羡余的意思:1.盈馀;剩馀。2.唐以后地方官员以赋税盈馀的名义向朝廷进贡的财物。3.清代州县在正赋外还增征附加额,这部分收入除去实际耗费和归州县官吏支配的以外,其馀的解送上司,名为羡馀。[present additional taxes to the emperor regularly] 封建时代地方官吏向人民勒索来定期送给皇帝的各种附加税蔡京又设法搜求羡余钱粮,以助供应。——《小五义》
1) 因其结构中的否定词可有可无,有人称其为羡余否定。
2) 这些词被称为否定羡余或否定赘词。
3) 粮差一年的科敛所得,甚至“倍于官之羡余”。
4) 淮安贪污羡余和赈款的旧例遂止,天下闻者皆称快。
5) 今诸路转运司以逐州实约之费无多羡余,其间年岁有凶歉,则必蠲除;朝廷有要索,则必应副。
6) 另一类如上海话和矾山话的升调,所包含的两个直线调段只有后部升调段起辨调作用,前部平调段是调长的羡余特征。
7) 方营景陵,诏楚为使,而亲吏韦正牧、奉天令于翚等不偿佣钱十五万缗,楚献以为羡余,怨诉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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