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述职报告
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述职报告
我局高度重视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不断提升局机关和系统各单位的行政效率和工作质量,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为我市“四个四”发展战略和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服务,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成效明显。现将今年上半年我局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开展情况如下:
一、行政效能建设开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贯彻落实迅速。为有效开展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我局成立了机关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领导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负责人任成员,机关效能办设在局办公室(局纪检组长兼任局效能办主任),保证了机构健全、组织有力、人员到位、工作落实。同时,我局将行政效能建设纳入到局党政目标考核和干部政绩考核、公务员年度考核,制定了责任追究制度,各基层单位也成立了行政效能建设机构,推动了城管系统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的整体发展。
(二)制定方案,重在落实,提高行政效能。一是在年初即制定《泸州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局20xx年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工作职责。为确保我局行政效能建设见成效,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推进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精简会议文件、推进政务公开、加强督查整改、严格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相关科室、责任人职责。
(三)端正工作态度,强化机关作风。为进一步提高我局机关办事效率、转变工作作风,我局从服务入手,着重做好了四个方面:一是公开办事程序,我局的职能、职责及承办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局办事指南,除在办公地点上墙公示外,还在政务内网、政务外网上进行公示,方便群众了解、办事。二是坚持文明用语,实行亮牌服务。我局机关所有人员一律挂牌上岗,并在接待来人、来访时做到“五个一”,即:给一张笑脸、道一声问候、让一个座位、作一个明确答复、道一声再见,有力防止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不良风气。三是实行“首问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相结合,局机关各科室和各基层单位科室严格按照岗位分工,认真履行好各自职责,首位接待或接话人员要负责对来人、来电热情答复、办理到位。四是对来文、来件推行“办结制”。对来文,有时限要求的,严格按时限要求办理,无特别时限要求的,在规定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来件,我局本着方便群众出发,能当天办理的,当天给予办理,不能当天办理的,原则上3个工作日内办理,尽量让群众少跑路。
(四)清理审批事项,规范审批管理。一是我局按市上要求对所属的12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认真清理,由行政审批科集中处理,市行政服务中心一个窗口统一对外办理。二是进一步精简、规范了行政审批程序,实行了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首席代表制和行政审批专用章制,做到既规范管理,又方便于民。
(五)实施“三项制度”,推进政务公开。我局首问负责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行政效能建设制度,由于执行到位,目前为止我局未发生一起服务对象投诉事件。同时,为不断增大政务公开透明度,让群众更多更好的了解城市管理工作,我局先后在局门户网站、市两台、两报和新华网泸州分频道等新闻媒体上开设了城管专栏,对行政审批项目、行政执法责任制“三项清理”结果、便民服务措施、工作制度、违纪违诺投诉、各项工作目标进展、完成情况等涉及群众关心的问题全部予以公开。同时,我局还通过在江阳、龙马潭的各个社区增设了城管宣传栏、发放便民服务卡,推进“城管三进”(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以及开通24小时城管服务热线等多种方式,使老百姓得到了快捷、方便的服务,先后为大山坪刺园社区、北城濂溪路社区等解决了安全护栏、排污不畅等问题,收到了锦旗3幅,取得了很好的社会反响。
二、城市管理新亮点
(一)以人为本,加快市政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一是继续实施条街巷改造,编制上报了43条街巷路灯、下水道、道路改造维护项目的设计方案;完成了枫林街等4条下水道抢险工程,阳光路农贸市场侧等2条下水道和青果湾等2条路灯改造工程正在紧张施工。
二是完成了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城区排水管网普查前期准备工作,委托重庆大学规划研究院编制泸州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四川省第三测绘工程院进行排水管网的普查和勘测工作。
