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我喜欢上了一个坏女孩作文1900字-初中初一作文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但我真的很喜欢一个坏女孩。
嗯,我喜欢一个坏女孩。她会抽烟喝酒,经常逃学。
嗯,我喜欢一个坏女孩。她经常唱k,跳,和其他同学,和对学习不感兴趣的年轻人去酒吧。
嗯,我喜欢一个坏女孩。她经常让我头疼,因为我希望她能安静。
嗯,我爱上了一个坏女孩。她经常化浓妆,穿奇怪的衣服,做奇怪的事情。
嗯,我爱上了一个坏女孩。她有一颗“博爱”的心,经常在中学校园里八卦。
嗯,我爱上了一个坏女孩。她不漂亮。她脾气不好,经常和老师发生冲突。
……
是的,我爱上了一个坏女孩。虽然她抽烟喝酒,经常逃课,但我还是爱上了她,因为她从小缺乏父母的照顾——她出生在单亲家庭。
是的,我爱上了一个坏女孩。虽然她经常和其他没有学习意向的同学和年轻人去k,蹦迪,酒吧,但是我还是喜欢上了她,因为我经常看到她脸上有一丝忧郁,她也不开心。
是的,我爱上了一个坏女孩。虽然她经常化浓妆,穿奇怪的衣服,做奇怪的事情,但我还是爱上了她,因为我知道她只是想吸引别人的注意,至少是自己,给她真正朋友的关心。
是的,我爱上了一个坏女孩。虽然她有着“博爱”的胸怀,经常在中学校园里制造流言蜚语,但是我爱上她是因为我知道她只是想被人关心,但是流言蜚语里的男主角却经常把她当洋娃娃。
是的,我喜欢一个坏女孩。虽然她脾气不好,经常和老师闹矛盾,但我喜欢她,因为这就是她老师戴有色眼镜的原因。
……
我真的爱上了一个坏女孩,因为在一个偶然的日子和地点,我和坏女孩萍水相逢。那天去新华书店,等绿灯过马路的时候,发现一个恍惚的身影。她似乎想走过去,但仍然是红灯,一辆车像闪电一样驶过,但她似乎没有意识到。我赶紧上前抓住她.她一转身,原来是她——我们学校有名的“坏女孩”。然而,那一刻,我无法把她和一个坏女孩联系在一起。
从她的脸颊,我看到了眼泪,从她的眼睛,我清楚地看到了绝望.那是晶莹的泪珠.我真的感到震惊.
她只是看着我,我也只是看着她。他们找了大概20秒,我先回过神来:“红灯,小心。”
她也回过神来,点了点头.
当我们得到绿灯时,我们过了马路。她往右,我往左,于是我们分道扬镳。
突然,后面传来一个女生的声音,好像在叫我:“同学,你是省里的吗?”
我转过头。是那个“坏女孩”。我点点头。
“我也在省里。我好像见过你。”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于是又点了点头。
“你能和我谈谈吗?”
我沉默了一会,下意识的把她和坏学生联系起来。我摇摇头:“我有事情要做。”
“就一会儿,好吗?”她露出恳求的表情。
不知道为什么,我忘了当时她有没有说什么。我终于同意了.
那天我们在一个街道花园里坐下来聊天。其实那天我就是听她的。她平静的时候我无法把她和她联系起来。因为,根据我的判断,我断定她读了很多书,而且很有修养,甚至比我平时接触的勤奋女孩还要有修养。
我已经当了一个下午的观众了.于是我得知她喜欢拜伦的诗,还背了几首。她似乎很喜欢这些诗,“我不爱这个世界,对我也是一样”.请原谅,在此之前,我不知道拜伦是谁,但那天下午我真的被他的诗吸引住了,她的声音是那么深情。当她背诵时,她的眼睛看着远方.
当时我真的.无法告诉她,我很惊讶。她真的是学生说的“坏女孩”吗?但是,我不认为她是个坏女孩。
时间总是在不经意间流逝。原来是想聊几分钟。谁知道一聊就是五个小时,黑夜已经来临.我们会分开的。
她只是灿烂地笑了笑:“再见!”
我仍然点头,我发现在她面前,我说不出话来.
回家后我才想起来我还不知道她的名字,她对我来说也是一样的.
第二天是星期一。当我到达学校时,我希望看到她,但我仍然看不到她.
上完第一节和第二节课,我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从我们班的窗户飞奔而过。是她…她迟到了…
这是奇怪的一天。我想问候她。
机会终于来了。中午放学后,我看见她站在校园的过道上,在等人。我走过去对她笑了笑。她似乎看到了我,微笑着向我走来.
然而,我错了。她仿佛不认识我,从我身边走过,紧接着一阵大笑。我看了看,是一群不想学的同学.
我生气了,只是生气。我悄悄走开,但我很快笑了:“哦,我为什么在乎?她是个‘坏学生’,我真傻!”
