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燕七 发布时间:2022-10-24 17:25:02
转让方: (以下简称为甲方)
身份证 号:
住址:
转让方: (以下简称为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受让方: (以下简称为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鉴于:
1.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及其它相关法律、 法规 之规定于2012年5月30日设立并有效存续的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xxx工商注册号为:xxxxxxx。xxxx拥有目标公司70%的股权xxxx拥有目标公司30%的股权,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 》之规定,按期足额实缴付了全部认缴出资,并合法拥有该公司全部、完整的权利。
2. 甲方拟通过 股权转让 和资产转让的方式,将目标 公司转让 给乙方,且乙方同意受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目标公司股权和资产全部出/受让事项达成协议如下,以资信守。
第一条 先决条件
1.1 下列条件一旦全部得以满足,则本协议立即生效。
①目标公司经营所用土地之使用权依据法律法规之规定或有效合同之约定在目标公司名下,甲方并将相关证明文件提交给乙方。
②甲方同意与乙方签署《 股权代持协议 》,同意在本协议股权及资产实际转让交接后无偿作为显明股东代表实际股东乙方持有股权,并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无偿配合乙方履行相关义务,且同意与乙方指定的代表签署《授权行使 股东权利 义务协议》,同意把其作为显名股东享有的权利义务全权授权给乙方指定的代表行使。
③目标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书面同意继续受聘担任目标公司法定代表人直至乙方提出更换,并在此期间自愿遵守《xx公司法定代表人履行职责行为规范》。
④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委派经营管理、财务、法律等工作人员进驻目标公司,甲方现有人员与乙方人员共同负责目标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印鉴管理等工作,甲方人员并积极配合乙方人员对目标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尽职摸底调查,且在乙方人员进驻10内未发现目标公司实际情况与本协议附件一《目标公司权利、资产及相关材料清单》中列明的内容及其他相关约定不符。
1.2 上述先决条件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5日内,尚未得到满足、确定,本协议将不发生法律约束力,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第二条 转让之标的
2.1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出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受让甲方持有的全部股权和全部资产,乙方在受让上述股权和资产后,依法享有目标公司100%的股权及对应的股东权利。(目标公司权利及资产详见附件《目标公司权利、资产及相关材料清单》)
2.2 基于目标公司股权、资产、印鉴、经营管理权彻底交接前的原因产生的,未在附件一《目标公司权利、资产及相关材料清单》中列明的其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债务 、税费、处罚、 诉讼 、争议等责任,在交接前后仍由甲方另行负责处理,所需支付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但基于目标公司股权、资产、印鉴、经营管理权彻底交接前的原因产生的,未在附件一《目标公司权利、资产及相关材料清单》中列明的其他权利,在交接后归属乙方享有,甲方不得主张、干涉。
第三条 转让价款
本协议双方一致同意,目标公司股权及资产的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xxxx元整(rmb)。相关税费依据有关规定各自承担,规定不明确的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股权及资产转让
本协议生效后5日内,甲方应当完成下列办理及移交各项:
4.1 将目标公司的经营管理权移交给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将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等全部工作人员更换为乙方委派之人员,对于乙方不同意保留的通过人员由甲方负责安置,相关 劳动关系 争议或责任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
4.2将本协议《目标公司权利、资产及相关材料清单》列明之各项文书、资料交付乙方并将相关实物资产移交乙方将全部印鉴移交乙方保管。
4.3积极协助、配合乙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目标公司章程之规定,修订、签署本次股权及全部资产转让所需的相关文件,共同办理目标公司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手续。
4.4 与乙方共同书面确定彻底交接日,双方共同签字确认,一式二份,各存一份。
第五条 股权及资产转让价款之支付
协议签订后乙方先行支付预付款 元待协议生效后,并第四条约定内容履行完毕后,乙方再向甲方付款 元待双方依法办理完毕工商注册变更登记等过户手续后,乙方再向甲方付款 元。
第六条 陈述与保证
6.1甲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
①甲方就此项交易,向乙方所作之一切陈述、说明或保证、承诺及向乙方出示、移交之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无任何虚构、伪造、隐瞒、遗漏等不实之处。
②甲方在其所拥有的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上没有设立任何形式之担保,亦不存在任何形式之法律瑕疵,并保证乙方在受让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后不会遇到任何形式之权利障碍或面临类似性质障碍威胁。
③甲方保证其就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之背景及目标公司之实际现状已作了全面的真实的披露,没有隐瞒任何对乙方行使股权将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潜在不利影响的任何内容。
6.2乙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
①乙方保证受让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的意思表示真实,并有足够的条件及能力履行本协议。
第七条 违约责任
若有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全部损失。
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方各执一份,第四份备存于目标公司内若双方在办理交接过户手续时签署提交了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协议文本时,均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2014年6月 日 签订地点: 郑州 市金水区
甲方(让方):
身份证 号: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
丙方(目标公司):
注册号:
鉴于:
1、甲方与丙方于 2015年 月 日签订了《2014年****股权奖励协议》,获得了丙方奖励的目标公司 0.02 %的股权。并又于 2015 年 7 月 23 日签订了《2014年****股权奖励协议》,获得了丙方奖励的目标公司 0.04 %的股权。
2、甲方就合法持有的目标公司 股权转让 给乙方的相关事宜经过充分友好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3、甲方向乙方转让目标公司股权事宜经丙方认可,同意甲方向乙方转让。现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股权转让的份额、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1.1 甲方自愿将其所持有的在目标公司_0.05_%股权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价款转让给乙方。
1.2 价款支付方式为: 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
1.3 甲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号:
