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县卫生计生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2)》的通知(庆发〔2022〕4号),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法治政府实施方案(2022-2023年)》的通知(源发〔2022〕13号)文件中的具体工作要求,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责任意识,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卫生计生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卫生计生依法行政、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准确掌握全县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一步推进卫生计生正确执法、文明执法,确保全县卫生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明确执法主体,提供行政执法保障。我局坚持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备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县卫生计生局、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为县卫计局合法执法主体,执法人员经省卫计委法制处培训考核合格后,办理行政执法证件,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二是严格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全年共处理卫生计生案件26起,立案处罚案件26件,结案16件,并在卫生计生监督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截止目前共计罚款金额:12.82万元,未发生因行政处罚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是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按照网格管理,重点打击非法行医,严格规范医疗机构内的诊疗行为,坚决制止违规使用卫生技术人员和非卫生技术人员。年初以来共开展了7次专项监督检查,出动卫生计生监督员40余人次,已办结行政处罚案件3件,依法取缔无证游医3家,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下发监督意见书300余份,并督促整改。在打击非法医疗广告专项行动中,共发行5家非医疗机构非法发布涉及疾病名称和治疗疾病等广告宣传行为,现已将涉及发布非法医疗广告单位业户,移送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查处。
四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我局聘请**智赢律师事务所魏洪亮律师担任本系统法律顾问。领导决策有法可依,在法定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保障行政决策的合法性,重大行政决策广泛听取意见,严格执行行政审批制度规定,加强诚信建设提升公信力,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提高领导班子成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五是严格管理提高效率,规范行政许可事项:
1、清理规范行政权力事项。为提高卫生计生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透明度和效能,促进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权力运行的公开、公平、公正,我局对卫生计生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进行进一步清理,依法明确我局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对保留的项目规范了审批流程、申报材料、时限,细化了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明确了各个环节工作质量要求。
2、严格依法行政审批。全年共受理卫生许可申请42家、医师执业注册申请25人、受理医师变更57人、放射诊疗许可申请2件,再生育审批许可7件、*率达100%,及时率达100%,得到群众的好评。全年无一例行政审批投诉或上访。
三、存在问题
(一)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力量不足,目前我县总人口约45万余人,而全县卫生计生执法人员仅为30余人,按照1万人口配备一名监督人员的标准,至少缺少四分之一的专业监督人员。
(二)执法人员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学习仍需加强、存在对个别法规政策掌握不准等问题。
(三)法制工作工作严谨、工作要求高、由于工作人员紧缺,法制工作不够深入、细致。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用法意识。今后将加强单位职工、执法人员、党员干部通过集中学习、自学、法律顾问讲座等学习形式开展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学习,更好的将学习成果与工作相结合。
(二)积极开展执法卷宗、行政许可卷宗评查工作。按照《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要求,今后将定期举行案卷评查工作,通过评查对许可、处罚卷宗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更正、细化研究,做到法律依据准确、文书书写规范,进一步提高卫计系统监督执法、行政许可审批的工作能力。
县卫计局下一步将认真对照市、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要求,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向前迈进,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扎扎实实的贡献。
第2篇 努力建设法治政府推动政府管理创新的工作报告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确立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对新时期的政府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之路,形成顺应时代潮流、符合发展要求、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体制。为此,政府就必须从管理理念、管理职能、管理体制、管理机制、管理方式乃至政府工作人员的行为等各个方面有一个大的转变。
一、进一步更新政府管理理念。
经济在发展,社会在进步,时代在前进,要求政府必须站在时代的前沿、全局的高度确立了新的政府管理理念,那就是:第一,政府职能是有限的。在政府管理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主决定的关系中,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主决定应当具有优先地位。即凡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事情,政府就不要管理。在政府管理与市场竞争的关系中,市场应当是第一位的,政府应当是第二位的。政府应当是市场的服务者、维护者和指导者,政府不能试图凌驾于市场之上,甚至去改变市场的运作机制和运作规律。在政府管理与社会自律的关系中,应当以社会自律为主,凡是通过社会自律能解决的问题,政府一般不要去干预。因为社会自律更具亲和力,并且成本低。第二,政府管理方式应当是规则导向型的。现行行政应当从那种以随意性、盲动性、命令性为特征的权力导向型管理逐步转变为具有稳定性、规范性、预期性和多样性的规则导向型管理。压滤机滤布在协调和统一使用各种调控手段的前提下,由重直接管理、静态管理和事前管理逐步转向重间接管理、动态管理和事后管理。第三,政府行政行为的运作应当是透明的。要求行政权力行使的依据、程序公开,行政权力行使的过程更加开放,公众参与度更强,监督机制更加完备。第四,政府应当是高效、便民的。必须尽可能为管理相对人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简化管理程序,避免老百姓因政府管理行为而投入大量的不必要的金钱、时间和精力。第五,政府应当是讲诚信的。市场经济要求建设社会信用机制,而其中的政府守信是基石。诚信政府要求对老百姓要给予信赖保护,行政机关发布信息要真实可靠,政策要相对稳定,行为变更要有明确预期,造成损害依法补偿。第六,政府应当是负责任的。对公民而言应当是“权利本位”,而对政府而言则应当是“义务本位”、“责任本位”,就是说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
二、进一步转变政府管理职能。
解决政府职能问题的基本精神就是一要到位,二要全面,避免政府职能“错位”、“越位”和“缺位”。因此,在政府职能转变中,必须克服旧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政府包办一切的观念,把那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不该管也管不好的事情,真正交给企业、市场、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交给市场主体,从而真正把政府的职能、政府的着眼点放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同时,注意全面履行上述四项主要职能,发挥其综合作用。一是要重视经济调节,加强市场监管,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进一步改进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方式,强化服务,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二是加强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管理体制,健全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和各种社会矛盾的长效机制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维护社会公正、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三是加强公共服务,全面履行职能。公共服务是当前政府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要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就必须把财力、物力等公共资源更多地向公共服务倾斜,不断完善公共政策,加快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公共服务系统,着力解决农村发展,就业、公共卫生和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问题。