三是精心组织环卫设施建设,完成了泰安垃圾处理场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系统的土建和设备安装,预计在7月投入试运行;渗透液处理系统已完成工程结算和预算审核,节约经费28万元。四是完成新建公厕、垃圾库和果皮箱定点设位和维修工程设计等招投标工作;开展城区旱厕清理工作,制定了改造方案。
(二)维护有力,公共服务功能不断提高。
一是坚持垃圾日产日清,上半年清运垃圾9。54万吨,清运率100%;对垃圾处理场规范管理,实施单元式无害化填埋处理和定期消杀,覆盖填埋垃圾120xxm2,绿化15000m2,达到了“国卫”要求。
二是及时维护环卫设施,城区78座直管公厕、174座垃圾收集点和900多个果皮箱实行专人维护管理,新建垃圾收集点铁件3个,维修更新198次,维修果皮箱539个/次,城区环卫设施完好使用率95%以上。
三是加大化粪池等环卫设施监管力度,对城区42xx个化粪池和199个垃圾收集点、2xx个公厕进行建档管理,新建化粪池一律进行备案,现已备案19个、备案验收31个。
(三)创新模式,环卫作业质量明显提高。
一是加强日常保洁管理,严格按照《泸州市20xx年城市市容环卫检查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其中机械化作业达40%以上,城区保洁率、“五无一净率”98%以上。二是探索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模式,将考核结果与个人奖金待遇挂勾,在去年底在市环卫三所管辖小市片区试点,经过半年运作来看保洁质量明显提高,现着手在市环卫一所拟启动承包作业。三是加强市区城两级配合,主动与街道、社区协调,有效解决了16米以上、以下街道及社区结合部清扫保洁职责不明、环境卫生差等问题。
第2篇 局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情况的自查报告
局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情况的自查报告
为切实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我委按照县委《关于加快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的决定》精神,自去年8月以来,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深入开展了机关行效能建设,现将开展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效能建设各项工作措施
为切实加强对机关效能建设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我们从加强组织领导着手,切实做好各项工作。一是建立机构。成立以委主要领导为组长,中层干部为组员的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制定了《实施方案》。二是深入发动。注重从提高思想认识入手,充分利用动员会、座谈会活动,引导全体职工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以满腔的热情,积极的姿态投入效能建设。三是完善制度。建立完善《保持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财务管理制度》、《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首问首接制》、《行政审批程序》等近百项规章制度,汇编成《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规章制度汇编》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制度汇编》两册制度文件集,共150多页。四是实行机关上下班签到制和商委工作预安排制,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实行签到制度,一个月通报一次。每月末召开一次工作预安排会,对上月工作进行总结,对下月工作进行部署,让每位领导、职工对全委各项工作进展情况都全面了解和掌握。五是建立工作情况监督制度和重点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全面提高工作效率。为强化督导工作,确保重点目标任务的完成落到实处,以忠商直党委〔2022〕11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对各科、室、队工作人员实施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通知》,层层签订目标任务责任书,建立责任保证制度、检查督导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要求各科室(队)每季末月下旬将目标任务执行情况报送商委办公室,欠进度的项目要分析原因,提出整改补救措施。
二、明确目标,集中精力抓整改
(一)本单位自查问题的整改情况。在整改过程中本着“态度诚恳,行动迅速,作风扎实,措施到位,整改有力”的原则,以整改提高为重点,逐一讨论研究,制订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1、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商贸流通发展指导的问题。我们制定《忠县商贸流通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代县政府起草出台了《关于加快商贸流通产业发展和改革的意见》,召开了全县商贸流通产业工作会,出台相关大力发展三产业的政策措施,促进忠县经济大发展。