户名:
银行名:
上述股权转让价款应于本协议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第二条 股东身份的取得
2.1 本协议项下转让的股权和其所附的权利,自目标公司同意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之日起转让予乙方,乙方同时获得目标公司股东身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及目标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行使 股东权利 并承担相应股东义务。
2.2 自目标公司同意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之日起,甲方丧失其转让股权部分在目标公司相应的股东权利,乙方将作为目标公司的新股东履行相应的股东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 工商变更登记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暂不进行工商变更登记,目标企业也不必为此修改 公司章程 ,但目标企业承认乙方的股东地位。
第四条 权利义务的转移
股权进行上述转让后,乙方承认目标公司的合同、章程及附件,愿意履行并依法承担原甲方在目标公司中的相应权利、义务及责任,包括转让前目标公司 债权债务 。该转让股权应当包括甲方和乙方根据其股权,在现在和将来已享有的或将享有的所有权利,对目标公司的经营管理权和分配利润等权利。
第五条 陈述和保证
5.1 甲方保证其合法拥有本协议项下所转让的目标公司的股权,并具有合法的资格和权利向乙方转让该股权
5.2 甲方保证在转让的股权上无任何的留置、 抵押 、 质押 和其他第三人可能主张的权利。
5.3 乙方未经丙方同意,不得将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转让给他人。
第六条 保密义务
甲乙丙三方在本协议的谈判、签署、履行等过程中知悉的其他方的一切事项以及目标公司的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的内容,三方均有保密义务。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甲方应及时取得目标公司同意转让的决议,并在本协议上加盖目标公司公章,否则甲方应向乙方按日承担转让价款千分之三的 违约金 。同时乙方有终止本协议的权力
7.2 乙方若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如数缴付股权转让价款时,应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违约金按照应付款项的千分之三计算,如逾期三个月仍未缴付的,除向甲方缴付违约金之外,甲方亦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7.3 若乙方未经丙方同意将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转让给他人,视为乙方违约,转让行为无效,同时应向丙方承担转让价款20%的违约金。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目标 公司注册 地或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事项
9.1 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本协议继续有效。
9.2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及手印):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及手印):
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
转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
受让方(丙方): ,身份证号:
住所:
受让方(丁方): ,身份证号:
住所:
本合同由甲乙丙丁四方就 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等事宜,于 年 月 日在 订立。甲乙丙丁四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 有限公司 %的股权共 元转让给丙方,丙方同意受让。
2、乙方同意将持有 有限公司 %的股权共 元转让给丁方,丁方同意受让。
3、甲乙丙丁四方确认:转让后,甲方共持有 有限公司 %的股权、乙方共持有 有限公司 %的股权、丙方共持有 有限公司 %的股权、丁方共持有 有限公司 %的股权。
4、甲乙丙丁四方确认,转让前及转让后 有限公司在工商局备案的股权结构也保持不变。丙方持有的 有限公司的股权由甲方代为持有,甲方与丙方是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关系;丁方持有的 有限公司的股权由乙方代为持有,乙方与丁方是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关系。
解析
5、甲方、乙方确认,上述股权转让款已由丙方、丁方直接支付给供应商,用以购买公司经营所需的设备及其配件,丙方、丁方向甲方、乙方出示完整的收据及发票,经甲方、乙方确认则已视为丙方、丁方己缴纳上述股权转让款,丙方、丁方股权出资款已出资到位。
解析
第二条 保证
1、甲方、乙方保证所转让给丙方、丁方的股权是甲方、乙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乙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乙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乙方承担,与丙方、丁方无关。
解析
2、甲方、乙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
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丙方、丁方享有与承担。
3、甲方、乙方确认 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4、甲方、乙方确认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及乙方应将未出资到位的出资转账到公司名下并出具验资证明。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三条 盈亏分担
甲乙丙丁方四方确认按约定比例分享有限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 费用负担
本次股权转让有关税费,由 方承担。
解析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任何一守约方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通知送达其余各方时即生效。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任何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四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5、在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甲方及乙方未将未出资到位的出资转账到公司名下并出具验资证明。
第六条 特别条款
1、公司的利润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由甲乙丙丁方各分配利润的: %: %: %:
%。
2、公司的亏损分担,按如下方式分担:由甲乙丙丁方各分配亏损的: %: %: %:%。
3、公司每月支出,必须由全体股东(甲乙丙丁四方,下同)批准签字同意后方可报销入账。每月 万以下(含 万元)的支出由 位股东同意即可预支;每月 万以上(不含 万元)的支出应由四位股东同意方可预支;每月累计 万以上的支出或负债,必须经过全部股东同意方可入账。公司应在每月月底,结清上一个月的会计账册并经全体股东签名确认后方可入账。
解析
4、公司累计两个月亏损的,或股东累计两个月拒绝对账,或股东累计两个 月拒绝签名核账的,或公司累计亏损达到 万元,或公司累计 天内达到分红条件但拒绝分红的,则任何一位股东皆有权解除本合同,通知送达对方即生效。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合同生效的条件
本合同经甲乙丙丁四方签字后生效。
第九条 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执壹份, 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甲方):(签名):
日期: 年 月 曰
转让方(乙方):(签名):
日期: 年 月 曰
受让方(丙方):(签名):
日期: 年 月 曰
受让方(丁方):(签名):
日期: 年 月 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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