、以大户带贫困户”,不断提高贫困群众的产业参与度和受益度。要加大对贫困村贫困户的正面教育,引导贫困对象树立“崇尚致富、脱贫光荣”的理念,增强自我求变,自我发展的志气和信心,充分激发自身“原动力”。要着力提高产业、就业“1+1”能力,让每个贫困户都有1个产业可以发展,让有条件的贫困家庭劳动力都能掌握1项以上就业创业技能。

㈢精准管理,分类施策,尽力促进精准帮扶提速增效。要在建档立卡动态管理的基础上,抓住困难群体最需要帮助的事,解决困难群众最急最盼的问题。要加大挂钩扶贫的工作力度,特别是地处偏远、成效不明显的村,各挂钩单位要多深入挂钩村,开展调查研究,帮助村里制定扶贫规划,做到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开发、项目后续管理与贫困户脱贫兼顾,加快第四轮扶贫开发重点村的挂钩帮扶实施进度。要坚持开发扶贫与救济扶贫“两轮驱动”、在政策、步骤、批次上区分不同情况,分类扶持,不搞“大锅饭”。对于有强烈脱贫愿望和具有一定劳动技能的贫困户,要集中力量优先扶持,让这一部分贫困户先脱贫;对于因病因灾致贫的,要纳入社会民政救济体系中;对于因学致贫的,要采取措施给予帮助;对于有劳动能力但好逸恶劳、坐等靠要、懒惰酗酒致贫的,要进行耐心教育和引导,经教育不改的,采取缓扶和不扶的措施,激发贫困户依靠自己的头脑和双手,通过勤奋劳动,自我脱贫的内在动力,限度调动贫困户的生产积极性。

㈣多措并举,形成合力,努力保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科学编制“十三五”扶贫规划,并把“十三五”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分解到每一个年度计划中,确保总体规划通过年度计划的分解落实得以顺利实施。要进一步加强扶贫干部队伍建设,结合市乡两级换届,围绕扶贫攻坚选准配强领导干部,进一步充实镇村扶贫工作力量,以适应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需要。要制定出台《福安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目标责任考评办法》,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估奖惩机制,确保全面完成扶贫脱贫目标任务。要建立健全市镇村三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保障运行机制,提升上下联动的攻坚合力,建议建立民政、扶贫部门数据对接共享平台,实现资源共享,从而加强动态管理;完善涉农资金整合统筹机制,对全市涉农资金进行科学规划和统筹归并,推进涉农资金整合统筹,集中财力办大事,做大扶贫资金总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扶贫,加大对贫困户的信贷支持,解决贫困户发展资金短缺、贷款难问题;市农户自立服务社要加大对对在册的贫困户扶持力度,对借款利息酬情给予降低照顾。要加强在建“造福工程”的监督管理,市政府要协调各相关部门,做好、服务好造福工程手续审批工作,同时,把好对象安置关、规划控制关、工程质量关、造价审核关、资金管理关,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人大精准扶贫调研报告二:

为摸清丹江口市精准扶贫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拓宽思路,促进全市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根据市政协常委会2023年度工作安排,8月19日,在市政协副主席陈丹庆的率领下,组织部分政协委员,采取实地察看、听取工作汇报、与镇村组干部和村民座谈等方式,就我市精准扶贫工作进行了调研。调研组认真听取了市扶贫办、官山镇、铁炉村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情况介绍,实地察看了部分扶贫项目的实施情况,与镇村组干部、扶贫重点户和村民代表进行了座谈,广泛听取和认真讨论了他们对推进我市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根据调研情况,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一、贫困现状与致贫原因

丹江口市是国家秦巴山片区29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市)之一、是全省脱贫奔小康七个试点县市之一,全市现有贫困人口8.66万人,贫困发生率为33%,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汉江以南高寒山区、汉江以北石漠化山区和丹江口水库淹没区等3个贫困带,贫困区域广、致贫因素多。形成贫困的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自然条件恶劣。大部分贫困户居住在偏远山村,交通不畅,通讯落后,信息闭塞,传统产业得不到增值提升,有效资源不能充分开发利用,没有形成增收致富的支柱产业。

(二)贫困人口素质偏低。劳动力文化素质低,既是贫困的结果,又是造成贫困的原因。许多贫困人口因贫困而失学,又因失学而成为新一代贫困人口。由于他们文化素质相对较低,发展家庭经济缺计划,缺技术、缺管理能力,即便是外出打工收入也与非贫困户有很大差距。加之贫困户小农意识根深蒂固,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落后,小富即安,“等、靠、要”的依赖思想严重,凡事都等国家和社会的救助。尽管有些贫困户有摆脱贫困的愿望,并不断努力尝试,但由于思路不清,观念不明,缺少引导,导致失败,最终失去了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勇气。

(三)子女上学致贫。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大部分农村青壮年外出打工或创业,有的举家外出,农村大部分幼儿园和小学班级不齐,与之配套的措施是集中办寄宿制学校,导致农村孩子幼儿、小学阶段就被迫外出上学。还一些家长为了照顾子女上学,只能寄居或租住在有学校的城镇,这样增加了家庭负担。而对于部分举家外出打工的农民而言,带孩子去城镇或城市上学,同样无形中也加重了经济负担,对于尚未根本脱贫的农民更是不堪重负。特别是高中生、大学生学费、生活费支出较大,一些贫困户家庭往往为了子女上学负债累累。

(四)因灾因病返贫。一方面,靠天吃饭的农业生产,无法抵御频发的自然灾害。另一方面,贫困户中有长期生病或重大疾病患者,不仅不能通过劳动获得收入,高昂的医疗费用,导致一些农民债台高筑,甚至重新返贫。

二、主要做法与根本出路

通过调研了解到,当前丹江口市扶贫开发已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尤其是围绕贫困户脱贫所做的前期工作及好的经验做法,为下一步开展精准扶贫打下了坚实基础。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根本出路还是要贯彻落实中央、省新时期扶贫开发精神,采取“五个一批”确保贫困户脱贫。

(一)主要做法

1、对贫困户进行了建档立卡。丹江口市根据国家、省扶贫部门工作要求,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贫困人口进行了精准识别,并对全市9.86万贫困人口进行了建档立卡(当年减贫1.2万人,现有贫困人口8.66万人),为实施精准扶贫收集到了第一手资料。

