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①“权利”的对称。法律对公民或法人必须作出或禁止义务
剥夺政治权利:剥夺罪犯在一定时期内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的刑罚。我国刑法规定为附加刑的一种,也可以独立适用。所剥夺的权利为:(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犯,必要时也适用于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罪犯。
民事权利能力:简称“权利能力”。通常指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有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和法人的权利能力。前者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后者产生于法人的依法成立,终于法人的撤销或解散。
权利:“义务”的对称。法律对公民或法人能够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并要求他人相应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的许可。在社会主义社会,权利与义务是一致的,不可分离,在法律上一方有权利,他方必有相应的义务,或者互为权利义务;任何公民不能只享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也不会只承担义务而享受不到权利。
诉讼权利:诉讼主体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在诉讼中依法享有的权利。在我国,诉讼权利十分广泛,并且受到法律保护。如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有:起诉,应诉,委托他人代理诉讼,申请回避,提供证据,进行辩论,查阅案卷材料,请求调解,自行和解,原告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被告承认或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提起反诉,提起上诉,申请执行,等等。
公民基本权利:公民权中基本的、主要的部分。通常由宪法加以明确规定。我国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体现了广泛性、平等性、真实性以及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政治权利:公民依法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部分。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担任国家公职的权利,担任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等。
1. 在最古的自发的公社中,最多只谈得上公社成员之间的平等权利,妇女、奴隶和外地人自然不在此列。
2. 所以德沃金提出了“抽象的平等权利”这一概念,主张当局政府要把公民作为平等的人来平等地对待。
3. 阿肯色州一个叫艺术革命中心的争取平等权利团体,曾在报社前举行守夜活动,并由此打响了针对该报广告部的战役。
4. 维护社会和平秩序,遵守法律道德公约,宣扬人权平等权利,构建和谐美满社会,世界人权日,尊重主权,捍卫平等,让社会处处充满爱。
5. 我们将要求享有工作中应得的平等权利。
6. 我们伯明翰的黑人要求平等权利.
7. 事情是这样的.我们伯明翰的黑人要求平等权利.
8. 他承诺将全力为同性恋者争取平等权利,包括给予同性伴侣住院探视权,废除军队中“不问不说”的相关法律。
9. 联合国为促进落实妇女平等权利做些什么?
10. 争取女性享有平等权利的运动是一场长时间的战争.
11. 琼在参加争取妇女平等权利的运动.
12. 开罗会议致力于给予所有中东政权以平等权利。
13. 赋予美国黑人平等权利就是这样一个问题.
14. 因不能为大多数州接受,平等权利修宪案于一九八二年夭折了.
15. 因为《莱茵报》对犹太人争取平等权利的斗争给予积极的支持,1843年3月,科隆犹太人的代表找到马克思,请他为犹太人向当地的地方议会写一份请愿书,马克思对此慨然允诺。
16. 今日是三八国际妇女节一百周年纪念日,今年的主题是”平等权利、平等机会:共同进步”。
17. 广大农奴和奴隶砸碎了封建农奴制的枷锁后,获得了政治平等权利和民族平等权利。
18. 编者的话:罗门尼斯是人权运动的主席,人权运动是一个民权组织,主要工作是为美国女同性恋,男同性恋,双性恋,及变性人获得平等权利。
19. 1995年,我们两国政府签署了北京行动纲领,要求采取行动促进妇女的平等权利与机会。
20. 由于倡导言论自由和集会自由,妇女、少数族裔和工人可以在自己的权利被剥夺的时候为获得全部的平等权利进行抗争。
诉讼权利:诉讼主体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在诉讼中依法享有的权利。在我国,诉讼权利十分广泛,并且受到法律保护。如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有:起诉,应诉,委托他人代理诉讼,申请回避,提供证据,进行辩论,查阅案卷材料,请求调解,自行和解,原告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被告承认或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提起反诉,提起上诉,申请执行,等等。
剥夺政治权利:剥夺罪犯在一定时期内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的刑罚。我国刑法规定为附加刑的一种,也可以独立适用。所剥夺的权利为:(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犯,必要时也适用于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罪犯。
权利:“义务”的对称。法律对公民或法人能够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并要求他人相应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的许可。在社会主义社会,权利与义务是一致的,不可分离,在法律上一方有权利,他方必有相应的义务,或者互为权利义务;任何公民不能只享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也不会只承担义务而享受不到权利。
政治权利:公民依法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部分。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担任国家公职的权利,担任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等。
公民基本权利:公民权中基本的、主要的部分。通常由宪法加以明确规定。我国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体现了广泛性、平等性、真实性以及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民事权利能力:简称“权利能力”。通常指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有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和法人的权利能力。前者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后者产生于法人的依法成立,终于法人的撤销或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