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辨:辨别:~香花和毒草ㄧ天下着大雨,连方向也~不清了分辨
分辩:辩白:证据俱在,无需~ㄧ他们说什么就是什么,我不分辩
分别:分别1离别:暂时~,不久就能见面 ㄧ他们~了好多分别
别离:1.离别。别离
分离:①分开:理论与实践是不可~的ㄧ从空气中~出氮气来分离
辞别:1.分别﹔告别。辞别
离别:比较长久地跟熟悉的人或地方分开:三天之后咱们就要离别
分袂:〈书〉离别;分手。分袂
阔别:长时间的分别:~多年。阔别
判袂:犹言分袂。离别;分手:故人新判袂,得句与谁论。
质判:质正判析。
审判:法院对案件作审理和判决的合称。审理指搜集证据,审查证据,讯问当事人,询问证人等,以查清案件的事实,确定案件的性质。判决指根据案件的事实和性质,适用有关的法律作出处理的决定。[try] 对案件进行审理并加以判决
审判厅:旧时高等﹑地方和初级审判厅的通称。清朝末年设大理院为最高审判机关,在京师及各省﹑府﹑县分设高等﹑地方和初级审判厅,审理刑事﹑民事案件。北洋军阀政府沿袭清制,各地仍设审判厅。
审判员:我国各级人民法院担任审判职务的人员。
审判官:对法院中审理民﹑刑事案件的官员的通称。
审判庭:①我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理不同性质案件的常设机构。如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等。其负责人称为庭长、副庭长。②为审理每一个案件而成立的临时性的审判组织。有独任制的审判庭和合议制的审判庭。后者的负责人称为审判长。
审判权: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审理和判决刑事﹑民事等案件的权力。
审判独立: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其他任何机关或个人的干涉。是司法独立的核心。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审判监督:在我国,指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审判工作的监督,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
审判管辖:在我国,指第一审案件由哪一级法院和同一级的哪一个法院审判。其中,由法律规定的有:(1)按照案件的性质和轻重,确定由哪一级法院审判。案件越是重大、复杂,管辖它的法院的级别就越高。(2)按照不同的案情,确定由一定地点的法院审判。(3)有些案件由军事法院等专门法院管辖。此外,还有由法院裁定的管辖,包括:某一法院发现本院对某一已经受理的案件没有管辖权,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审判;上级法院指定下级法院审判某一案件,或指定下级法院将某一案件移送其他法院审判。
审判组织:法院审判每一个案件的组织形式。有独任制和合议制两种。不同于法院内部常设的审理不同性质案件的机构(如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等)。参见“审判庭”。
审判长:法院主持合议庭审判的人员。法院院长或庭长参加审判案件时,自任审判长。在他们不参加的情况下,由他们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
审美判断:主体对事物审美特性的鉴别与评价。它以对象的审美特性为客观基础,以人对事物美的直接感知为出发点,是一种融和着情感的具有个性特征的主观判断。
福判:传说中阴司地府的判官。
负判断:否定某个判断而形成的复合判断。如否定“一切发光的东西都是金子”而形成的“并非一切发光的东西都是金子”。被否定的判断,可以是简单判断,也可以是复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