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燕七 发布时间:2022-01-10 15:16:08
工伤类劳动能力鉴定所需材料:
1、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结论书原件;
2、工伤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入院病情记录、手术记录、出院病情证明、以及各项特殊检查(含x线片、ct/mri检查报告,相关检验、化验结果);未住院者,提供门诊病情证明和相关检查资料。
3、被鉴定人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被鉴定人1寸照片1张;
5、申请复查鉴定的,需提交劳动能力鉴定初次(或者复查)鉴定的原件和复印件;
6、申请护理信赖程度鉴定的,需提交被评定为1至4级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7、申请配置、更换辅助器具确认的,需提供假肢安装证明;
8、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劳 动能 力 鉴 定 申 请 表
工伤职工信息栏
工伤职工姓名:
一寸近期
免冠彩色
照片
工伤认定决定书编号:
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其它□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人电话(必填一项):(手机)(固话)
联系地址:
邮编□□□□□□
用人单位信息栏
用人单位名称:
用人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编□□□□□□
申报事项确认栏
申请鉴定类型选择(请在□内打√单项选择)
□1.初次鉴定;□2.再次鉴定;□3.复查鉴定
□4.配置辅助器具确认,申请配置项目;
□5.其它
申请主体(请在□内打√单项选择)
□1.用人单位;□2.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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