.过了几天,我遇到了她,我假装没见过她,好像那天下午我没见过她。
【第2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初中初一作文
她像灵魂的伴侣,在你最需要的时候给你一种关怀;像一盏灯,在你最孤独的时候给你温暖。没有名著的大气魄,只有一种很贴心的感觉,包围着你。她收集了数百个感人的故事。
第一次打开的时候,被书上漂亮的插图吸引住了,连爸妈都忍不住关注起来。仔细阅读后,我发现书中呈现了更多感人的故事。慢慢讲世界上无处不在的真情,包括给我们天使般关怀的父母的爱,教我们的老师和学生的感情,在路上并肩行走的同学的情谊,在茫茫人海中相遇的感动.
我不能看激动人心的长篇大论。我最喜欢短小精悍的张文。反复阅读后,我发现我一直生活在简单的快乐中,但我经常忽略它们。她激励了我的生活,为我的理想奋斗。是一个渴望倾听爱情的读者。感受最纯粹的感情。她让我着迷。我不得不读她。她让我感动,我不得不珍惜她。
在黑暗的路上,带着大灯,我不怕。在人生的道路上,带着一份真情,我并不孤单。
【第3篇】我最喜欢的茶文化_茶文化说明文400字
中国传统文化包括糖葫芦、中国古代书法、精美的剪纸、活泼的龙狮……我最喜欢的是中国古代的茶文化。
你知道茶的历史吗?茶最初被人们用作食物,尤其是在物质匮乏的原始社会。后来,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饮茶逐渐成为一种习俗,甚至在一些地区形成了饮茶文化。茶被食用后,其药用功效逐渐被人们发现和认可,茶被转化为养生治病的良方。在饮茶和以茶入药的过程中,人们逐渐发现茶的药性较弱,但有一定的兴奋作用,于是茶开始向饮料转化。直到汉代,饮茶才成为一种新的潮流,渗透到社会各阶层。三国以前是茶文化的启蒙时期,两晋南北朝是茶文化的萌芽时期,唐代是茶文化的繁荣时期,宋代是茶文化的繁荣时期,辽金元时期是茶文化的回归时期,明清时期是茶文化的普及时期,近代是茶文化的发展时期。
中国茶叶有六大类两千多个品种:红、绿、青、黄、黑、白。不同的茶有不同的起源和不同的文化。只要你仔细了解它们,你就可以通过查阅它们获得更多的中国古代茶文化知识。
【第4篇】我最喜欢的动物作文1000字-初中初一作文
我最喜欢的动物。
许多人喜欢动物。大多数人喜欢猫和狗。他们觉得自己听话可爱,我却不喜欢他们撒娇撒娇。我喜欢的动物外表漂亮,内心残忍。当人类看到它们的时候,大多数都会逃跑。这是一种像狗狼一样的野生动物。
狼,很多电影或者图片,我看到最多的就是成群结队或者一个人在寒冷的草原或者雪地上捕猎。它们是脊椎动物,与狗有亲缘关系。当他们看到猎物时,他们会追上去。它们可以和任何动物一起奔跑,直到猎物筋疲力尽,然后跳到它身上。有时候比猎豹还快!狼似乎什么都吃,无论体型大小,攻击力如何,都可以被杀死。狼为什么能成功?因为他们很聪明,他们知道团结,即使他们要死了,他们也不会迷路。都说狼不会为了食物不顾尊严的对主人摇头。因为狼知道一定没有骄傲,但是一定没有骄傲,所以狼有时候会独自哼着自由的歌。我好想听到狼的“歌声”!
我喜欢狼。第一,因为他们的外貌,他们长满灰色或白色的长发,耳朵尖,眼睛亮,在黑暗中会发光。但是,人们用“狼吃了孩子”、“你不听话,狼就来了”这样的话来哄孩子,让孩子害怕狼。我也是个孩子,但我了解狼。他们很可爱。第二,我看到一句描述狼的话:狼也想成为一种善良的动物,但是狼也知道自己的胃只能消化肉,所以狼唯一能做的就是干净利落地吃掉每一个猎物,而一些自以为善良的动物在酒店和饭店里总是做一些不“太善良”的事情。纪录片里,狼总是把吃不到的食物藏在某个地方,饿的时候吃或者喂。他们只有在吃完储存的食物后才会出去打猎。狼是节俭的动物。他们看起来很凶残,把好的小动物都吃了,但是他们也知道节俭这个词,而“一些自以为善良的动物”却被浪费了。这种“动物”指的是人类。他们说他们有多好。最后酒店没有得到“好心人”送的额外礼物“剩饭”?那我宁愿做一只狼,为环境事业做贡献!