三、进一步理顺政府管理体制。
要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就必须克服政企政事、政社不分的弊端。主体不分、权责不明,行为就无法规范,运转就不能协调;政府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就无法做到公正透明和廉洁高效。以往行政审批中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根源也在于此。因此,抓住了行政许可制度改革,就抓住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突破口。要通过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理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一是要明确各类主体在市场中的地位。真正把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与其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能分开,从而确保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的各项权利。滤布解决政企不分的问题。二是要规范政府行为,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手续,发挥市场的功能和作用。同时科学制定产业政策,健全信息发布制度,严格行业标准,规范市场准入,抑制无序竞争,解决政市不分的问题。三是进一步理顺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关系,推进事业单位分类管理和改革,依法规范行政机关对事业单位的授权行为,解决政事不分的问题。四是积极发展和规范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按照市场化的原则,规范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引导发挥社会各个方面的积极性,解决政社不分的问题,
四、进一步健全政府管理机制。
健全政府管理机制必须符合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这三项要求相互促进并且各有偏重。要做到科学执政,就需要建立政府决策的公众参与、程序公开的机制,使决策得到充分论证,以具备深厚的民主基础并使之制度化、法制化;要做到民主执政,就需要更广泛、更深入、更便捷地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而这离不开现代管理经验和科技手段,也离不开法制的保障;要做到依法执政,就要在科学和民主的基础上建立权力与责任挂钩、与利益脱钩的机制,加强行政监督,就要建立和完善对政府决策和行政行为的信息反馈、监督制约、责任追究的机制,切实保证政府决策的科学民主和依法进行。当前正处在经济全球化、信息化迅速发展的时代,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进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依法行政也开始进入建设法治政府的新阶段,建立和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更为迫切。要通过建立和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制度和决策责任制度等,全面体察民情、民意,广泛集中民智,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政府管理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才能保证建设法治政府历史进程的顺利进行,才能不断提高政府的执政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五、进一步创新政府管理方式。
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就是要按照执政为民的总体要求,由“管理型”政府转变为“服务型”政府,实现政府管理的公开透明和便民高效。这不仅是政府管理方式创新的重要目标,也是行政许可法的明确要求。第一,要建设“阳光”政府,实行政务公开。因为只有公开透明,才能廉洁高效。要不断推进乡镇和县级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继续搞好市(地)级行政机关政务公开试点,重点开展行政审批、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环境保护和防伪打假等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特别是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部门和单位,都要逐步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增强办事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第二,要建设高效政府,不断强化服务。积极探索强化事后管理、动态管理、间接管理等方式,降低行政管理成本,减少因管理方式不当产生的问题。特别是要尽快探索和实现相对集中办公、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等便民措施。通过政府管理方式的创新,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第三,要建设依托科技发展,推行电子政务。在创新管理方式的过程中,要适应现代科技特别是信息技术发展的潮流,及时运用科技进步成果,提高管理和服务的综合效能。要改变政府机关落后、沉闷的办公条件和环境,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行电子政务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政府的组织和管理,及时把政府决策、服务程序、办事方法向社会公布,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树立现代政府“电子”政府的良好形象。
六、进一步规范政府管理行为。
新的管理理念、管理职能、管理体制、管理机制和管理方式,最终还是要落实到政府工作人员的管理行为上。按照新时期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政府工作人员的管理行为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是行为合法。作出的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并符合法律的规定,不仅要求自己的行为要守法,还必须积极主动地担负起法律赋予的职责,保障和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二是行为合理。即使没有法律规定或者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内,行政行为也必须是合情、合理和适当的,不能显失公允、随意而为、朝令夕改、因人而异。三是讲求效率。即便是合法、公正的行政行为,也必须是及时的、低成本的,在作出行政决定、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时,要充分论证其必要性,是否可以采取成本更低、效益更好的其他措施,行政决策或者行政许可实施后,要定期进行科学的评估,该变更的变更、该修改的修改、该取消的取消,保证人民群众的利益及时、有效地得以实现。四是讲求程序。就是要按照法定的程序办事,能够公开的要向群众公开、能够尽量简便的要尽量简便,并接受人民群众和专门监督主体的监督。
第3篇 2023法治政府调研报告
建设法治政府,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是我党的重要工作。本文将介绍2022法治政府调研报告。
2022法治政府调研报告(1)
省政协调研组
根据省委和省政府、省政协共同制定并组织实施的2023年度重点民主协商计划,省政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专题调研考察组,分别在省政协副主席夏涛、童怀伟,社法委主任孙建新率领下,赴省国土厅等7家省直部门和省高院及合肥等7个省辖市开展调研,并赴浙江、福建、江苏等3省学习考察。调研考察组共召开40多场座谈会,分别听取相关情况介绍,与企业、个人、社会组织等执法相对人交流,走访了乡镇政府,深入到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司法所等基层单位实地调研考察。
一、主要做法与经验
(一)大力实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2023年,省政府全面启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建设工作。依法确认1712项省级政府权力事项,编制1.2万余条责任事项、2万余条追责情形,省级涉企收费项目清理完毕,并于当年在全国率先公布施行。合肥、亳州、芜湖、铜陵、滁州等市对清单制度并有所创新,开始四清单编制工作。到今年7月1日,全省市县乡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部公布施行。我省成为全国首创责任清单、率先公布省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在省市县乡四级全面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体系的省份,切实做到了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国务院领导对我省在权责清单方面所作的有益探索,专门作出批示予以肯定。二十多个省市来皖学习考察。