2、因户制宜制定了脱贫计划。按照十堰市两办文件的要求,为全面准确地完成全市精准脱贫任务,实现“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目标,全市组织开展了以“摸底数、立项目、定规划”为主题的精准扶贫大走访活动。围绕实施“五个一批”,进一步摸清贫困村、贫困人口的致贫原因与脱贫需求和愿望,规划好脱贫项目,明确脱贫时限,算好扶贫攻坚明白账。丹江口市的大走访活动8月5日正式启动,全市各乡镇、驻村工作队深入农村千家万户,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大走访活动,经过近1个月扎实细仔地调查,目前大走访活动基本完成,对全市所有贫困户分户制定了脱贫计划,为全面实施精准扶贫奠定了基础。

3、梳理了十个到户到人政策。为建立瞄准机制,对贫困户实行“靶向治疗”,梳理出台了十个到户到人政策。即:产业扶贫到户到人、生态扶贫搬迁到户到人、“雨露计划·金蓝领”助学到户到人、金融扶贫贴息到户到人、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能人大户)带动到户到人、基础设施建设(安全饮水、道路、生态家园建设等)到户到人、低保衔接到户到人、助学济医到户到人、责任帮扶到户到人、帮扶措施到户到人。

4、组建了强有力的工作机构。市成立了扶贫攻坚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监督检查、基层组织建设、产业发展、规划建设、资金整合、宣传报道、政策指导等7个工作组。抽调精干人员,充实了办公室和各个工作组力量。与此同时,调整了市领导驻点,实行了“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选派全覆盖。为扶贫攻坚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强组织保证。

(二)根本出路

采取“五个一批”,确保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一是扶贫搬迁一批。把改善贫困户居住条件作为扶贫攻坚工作的首要任务。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逐户摸底鉴定,对生态环境脆弱、不具备基本生存发展条件的地方,危旧房屋不适宜居住的对象,以及居住过于分散、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难的地方,分年度实施生态搬迁安置,做到应搬尽搬。

二是开发脱贫一批。实现贫困户稳定增收是扶贫攻坚的主要任务。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通过涉农资金投入和撬动信贷投放,因地制宜发展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特色产业和乡村旅游业,加大转移就业和支持创业力度,加强基础设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等综合措施,推动实现稳定脱贫。

三是扶智脱贫一批。(1)抓好劳动技能培训。按照“1户1人1技能”的目标,统筹整合培训资金,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对象提供就业技能培训;(2)大力开展“雨露计划·金蓝领”助学行动。接受中职、高职、高等教育的贫困家庭子女,提高补助标准,实现应补尽补,从根本上阻断贫困代际传递;(3)加大创业培训力度。积极开展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创业培训,支持他们在农村创办各类企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兴农业经营主体,激励他们与贫困户建立平等互利的利益联结机制,吸引和带动扶贫对象积极参与创业项目,多渠道增加收入。对具备创业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开展免费创业培训,支持其开展创业增收。鼓励支持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带领贫困群众就业增收。

四是医疗救助一批。切实加强医疗卫生扶贫,实现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和大病救助全覆盖;三年内对贫困村村医培训实现全覆盖;提高大病报销比例和救助标准;市建立扶贫医疗救助基金,对患大病而返贫的农户新农合和大病统筹报销后的余额部分给予补贴;市镇卫生机构至少每年免费对贫困人口全面体检一次,做到预防为主、小病早治,及时诊治,减少大病的发生率。

五是保障供养兜底一批。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通过社会保障实施政策性兜底扶贫。要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探索扶贫线和低保线“两线合一”,逐步把低保线提高到扶贫线标准以上。

三、具体办法与保障措施

1、有效解决思想观念。随着2023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节点不断迫近,扶贫开发工作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市、镇、村三级务必要把扶贫开发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切实担当起精准扶贫的主体责任。要把扶贫攻坚作为当前全市最重要的事项、最艰巨的工作、最紧迫的任务,要按照军事作战原则,实行挂图作战,坚决打赢扶贫攻坚决战决胜之战。

2、有效解决资金整合。建议尽快建立扶贫投入市级整合机制。按照贫困人口人均1万元进行整合,根据各地贫困人口数量和脱贫任务将整合资金包干到镇,按照“五个一批”的要求,主要用于贫困户的生态搬迁、危房改造、产业发展及教育扶贫、五保低保兜底和医疗救助扶贫等。目前应迅速出台精准扶贫资金整合方案,同时出台资金使用监管办法。一手抓整合,发挥的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一手抓监管,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3、有效解决工作措施。建议精准扶贫大走访活动后,贫困户脱贫要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切实做到真扶贫,扶真贫。要突出生态扶贫搬迁、致富产业培植、致富能人培养三个重点,着力解决贫困户住房问题、致富问题和教育培训问题。要落实扶贫攻坚约束机制。严禁违背扶贫工作政策、严禁实施各类形象工程、严禁破坏生态环境、严肃扶贫工作纪律,做到风清气正。

4、有效解决职责问题。一是落实市扶贫攻坚指挥部及市领导的工作责任。建议市指挥部坚持一季度召开一次现场推进会,坚持一月一例会制度。市指挥部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扶贫攻坚中存在的问题。二是落实镇(办、处、区)的实施主体责任。各镇(办、处、区)要成立相应机构,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扶贫工作责任制,承担属地扶贫攻坚实施主体责任,重点抓好生态搬迁、产业发展、劳动力转移培训、基础设施建设,实行挂图作战、任务上墙、限期脱贫。三是落实市各单位、各部门的扶贫攻坚责任。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自身工作职责,主动作为,在已有行业扶贫政策措施基础上,围绕精准脱贫,强化精准度和针对性,制定并实施本部门加大行业扶贫力度的特惠政策措施和精准扶贫计划。四是落实驻村工作队的扶贫攻坚责任。

建立“工作到村、扶贫到户”工作机制,做到贫困村不“摘帽”、贫困户不脱贫,扶贫工作不脱钩,驻村工作队不撤出。建议出台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办法,确保驻村长期化、制度化。五是落实干部队伍建设责任。建立健全市、镇(办、处、区)扶贫攻坚工作机构,确保适应扶贫攻坚工作需要。在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建立党组织,引导党员带领群众脱贫致富。要围绕扶贫攻坚工作进行干部的培养与选拔,对扶贫攻坚中业绩突出的干部要及时进行提拔重用。对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要加大问责惩治力度。