2、关于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问题。我们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改革的有关政策,解决好国有企业改革中涉及职工利益的有关问题,切实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如依法公开拍卖了忠县糖酒公司,确保了国有资产不流失,顺利推进企业改革;妥善处理雷金华(原生资公司)要求将其个人住院医疗费纳入改制成本的信访要求,及时息访;及时召集原县医药公司负责人筹集资金,于2023年9月20日前支付了部分职工的安置费、抚恤金等,有效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社会各届反映情况的整改情况。根据社会评价反映的意见和建议,我委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班子成员会议,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研究制订了整改措施
1、关于反映“部门配合工作差”的问题。一是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交流经验、互通情况,进一步加大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力度;二是对我委的行政许可职能进行认真梳理,使相关人员熟悉审批程序、审批内容、执法程序、执法内容;三是请县法制科对我委从事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的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
2、关于反映的“对洋洋百货管理不力,出现堵道”的问题。一是经常深入企业,了解他们的经营状况和困难;二是协助企业建立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增强企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三是协调劳动、就业、工商等相关部门,指导企业职工完备相关手续,提高职工的法律法规和自我保护意识;四是加强对企业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把企业的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之中,避免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和不应有的经济损失,营造和谐社会。
三、效能建设成效突出
机关逐步形成“四种风气”,增强“四种意识”。即形成努力学习的风气;团结协作的风气;勤政务实的风气;事事为群众着想的风气。增强了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意识;工作肯干、实干、能干的意识;团结互助、构建和谐机关的意识;公正廉洁的意识。商直机关党委得知善广乡村民黄永明在洪水中勇救四孩痛失两亲的先进事迹后,立即组织商贸企业老总和广大党员积极捐款13000元,于8月16日上午,由主任叶世久,书记朱士方带领企业老总及党员代表前往善广乡,亲自将捐款送到黄永明手中,并号召广大党员职工向他学习。
四、常抓不懈,促效能建设上新台阶
效能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在效能建设上还有许多问题需要去处理,还有许多不足需要去整改。因此,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以科学的发展为统领,以提高“四个意识”,着力“三个规范”,达到“一个标准”,做到班子不散,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整改不断,以更加高昂的斗志,饱满的热情,正视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全面实施整改责任,促进效能建设再上新台阶。
第3篇 市监察局关于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的调研报告
市监察局关于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的调研报告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的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充分提高行政机关的行政效能,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有效的维护社会稳定。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促进提升党政机关行政效能和管理水平,就深化行政效能建设,就相关单位进行调研工作。
一、行政效能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行政效能管理制度执行力还有待提高。效能管理制度已日趋健全,但制度执行力有待提高,不执行、不认真执行或不正确执行各项制度的现象仍然存在,导致有些制度停留在纸上,柔而不刚,甚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如惠州一再重申会场纪律,某些县个别同志因在会议上违反会场纪律而被全市通报批评;再如上班纪律问题,今年纪律教育月期间,经暗访发生仍有人在上班时间玩游戏、睡觉、态度欠佳等8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效能管理创新力度亟需加大。行政审批流程仍有简化潜力,时限要求仍有压缩空间。目前的行政审批仍以传统的串联审批为主,并联审批并未得到广泛推广。同时,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网上审批、电子签章服务等进展比较缓慢。
二是效能建设水平参差不齐。有的单位效能建设抓得比较严格,但有的单位比较松散,这导致单位之间的干部职工相互心理不平衡。例如上下班时间,同在行政中心上班的单位,看到其他单位可以迟到早退,自己单位却得按时上下班,不少干部职工觉得自己单位领导不近人情,长此以往,容易产生抵触情绪,形成恶性循环。
三是效能监督力量有待整合。现在受理效能投诉的机构较为分散,纪检监察机关设立有效能监察专门机构;市直工委(市效能办、市落实办)也承担了效能监督的部分功能,且也建立了投诉处理机制;市委督查办、市政府督查办以及信访部门等都附带有处理效能投诉的职能;派驻各单位的纪检监察机构是一线效能监督主体。当前,效能监督的主体多,且各自为政,缺少应有的协调配合。同时,投诉渠道多,有群众来访、书面来信、电话投诉、电子邮件来信、网络论坛发帖投诉等多种形式。尤其是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人民网、奥一网等各类网站纷纷开设网络问政平台,导致重复投诉、越级投诉增多,而且疲于应付回复,影响到投诉事件的实际处理质量和效果。