江苏省积极推行权责编码制度,出台了《江苏省行政权力事项编码规则》,对全省建立权力清单制度进行顶层设计,要求相同的行政权力事项,省市县三级权力名称、权力编码、法定依据等方面实现统一。浙江省全面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精细化管理,建立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动态调整、考核评价、监督检查等机制,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建立全省行政权力运行管理系统,对每一项权力编发身份证,建立跟踪监督卡。福建省依法依规确定责任事项和追责情形,特别是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场监管、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职责,依法明确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的责任。
(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效显著。我省积极开展省级行政审批专项清理工作,截至目前,省级行政审批事项从316项减少到213项,精简32.6%。省级审批部门及审批项目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率达100%。平均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减少61%,办件提速率52.5%。负责行政审批的重点厅局也都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做好了相应工作。省工商局对省局行使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在天长市开展了一照三号试点,并在铜陵市和巢湖市开展了先照后证试点,努力营造高效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情,促进各类市场主体保持快速增长的态势。滁州市经过七轮流程再造,做到了大厅之外无审批,大厅之内审批快,基本实现行政审批一般事项一审一批,复杂事项不超过承办、审核、决定三级审批,全部审批流程5日内办结。滁州市行政审批工作受到国务院的肯定。
福建省坚持能减则减、能放则放、能快则快、能优则优的原则,大力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全面取消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建立了行政审批委托制度,先后赋予厦门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泉州等重要经济增长区一批省级投资审批权限,除特殊审批事项外,将省级行政审批权限最大限度下放自贸试验区。江苏省全面开展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是全国第二个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省份。
(三)综合执法改革有序扎实推进。我省积极探索推进横向综合执法,着力破解执法领域权责脱节、争权诿责,力量分散、监管不到位等问题。目前,城管、文化等领域综合执法已经实现市县区全覆盖;10个设区的市、80个县(市、区)实行农业综合执法。合肥、芜湖、铜陵等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利用信息化平台,已有7+x模式向11+x模式拓展,综合执法功能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福建省在福建自贸区平潭片区、福州片区、厦门片区开展凡属市场监管领域均实行综合执法试点;整合执法主体,设立综合执法局,统一行使城建、国土、环保等8个方面职能;组建市场监管局,建立从源头到终端全过程的市场监管体制。江苏省所有省辖市和县(市)已经全部顺利开展城管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实现了市县区全覆盖。去年,江苏省政府批复了常熟市在所有建制镇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由各建制镇政府集中行使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镇容镇貌、城镇建设和规划管理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今年,江苏省又批准苏南的全部县(市)和苏中的部分县(市)城管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向建制镇等基层延伸。浙江省在嘉兴、舟山两市全面开展综合执法试点,将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等职权横向集中,将执法范围向乡镇街道纵向延伸,在一定范围内实现了管理权、审批权与监督权、处罚权的适当分离,逐步推进基层执法由管辖执法、不告不理向派驻执法、日常监管转变。
(四)行政执法监督得到加强。省市县政府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自觉接受司法监督,鼓励支持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切实加强社会监督,健全群众意见收集、办理、反馈工作机制。芜湖市开通了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市民心声网站、政务微博等举报投诉渠道。强化审计、监察监督。去年,全省审计机关共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5736个单位,审计后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26.52亿元。全省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办涉及行政监察对象的案件4686件,处分行政监察对象4207人。完善了省政府法律顾问、立法咨询员和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制度+技术监督模式推动了行政执法公正透明。2023年9月,合肥市市区两级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进入全面运行阶段。数字化城管创新模式,实现了城市精细管理与全面覆盖管理、高效管理与长效管理、便民管理与依法规范管理的有机结合,极大地提高了城市管理效能和水平。亳州市利用大数据技术,以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为基础,将全市2878项权力事项,颗粒化为10305项子项,公共服务501项,并配以相应的责任,借助网上平台,对权力运行实现全过程、标准化、自动化运行和具体操作的监管,使互联网+形成了审批透明化、痕迹数据化的管人管事制度,创建了权责一致、监察高效的新服务模式和制度体系。将过去的群众跑腿、干部跑腿变成现在的数据跑腿过去的面对面审批变成现在的不见面审批过去的办事找政府变成现在的政府帮办事。
浙江省以技术手段保障执法标准化,深入开展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纳入法制化轨道,将领导干部依法决策机制建设和执行情况、领导干部学法情况等指标纳入领导干部考核体系;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定情况作为一项考核内容进行考核;余姚市开展行政处罚结果网上公开工作。奉化市建立行政问责中心与行政执法中心分权制衡制度,强化监督和失职问责,形成信息收集处理、反馈评价全环闭合的循环模式,着力保障执法公正严明。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调研情况来看,我省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方面,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强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包括一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观念还不强;严格遵守行政规则和行政程序的意识也不够,仍还存在重管理、轻服务的现象;一些领导干部不习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行政执法培训缺乏长期性、系统性和有效性,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法律素养和专业知识水平仍需提高。
(二)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有待完善。目前,仍然存在着城市综合执法依据不充分,主体不明确,执法责任不明确的问题。县级工商、质检、食药监三局合一后,还存在着体制机制不健全、运转不顺畅,权力下放和权力承接不适应、不协调的问题。基层执法任务倍增,技术装备却很落后,执法力量也很薄弱,编制、权责、经费保障不匹配,执法力量与执法任务之间的矛盾在基层尤为突出。执法标识、服装不统一,不敢执法,不愿执法,不会执法的现象依然存在。婆婆过多,形成县级市场监管局以一对三的特殊管理体制,基层疲于应付。
(三)行政执法态度及执法规范仍需改进。执法态度生硬,作风粗暴,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时有发生。重审批、轻监管的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日常监管不到位,习惯于通过运动式、集中整顿式执法达到管理目的。在行政执法工作中,部门之间不协调、不合作,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少数执法单位规范化建设不到位,执法程序不规范,肆意妄为,违法现象经常出现。行政管理现代化、信息化水平和信息资源共享程度不高。
(四)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仍需加大。执法监督制度落实不到位,被动监督多、主动监督少,事后监督多、事前事中监督少。缺乏有效的监督约束和纠错机制。行政裁量权过多、过大、过宽、过滥的现象普遍存在,缺少严格、精细、准确的行政裁量权执行标准,缺乏严格的监管制度和高端的技术监管手段。执法中重实体、轻程序,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现象还时有发生。市、县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缺乏必要的执法监督手段和权威,行政执法过错追责不及时、不到位、不严厉。全省统一的执法网络监督平台尚未建立。
