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度:75发布时间:2022-10-05 13:08:02
诉讼权利拼音:sù sòng quán lì
诉讼主体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在诉讼中依法享有的权利。在我国,诉讼权利十分广泛,并且受到法律保护。如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有:起诉,应诉,委托他人代理诉讼,申请回避,提供证据,进行辩论,查阅案卷材料,请求调解,自行和解,原告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被告承认或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提起反诉,提起上诉,申请执行,等等。
诉讼权利分词解释铜权的意思:铜制的秤锤。
倍利的意思:复姓。北魏时有斛律部别帅倍利奔。见《通志.氏族五》。
散利的意思:古代十二荒政之一。指遇到凶年官府借给百姓种子和粮食。
讼书的意思:诉状。
讼争的意思:争辩﹔争吵。
讼事的意思:诉讼之事﹐讼案。
讼件的意思:案件。
讼冤的意思:见“讼寃”。
讼刑的意思:审慎用刑。
讼厅的意思:即讼堂。
讼地的意思:为争地而诉讼。
讼堂的意思:旧时审理诉讼案件的场所。
讼声的意思:1.歌颂之声。2.讼诉之声。
讼夫的意思:争论的人。
讼夺的意思:争讼。
变更:
改变;变动:变更原定赛程ㄧ修订版的内容有些变更。
应诉:
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被告针对起诉状提出答辩状,并在法院开庭审理时到庭参加的行为。如被告拒绝应诉,法院仍可审理,并作出判决。
反诉:
在同一诉讼中,被告向法院对原告提出的诉讼。
原告:
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的一方。
委托:
1.将自己的事务嘱托他人代为处理。
2.交结,结纳。
3.犹依托,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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