第8篇 地方人大如何关注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调研报告

地方人大如何关注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紧紧围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紧紧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履职,与时俱进,人大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科学发展新跨越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关注职业教育发展

就业难、招工难、招生难是影响百姓安居乐业和企业及职教学校发展的难题,人大常委会给予高度关注,将职业教育作为破解“三难”的关键环节,纳入人大常委会重要议题,组成调研考察组到外地考察,组织代表对我县职业教育发展情况进行视察,形成了关于发展我县职业教育的调研报告。在此基础上,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我县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实施积极的支持政策、加大投入,搭建校企合作平台,整合培训资源,调整优化职教专业,打造职教品牌,建立技能人才培养高地的意见建议,县政府对此给予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职业教育工作领导组,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制定了《县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县职业教育建设规划(20xx-2022)》以及《县职业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确立了“”的教学目标,为进一步推动我县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组织和制度的保障。

第9篇 关于当前我县乡镇人大工作的调研报告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基层的国家政权机关,也是乡镇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民主权力的基本形式,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方略在基层的实施和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随着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推进和乡镇政府职能的优化,乡镇人大工作有了较大的变化和发展,基层人大的职能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发挥,为监督、促进政府工作,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但是,由于诸多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还存在不少差距和不足,在工作中还有一些困惑,难以发挥其作用,有时甚至陷入比较尴尬的境地,影响了乡镇人大工作质量,更影响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一、当前乡镇人大民主法制建设的现状

近年来,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在同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基本上能以《宪法》及《地方组织法》规定的13项职权为依据,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把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和推进依法治县作为根本任务,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

1、积极发挥监督职能,努力推动政府工作

乡镇人大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积极行使监督权,促进政府改进工作。一是充分利用一年一度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机会,通过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加强了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如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作出相关决议,提出关于本乡镇涉及农业、工业、民生、环境、交通运输、教育卫生等方面的经济社会建设的工作建议。二是每半年组织乡镇人大代表听取政府工作报告,加强了对政府阶段性工作的监督。三是各乡镇人大主席团普遍开展了对副乡镇长的评议活动,加强了对政府组成人员的个体监督。同时,还协助配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对部分政府职能部门行政执法评议工作等。

2、适时开展视察活动,积极听取群众呼声

乡镇人大主席团能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重点抓住群众反映最强烈、要求最迫切的问题进行视察,较好地促进了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一是围绕法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视察。如我镇在xx年镇人代会上,代表们提出有的矿产品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乱排污、乱倒废渣等现象,给当地群众带来了生产、生活中的安全隐患。镇人大立即以《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执法检查为重点,组织县代表对梓桐镇千富矿业有限公司、梓富选矿厂、千岛湖矿产品有限公司、采矿点进行视察,发现情况属实,及时把视察情况通报给镇政府。镇政府立即召开会议,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并督促矿产品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了整改。二是围绕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进行视察。如xx年我镇有的代表提出建议在梓桐建造一座标准化加油站。镇人大就组织县代表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视察。发现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交通的不断改善,农民购买汽车、摩托车的人日益增多,使本地车辆加油难的问题日趋突出,在梓桐建造一座标准化的加油站是符合梓桐实际的。因此,经过代表现场视察,提出意见建议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投入100多万元新建了一座标准化的加油站,并投入使用。

3、落实议政督政举措,努力提升为民办事实效。

各乡镇人大主席团都能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总体工作目标和代表议案建议,建言献策、议政督政。在办理意见建议过程中,各乡镇人大主席团都建立了党委书记阅办、人大主席交办、镇长批办、分管领导承办、人大代表督办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机制,并由承办人负责与代表见面答复,领写人签署反馈意见。如我镇xx届人民代表大会产生以来共收到代表议案建议83件。镇人大主席团认真及时地进行了整理分类,交镇政府办理答复代表。对一些重点建议还进行重点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如集镇街上的路灯问题,几年来时亮时黑,很不正常,集镇居民意见很大。xx年5月,在镇人大主席团的督促下,供电部门对路灯设施进行了彻底改造,居民反映良好。对一些涉及到县级机关部门的建议,乡镇人大主席团还充分发挥县人大代表的作用,走出了上下联动解难题的新路子。如我镇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开通杨村自然村的通村公路”和“关于加大农村电网改造”的建议,涉及到县交通、供电等部门,我们积极发挥自身代表作用,主动与俩部门沟通,使杨村的通村公路增加立项,并启动实施。xx年的农村电网改造力度也很大,不仅实施了25个自然村的非标准村改造、电气化村建设、表计轮换和变压器增容,还对20多公里的10千伏里桐153线高压进行了全线改造,总投资近400余万元。彻底解决了全镇高压线路的滞后状态和大部分村的低压线路老化状态,为梓桐镇的生产发展、生活富裕提供了电力保障。

4、积极拓宽民主渠道,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近年来,全县各乡镇人大主席团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逐步拓展民主渠道,积极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一是夯实代表工作基础,努力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加强代表学习培训工作,增强代表的职务意识、责任意识,并在县、乡镇人大代表中积极开展争当“人民意愿的代言人,履行职责的明白人,经济发展的带头人,公益事业的热心人”活动。二是积极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组织人大代表围绕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新农村建设、教育卫生、工业交通、安全生产等议题,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调研视察活动。三是开展代表接待选民活动,通过接待选民这个平台,及时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四是认真做好代表选举工作,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实现。并通过一次又一次具体生动的民主选举的实践,探索和创造了许多新的经验。

二、当前乡镇人大民主法制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制约因素

近年来,乡镇人大主席团在民主法制建设中虽然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伴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进步和形势的发展变化,乡镇人大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和制约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乡镇人大的地位及作用的认识存在误区

