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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3000字(12篇)

发布时间:2023-11-07 07:37:14 热度:63

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3000字(12篇)范文

第1篇 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3000字

一如我在实习的第一天在日志上写的那般:法律如果不被适用,那么它将形同虚设。而在我们特定的中国语境中法律的欠缺操作性和技术性的障碍总是对律师的业务水准提出了空前的挑战。按照私法自治的基本原则如果不被法律禁止即可实施,在当今的公民社会中,我国的私法却又暗含着对公民社会的保障不充分和不周全。这也就在司法的实践中造成了律师和法官对法律的理解不一,而理解不一的结果既是对案件的不同认知,由认知的不一所对当事人权益的充分保障在此就生出了障碍,这种障碍有时在我们制定法律时就已显现,而显现的障碍并不能导致相关利益主体割舍自身的利益,而由司法的实践去检验障碍就成为必然。

例如,在我们所代理的一起遗赠抚养协议纠纷中,老太太和自己的养女签订了此协议,由养女负责自己生老病死的各种事情,而在其死后由养女继承自己的遗产,而老太太的亲身女却以遗赠抚养协议不能和本身具有赡养权的人签订为由提起诉讼。按照我国继承法的理论学说,遗赠抚养协议关系成立的相关主体应是本身没有抚养权和赡养权的双方,要是双方本身具有抚养赡养关系就不必签订此协议。因为子女本身就对父母富有赡养的义务,这种义务是法律所规定的,且这种义务的履行并没有相对应的对价予以对等。而在此案中,双方签署遗赠抚养协议既是属于私法的范畴,且在法律上并没有禁止此种协议,到底是认可这种协议还是按照理论学说不予认可即成为本案的焦点。我们倾向于认可此种协议,考虑的原因是:老太太与本身享有赡养自己的养女签订此协议,一是并没有被法律所禁止,二是此种协议对于保障老太太的晚年生活有益无弊,三是此协议的内容与形式都没违反法律的规定。假设老太太的晚年生活没有一个人愿意赡养,而老太太又想享受细致周到的关怀,以此种协议去约束子女无疑是众多选择中的。子女在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时老太太可单方面接触协议,此种对于子女的约定约束是比法律的强制规定要好的多。当然我并不很是赞同将此种协议在社会推广,因为我们的生活中还有些老人自己本身并没有所谓的财产,或是自己的财产与子女的并没有明确的分割,二是让老人以财产的继承要求子女赡养自己于情理上老人做不来。我们在向法官举证说明时就是以上述的理由阐述,并详细说明了此种协议的在法治的精神下并没有被法律所禁止,私法自治的原则应是此案的见证。最后法官的判决是我们所期望看到的,更是我们所应看到的。私法的原则体现并不是仅仅停留在书面上更应以看得见的方式展现于现实社会。对于本案,本身并没有太多涉及律师和法官认知上问题,我想在此阐述的是,对于法律的理解和解释到底是基于什么又在贯彻着什么样的原则性。法律没有禁止的行为当事人践行了,理论学说的意见是不予认可,而不予认可的学说又与私法的基本原则相违背。两种利益主体的解释都是在向本身于己有利的方面解释,而我们到底以何种的理解和解释原则才可避免法律适用的尴尬。作为律师,我想,首先的基本价值尺度应是按照法律的精神和基本原则理解和解释,而不是仅仅站在自己当事人的角度分析。在法律的精神和基本原则与当事人的意愿相违背时还应坚守法律的精神和原则。世人说,律师仅仅是为当事人说话的,在为了当事人的利益时律师可以通过自身对法律的狭义理解违背法律却还是站在法律的原则下行事。而在我所经历的种种律师办案实践中,试图以我在学校中学到的理论和设想论证这种假设时却显得那般力不从心。中国的法治进程并没也更不是很如我们想象或是他们想象的那般脆弱。律师是一个法治社会应有的权益保障,按照西方法治国家的律师与人口数相比,我们的律师数量还远远低于法治国家的要求,但也正如我所言。我并不倾向于仅仅是以数量和西方法治国家相比,比这些更为深切的原由是我们的司法需要和他们不可相提并论。还因我们的司法本土资源和他们的制度基因有着天壤之别。世人那样去说律师的价值是以他们固有或是以他们所片面的了解信息得知的,而在实践中亲身接触了律师的生存景况后却是那般的思索万千。