四是效能建设问责力度有待加强。少数干部对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认识不深,意识不强,总感到不违法,不违纪,总不能因为自己工作效率不高而受处分;还有干部认为,机关效能建设不像违法违纪,对干部难以问责;少数干部还存在着等待、观望心理。针对效能投诉类问题,各单位存在应付心理,回复率比较高,但解决率偏低。自去年8月开展“网络问政”活动,截至今年7月31日已收到网民意见、建议、投诉等15407个(件),回复率83.6%,但是问题解决率却不高,一些部门还对一些网民问题随意回复,不回复或“踢皮球”。同时,面对机关中存在的纪律松弛、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不协同协作等问题,各单位的处理力度有待加强。一般自己单位发生的效能问题,内部处理多轻描淡写。即使被纪委监察机关发现,也多以书面检查、诫勉谈话等处理方式为主。而且,目前效能投诉的处理结果不公开,不追求领导责任,导致严肃性、威慑力不够。例如,今年暗访发现,惠州市卫生局办事窗口1名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利用网络看漫画,而在上次暗访中,该工作人员就被发现带着耳机看电影。
二、深化效能建设的建议
提高效能管理制度执行力。一是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制度执行力强不强,首先就看制度本身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倘若制度缺乏可操作性,往往徒有虚名,流于形式,这些制度越多,越会使人厌烦和麻木,给执行者增加抵触情绪或逆反心理,影响到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因此,必须重新梳理现有效能管理制度,尽可能具体化、实量化,减少执行过程中的自由裁量度。二是建立效能管理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和考核机制。在实际工作中,人们往往对制度制定这个环节比较重视,而对执行过程重视不够,检查不到位,考核力度不够,考核机制不健全,也缺乏奖惩机制,执行好与坏一个样,长此以往,使得执行者丧失积极性。因此,必须像重视制度制定那样重视制度执行过程。
继续深化效能管理创新改革。一是逐步广泛推行并联审批(指针对办理事项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前置部门,实行“统一受理、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的工作方式)等方法,建立行政许可超时默认制(指实行承诺办理的事项,必须严格按照办事程序,在承诺时限内办结,超过承诺时限视为默认办结,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及相关责任由审批单位承担)、行政许可联合审批缺席默认制等。二是大力推行电子政务。积极推行网上审批、电子签章等新型服务,将以往“面对面”工作方式变为“网对网”,将办事群众的路途奔波变为网上事项的快速申请和审批。
增加效能投诉处理的透明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效能投诉处理结果的公告制度,主要通过反面典型,强化效能教育,增强公信力。对一些不牵涉到单位内部机密的处理决定,尽可能地让社会各界特别是新闻媒体知晓。一方面,将被处理人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可以增加被处理者的自身压力,促其坚决改正错误;另一方面,通过社会各界的宣传,对其它单位和人员也能起到警示作用,可有效避免同一问题在不同单位、不同时间再次发生。
整合效能建设监督力量。建立效能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将现有效能监管力量整合起来,形成统一受理、统一转办、统一督办的工作机构。这样,变目前分散受理为统一受理;变转交办理为直接交办、直接督办,省去中间环节,提高效率,方便投诉人,也方便效能监管机关。同时,加大技术投入,在现有基础上加强效能投诉信息化建设,对投诉人、诉求、交办情况、办理结果进行联网,信息共享,做到情况明,问题清,心中有数,杜绝重复登记、多部门登记。
强化效能考核和效能问责。建立效能绩效考核机制,进一步落实效能责任追究制度,发挥好效能责任追究的重要作用。
一是逐步将效能建设情况纳入电子监察进行绩效测评,搭建“阳光考核平台”。
二是明确细化效能问责的范围、主体、形式、程序,减少效能问责的随意性。严格执行效能责任追究,前提是必须明确效能责任追究的主体、范围、形式、措施以及程序,这样对查实的影响行政效能的问题进行责任追究就有章可循,当事人也易于接受。同时,也使办案人员有法可依,公平、公正的执法。
三是把纪律处分、组织处理与效能责任追究结合起来。根据行政效能投诉工作纳入纪检监察机关管理的模式,可将纪律处分、组织处理作为效能责任追究的一种形式,增加调离岗位、降职、免职、辞退等处理手段,增强效能责任追究的实际效果,这样既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效能投诉的工作机制,又加大了行政效能责任追究力度。
四是加大问责的执行力度。目前,在效能责任追究实践中,注重效能责任追究形式产生的社会效应,而忽视对个案责任追究措施的落实的现象仍然存在。要加大行政效能责任追究力度,对追究措施的落实是关键,要把纪检监察机关对纪律处分执行到位的工作经验应用到效能责任追究工作中,全程跟踪效能责任追究措施的执行,定期检查各单位、各部门对效能责任追究措施的落实情况,对不落实责任追究措施的单位及其负责人作为效能责任追究案件予以严肃查处,并在此基础上制定配套制度措施,建立行政效能责任追究工作的有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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