在工作中,我们感到乡镇人大的地位和作用尚未得到充分认识和普遍重视,这是影响乡镇人大履行职权的一个重要原因。我们进行了一次200人的问卷调查,问卷中有这样一道题,“现在农村乡镇一级的权力机关是哪个?”91%的人回答是乡镇党委,9%的人回答是政府,回答是乡镇人大的一个都没有。这个结果充分反映了当前人们对乡镇人大的认识。事实上,在乡镇权力分配中,党委是乡镇工作的领导核心和决策中心;政府是本乡镇政治、经济、文化及其他各项社会事务的具体实施者。从法律上讲,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农村基层国家权力机关。本乡镇的重大决策均需经过乡镇人大审议通过后才合法,才能付诸实施。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乡镇重大问题的决策均是由乡镇党委书记办公会议或党政主要领导碰头会或党政班子成员会议商量作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通常只是“听听报告(政府工作报告)、举举拳头(通过报告决议)、吃吃馒头”。根本没有什么重大事项放到人大会议上表决通过。一年几次的人大主席团会议也是例行程序、搞搞活动,使乡镇人大很难监督政府的决策行为。另外,由于乡镇党委是乡镇重大问题的实际决策者,而法律未赋予乡镇人大对乡镇党委监督的权力。从中可以看出,从法律上讲作为乡镇权力机关的乡镇人大,事实上在乡镇权力机构中,地位最弱。究其原因,一是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的认识缺乏应有的高度,人大是“二线”,是安排老干部的地方,人大工作是务虚的没有实质性内容的工作等错误认识还普遍存在,甚至有些兼任人大主席的党委书记也没有真正认识到人大工作的重要性,党委政府意识非常强烈,而人大意识则非常薄弱,在研究商量重大事情时,根本不会想到人大专职主席。二是政府对人大的监督不能摆正位置,缺乏宪法意识,人大意识,不能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接受监督。镇长、副镇长凌驾于主席、副主席之上的大有人在,认为“政府有实权,掌管人、财、物;提拔不提拔,党委说了算”。三是人大专职主席对人大岗位感到自卑,缺乏信心。认为当了乡镇人大专职主席就是走到了“绝境”,就是“船到码头车到站”了,就是年纪再轻也不会有进步和调到县级机关的希望了。有些从乡镇党政正职转任为人大主席的同志也认为,当人大主席是“退居二线”,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不高,主动性不如从前。有的同志说:乡镇人大按照法律规定,地位很高,但实际不高,“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人大是“虚权的核心,实权的边缘”。就拿人大副主席的排名位置来说,都是排在党委委员、副镇长之后。在人们眼中人大主席、副主席的地位甚至不及党政副职。从而导致从事和对待人大工作缺少信心,得过且过。

2.乡镇人大履行监督权的状况与法律赋予的职权要求距离很大

法律赋予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应履行的职权没有完全履行,法律规定乡镇人代会履行职权应有的途径,没有按照规范的程序执行。尽管乡镇人大能积极行使监督职能,但由于一系列的原因,使监督的效果大打折扣。一是由于多种因素,需要两、三天召开的乡镇人代会,普遍都是只开半天,有的只是二个小时,会议一般只作政府工作报告和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而财政工作报告只印发书面材料。由于会议时间极短,需要表决和审议的各项决议,代表们没有时间去讨论酝酿,报告作完后,就进行表决,根本谈不上对政府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政府改进工作。二是由于乡镇人大主席团不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因而在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不能直接行使乡镇人大的职权,只能围绕乡镇人大的职权开展一些日常工作。而《地方组织法》赋予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13项职权,仅仅靠一年一度极短暂的乡镇人代会议是很难完全履行的。对人大主席、副主席的职权,《地方组织法》第十四条规定:“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并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于法律法规赋予乡镇人大主席团和主席、副主席的职能不全,使得主席、副主席只能为人大代表服务,为人大会议服务,为上级人大布置的工作服务,而不能直接行使选举权、决定权、监督权,以致乡镇人大行使职权难以到位。三是由于监督缺乏一系列制度保障,这就使监督对象对乡镇人大的权威尊重不够,尤其是一些乡镇领导干部,只重视乡镇党委、乡镇政府的领导,忽视人大的监督,甚至把人大的监督看成“唱对台戏”、“找麻烦”,不愿接受人大监督。再说,乡镇党委、政府的负责人是本乡镇的核心决策人员,握有事实上的人权和财权,“同屋办公、同屋睡觉、同锅吃饭”,“低头不见抬头见”,这就使乡镇人大在开展监督活动时,往往“心有余悸”,不敢监督,即使监督也显得苍白无力。

3. 乡镇人大代表的素质不高,主席团成员结构不合理

乡镇人大代表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细胞,他们的素质高低直接影响乡镇人大履行职权的质量,乡镇人大代表整体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执行代表职务和能力不强,与广大选民对代表的要求尚有不小的差距,不少代表的政治责任感不强,认识不到人大代表所肩负的使命,有的仅将人大代表视为一种荣誉,而不是一种职务,开会不发言,表决随大流,根本谈不上执行代表职务。有的代表缺乏代表意识,履职的积极性,发挥作用的主动性不高,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乡镇人大职权的正常行使。有的政府组成人员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重视不够,办理不力,挫伤了代表履职的积极性。有些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老大难”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在代表和群众中造成一定负面影响,有失于民。有的乡镇开展代表活动不够经常,缺乏活力,既是开展代表活动,也是形式简单,内容单一,效果不佳。

主席团成员会议也不够正常,按照《浙江省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和县人大常委会的要求,每季至少要召开一次主席团成员会议,而大部分乡镇主席团成员都由党委书记、乡镇长、党委副书记、人大专职主席、团妇等领导组成。出现了领导干部多,基层代表少的现象。由于主要领导会议多,工作忙,很少有时间参加主席团成员会议,不是你出差,就是他开会,或另有其它公事,即使参加会议,人员也很难凑齐。因此,召开主席团成员会议,领导不到场,有些事情也不一定好办,即使会议开了,也可能达不到预期的效果。所以,主席团成员会议不够正常的现象普遍存在。