首先,在中国本土做律师,律师有时真的不是在为了法律的精神和原则前去为当事人利益考虑,而考虑更多的却是关系和人情,这是中国化法治进程中特有的现象。一个案件的双方,一方的某某是局长,另一方的某某是另外一个局的局长,等案件到了法院的时候,这个案件即外化成了权利纷争的舞台,因为双方都会通过关系说话。这时展现彼此理由的事实即被权利所替代,而律师在此案中的角色定位我有时也在想,他们到底是在为了什么而为当事人利益作保障。说按法律,这个案件本身就没按法律办,说按关系,这个案件里面还是要暗含着法律的阴影的,因为法官在判决时总要找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做铺垫。很有意思的是,即使这个案件完全是个十足的法律错案,在法官的判决中一般人也会认为这是个在法律上看来公正的判决,因为法官会在写判决时经过特殊化的处理试图为自己的法律错案找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做支撑,而且这种法律法规的支撑在有些法律人看来也是正确的,因为法官是在适用现行的法律办案。我们无力去说此种法律法规有问题。当然,这样的案件总是很少的,也可能在我们实习的过程中一件也遇不到,而我想说的是这样的案件不是说少了我们就庆幸了,我们理应庆幸的是这样的案件在中国绝迹而不是仅仅说减少了。关于关系案或人情案对司法正义或是对司法公正的挑战自不言自明,而考虑到中国特定的语境,法治的追求目标总是和世人的理想目标相去甚远,连同律师的角色定位也遭诟病,我们就不得不思考,律师在办案的过程中理应以何种姿态树立自身的良好形象并让世人尊敬这个职业进而敬畏这个职业即成为一个值得探讨和思索的话题。

其次,中国的律师队伍普遍要比法官队伍整体法律技能高。这样高水准的律师在向低水准的法官阐释法律时难免会出现彼此的理解差异,又因为法官的权利文化作怪,律师往往在这一博弈处于不利的地位。因为,进入律师这个行业它的门槛水准高,原先的法官人员聘用制度都是内部考核,而让自己考自己并因此而得到晋升的制度他的弊端是显现的。而律师的行业准入度还是律师资格考试,而律师资格考试的试题难度和考核水平当然的要比法官的高许多。我们也当然不能以偏盖全的就说法官的水准低律师的水准高,而仅仅是说这个准入的尺度至少说明了他们的前期能力水准的不一。第二就是法官的工资待遇由国家负担,对于法官的社会保障要比律师好的多,某一职业的待遇和薪水好且还没有对此相配套的考核制度,那么此种职业人员业务水准的上升几率即会很少。律师是自谋生路,他们的生活保障完全是考他们自己的业务水平,而且自己的业务水准总是和自己的生活水准相挂钩,而在法院有的法官即使业务水准不强他还一样的可以过上有保障的生活,就因为他处在这个被行政所垄断的体系中可以享受到垄断多带来的利益。当律师和法官对于法律的理解和认知不一时,虽然律师为了自己当事人的利益可具理纷争,但此种纷争的结果有时在还没有开始纷争时就已注定。又因为律师和法官的之间一个是权利文化的替代者,一个仅仅是当事人利益的替代者,而这两替代者之间的利益纷争往往在处于平衡时更容易受到外在因素的影响。这个外在因素的影响有时竟是定性的,它可以使这个案件完全的倒向另一边。例如上述案件,假使另一方(老太太的亲身女)找到关系说服法院(在这个说服的体系中说服了法院一般都可以说服法官,除非这个法官故意和打招呼的领导闹矛盾不予照办),那么法官也可以将这个案件判决成,按照法律的基本原则和精神,遗赠抚养协议不能和本身享有赡养权的子女签订,所以此协议无效,为此法官即可以支持亲身女的诉讼。从而在这个权利文化的对诀中,没有权利身影的当事人天然的处于不利地位,既而承担于己不利的法律后果。

再者,律师对于案件胜诉决定权的掌握并不是如他们当初向当事人承诺的那般坚定。有的律师总是在接到案件后向当事人承诺,此案一定赢,要是赢不了我可以少受或是不受律师费。这样的承诺于当事人看来是大有好处,而最后真正的结果当当事人不愿看到时,律师与当事人关于承诺的纠纷就此生起。我认为,在当事人向律师阐述案件事实时,总是侥幸的假想或是因为对法律的不了解而认为,案件是他方有错,自己一点错也没有。而且当事人也总是倾向于只说自己对的地方,不说自己错的地方,这样建立起的事实当然的在律师看来是对自己的当事人有利的,而假使律师仅仅是以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定性案件。那么,案件到了法院审理时,由对方所阐释的另一种事实与自己掌握的自己当事人的事实不一时,由于本身对案件的了解不充分,败诉的几率大那是很有可能的,当败诉的结果已定局时原先的承诺在此即才成为导致律师与当事人纠纷生起的诱因。所以,我认为,在律师受理案件后哪怕自己深信当事人的陈述是正确的,也万不可给当事人做打赢官司的承诺,由于案件单方面的不全面性,到时出现了以外情况,那么这样的承诺就变成纠纷的诱因并进可能导致律师与当事人间的官司发生。