原来狼没有天敌。他们甚至吃牦牛。当然,他们从未见过老虎。但是由于“生物进化”的原因,它们有一个致命的天敌,这几乎让它们彻底灭绝,那就是“自以为善良的动物”——人类!人类的出现导致了狼被猎杀。这些人真好!如果没有狼,狼捕食的动物就会疯长,最终伤害人类,然后我们会后悔!
俗话说,当一只狼知道自己的目标在哪里,世界就会给他让路。被抓不可怕,饿死也不可怕。最可怕的是变成一只没有野心和上进心的讨饭狗!所以,活着就是征服,草原上的一切都将成为我的战利品!我只是喜欢狼的野性。我讨厌猫狗撒娇。对狼来说,最好能找到一些东西,并努力去得到它。
【第5篇】我最喜欢的动物作文800字 我最喜欢的“垃圾鱼”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东西,一首歌,一个玩具,或者一株植物……我也不例外,我最喜欢的是一条金鱼……
寒假的时候,我家楼下新开了一家水族馆。当我走进水族馆时,我被眼前的景象深深吸引住了。有——条五颜六色无忧无虑的鱼在我面前游来游去。
我立刻拿起一个小水桶,开始挑鱼。过了几天,一条活泼、美丽、可爱的鱼一条接一条地跳进了水桶里。这时,一个店员走过来,指着一罐鱼对我说:“买一条杂鱼,它可以帮你清理鱼缸里的垃圾!”什么?杂鱼?好可怕的名字!和一个完全尴尬的停留样本!放在鱼缸里和别的鱼不相容!看它静止不动,毫无生气。真的很不愉快。但是出于好奇,我也顺便挑了两三篇。
回到家,我把金鱼搬到鱼缸里。
第二天,是喂鱼的时候了。我打开鱼食瓶盖,“一、二、三、十!”挑出十种鱼食,撒到鱼缸里。突然,鱼食在水面上散开,像五颜六色的小漂浮物一样漂浮着。小金鱼冲到水里,抢夺食物,狼吞虎咽,仿佛害怕有限的食物被别人抢走。不一会儿,鱼食就被“刷”光了!
奇怪的是,在这场抢食大战中,杂鱼无动于衷,从来不上来吃一粒鱼食。是不是很丑,连饭都抢不到?不要白白饿死!我觉得有点遗憾,就用渔网赶走了其他的鱼,掉了一些鱼食,沉在了杂鱼面前。但当他看到鱼食的时候,他无聊的转过身,用尾巴把鱼食扔了,保持着冷静和深思。
经过多日观察,原来真的是真正意义上的杂鱼。——它只吃鱼缸沉积的青苔,沉积在水底的杂质,其他食物不碰!鱼缸里的水因为它而变得干净,为美丽的鱼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我的心情不自禁地被感动了。不就像身边的清洁工默默无闻,美化我们的生活吗?要求的总是那么少,给予的却那么多。
鱼缸里的水应该每隔一段时间换一次,但是自来水里有一种特殊的物质,鱼吸入会死,所以自来水应该放一天再倒入鱼缸。粗心的我偶尔会忘记这样做。就这样,美丽的金鱼相继死去,鱼的数量也日益减少。而那两条或三条杂鱼,却从未吃过任何东西,依然强壮,静静地呆在水底。这种顽强的生命力不禁让我心生敬佩!
这是我最喜欢的鱼,——杂鱼。它朴实无华,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精神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它顽强的生命力深深地激励着我……
【第6篇】我最喜欢的人作文1700字-初中初一作文
我最喜欢的人
我喜欢结交很多人,因为他们很伟大。
我最喜欢的外语和人文学科是莫泊桑
莫泊桑于1850年8月5日出生在法国西北部的诺曼底,一个没落的贵族家庭。母亲不是出身名门,而是出身富裕的资产阶级家庭,极其聪明温柔,会四五门外语,热爱文艺,是福楼拜最好的朋友。莫泊桑出生不久,他的父母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莫泊桑跟随母亲,和她一起度过了快乐的童年。十岁时,莫泊桑开始听母亲为他朗读莎士比亚的作品。莫泊桑的许多短篇小说都是由他母亲提供的。即使在他成名之后,他的母亲仍然是他忠实的读者和直言不讳的批评家。
莫泊桑的父亲偷钱,挥霍无度,侵吞了母亲的财产,导致父母关系的最终破裂。这就是为什么莫泊桑写了大量关于未来父母离婚造成的家庭悲剧的短篇小说。
13岁时,他母亲送他去了教会学校。但没过多久,学校当局就认为他没有学习的意图,因为写了一首情诗而傲慢不羁。当莫泊桑进入鲁昂的高乃依中学时,他的文学成就有了很大的提高。著名诗人和戏剧家路易斯不夜成了他的导师,不夜欣赏了他的一首诗:“人生就像一艘船在海上经过时留下的水痕,它会消失,慢慢消失。”另一个严厉的老师是福楼拜。福楼拜注重培养莫泊桑的写作风格、对事物的洞察力以及以理性的方式选择单词和造句的能力。大师告诫他:“无论作家想描述什么,他只能用一个词,一个动词使宾语生动,一个形容词使宾语与众不同。所以你要去寻找,直到找到这个词,这个动词,这个形容词,永远不要满足于同一个。”这两位严厉的老师认为莫泊桑蹒跚学步的作品是废纸,并禁止他出版。高中毕业前,不夜去世了,莫泊桑和福楼拜相处默契。