4、乡镇人大专职主席的配备方式不利于人大工作的开展

由于乡镇人大没有常设机构,乡镇人大工作的开展主要依靠乡镇人大主席组织代表开展,所以乡镇人大主席人选对乡镇人大履行职权有着突出的影响。xx年我县对乡镇行政区域作了调整,并以乡镇换届为契机,对各乡镇人大班子进行了较大规模的调整。全县23个乡镇共配备了49名人大主席、副主席,其中有12个乡镇配备了人大专职主席,有11个乡镇的人大主席由党委书记兼任,23个乡镇都配备了专职人大副主席。12名人大专职主席中,有2名是从原乡镇党委书记转岗的,有3名是从原乡镇长转岗的,有6名是从原乡镇党委副书记提拔的,有1名是从原党委委员、副镇长提拔的。26名人大专职副主席均是从党委副书记、副镇长、党委委员、人武部长转岗的。38名专职人大主席、副主席,年龄大部分在47—52岁之间。且都是长期从事乡镇工作的领导干部。人大主席、副主席的职位成了安置性职位。这种配备乡镇人大专职主席的方法带来的问题:一是人大主席在年龄、知识结构上的不合理,易给人们造成乡镇人大是“二线”人做的工作,与乡镇党委、政府相比处于次要地位的印象。二是人大主席专职程度低,尤其是党委书记兼任人大主席,那还有心思顾及人大工作。所以,这种人大专职主席的配备方式很不适应乡镇人大的工作。

5.乡镇人大履行职权的保障制度不健全,法定职权的行使存在弱化和虚化现象。

要使乡镇人大较好地履行其职权,必须在政治、经济、制度等方面给人大开展工作予以保障。然而,上述几个方面的保障很不健全。一是代表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得不到保护。由于一些乡镇国家工作人员民主意识淡薄,听不得不同意见,认为代表在人代会上提出的建议、批评是“挑刺”,甚至对提出建议、批评的代表以变相的方式加以报复。二是人大代表活动的经费得不到保障。乡镇人大代表开展工作所需的经费一般没有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乡镇人大代表开展工作时所需文件费、资料费、伙食补助费都无固定经费来源,每次都是靠人大主席临时找乡镇长批。三是代表履行职务的法定职权得不到保障。首先是监督工作弱化。法律规定的监督形式运用少,监督缺乏广度和深度,程序性监督多、刚性监督少,唱赞歌的多、指出问题的少,理解多、制约少,效果不明显。其次是对“重大事项”界定不明确,决定权的行使不充分。我国现行法律对“重大事项”的范围和内涵规定的很原则,在内容上缺乏实质性规定,在形式上缺乏程序性规范。一些事关全乡镇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因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乡镇人大在具体工作中往往感到无所适从,尺度难以把握。

三、加强乡镇人大工作,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特别是乡镇人大正处在完善和发展阶段。改进和加强乡镇人大工作,对于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农村广大人民群众当家作主政治权利的实现,促进乡镇各项工作的开展,因此,针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强化党委政府的人大意识,努力提高对乡镇人大工作的重视程度。乡镇人大在我国五级人大代表中,乡镇人大代表占了百分之七八十,发挥好乡镇人大的作用,对于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稳定来说,关系重大。乡镇人大、乡镇党委、乡镇政府是乡镇权力系统中的三个中心,只有三者协调一致,才能促进各自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此,一是要提高党政领导干部的人大意识,增强党政领导干部的民主法制意识,使他们更加重视、关心、支持人大的各项工作。二是乡镇党委要把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工作当作落实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巩固基层政权建设、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头等大事来抓,定期听取人大主席团工作汇报,注重解决乡镇人大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三是乡镇政府领导要摆正位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增强同级政府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和自觉性;增强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主人翁意识。

2.重视乡镇人大干部的交流使用,努力提高乡镇人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要力争做到乡镇人大干部同乡镇党委、政府干部保持四个大致一样:一是年龄上大体一样,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人选的年龄要梯形安排,既要有老同志,也要有新同志。二是在提拔使用的频率、节奏上大体一样,对那些在乡镇人大工作岗位上实绩突出的主席,可以提拔为县人大领导或转任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副主席可以提拔主席等,不能形成干部一到人大工作就提拔无望的消极氛围。三是在交流使用的频率、节奏上大体一样,应考虑哪些乡镇工作时间长、整体素质较高、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人大干部交流到县级机关部门任职,而不是说只要当上乡镇长、书记的乡镇领导才可以调到县级机关部门,人大干部只能一辈子呆在乡镇基层。四是在待遇上大体一样,人大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要与同级党委、政府同级领导一致,不应有歧视。我认为,只要把乡镇人大干部的“一潭死水”搞活,才能使在乡镇人大工作的同志感到不低人一等,才能让乡镇人大干部看到希望和光明,才能使乡镇人大干部安心于乡镇人大工作。同时,县级人大常委会还应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给乡镇人大强有力的支持,帮助乡镇人大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使乡镇人大在开展工作时,能放开手脚,大胆履行职权。

3.加大乡镇人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乡镇人大的影响力。乡镇人大履行职权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乡镇人大的地位和作用人们知之甚少。这就要求必须加大宣传力度,扩大乡镇人大的影响,使各方对乡镇人大的地位及作用有足够的认识,自觉地维护乡镇人大的权威。为此,一方面,要充分利用报纸、杂志及电视、电台等媒体加大《宪法》及《地方组织法》中对乡镇人大地位及职权规定的宣传力度,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使人民群众真正了解乡镇人大的地位和职权是法定的,自觉地维护乡镇人大的权威。另一方面,要充分宣传在乡镇人大工作中涌现出的好典型、好经验,使群众明白乡镇人大是能够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的,是为民作主的机构,扩大乡镇人大在群众日常生活中的影响。

4、依法规范程序,深化监督工作,努力提高民主监督实效。一是要提高乡镇人代会质量。一年一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不断提高会议质量。首先是认真做好会前准备。要广泛开展调研,召开代表小组座谈会,征求代表对政府工作报告和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的意见建议,使代表对报告中涉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论证,做到会中审议时心里有数。其次是延长会议时间。乡镇人代会会期起码要有两天以上,如果有选举任务,会期还应延长,这样才能保证人大代表有较充足的时间依法履行职责,才能保证代表充分发扬民主。这是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权利,也是发扬民主,对政府进行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再次是要增强乡镇人代会的会议实效。要通过保证会议时间和合理的会议程序,纠正开应付会和过程会的做法。会议要突出中心,除了审议几个报告以外,重点应对政府新年度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表决,解决一至二个事关本乡镇全局性的,迫切需要解决而经过努力又能办到的重大问题。二是乡镇人大主席团在闭会期间要牢固树立“监督不力就是失职”的观念,依法行使监督权。要在突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形式、务求监督实效上下功夫。把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和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真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深入开展工作审议、执法检查等行之有效形式的基础上,要积极运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形式,加强对政府工作的监督。要切实加大监督力度,扩大监督面,延长监督链,直面各种问题和矛盾,提出建设性的指导意见。同时要建立健全人大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督办制度,加强跟踪检查,督促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落到实处。

