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美国处于主导地位的文化群体是英裔美国人.
(2)在与英裔美籍资本家的辩论中,狡猾的富人们倾向于引用“生活质量”的概念去为经济增长变缓开脱。
(3)是这样,在17、18世纪,英裔爱尔兰作家是爱尔兰文学的主流.
(4)我偶然结识了一个高级英裔印度官员的遗孀。
(5)英裔血统的居民几乎占了全城人口的四分之三。
(6)尽管他是北京人,我是英裔加拿大人,但这也不打紧,因为我们都用中文表演。
(7)这标志着英裔美国人世界的重要变化,从私人保证的不成文条款变成了欧洲大陆上常见的那种更为正式的行政系统。
(8)双语教育保障移民及美国本土少数民族拥有与英裔公民平等的教育权利,为所有公民提供相同的教育机会,是美国教育体系中极为重要的一部分。
(9)和目前的3200万英裔加拿大人相比,魁北克的760万法裔居民显得尤为特殊(英裔造句)。
(10)在加拿大,土著人、法裔加拿大人、英裔加拿大人都被自认或公认为“建国民族”。
(11)民国初年,它们分别被卖给苏格兰人“老埃”埃尔芬斯冬和英裔新西兰人罗素。
(12)今天的杨翠贤家族是个“国际化”的大家族,成员中有原住民、法裔和英裔加拿大人;有艺术家、教授、歌手,杨翠贤本人是一位雕塑艺术家。
(13)据“中央社”27日报道,英国威廉王子大婚,触动了不少英裔加拿大人的思乡情怀与对祖国的骄傲。
(14)居住在万锦市的祖恩即将满20岁,出生于加拿大,是加中混血,母亲是香港移民,父亲是英裔加拿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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