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省内做法和外省经验,调研考察组提出以下建议:1.促进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法治信仰。2.以地方立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3.严格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4.推动清单制度向纵深拓展。5.深入推进市场监管三局合一改革。6.大力推进综合执法。7.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8.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9.推进两法衔接制度化建设。10.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11.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12.强化对行政执法的制约和监督。13.建立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机制。14.加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力度。15.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营造良好法治政府建设环境。(具体建议内容见省政协建议案)
2022法治政府调研报告(2)
按照《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市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调研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潼南区人大常委会配合市人大常委会,于近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区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了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不断完善了体制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潼南区成立了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对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区政府每年组织召开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大会,区政府常委会每年两次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区人大常委会每年听取一次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报告。二是建构框架体系。以《潼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潼南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为核心,从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管理、政府合同审查备案、行政执法监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和依法行政目标考核等方面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了1+6的法制工作架构,建立起更加完备有效的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二)着力转变了政府职能。一是开展行政权力清理。按照市里统一安排部署,及时启动了全区行政权力责任清理规范工作。目前,该项工作第一阶段已经基本完成,待市级各部门出台区县通用清单后进行比照调整,形成全区的行政权力责任清单。二是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严格落实一个窗口办事制度,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开展审批项目审核清理工作,做好了103项上级下放或委托项目的承接工作,共减少131项行政审批项目,较原有项目数减少14.33%,并及时对外公布。三是继续深化专项改革。深入推进先照后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等专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激发了市场活力。
(三)严格履行了决策程序。一是规范政府决策程序,发挥法制参谋作用。对重大行政决策,事前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风险评估,听取政府法制机构、政府法律顾问及相关专家的审查意见,经充分研究论证后,最终形成决策意见。一年来,召开发电公司有关问题法律论证等涉法专题会110余次,听取政府法制机构、政府法律顾问法律意见建议260余项,较好地从源头上避免行政纠纷的积累。二是严格政府合同审核,保障区域经济发展。认真落实《潼南区政府合同审查备案管理办法》,2023年,共审核政府合同33份,有效地减少了政府在商务活动中的法律风险,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保障。
(四)切实加强了法制审查。2023年,共审查《潼南区城市综合管理暂行办法》、《潼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17件,有效地规范了抽象行政行为。开展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重庆直辖以来以区(县)政府、区(县)政府办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补充报备继续实施的规范性文件27件,废止100件,失效85件,顺利通过市级规范性文件专项评审。
(五)全面强化了执法监管。一是规范资格管理。组织开展了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大培训,全区35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获颁行政执法证件,杜绝了无证执法现象发生。二是开展案卷评查。连续第三年在全区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对22个执法单位提交的44份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查,对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予以整改。2023年,区交委被评为全市行政执法工作先进单位。
(六)大力推进了政务公开。切实履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职责,重点推进决策、执行、服务以及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社会公益事业等人民群众普遍关注事项的信息公开。2023年,以区政府公众信息网为依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15条。同时,积极做好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全年共受理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13件并全部办结。较好地保障了行政管理对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也赢得了老百姓对行政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保证了各项重点工作的顺利推进。
(七)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一是强化层级监督,树立复议权威。2023年,区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0件,受理8件,其中,维持2件、终止4件、转送1件、确认违法1件,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内部纠错功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二是理顺应诉机制,推动司法实践。坚持以法庭为课堂,以案件为教材,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不断强化行政机关领导干部法治意识。2023年,区政府作为被告的案件47件,所有案件均按照生效判决书不折不扣予以履行,及时化解了行政争议。三是推广仲裁制度,促进矛盾化解。在行政机关与市场主体发生民商事纠纷时,促成推动双方通过仲裁这种既高效又便捷的方式解决纷争,有力地推进了矛盾纠纷的化解。2023年,潼南区被评为重庆市仲裁推广先进单位。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观念有待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不是一项单项工作,它贯穿于政府组织、决策、执行等各个环节,是一项具有基础价值的体系性工程和系统运行模式。但在工作当中,一些单位对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其本质理解有偏差,在推进的过程中存在形式化、口号化的倾向。有的干部不习惯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律手段来处理、解决发展改革中面临的问题,对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与经济发展的辩证关系认识不足,甚至把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与发展改革对立起来,错误地认为束缚了改革、妨碍了发展。