最后,也是对我学业上有触动并进可能指引我未来学业方向上的思考。伴随着中国加入wto后的经济全球化竞争。跨国的法律纠纷日益增多,例如上次欧盟对中国大陆提起的反倾销,美国对中国纺织品设置的特别限制措施。这样的纠纷我们国家的企业在应诉时大多是聘请当事国的律师,因为在中国的本土没有这样既懂西方法律诉讼又懂中国特定环境的律师。本身西方的律师费要远远高于我们,中国的企业也想聘请大陆的律师,可需求的尴尬是本身自己国家的法律职业教育并没有为此种的职业方向培养专门的人才。中国现今的法学教育一方面是学习法律之人过剩,一方面是法律的高精尖人才紧缺,而法学教育的盲目性和中国学生选择专业的盲目性共同导致了现今法律教育的落后性和法律学生就业的瓶颈障碍。我想,应该做和必须做的就是按照法律的职业规划培养法律人才,而不是仅仅按某一特定模式给学生灌输法律知识,让学生记得了什么也许很重要,但更重要的应是让他们以这样的知识找准自己的职业方向并把职业方向的定位与社会的紧缺人才结合起来,我们社会需要的不是学习法学之人,而是学习法学后所被塑造成的高精尖法律人才。这样的法学人才组成的律师队伍才是未来中国法治进程崛起和加快的保障和依托。

第2篇 国傲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

实习工作是大学学习生活的最后一项课目,也是大学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虽然正式实习是要在大学的最后一个暑假才进行的,但我抱着上进的心态在大二过后的暑假里就去浙江国傲律师事务所实习了,时间是从二00五年七月十二日至八月十二日。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完成领导和其他律师交办的工作。在律师们的指导下,我开始熟悉这个行业并慢慢进入“律师”的状态,对律师事务所运作的程序和法律实践有了一定的认识和体会。

我之所以选择去律师事务所实习,是因为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接受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和非诉讼业务时,涉及的法律面较宽,实践性强,而大学生到律师事务所实习并亲身经历一些法律实务、学习一些办案经验,不仅可以弥补知识的不足,还可以增加一些新知识。抱着这一心态我来到了国傲。

此次实习,我主要的工作是协助律师办理案件。实习科目是刑法、民法和刑事诉讼法。在实习中,我学会了律师在受理案件后的实际操作程序并且协助他们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卷宗;写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书,如辩护词等;我还跟着律师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调查取证;去看守所会见被告人。我最有体会的是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在庭审中,我细致的了解了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了律师举证、辩论等全过程。我觉得有这样一个锻炼的舞台真是难能可贵。

在国傲律师事务所里,我还得到了领导和律师们的许多帮助。譬如我们所里的吴局非常热心的在我实习第一天下午就帮我办好了实习证。在学校期间,我学习的都是法律的基础理论和法律具体规定,对于法律实务,作为还没有毕业的在校生而言十分的陌生,况且我还只是个大二学生。到所里实习的刚开始对于许多事都无从下手。王建律师的帮助对于我的实习工作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这里我非常感谢他。到所里的前一段时间,我几乎什么都不会,是他一点一滴地很耐心地教我。在他的帮助下我学到很多东西。整个一个月的实习中,我一直跟着王律师。到现在我俩已经成了好朋友。当然我也协助其他律师,如帮沈在林律师去嘉兴车管所查车籍档案,也跟着应律师、周律师去平湖、桐乡、乍浦等地取证和开庭等等。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在学校以为自己学得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再有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实习中所接触的案件(法律援助)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两个犯有抢劫、盗窃罪的被告人是八八年的。不考虑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有一些责任的。从八十年代初改革开始到八十年代末,这是一个重大变革的时期。这一段时间对精神文明建设有些放松,也就是说,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时期就有可能已经沾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气。所以说,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这些是在我实习中的体会。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过渡的作用,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有很大帮助。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律师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实习只要有收获了,实习就是成功的。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毕业后我将为建设我国的法治社会尽一份力。