1869年,莫泊桑通过了教育证书考试,进入巴黎大学法学院学习法律。这期间,莫泊桑查阅了各种案例,也为他的文学创作提供了大量的素材。
不幸的是,不到一年,普法战争爆发,莫泊桑被爱国主义感染,背着猎枪在密林中开展游击活动。虽然他的时间很短,但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此后,他创作了大量以普法战争为主题的作品。在他描写普法战争的系列小说中,充分反映了资产阶级的软弱,占领军的无耻荒谬行为,以及一些“残酷”农民的英雄壮举。他认为这一切都可以归因于一场荒谬的世界恐怖。
自1872年以来,莫泊桑一直定居在巴黎。为了谋生,他在海军部和教育部工作了几十年。这些经历让他深刻理解了小职员的生存状态和精神境界,成为他未来创作的重要主题。
1874年,莫泊桑在巴黎福楼拜的公寓里遇见了左拉。后来通过福楼拜的介绍认识了屠格涅夫。屠格涅夫为莫泊桑审阅手稿,并鼓励他阅读俄罗斯作家的名著。
1875年,25岁的莫泊桑第一次出版了小说《人手模型》。凶手手做的模型复活了,很重,很狡猾。终于,“断手再植”平静下来。这部小说受到了福楼拜的批评,他警告莫泊桑不要在墙上留下错误的印象,而要立足于生活。
1876年,左拉、莫泊桑、阿列克兹等人成立了一个自然主义文学团体,在文学史上被称为梅堂集团。莫泊桑建议每个人写一部以普法战争为主题的小说,该小说于1880年以《梅塘之夜》出版。莫泊桑的著名作品《羊脂球》就是其中之一。这是他第一部公开发表的重要小说,他一下子成名了。他的文学生涯开始了。
莫泊桑传世的大部分杰作都是在1880-1890年间创作的。自1880年以来,莫泊桑的偏头痛发作变得更加频繁,右眼的调节功能完全丧失,心跳紊乱,精神退化,因此宿命论和悲观主义十分普遍。从1885年开始,他转向小说创作。除了《一生》,其他五部小说都是这一时期创作的。
到了20世纪80年代末,由于莫泊桑阴郁压抑的思想的加强和法国文艺颓废主义的影响,不仅他作品中的批判力量急剧下降,而且他对观察和研究社会现象的兴趣也越来越弱。他变得越来越内向。于是,社会这个主题消失了,人的内心世界、心理现象甚至病态心理成为他作品的主要内容,如《皮埃尔和若望》、《我们的心》。
此后,除了原有的疾病,精神分裂症在莫泊桑逐渐恶化。1891年,病情急转直下,求生欲让他四处求医,但他继续痴迷于野外生活。1892年1月2日,莫泊桑企图自杀,并逐渐对康复失去信心。五天后,他被送进了精神病院。他于1893年去世,享年43岁。左拉致了悼词,预言莫泊桑的作品将流芳百世,并讲述了“下一个世纪的小学生将被口碑视为无可挑剔的完美典范”的故事。
我非常欣赏莫泊桑的作品,所以我喜欢他。
【第7篇】我喜欢朗诵作文600字-初中初一作文
倚着小窗,望着蔚蓝的天空和变幻的云彩,我要向远方大声呼喊;我喜欢大声朗读!"
是我感情的流露,是我精神的满足,是我成长的见证!
我还记得那个懵懂的我,那个天真的我,那个在田里奔跑的风车。不经意间,我爱上了读书。
上幼儿园的时候,我正坐在教室里悠闲的听老师讲课。老师让我读一首儿歌,我在其他孩子无辜的眼神下读完了。老师扬起迷人的笑容;“好好读书!声音真大,孩子要鼓掌!”那时候我还小,不知道什么叫大声!我吸了吸鼻子,傻傻地笑了笑.
从此我越来越举手要求背诵。我只知道,如果我举手背诵,老师会表扬我。我的大红花!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上了小学,告别了?我在幼儿园留下了无数美好的回忆。看着镜子里一天天长大的自己,我的性别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面对陌生的环境和不再对我微笑的老师,我选择了沉默,变得内向,更别提小时候举手要求背诵了。
直到那个时候:“翻开97页的书,今天上新课。谁来读?”那你!”老师用教鞭指着我,被叫我“受宠若惊”,只好低着头看书。我仿佛找到了幼儿园的感觉,就像遇到了多年未见的老朋友,沉浸在文字里。我怀着巨大的情感读完,在老师的赞同下坐下。这一次,我真的觉得自己爱上了读书。它?我带来的不仅仅是老师的欣赏,还有幼儿园的回忆,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快乐!