(二)制度执行尚有差距。区政府早已对政府合同、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等工作建立了系统的管理机制,并作了多次培训,但在实施过程中,落实仍有差距。一些单位在规范性文件送审时没有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形式报送审查,非法创设行政许可、越权设定行政处罚、违法委托行政强制措施;政府合同主办部门不组织相关涉事部门研究论证就报送法制审查;在报送政府合同或规范性文件时不给法制审查留出必要的工作时间,经常是下午签约,上午送审在行政执法中,有的单位对违法轻的处得重,对违法重的处得轻,没有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
(三)应诉压力逐年上升。随着新行政诉讼法的实施,行政机关作为被告的案件数量相比往年呈几何倍数增长,对政府及其部门在法治时代背景下的工作开展提出了巨大挑战。2023年,区政府及部门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共94件,比往年增长51%,案件数量明显上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面临严峻考验。
(四)法制机构建设滞后。一方面,近年来,区政府法制机构和人员配备等方面有了一定增强,但与上级要求和法治政府建设与依法行政的目标任务之间还存在较大差距,难以承担起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使命。另一方面,部门和镇街层面,政府工作部门中只有半数专门设立法制(规)科的单位,其余单位则由其他科室兼揽法制工作,镇街则多以综治办兼职法制机构的职责,并无一明确法制专职工作人员,法制工作缺乏基本的组织体系。部门和镇街作为法治建设的前沿阵地恰恰停留在一个真空半真空地带。
三、对区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建议
(一)要按时完成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工作。区政府各部门要在市级部门反馈区县通用权力责任清单后及时对照调整,保证在今年6月以前,形成全区的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并对外公布。同时,要建立行政权力责任动态监管机制,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
(二)要加快推动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单轨运行。我区网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自2023年1月21日启动,目前全区行政审批事项已按要求全部录入平台并经审核后发布在网审平台配置。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查找网审平台中存在的问题,强化与市级部门的沟通,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开展对录入事项的纠错工作,为实现全区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单轨运行创造良好的软硬件环境。同时,要按照市里统一安排部署,逐步取消非行政许可类审批事项,做好与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及网上行政审批系统的衔接,实时调整,动态监管。
(三)要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按照主体适格、程序合法的总体要求,在全区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等活动,保证全区行政执法工作开展。同时,要启动撤县设区后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证件换发工作。
(四)要提升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要严格贯彻落实新出台的《重庆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范》、《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重庆市潼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潼南人发[2022]53号),在往年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全区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进行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以适应市里和区里对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五)要严格落实依法行政督促考核。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考核,细化考核指标,尤其要把部门负责人的重视程度,部门、镇街向区政府报告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落实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败诉情况,以及规范性文件报备率等纳入考核指标,充分发挥考核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推动保障作用。
四、对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建议
(一)要强化各区(县)政府法制机构的建设。目前,全市各区(县)政府法制机构和人员非常薄弱,与其承担的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历史任务存在巨大落差。调研显示,潼南区政府法制办目前只有4名工作人员,政府工作部门中只有半数专门设立法制(规)科的单位,其余单位则由其他科室兼揽法制工作,镇街则多以综治办兼揽法制机构的职责。据了解,我市其他区(县)情况也差不多。 因此,建议强化各区(县)政府法制机构的建设,强力推进从业人员资格化、素质培训常态化、制度建设规范化,不断优化法制机构和人员结构,将那些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到政府法制机构中,全面落实市人民政府要求区级配置的法制机构和专职人员。
(二)要加强和修订市级部门的规章和制度建设。要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矛盾,统筹做好立、改、废工作,修订完善现有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如清理和修订在开发征地地区,夫妻正常结婚后要等一年才上户口,对超生子女不缴清社会抚养费,就上不了户口的违反上位法律法规的部门规章和地方规范性文件。同时,要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全面梳理各部门的行政权力,明确依法能够行使的职权范围,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三)要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要改变依法行政与经济工作两张皮的现象,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推进,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每个环节。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观念,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与紧迫感,带头学习法律知识,依法办事、严格执法,自觉按照法定程序、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要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体系建设,严格公务员法律考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和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中心组学法等一系列学法用法制度,提高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认知水平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四)要建立健全政府部门的监督问责机制。要加强内部监督,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科学设计考核指标,突出责任落实,提高依法履职质量和水平。要加大信息公开,依法公开本部门行使职权的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要发挥法律顾问的积极作用,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第4篇 2023年河北省承德市教育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导语2023年河北省承德市教育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已发布。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供您参考。
市政府:
2023年,市教育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承德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和《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承依法行政办〔2022〕18号)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切实加强教育系统法治建设等方面,扎实工作、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圆满完成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既定任务。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坚持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