第3篇 法学专业暑假律师事务所的实习报告

法学专业暑假律师事务所的实习报告

实习人:

实习内容:案件诉讼业务

实习地点:

实习时间:20 年 月 日——20 年 月 日

为了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我们利用假期的时间到律师事务所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实习。律师事务所接受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和非诉讼业务时,涉及的法律面较宽,实践性强,而大学生到律师事务所实习并亲身经历一些法律实务、学习一些办案经验,不仅可以弥补课堂上所学知识的不足,还可以增加一些新知识新体会。

我们的岗位是律师助理,主要的工作是协助律师解决相关的业务,包括:在律师业务活动过程处理一般事务性、联系性的工作;庭审前的准备工作,即为律师的开庭审理案件做好准备工作,使诉讼代理能顺利、高效地完成;在律师的指导下拟写法律文书;进行或辅助进行调查取证工作,进行或辅助进行案源开拓工作。

在实习中,我们主要做了下列工作:

1、学会了律师在受理案件后的实际操作程序并且协助他们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卷宗并草写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书,然后请律师审查并给予指导。我们边整理边看,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认定等等,在整理卷宗过程中,对各种该归档的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的了解,也对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及流程有了一定程度上的熟悉。虽然写的都是一些比较简单的文书,还是照着模板写的,但还是出了不少错误,所以一遍遍的检查核对就在所难免了。由此我们也体会到了律师也是普通人,他们也要做大量的琐碎的工作。他们的生活以及法律工作并不如我们以前想象的那么简单,里面的辛酸和汗水也是常人所无法想象的。

2、旁听案件。对案件的审理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充满了激情的辩论,并不精彩也不动人心魄。以前在学校活动中我们参加的模拟审判是刑事方面的案件,比较注重程序,法庭审理比较严肃,但在实际中的民事审判后很多程序性的问题都省略了,觉得庭审严格但有灵活的一面。

3、还跟着律师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调查取证。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我们深深体会到辩护律师通过阅卷所获得的案件材料非常有限,法律对律师向被害人、证人取证有很多限制。

4、其他,诸如盖章,整理案件的资料,复印材料,送文件等。在近一个月的实习时间里,我们配和书记员们,帮忙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5、空闲时间经常向律师拿一些案例学习,看看他们最后是怎么处理双方争议的焦点。我们最有体会的是参加了案件的开庭审理,细致的了解了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了律师举证、辩论等全过程。

为加强和巩固实习效果,我们做了以下事情:

一、循序渐进。实习阶段一般时间都较短,不可能面面俱到,还受到此阶段收案情况的影响。对此,我们从整理卷宗,打号,盖章,整理案件的资料,复印材料,送文件等一般杂务开始,然后通过参加庭审旁听,填写与修改法律文书,熟识程序的全过程。

二、理论指导实践,理论结合实践。课堂上的理论与实际的工作常有脱节的地方,这常是我们的疑问。这让我们深深认识到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对此,我们抓住每一次机会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促进知识向践行的转化。

三、阶段总结。随时记录自己的心得体会,也许是粗浅的认识,也许是一点点小小的意见与建议。但就是这一点点经验与真知,才是真正的收获。及时与不同实习单位的同学互通信息、相互交流实习心得,及时分析实习中存在的问题,并切实采取相应的措施。

这次实习是我们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其一,它提供了一个检验了自己二年来所学知识的机会,使我们在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经验,知识也得到巩固和加深,自身业务素质也得到提高。它使我们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专业用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其二,它开阔了我们的视野,给我们展现一个全新的现实世界。实习期间,我们接触了大量案件事实,对执行程序有了近一步认识,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对原本掌握不扎实的民法的基本知识有了生动形象的理解, 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其三,我们还结交了许多律师,他们对于我们的实习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悉心的指导,在指导我们理论学习的'同时,也教了我们很多做人的道理。我们还能和朋友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从他们身上我们学到很多为人处世的方法,这些都是在书上学不到的。

在整个实习过程中,作为一个大学生,我们竭力做到最好。

但是由于是第一次参加毕业实习,尤其是第一次这么真正走进社会,我们在许多方面还不够成熟,存在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们感到非常的难过。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二是,没有机会参与具体案件的办理,对案件的分析相对较少。

这一个月,我们学到了很多,也深知要学的还有很多。

我们感谢在这里我们所接触到的每一位律师!多谢他们不倦的提携与教诲,多谢他们言传身教的表率,多谢他们亦师亦友的长者风范,才使我们有了如此匪浅的受益。我们珍惜在这里所得的每一点一滴的经验与真知,这将是我们一生的宝贵财富。