从那以后,老师让我背的次数越来越多,我对阅读的热爱也逐渐在我心中生根发芽.
【第8篇】我喜欢书法作文800字-初中初一作文
临泽县沙河中学七年级三班郑福兴
书法是前人传下来的文化。著名的书法家有很多,比如王羲之,颜真卿,刘公权,米芾。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书法,如对联、横幅、碑文等。我非常喜欢书法,因此,我加入了学校的书法兴趣小组,跟随书法老师享受软笔书法的世界。
“收峰返峰”,这声音从何而来?是我们学校的书法兴趣小组,正在摩拳擦掌练习。我走进去,看到很多横幅,当然这些都是之前练习过的同学的作品。说实话,我真的很羡慕他们,羡慕他们写的每一个字,比如“壮志凌云”、“风华正茂”等等。那种笔法让我神清气爽,我暗暗说:我一定要像他们一样。这是我刚入职时的感受。我为什么选择书法?是因为我从书上学到了书法家的风采,深深的佩服他们。让我们和我一起看看他们艰难的成功之路。
米菲是一位著名的书法家。他小时候喜欢书法,认真练字,但能写的字都不像样。连连先生都说:“你做不到,我们回家种地吧!”米菲回到家心想,我不信。他继续练习,效果还是不好,米菲开始失去希望。有一天,米菲心烦意乱,把它砸在村口的一棵大树上。这时,一位学者来了。他去赶考试,结果迷路了。他走进了他们的村庄。学者问他怎么了。米菲心不在焉地说,我写不好,只想写,唉,怎么办?书生说,我可以帮你。米芾在天堂问:“怎么写?”书生道:“我给你一张纸,你就用它写字。不过很贵,要五两银子。”米菲听的时候,可以在一张纸上写字。没办法,但是试试看。回到家,他向母亲要钱,给了书生。秀才说,我要出去,中午查。米菲开始仔细分析。中午秀才回来问:“写在哪里?米菲说,我还没写呢。”然后写一个,”学者说。米菲开始写一个“永远”字,很惊艳,很优秀,秀才指导了几天就走了。走的时候留下一个小布袋,告诉米菲,他走的时候在看。走后,米菲打开一看,是五两银子。米菲的心像初升的太阳,她很开心。
后来,他勤奋练习,最终成为一名著名的书法家。“有志者事竟成。”书法是一门严谨的学科。我一定要像书法家一样继承书法文化,发扬我们优秀的文化精髓。
讲师:程艳
【第9篇】我最喜欢的金庸先生作文400字-初中初一作文
武侠小说在中国历史悠久。从古代侠义小说到当代新武侠小说,它们以丰富的想象力和极高的欣赏力吸引了无数的读者。在众多武侠小说作家中,我最喜欢的是金庸先生。
之所以喜欢金庸,是因为他的小说既保留了传统武侠小说的豪放风格,又吸收了西方小说的写作技巧,让人爱读。金庸借助故事的跌宕起伏、曲折跌宕、武功的高超,塑造了重义轻利的英雄形象。
阅读金庸小说可以丰富知识,开阔眼界,体验生活的各个方面,获得特殊的感受。看了《鹿鼎记》,学会了争题的典故;读《神雕侠侣》,杨过鲜明的个性让我感到兴奋;看了《雪山飞狐》,对它构思的精妙感到惊讶。有没有可能在一天之内总结100年的恩怨纠葛?我们看到了金庸过人的才华,更难得的是他的才华齐头并进,融入故事,没有丝毫雕琢的痕迹。
在我眼里,金庸是一个在浩瀚书海中遨游的冷静、冷静、富有想象力的金侠。如果他一直呆在金庸的作品里,我想他不会同意的!希望他能写出更好的小说。
【第10篇】我喜欢的电视栏目作文500字-初中初一作文
我们生活的世界充满了奇迹,奇怪而丰富多彩。通过现代技术,比如电视,我们可以观察世界,了解一些时事、新闻等。电视对我们帮助很大。它可以帮助我们开阔视野,给我们带来很多乐趣!