坚持以__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___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意义、本质要求和主要任务,将深化法治实践、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与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做到了同步开展、同频共振,着力加强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一是深入学习贯彻___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学法制度,采取党组学习理论中心组学习、党组(扩大)会、局长办公(扩大)会会前学法与法治专题讲座相结合等方式,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了___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决策部署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求上来。二是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贯彻中共承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意见》(承依法治市委〔2022〕2号),增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使命,增强了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对照《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评分标准(2023年版)》和《承德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任务分解表》,推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开展。
二、履行政府职能,推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
(一)认真做好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工作。严格落实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及“三定”方案规定,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和责任法定化。按照市权责清单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市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的《部门权责清单汇总表》顺利通过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编制完成的《部门权责清单汇总表》共包括共7大类、49项事项,同时认真编制了权力运行流程图和办事指南,并及时通过网站等形式进行了公开。
(二)全面提升教育政务服务水平。一是编制了《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和《政务服务事项(除行政许可、公共服务)通用目录》“两张目录”,其中《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包括“教师资格证相关政策咨询”等11项,《政务服务事项(除行政许可、公共服务)通用目录》包括“城市一类幼儿园、农村示范性幼儿园评估认定”等13项;按照市里统一部署,持续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优化提升工作,认真维护实施清单,做到准确无误。根据《承德市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完成了17项事项的梳理规范填报任务;按照市直部门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调度会议精神,我局积极主动做好数据录入等相关工作;政务数据资源目录编制工作按要求全部填报完成。二是按照《“承德办事一次成”改革效果评估工作方案》要求,围绕“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民办教育办学机构年检”、“师范类毕业生档案调转”等3个事项,我局提供了相关的数据资料。
(三)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认真落实《承德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分工方案》(承放管服〔2022〕1号),扎实推动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社会救助”、“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制”、“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促进新就业形态发展”、“提升职业技能等事项”进展顺利,成效显著;认真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我局现在共保留证明事项一项,即“中考“四侨”考生证明”,做到了“清单之外无证明”,真正将“减证便民”行动落到实处。
(四)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机构,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机制7项。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对照《承德市公共信用信息资源补充目录(2023年版)》涉及我局的42项事项,认真做好数据信息归集工作。加快推进信用制工作,开展了“诚信单位、诚信个人、诚信群体征集活动及失信败德行为线索征集”。积极开展信用信息宣传工作,每月及时报送信息稿件。
三、健全制度机制,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组织机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导、检查、督促全市教育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研究重大依法行政工作事项,提出年度工作总体思路,审查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落实情况。领导小组继续下设办公室,负责承担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法规科)。坚持定期例会制度,听取依法行政工作专题汇报,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协调解决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承德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三统一”等制度规定。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督促、约束、清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根据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承市政办传〔2022〕8号)要求,年内组织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坚持多措并举,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健全完善行政决策制度。依据《承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细则》、《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细则》等制度,做到重大决策于法有据、程序科学规范。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事项决策的必经程序,不断提升行政决策水平。建立了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认真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五部委《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以及《河北省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办法》、《河北省公平竞争审查政策措施会审办法》和《河北省公平竞争审查政策措施抽查办法》等三项制度。
(二)建立法律顾问和法治副校长制度。持续聘用法律顾问,我局聘请屈树彬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聘期至2023年10月9日止。我局签订的各种协议、合同、约定,均经过法律顾问把关、签字,重大事项由法律顾问出具律师函。完成了全市学校法律顾问人才库和学校法律顾问聘任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提升依法治校水平中的重要作用。全市中小学校普遍推行了检察官、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公安干警担任法治辅导员的制度做法,检察官、法官讲一些法治课经常化、常态化。上半年先后组织开展了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调研、教育系统法律顾问队伍情况调研等专题调研活动,进一步摸清了底数,为科学决策打下了基础、提供了参考。2023年9月,承德市检察院检察长张会杰在河北民族师范学院附属中学亲自讲了一堂法治课。
五、着力整章建制,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拓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巩固和深化“三项制度”建设成果和成效。年内,按照承德市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开展自查整改,对“三个办法”、“四类文本”、“五个清单”以及相关配套制度进行了再次“回头看”,开展全面查漏补缺,及时完善了《承德市教育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试行)》,三项制度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按照市司法局要求,动态调整了《行政执法和罚没事项清单》(2023年版)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并主动进行公开公示。
