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约:1.私下约定。 2.无媒妁而由男女双方私下议订私约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习称“芝加哥公约”。有关国际民用航空在政治、经济、技术等方面问题的国际公约。1944年12月在芝加哥签订,1947年4月起生效。主要内容包括:国际民用航空的原则,在缔约国领空飞行的权利,便利国际航空的各种技术措施、技术标准,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的宗旨、机构和活动等。
最大公约数:几个数所共有的约数中最大的一个,即可以整除这几个数的最大的数,叫做这几个数的最大公约数。例如18和24的公约数有2,3,6三个,其中以6为最大,6就是18和24的最大公约数。[greatest common divisor] 两个或两个以上数的几个公约数中最大的一个公约数12和6的公约数2与3中,3是最大公约数
北大西洋公约:简称“北约”。由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意大利、葡萄牙、丹麦、挪威、冰岛等国于1949年4月在华盛顿签署的政治军事同盟条约。同年8月生效,北大西洋公约组织随之成立,总部设在比利时的布鲁塞尔。后希腊、土耳其、联邦德国、西班牙相继加入。公约规定:当某缔约国在防卫范围内受到武装攻击,其他缔约国应按照“集体自卫”的原则,提供包括使用武力在内的援助。
非战公约:1928年8月,美、法、英、日、意、德等十五国代表在巴黎签订的条约。规定要用和平方法解决国际争端,但对于破坏公约的国家并没有规定具体有效的制裁措施,因此该公约并无实际意义。
北大西洋公约:简称“北约”。由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意大利、葡萄牙、丹麦、挪威、冰岛等国于1949年4月在华盛顿签署的政治军事同盟条约。同年8月生效,北大西洋公约组织随之成立,总部设在比利时的布鲁塞尔。后希腊、土耳其、联邦德国、西班牙相继加入。公约规定:当某缔约国在防卫范围内受到武装攻击,其他缔约国应按照“集体自卫”的原则,提供包括使用武力在内的援助。
非战公约:1928年8月,美、法、英、日、意、德等十五国代表在巴黎签订的条约。规定要用和平方法解决国际争端,但对于破坏公约的国家并没有规定具体有效的制裁措施,因此该公约并无实际意义。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习称“芝加哥公约”。有关国际民用航空在政治、经济、技术等方面问题的国际公约。1944年12月在芝加哥签订,1947年4月起生效。主要内容包括:国际民用航空的原则,在缔约国领空飞行的权利,便利国际航空的各种技术措施、技术标准,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的宗旨、机构和活动等。
最大公约数:几个数所共有的约数中最大的一个,即可以整除这几个数的最大的数,叫做这几个数的最大公约数。例如18和24的公约数有2,3,6三个,其中以6为最大,6就是18和24的最大公约数。[greatest common divisor] 两个或两个以上数的几个公约数中最大的一个公约数12和6的公约数2与3中,3是最大公约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