在电视上,各种各样的节目让人眼花缭乱。但是,在花团锦簇的电视节目里,我只爱—— 《幸运52》这一栏。
这个专栏非常有趣和精彩。专栏里有很多链接,每个链接都不一样。八仙过海——显神通。有这样一个链接:
主持人首先向选手介绍各种由多家公司生产的高档日用品,选手报出价格。主持人可以提示报价是高是低,直到选手猜对为止。选手60秒猜了几个,主持人给了他一些用品。最后,在三个玩家中,第一个获得九个“幸运标记”的玩家将被另外两个玩家的“智能陷阱”测试。智力陷阱有四个问题。只有过了“智力陷阱”,才能和冠军抗衡。每个周日晚上都是我最开心的时刻,“幸运52,每天陪我开心!”我总是饶有兴趣地打开电视,饶有兴趣地看这个专栏。电视屏幕下,我们一家人津津有味地看着节目。我们总是先回答这些问题,或者最好看看哪个是对的。每当我答对了,我就很开心。
我很喜欢《幸运52》。这是一个娱乐节目。它不仅娱乐了我的心情,也让我们在娱乐中学到了很多课外知识,让我们的课外知识高得多。
祝《幸运52》越来越好!
【第11篇】我喜欢小狗作文900字-初中初一作文
我喜欢我的狗。这是我生日时妈妈给我的礼物。这对我很重要。
小狗有一头金色的头发,像穿了一件耀眼的黄袍,显得特别威严。那双明亮的大眼睛就像两颗水晶珍珠,尾巴一直在摆动,给了大家热烈的欢迎,真可爱!我给它取了个很搞笑的名字,“小黄蛋”。
虽然黄晓蛋外表看起来很可爱,但不可否认的是,它也是一个淘气的蛋,被称为“篡改之王”。哈哈!“人不可貌相,海不可斗量”正好适合这个小家伙!
有一次,我出去买东西,把我的小黄蛋忘在家里了。黄蛋闲着无聊,“搞破坏”的念头在脑子里萌芽。于是,它光明正大地在家里开始了一场“恶作剧”。小黄蛋转过头,看到柜子下面有个毛线团,灵机一动。然后,它用它的小脚牢牢地抓住球,把球咬得面目全非,把四周散落的毛线撕得粉碎。这还不够。更离谱的是。它嘴里叼着毛线绕着桌椅腿转了几圈,然后紧紧咬着毛线,使劲往前跑。桌子和椅子经不起这种猛烈的打击,都受了重伤,纷纷躺在地上,连我心爱的玻璃球也难逃一劫。我不去想悔过,在沙发上睡得很熟。
一回家就看到家里乱七八糟的,气炸了。我想:“这一定是个小黄蛋!”!我大步走向小狗,把它弄醒,对它大吼:“看看你做的那些‘好事’,你造了什么样的家,太离谱了,我不理你,哼!”小狗似乎明白我的意思。他的眼睛红红的,闪着泪光,仿佛要落泪。他看着我转头不理,很担心。他爬到我的膝盖上,试图请求我的原谅。他伸出舌头,轻轻舔了舔我的手,叫了我两声,“汪汪!”就像在说“师傅,对不起,我错了!下次再也不敢了!”我觉得很真诚很遗憾,很可爱很可爱!我心软了,对着它笑了!当黄啸丹看到我笑了,知道我已经原谅他了,他高兴得手舞足蹈,然后溜到沙发上睡着了。我看着它对自己说:“唉!这小家伙真受不了!”
啊!动物是人类的亲密朋友,人类是动物信任的伙伴。虽然我的小狗有点调皮,但是它带给我无尽的快乐,我很喜欢它。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新兴县实验中学初一:陈
【第12篇】我最喜欢游泳作文900字-初中初一作文
我最喜欢夏天游泳,因为它不仅能降低我的热温度,还能锻炼我的身体。其实我喜欢游泳的原因是我刚学会游泳。
有一年夏天,我和爸爸在家午睡。因为天气闷热,我家里所有的电风扇都是我开的。有48型吊扇,两个叶长25厘米的微型吊扇,一个高1.5米的落地扇。让他们都吹我,那我才不管浪费了多少电。另外,我手里还拿着一把鸡毛扇,不停的摇着。这虽然有一定的降温作用,但就是无法摆脱让人难受的闷热。
突然,爸爸把我从床上拉起来,说要教我游泳。我父亲似乎受不了酷热。但是,一听到游泳,我就想到电视上那些淹死的人,我不禁感到害怕;与此同时,当我看到池塘时,我想到了鲨鱼、鳄鱼和其他令人毛骨悚然的动物。但是爸爸还是想教我。一开始我拒绝了,但是我爸突然把我带到水里,现在我想游泳就得游泳。爸爸又把我抱到池塘中央,吓得我一动不动。然后父亲对我说:“孩子,如果你会游泳,万一你掉进水里,你会怎么办?别担心,我父亲不会伤害你的。现在爸爸一松手,你就拼命游向岸边。如果中间游不动,只要沉了,爸爸马上来救你。”
听完之后,我会持怀疑态度。但是,我还是听从了父亲的安排。在爸爸失去手之前,我早就做好了抽出来的准备。他一失去手,我就拼命往前划,瞄准对方。我用力划动双手,双脚用力向后蹬。可能是太紧张了,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前进,或者前进了多少?我只知道过了一段时间,手脚失去了力气,开始下沉。我好害怕,想等爸爸来救我。可是我还在往下沉,手在触土,我喊!我在心里愤怒地责怪父亲没有及时救我,让我遇到了这样的危险!救命的本能让我疯狂地挥臂向前拥……但是奇迹发生了。当我失去信心停下来的时候,其实是踩了土。我睁开眼睛,看到我上岸了!我终于会游泳了!爸爸看到我这么开心,忍不住笑了。
从此我觉得游泳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可怕,越来越爱游泳。后来睡觉学会了游泳,像青蛙一样潜水……而且从思维书上了解到特别爱游泳,尤其是冬天,所以身体越来越好。有了的榜样,我开始更爱游泳了,但是冬天还是没有勇气去游泳!