(二)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大教育系统执法检查力度。我局认真制定《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精心编制《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动态完善调整“一单两库一细则”。2023年共计划开展部门内部双随机抽查4次,覆盖清单中的全部13个事项,牵头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1次,覆盖清单中的全部2个事项。截至目前,抽查任务已经全面完成,检查结果全部及时通过网站予以公示。严格对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施抽查,做到“清单之外无抽查”;注重整合抽查检查事项,坚持“能联尽联,应联尽联”,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尽限度减轻基层学校负担。此外,认真做好“互联网+监管”,做到平台数据录入及时、监管事项“全覆盖”。
(三)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和管理。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准入制度,把职业道德和法律测试作为行政执法资格准入、办理行政执法证件的重要前置条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执法制度,全面落实“互联网+行政执法培训考试”模式。按照市司法局的统一安排,组织局机关24名拥有执法证件和新申请执法证同志,全部参加了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组织处级领导干部参加了线上宪法法律考试,并全部通过。持续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行政执法问题专项整治,开展自查自纠,落实“周报告”、“零报告”制度。
六、完善应对体系,依法依规做好疫情防控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依法依规做好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始终坚持“学校防控严于其它单位,师生防控严于其他群体”原则,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切实做好全市教育系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坚持既严格精准落实上级精神和要求,又不搞层层加码、过度防控,有力有效地维护了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平稳有序的良好态势。
(二)依法依规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我局从教育系统面广线长、人员众多的实际出发,坚持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承德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提升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同时针对地震、火灾等突发灾害事故等,组织开展实景模拟演练,增强了应急处突能力,确保了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七、强化服务意识,依法有效调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认真做好信访稳定工作。一年来,我局共办理信访案件30件,截至目前26件做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其中化解市领导包案1起、省领导包案1起。稳控2.9万名民办代课教师始终未参与非法集访,保持了全市教育系统整体信访稳定。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认真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二)认真做好留言办理工作。认真办理反馈人民网网民留言、国务院“互联网+督查”事项,积极利用12345市长热线、河北新闻网阳光理政网民留言、河北政务网“网民互动平台”、长城网“问政河北”等渠道,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解决群众诉求。其中仅通过12345市长热线,截至目前就回复办理百姓诉求510余件,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受到广泛好评。我局被市政府办公室评为“2023年三季度网民留言办理优秀单位”;被河北日报报业集团、河北新闻网授予“我为群众办实事”2023年度阳光理政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全省共100家单位获此称号,我市仅两家单位。
八、强化制约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承德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承市政办字〔2022〕64号),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增强教育行政行为的透明度,优化服务流程,拓宽服务手段,拓展服务外延,方便群众办事。将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与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有机结合,按要求编制了《市级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和《市级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年内制定出台了《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做好“能公开,尽公开”,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在承德教育信息网开辟专栏,公开群众关心关注的政策文件、机构职能、惠民服务、行政执法等相关信息,畅通信息渠道,更好服务群众。
(二)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建立健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健全问责方式和问责程序,进一步增强了行政问责的针对性、时效性。认真承办人大代表建设和政协提案,年内共承办81件,答复率100%,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办理满意度达到100%。
九、突出部门特点,全面提升依法治教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一)不断加强教育系统干部宪法法律知识教育。建立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制度,制定学法计划、组织法律培训、开展学法活动,培养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2023年,我局认真制定了《2023年度学法工作计划》,先后组织学习了《民法典》、《塞罕坝森林草原防火条例》、《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将___法治思想、宪法和法律知识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律素养。
(二)持续深化学生的法治教育。梳理总结“七五”普法经验,谋划启动“八五”普法工作。按照《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常态化开展教育普法工作,加强大中小学生法治宣传教育。按照承德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全市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承法宣办〔2022〕3号),对照教育部门普法责任共性和个性清单,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年初,我局与市法宣办联合下发了《关于继续开展宪法法律进校园活动的通知》(承法宣办〔2022〕2号),对宪法法律知识进校园做出安排部署。按照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省法宣办通知要求,组织举办了“民法典进学校”暨“我与民法典”征文活动,共分6个组别。经过安排部署、注册学习、作品上传、市级初评等环节,我市最终有110多教师生荣获省级表扬;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要求,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各学校深入开展青少年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网上学习和“宪法小卫士”行动计划,在教育系统营造了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维护宪法的浓厚氛围。9月份精心组织举办了法治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全市160余名选手参加比赛,获得各组别一等奖第一名的选手代表我市参加了省级决赛暨全国选拔赛,荣获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我市“宪法小卫士”行动计划的参与率达到37.1%,超过了教育部35%的标准;坚持以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为载体,将普法工作贯穿到办学治校的全过程、各方面。丰宁满族自治县第六小学、承德县实验小学等5所学校被省教育厅、省司法厅和省法宣办评为“河北省第八批依法治校示范校”。截至目前,全市有50所学校荣获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称号;与市民政局、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和团市委等部门共建的全市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保护基地,陆续接待多批中小学生参观体验、接受教育,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教育部门法治管理体制还不很理顺,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负责法治的机构千差万别,不少县(市、区)的依法行政、依法治校、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又分属于不同的科(股)室,给联系沟通和工作顺利高效开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同时也不利于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工作人员不足,专业人员匮乏。机构改革以后,我科室除了办公室业务以外,又增加了法规法治职能,但人员没有相应增加,尤其是没有法律专业方面的人才。三是执法力量相对薄弱,普遍素质不高。我局拥有执法证件的干部仅24名,不仅年龄老化、业务繁忙,而且执法水平、专业素质与新形势下教育执法的要求也不相匹配,等等。