5、强化人大代表素质,努力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乡镇人大代表素质的高低对乡镇人大正确履行职权,推进民主法制建设有着重要的影响。乡镇人大主席团的立足之基和力量之源,就在于密切联系代表,确保代表作用的充分发挥。为此,必须不断提高乡镇人大代表的素质。首先,要坚持代表当选条件。当选代表必须具备政治条件、品德条件、文化条件、能力条件,既具有参政议政之能,又具有参政议政之德。其次,科学确定代表结构,这就要求处理好干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等方面代表的比例。在乡镇人大主要是普通群众代表与干部代表的比例,要防止把乡镇人代会变成干部会。要使人大代表真正代表人民。再次,要做好代表培训工作。通过培训使代表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熟悉人大及代表行使职权的方式和程序,为履行代表职责作准备。

6、强化组织、制度保障,推动乡镇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要健全乡镇人大工作机构,配齐乡镇人大专职主席和工作人员,确保乡镇人大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二是要进一步优化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结构。应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不安排政府序列工作人员进入乡镇人大主席团,应增加有管理地方事务能力的农村代表进入主席团。三是要根据形势的发展,扩大乡镇人大行使决定权的范围。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乡镇政府工作增多,职能扩大,需要规范的事项也越来越多。同时,随着民主法制建设步伐的加快,这种新的形势必然要求进一步扩大乡镇人大的职权范围。四是要对乡镇人大行使决定权的程序做进一步规定,使乡镇人大的决定权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由于《地方组织法》对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决定权的范围只是作了原则的规定,在具体操作中,乡镇人大普遍反映落实决定权有困难,致使一些乡镇人大不能有效地发挥监督作用。

总之,乡镇人大作为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必须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在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中发挥其积极的作用。

第10篇 乡镇迎接县人大调研报告

镇党委和政府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为出发点,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针政策,积极培育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壮大,尊重农民意愿,保护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搞活了农村经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及合作经济组织都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发展情况

一、在管理运营上坚持四个原则,推进合作经济组织良性化循环

1、坚持注重民意的原则。一是在协会组建过程中,党支部选树典型专业大户,在引带的基础上,采取自愿方式吸收农民入会,闷搞行政命令“一力切”,而是用示范给农户看的办法,带动农民,让农民得到实惠,看到协会的效益,优势,自觉加入到协会中来,走共同致富道路。二是在协会的经营管理中,在重大决策上,充分调动发挥会员的积极性、创选性,不断完善协会管理机制,保证会员的意见得到充分的反映,使生产科学化、规范化,以实现效益最大化,使合作经济组织生产水平,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并向生态科技效益型农业迈进。

2、坚持服务优先的原则。一是抓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作用。我们结合党建四项工程,发动党员干部带头创业,给群众探索致富新路,用已成型的经验指导群众,帮助群众致富。二是抓培训提高。我们根据“四培养工程”和“双挂一培”活动,有针对性地对协会中的致富带头人和产业能人进行系统培训和定向培养,组织他们到生产企业、事业站所挂职锻炼,学习企业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生产技术,还组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送科技到协会,进行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服务,极大地提高协会科技管理水平。

4、坚持以贫带富的原则。协会中的致富能力作带动群众脱贫致富的中坚力量,党组织引导他们带动贫困户共同致富。兴中村全养殖协会引领带动群众185户、宏焱酱菜加工协会引导200户农户建立300亩原料供应基地,永胜村林果协会引带27户农户脱贫致富。

二、在农民增收致富过程中整合作用,增强了弱小农户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合作经济组织比较熟悉市场。各类协会的带头人都是经由党支部精心筛选出来的乡土人才,致富能人,他们对行业经济运行情况比较了解,较易掌握市场行情。如永胜村党支部通过分析历史和现状,认为镇历史上就是商贸重镇,人烟繁胜,交通便捷,一年四季蔬菜瓜果消耗量巨大,从外地运输成本偏高,价格较贵,且不及时,经常供不应求。如果能在本地生产销售蔬菜瓜果,既方便了群众,又降低了成本,还能增加收入。这是一条生财之道。村里已有个别农户种植蔬菜。达到了降低成本、增加收入的目的。实践证明,发展合作经济组织,对外抵御市场风险,抢占市场份额,对内可实现优势互补,有利于集约经营。

合作经济组织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感召力。长青村养猪协会谋划新的发展思路。一是采取了以粮食入股的方式,鼓励入股农民发展绿色玉米,协会无偿提供有机肥,还以高于市场价格加收玉米和秸秆,绿色玉米生产基地现已发展至100公顷,有48户农户加入。二是协会为入股农户提供仔猪和饲料,传授科学饲养管理方法,形成了互惠互利的经济发展共同体,带动了一大批农户走上了富裕之路。兴中村总结黄牛、生猪、家禽、水产养殖经验,创办了综合养殖协会,投资160万元,建有养鱼水面137亩,饲养西门达尔牛562头、养猪500头、家禽5000只,年可创经济效益90万元,基地户人均增收1900元,形成“养殖、垂钓、休闲”发展模式。,全镇(农村)协会生产总值预计实现1080万元。

三、镇村党组织突出重点谋发展,促进合作经济组织科学化迈进。

1、党组织以组织建设和共同致富为重点,抓协会发展。一是抓组织领导。我们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牵头,党群办协调,涉农站所共同参与的领导小组,镇村领导每人指导一个协会党建联系点,帮助组建一个有影响有潜力的党小组,发挥示范引导作用。涉农站所按业务分工,指导帮建一个协会组织,实行业务对接,服务归口。各村支部依托产业优势,实施能人拉动战略,适时组建合作经济组织,结合四培养工程,在协会内建立党小组。党小组担负宣传、指导、协调、监督协会的职责。通过宣传和指导来提高广大党员对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认识,明晰合作经济发展的目的和意义,激发党员群众广泛参与合作经济组织积极性。通过协调和监督,为合作经济组织提供科技信息、人才信息、市场信息服务,建立稳固的营销渠道和信息网络。二是抓引导发动,我们组织党员和专业大户,举办创富宣讲报告会,用典型事例去影响群众,用新的市场理念去引领群众,用产业优势去鼓励群众,使广大农民思富、盼富意识大增,思想观念有了新的转变,通过思想的大解放,引导推动协会大发展,为组建合作经济组织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2、以项目建设为重点,促进协会产业规模升级。党组织通过深入调查,分析市场行情,指导各类协会进行产业立项,组建和扩展协会规模,经过几年的发展,全镇共建立各类协会52个,发展示范服务基地74个,参加农户1840户3500人,占全镇总户数的12%,协会包括13个特色门类,有林果、瓜菜、养牛、养羊、养鹿、劳务输出、农机等,发展比较成熟的有林果协会、养猪协会、养鹿协会、庭院经济协会、兴中农机合作社。雀跃农机合作社得到省委省政府农机发展基金100万元,购进37台大型农机具,在历年农机作业中充分发挥了大型农机具作业的引领示范作用。