【第13篇】我最喜欢的动物作文450字-初中初一作文
说到我最喜欢的动物,数不胜数,但我最喜欢的动物应该是兔子。因为我养过兔子。
当时我给它起名叫图图。他真的很可爱。他长着白色毛茸茸的长耳朵,红色的眼睛和三瓣嘴。他喜欢吃青菜,所以我每天喂他青菜。它还有一个特点,就是每天吃完饭,他就会去太阳底下晒太阳,感觉她会比我们更享受。它跑着,耳朵闪着光,跑得很快。当你不小心回头看他的时候,它已经跑了,消失的无影无踪。这个时候,只要你叫他的名字,他就会出现,有时会吓到你。当他睡觉时,他把自己蜷缩起来。当你抱起他的时候,你感觉你的怀里有一个毛茸茸的大肉球。我真的不知道用什么词来形容他。他太可爱了!我特别喜欢小动物。我喜欢猫和狗,但我最喜欢兔子。不知道为什么。感觉她对我有一种莫名的吸引力,让我无法控制的喜欢上他。唉,他有时候也很调皮。
这是我最喜欢的动物。你喜欢什么动物?下次告诉我!拜拜。
【第14篇】喜欢,笑看人生200字
成长留下的每一个脚印,
渲染了雨和黎明。
一场风雨悄然而过,
弄湿这段记忆。
汗水点缀着逝去的时光,
照亮崎岖的进步。
彩虹下的那个身影,
会笑藏在心里。
风好大啊!
有多少波!
只是人生路上的一场游戏。
停下来,
放下你的想法。
也很好玩。
为生活写自己的歌!
【第15篇】我喜欢骆驼作文300字-初中初一作文
我喜欢骆驼
湖南衡阳楚兴学校三(7)班
邝思齐
我喜欢骆驼,因为它能忍受饥饿和干旱,所以我喜欢它。
它有棕色和黄色的皮毛,两个像两个小假山一样的高驼峰,一张大嘴,两个像两个黑色洞穴一样的大鼻孔,和一双谦虚的眼睛。还有一条短尾巴。
它可以生活在沙漠或炎热干燥的地方,几天不能吃东西或喝水。因为它的两个高驼峰里有水,可以这样。
有一次,我在动物园拍了一张骆驼的照片。拍完照片,我坐在骆驼柔软的身体上。当时我还不知道驼峰里面是什么。我重重拍了一下。它一喘气就开始跑,吓得我大叫。我想我可能吓到它了。因为我轻轻一碰,它就不跑了。
其实它是一种温顺的动物,朋友们!你不喜欢骆驼吗?伙计们!我喜欢骆驼那种不畏酷暑的精神。
讲师:王
我喜欢大自然
这是我中考前最后一篇作文。我想平静我紧张的心情。
——铭文
我喜欢大自然。它不同于我们细致的雕刻。很随意,很放荡,很美好。在它的怀抱里,它不会感到拘束和压力。
大自然教会了我们很多,滴水可以穿石,它在教我们坚持不懈地做事;宋庆欢迎风雨,教我们坚强;石头缝隙间的生活教会我们敢于进步.我们可以在自然课堂上更好地记住这些课。
自然界有树,有长在悬崖上的,有长在缝隙里的,有长在地里的。集群,集群。有些实际上是独立的。我不得不赞美大自然的力量。是它提供了这片绿洲,让我沉醉。
在这个繁忙的六月,我经常停下来仰望天空。无论是无边无际的蓝色,还是蓝色之上的白色,都让我陶醉。看看天上的云,想想未来。心情豁然开朗。许多——蓝天是如此宽广的胸怀,让白云游弋和消散.