下一步,我们将在巩固以往成绩的基础上,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法治承德建设规划(2022-2025年)》、《承德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2-2025年)》,以上级精神为指导,突出教育系统和教育部门特色,力求在以下几个方面寻求突破。一是不断提升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意识和水平。二是不断提升机关行政的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办事一次成”改革,真正将该管的管住、该放的放开、该服务的服务好。三是不断提升依法治校、依法办学的水平。要在巩固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成果的同时,推动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通过培树典型、示范引领,带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校、依章办学、依规管理。四是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质量和水平。要优化活动载体、创新教育方式、拓展教育渠道,切实增强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和吸引力。通过持续不断的努力,使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一个新水平、迈上一个新台阶。
第5篇 解读胡总书记十七大报告:走向法治政府的清晰足音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深化改革的重要环节。要抓紧制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
——摘自党的十七大报告
10月15日上午,北京人民大会堂。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在第六部分第五节,用381个字,明确了对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目标和要求,与此同时,代表席上,党的十七大代表、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用笔在报告上勾着粗粗的红线。做了二十多年政府法治工作的经历,使他在内心备受鼓舞,同时也越发感到肩上的责任是那么重大。
从生动变化感受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
xx年7月,《重庆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出台。两个月之后,重庆石柱县发生一起死亡49人的特大交通事故,石柱县县长因此成为被问责第一人而引咎辞职。
截至xx年6月,重庆市共实施问责50例,追责领导干部94人,轻则诫勉,重至责令辞职。对行政首长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进行问责,使重庆市的区长县长们普遍感到压力很大。“在实施安全生产监管、处理突发性事件、转变政府工作作风方面,问责制的实施,几乎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重庆市副市长周慕冰说。
回顾依法行政逐步推进的历程,曹康泰代表深情地说,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国政府一直把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作为一项重大工作来抓,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行政问责制、政务公示、信息公开、开门立法、简化行政审批、实行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自由裁量权、探索综合执法、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强化行政复议、审查红头文件等等,成为各级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路径选择。
对于各级行政执法人员来说,现在大家感到做事情讲依据、讲程序、讲责任、讲效率的观念强了,随之是行政败诉、信访投诉、推诿扯皮少了;对于广大老百姓来说,则感到与行政部门打交道变得容易了,行政管理变得便民了,行政作风变得亲切了,行政决策变得民主了,政务信息也变得公开了……
一系列重要部署推进依法行政
对___在推进依法行政进程中的一系列重要部署,曹康泰代表如数家珍:
党的十六大以来,___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对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
党的十六大把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
党的十六届二中全会指出,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并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意见》;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把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保证;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把保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内容;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把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作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又把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目标,并就改进立法、规范行政执法、加强监督提出了具体要求。
本届政府组成以来,国务院在新修订的国务院工作规则中把坚持依法行政作为国务院三项基本工作准则之一,制定并颁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了用十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国务院还重点抓了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复议工作,并着力推动基层政府依法行政。
5年间依法行政脚步清晰可见
“过去执法时有点过激行为不当回事,现在可不行,执法监督不是一句空话。”这是四川省崇州市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长的感受。
崇州市在xx年划定了行政执法的“禁区”与“高压线”。此后,执法人员自觉不自觉地都绷紧了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这根弦。行政执法的行为准则向社会公布,每位市民都是监督行政执法的一双眼睛。
学者们普遍认为,自xx年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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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以来,各级政府重视依法行政的程度明显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理念和意识显著增强,一些不适应依法行政的工作习惯和工作方式正在逐步转变,政府运用法律手段处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不断提高。
看立法】
xx年,湖南省长沙市要修改《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针对如何规范旧城区居民改建房屋问题,市政府直接与普通居民、街道与居委会人员座谈。通过座谈,政府决定调整政策,简化程序,解决困难群众的住房困难问题。规划办法出台后,社会普遍接受。
为保证政府立法质量,5年来,从国务院立法到各级地方政府立法,在立法程序上更加注重集中民智、反映民意,积极探索扩大公众有序参与政府立法的机制、程序和方法,如通过公开征求意见、举行专家论证会、召开立法听证会、委托专家学者起草等方式,扩大社会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渠道,并更加注重深入基层调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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