第11篇 县级人大监督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践行科学发展观 提高人大监督水平

近两年来,随着监督法的颁布实施,人大监督工作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新的形势表明,人大依法行使监督职权作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将逐步成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重点。为扎实推进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我们按照县委学习实践活动领题调研工作总体方案的安排,会同县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和县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于xx年4月9日至5月6日,对县乡人大监督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历时近一个月的专题调研。

近一个月来,调研组召开了有纪委、监察局、法院、检察院、发改局、财政局、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等20余个部门参加的征求意见座谈会,有10余名省、州、县人大代表参加的专题讨论会,先后深入平湖、卡蒲、苗二河、牙舟、通州、鼠场等乡镇进行了实地调研。

调研组通过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自查,走访人大代表,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察看基层人大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等形式,对县乡两级人大监督工作的主要做法、程序方式、制度建设和职能作用发挥情况等进行了调查。近几年来,中央、省、州和县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积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权,先后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特别是监督法颁布实施以来,对人大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及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在贯彻执行监督法和有关决定上,立足发展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促进了县域经济社会的发展,取得初步成效。一是监督的意识明显增强。贯彻执行监督法,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常委会组成人员、各级人大代表履职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逐步提高,围绕中心、服务全局、强化监督的意识不断增强。二是监督的目标更加明确。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推动和促进发展作为一切工作的共同目标,更加明确了人大监督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三是监督的内容更加具体。把监督实效作为检验工作的主要标准,使监督事项更加突出重点,更加富于专题性、阶段性和时效性。四是监督的质量得到提高。通过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总结,突出监督重点,改进监督方式,注重监督实效,使监督既讲程序、更重实质,既讲究结果的确定,更注重过程的完善。

第12篇 关于县乡人大同步换届的调研报告

关于县乡人大同步换届的调研报告

20xx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高票通过了选举法修正案和地方组织法修正案,将乡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由三年改为五年,并要求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同步举行。新形式下的县乡同步换届选举,既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学,也没有既定的模式可遵循,选举情况更为复杂,工作量大,需要认真研究和分析,以增强预见性和主动性。我们通过召开乡镇人大主席专题研讨会、走访基层群众、赴周边县市考察取经等,对县乡人大同步换届开展了专题调研。

一、县乡同步换届选举的主要影响因素

1、城镇化和流动人口的影响。随着我县“小县大城”发展战略的推进,县内周边乡镇农村富余劳动力涌向县城,全县近一半人口集聚在县城,在推动了城镇化进程加快的同时,对换届选举的选民登记工作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我县木制玩具等工业的发展,吸收了大量外省、市、县打工人员,据统计,截止20xx年底,外来流动人口达到17974人。同时,我县也有近7000名的劳动力输出到外省、市、县从事异地开发,这部分流动人口也影响了选民登记。

2、民主意识增强和观念变化的影响。民主政治建设的推进,人大代表的地位日益提高,其发挥的政治作用愈来愈大,增强了人们的民主意识,带来了观念的变化,影响了人大代表的格局。如一些私企老板,在积累了一定的经济基础之后,就追求一定的社会地位,竞选人大代表为他们提供了有效途径,据统计,20xx年选举产生的县人大代表,私企老板占农村代表的比例达到28%。

3、历次选举形成的竞选方式多样化的影响。经过这些年反复选举的锤炼,代表候选人正在成长并随着一次次的选举活动逐步成熟,依法选举从意识走向行动。差额选举的竞选为选民提供了自由选择权利的同时,也为代表候选人发挥作用提供了制度空间,从而带来了竞选方式的多样化。如竞职演说、走访选民、投资公益事业等,他们的很多行为往往处于现有法律法规的空白处或者模糊处,影响了换届选举。

4、政策及相关法律不完善的影响。虽然过去历届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工作总的趋势是好的,但由于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具体,主要是对贿选界定不明确及相应处理机构不确定,因而造成极少数人用金钱、物质等形式拉选票和用非常形式操纵选举,影响了换届选举的公正性。

5、选举工作队伍素质的影响。换届前大批量的乡镇干部人事调动,使得一些长期搞换届选举和基层政权工作的人员离开原有岗位,新调任人员由于对业务及当地情况不熟悉,致使从事换届选举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操作能力偏低,难以应对换届选举带来大量的指导工作。

二、县乡同步换届选举存在的主要问题

1、选民登记问题。依据《选举法》的有关条款规定,选民一般应在其户籍所在地进行登记,但我县有近一半人口居住在县城,还有大量的劳动力输出和外来务工人员,如大源乡常住人口3707人,长期外出务工人员达到1700多人,人户分离的情况普遍存在,从而容易造成选民的错登、重登和漏登。另一方面,一些私企老板为了争当代表,要求打工人员在企业参选,而所在行政村也要求其回户籍所在地参选,两派势均力敌,争论激烈,使基层难以把握,加大了选民登记的难度。