"夕阳无限好,被即将到来的夜晚掩埋."大自然勾勒出一幅令人陶醉的画面。画的很温柔,还带着一点忧愁,以为这一天就这样过去了.红色的夕阳染红了半边天。沉入梦幻世界。我多么希望我不要擦掉这幅画!让我永远享受这张图。
大自然很快就用一团黑色涂抹了让人遐想的画面,黑色覆盖了整个天空。——是大自然的又一杰作。但正是这种抹黑覆盖了一切。仿佛整个世界都停止了运动,世界陷入了沉默。我喜欢一个人静静的时间。不需要演示什么。
我们不能模仿自然界的美。也许正因为如此,我才会陶醉其中。大自然是如此自然,我只是喜欢陶醉其中。
这是我对自己发表的第一篇文章的改编。如果有什么缺点,希望大家多多包涵。
(初三,700字)
喜欢玩
我是个好孩子吗?也许是这样,但是我妈说,不要整天玩,注意学习,不要沉迷于过去的成功。我知道我妈妈很关心我。不可否认,我的成绩一直很好,学习也很开心。但是玩是一件比较吸引人的事情,没有什么可以与之相比。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a)法院
我最大的乐趣就是喜欢玩书,看小说。滑冰、街舞、摄影.对于一个开朗的女生来说,淑女是最忌讳的。我喜欢什么你管不着。就我而言,我讨厌那些所谓的懂事的人。别跟我来,我身边的女生却戴着口罩给男朋友做一些不想做的事,装可爱。看的时候真的很不爽。我为什么要为别人委屈自己?这不是可悲吗?
现在,玩的花样数不胜数。就像夜空中的星星,它们闪烁着温和的光芒,永垂不朽。
我告诉我的朋友们,当假期到来时,我将学习滑冰。当然,除了相信我说的话,他们也有敬佩的感觉,这是我很自豪的。所以,我不必在漫长的夏天里,在炎热的夏天溜走,去实现我的话。
(二)乙
我一直有一个愿望就是永远和朋友在一起,即使不在一起也要记住彼此的快乐时光。当我知道时间会改变过去的时候,我不哭不闹,只是看着夕阳最后的余晖落在那些美好的往事上。谁说的;曾经闪闪发光的金子会失去光泽。时间就是这样,让我在岸上一遍又一遍的呼喊,回来,把美好的时光拉回来,却像一个被骗的孩子,倔强的不肯回头。不回头就走。所以我让步了。好吧,好吧,你不想让我离开。我会忘记你的。
只是我经常回想起我们一起玩的日子,那时候没人在身边。看流星,站在操场上,谁放风筝,经常你笑我我笑你发呆,只有我们能想出骑自行车去巴黎的笑话…
现在我们终于毕业了,我们可以实现那个梦想。我打算去旅游,丽江、上海、北京和三峡。我要去云南看油菜花。大量的魔毯在天空中飞舞。
(3).
现在窗外的木棉已经枯萎了。那些绿叶在风中离我很远,我觉得好舒服,可以去玩了。最后,雨后,天空湛蓝清澈,让人想起在一起的快乐时光。我记得我们七个人去烤红薯,玩捉迷藏,在荒芜的街道上骑自行车,看着月亮慢慢爬上树梢,听着虫子在田野里哀鸣,数着篝火虫子.但是现在我得到了我想要的,却失去了在一起的权利。上帝,请发发慈悲,把我的朋友带给我。
明白青春是美好的,但有时也是残酷的,因为我们可以在不同的地方遇见相同的朋友,一起玩乐,一起看绚烂的夜色,一起逛街。大多数女生喜欢看不同的窗户和漂亮的东西,但我不喜欢逛街,因为我更喜欢去溜冰场享受像鸟一样在空中飞翔和滑行的感觉。
(4).
知道明天我们就不会在一起了,我选择了现在离开,带着我们的梦想流浪,直到想家。去看看世界的每个角落,体验不同的生活,过不平凡的生活。这就是我想要的生活。
天空依旧蔚蓝,但心情不会永远是明媚的阳光,但我很满足。
天塌下来了,一切都来了。我不怕。
(初三,1200字)
如果喜欢
如果你喜欢
你喜欢吗,女孩年轻的脸庞,
一转身,你的头发轻轻舞动。
还是喜欢,喜欢穿白衬衫的男生。
凉爽地骑着自行车,
演奏响亮的摇滚乐,
飞奔在你身边,
那一刻。
为了她今天的浮裙,
旋转。
因为他在楼下,
抱着吉他,
于是,轻轻地哼着他写的歌。
在某人的铅笔盒里,
偷偷塞个纸条。
或者买她喜欢的,
棒棒糖。
因为,
喜欢。
小伙子们,
如果你喜欢,
我还是放手吧,
给她自由。
姑娘,
如果你喜欢,
似乎没有默默关注。
在青年时代,
我们都有权喜欢,
没错,
不会轻易挥霍,
你说什么?
男生女生。
:的第三天是飞舞的时代
(初三,3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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