2、选区划分与代表名额分配问题。由于受到代表名额的限制,特别是县人大代表名额有限,这就造成一些人大代表选区需要由多个行政村联合选举1名人大代表,选举竞争激烈,从而导致代表名额不好分配,选区划分困难。一是流动人口的因素,各乡镇常住人口的变化较大,选民数较上届也相应变化,按现行法律规定,代表名额以户籍人口为基数进行分配,不以流动人口的增减而增减,实际操作中又不能不考虑流动人口的影响,而县乡分配代表名额又在选民登记前,由此产生的代表名额分配具有一定的不合理性。二是县乡每位人大代表所代表的选民人数不平衡,如云和镇需要1000多名选民产生一名县人大代表,其他小乡一般是500-600名选民产生一名县人大代表,造成选民大致相等原则较难把握。三是小乡对县人大代表名额分配的需求矛盾,按照人口比例,一般小乡只能分配到一名农村县人大代表,这一名县人大代表的名额还会被其他职业人员占用,如雾溪乡20xx年仅有的一名农村县人大代表名额也被该乡信用社负责人选任。四是选举农村县人大代表的选区划分,大小行政村搭配的矛盾,在选区划分时就注定县人大代表往往产生在大村,小村的选民意见大。此外,以往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分别选举,选区划分互无关系,县乡同步换届,必须是大选区套小选区,如何在两级代表选区划分上,既不违反选举法有关规定,又能互相照应,便于组织,具有一定的难度。

3、代表结构与代表素质问题。合理的代表结构,具有较高的代表素质,是我们选举工作追求的价值目标。由于代表选举竞争的加剧,导致代表的广泛性、代表性和先进性难保证,农村情况的复杂性和选举结果的难以预测,有些选民没有标准,抱着选谁都无所谓的态度,选举时个人意愿的表达存在不确 定因素;有些选民则各有标准或标准有误,受宗族观念、眼前利益等因素影响,将票投给“族头”、“村霸”或贿选者。此外私营企业主、村干部在代表竞选中日益凸现,如何防止“老板代表”、“干部代表”过多,尤其是保证在选举中处于劣势的妇女和少数民族代表达到比例要求,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如石塘镇20xx年选举产生的5名农村县人大代表,都是汉族男性的行政村支部书记或者村委主任;前两届县人大代表的妇女比例仅为10.1%,离22%的比例要求尚有较大差距。

4、依法选举问题。随着民主政治的不断推进,选民民主意识和参政意识的逐年提高,人大代表尤其是县人大代表的地位和作用不断显现,选民争当代表的热情高涨,有可能出现候选人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来达到当选的目的。如采取拉帮结派,许愿承诺,暗地贿选,宗派势力等不正当手段干扰正常选举。相关法律对贿选的界定、受理机关等又无作出明确的规定,从而给查处工作带来难度。

5、其他问题。一是换届时间问题,《选举法》规定新的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应在代表选出后两个月内召开,县乡实行同步换届,同时选举产生县乡两级人大代表,要在法定时间内全面完成县乡两级换届任务艰巨。二是选举经费问题,县乡同步换届较以往所需经费更大,而目前县乡财政普遍困难,要保证县乡换届选举经费足额及时到位有难度。

三、几点对策建议

1、调查摸底,联系选民,做好选民登记的基础性工作。选民登记是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云和县流动人口数量较大的现状,一要摸清人口的现状,对选民情况进行摸底,特别要摸清“人在户不在、户在人不在”的人户分离现状,掌握基本情况;二要明确选民登记原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县人大常委会需适时出台登记原则,指导选民登记工作;三要对选民进行预登,在正式选民登记前,根据选民的流动情况,采取现代通讯联系方式,以掌握选民登记动态和难点问题;四要对选民登记进行审核,以尽量避免人户分离造成错、重、漏登问题。流动选民我们倾向于原则上要求选民参加户籍地选举,不能回乡的,帮助其转移选民关系,以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利。

2、统筹兼顾,紧密联系,合理设计县乡同步换届实施计划。一是上下级之间要紧密联系,上级关于换届选举的有关政策规定要抓紧出台,对县级班子的人事调整要尽早到位,特别是异地交流的干部要提前到位,熟悉情况,以利当选。二是合理划分选区和分配代表名额,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安排同步后,由于县代表的选区一般要比乡代表的选区大,因而县代表选区划分可在乡代表选区的基础上进行,但要注意尽量不要拆分乡代表选区。在代表名额分配工作中,不但要考虑选区中是否有合适人选,还要考虑县乡代表的平衡问题,将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名额综合起来安排,从而照顾到各选区之间的利益,确保选举工作顺利开展,选出群众满意的优秀的人大代表。

3、优化结构,严格把关,选好选足县乡代表。在选举过程中,既要实现代表结构要求,但又不宜过份强调,而是要保证选出高素质的人大代表。要认真做好代表候选人资源摸底调查,引导选民依照代表基本条件和素质进行提名推荐,充分尊重选民的自由选择。在保证有适当比例的非中共党员、妇女、少数民族代表能够当选,并适当考虑非公有制企业人员的参选需求的前提下,切实让有较强履职意愿和履职能力的人当选为代表。对于提名连任的代表候选人,要考察其在上一届内是否认真履行了代表职务,凡不能认真履行代表职务的,要在酝酿协商中向选民讲明。

4、积极探索制止不正当选举的预警机制。探索建立制止不正当选举的预警机制,做到预防在先,避免违法选举现象的发生。一是把制止不正当选举工作重点立足于防范上,要加大宣传力度,把惩治不正当选举的措施宣传到位,形成强大的高压态势,加大对不正当选举的震慑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二是党委主要领导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换届上,把县乡同步换届作为下一阶段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同时明确相应的纪律。三是出台有关规定,明确贿选的界定标准。四是成立不正当选举的处理机构,设立专线举报电话,发现违法选举案件及时打击。五是探索建立代表候选人的谈心、告诫或诚信公约等制度,如在选举期限内,由乡镇领导定期与相关候选人谈心,及时掌握候选人的思想动态,鼓励代表候选人之间签订诚信公约等。

5、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换届选举圆满完成。一是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党委要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为换届选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人大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努力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把握舆论主导权,充分利用主流媒体等宣传工具,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宪法、选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使选民进一步认识人民当家作主和选举工作的意义,广泛动员和正确引导选民和代表依法参加换届选举。三是组建强有力的换届领导机构,统筹各部门的力量,抽调一批政治思想素质好、法律观念强,有一定选举工作经验的人员组成换届选举工作小组。四是加强选举工作队伍的培训工作,特别是要加强法律知识、操作程序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工作能力与操作水平,同时做好换届选举试点工作,为全面铺开换届选举积累工作经验。五是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选举,设立固定投票站和秘密写票处,切实保障选民的民主权利,为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六是在加强对选举经费专款专用监督的前提下,建议对一些经济困难乡镇加大经费补助,确保换届选举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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