以下仅仅是自己的心得体会,也许是粗浅的认识,也许是一点点小小的意见与建议,也许卑之无甚高论,但总归是一点点经验与真知:

第一,我们在讨论某个案件的重要问题时应该广泛地查阅资料,弄清理论上在这一问题上有那些主要观点,实践之中又倾向于那种观点,不仅易于和他人的思路和想法接轨,丰富自己的思维。更是做到有重点的学习,有重点的掌握所学到的知识,有重点的学习理论界的重要观点。

第二,我们应该虚心听取各种意见,应该多注意,想想该如何应对,这样对于在法庭上辩护很有帮助的。也对于日后分析案情也有很大的帮助。

第三,注重锻炼培养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和灵活应变能力。对于一名好的法律职业者来说这些是必不可少的。而且也要常写一些文章,以便锻炼自己的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这也是综合培养,有利于提高自身的法律思维能力。

虽然实习的时间已经结束,但我们学到了在学校学不到,掌握不深的东西,在理论和实践中把我们的知识运用到了最佳。但是,我们的缺点也暴露无遗,在今后的学习当中,我们会更加注意这方面的加强。总之,一段快乐的实习给我们的人生注入了更加丰富的血液,为我们的法律职业者之梦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第4篇 律师事务所6000字实习报告

自学习法律以来,一直觉得“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所以一直希望能尽快熟悉法律实务,尽早进入实务法律的殿堂;来到西政,看到太多优秀的同学,加之自己浅显的所学,更警示自己:我需要“笨鸟先飞”。“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这个寒假,为了将所学知识与实践相结合,锻炼自己,心怀期盼与激动,很偶然的机会进入了××××××律师事务所,置身于真实的法律职业环境中,进行了一个多月的法律实务工作。在这期间,××××××律师事务所的各位律师、工作人员为我提供了一个提高自我、积累经验的机会和平台,虽然正式实习是毕业年才进行的,但有这个难得的机会我还是非常高兴和认真地对待。在实习过程中我遵守单位纪律,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完成律师交办的工作。在这里,涉及的法律面较宽、实践性强,而且他的成就另我向往,在这里实习并亲身经历一些法律实务,确实让我受益匪浅。就此,整理四十几天的感触,就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所思所想写下这份实习报告。

一、关于实习单位

××××××律师事务所始建于××××年××月,是××省××市成立最早的一家国办律师事务所。坐落于××市宽阔、繁华的××路中段,交通便利,环境优雅,拥有良好的办公条件和高素质的行政办公人员,现有办公用房×××余平方米,已实现了办公自动化。××××××所出一批富有朝气、团结实干、求实高效的中青年律师组成,现设有×室×部,共有执业律师××名以及办公人员、律师助理、实习人员多名,并有明确的专业分工,是一支团队拼搏、勇于开拓、廉洁自律、政治上过硬、业务上精通的律师队伍。公明政和所始终坚持为每位律师发挥自身优势创造条件,注重合理调整人员结构,创造机会培养青年律师,使青年律师进行业务钻研,为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法律服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回想之,之所以会选择这里,也许是天意吧。不经意间才发现我站在一个律师事务所的大门前。进去,面试,成功,一切就像做梦。不管怎样,现在想来,能来这里,是我这次的收获,也不枉此行。最重要的,在律师的指导和自己的努力下,我了解和初步掌握了律师事务所的运作程序和律师的办案经过及其技巧,弥补了知识上的不足,增长了社会见识,对自己学习和掌握法律、运用法律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

二、实习目的和实习计划

(一)实习目的

1、通过实习,将在上学期所学的理论与法律实践相结合,巩固知识,发现不足,以求积累经验、指导学习;

2、通过实习,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通过实习,培养社会适应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4、通过实习,树立正确的法律人观念和法律人思维。

5、通过实习,锻炼自己的法律实务工作经验和积累足够的人脉。

(二)实习计划

1、熟悉律师事务所的各项管理制度;

2、熟悉与律师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律师执业纪律;

3、掌握一般办公技能;

4、与律师接触和沟通,虚心接受指导;

5、整理卷宗、资料查询、法律文书撰写;

6、协助律师接待当事人,组织证据,开庭;

7、不断充实专业知识;

三、实习过程

法律实习,作为我们进入社会之前必须面对的一项重要工作和任务,是我们走出大学校门,走进变化莫测的社会的必经之路,对考验我们所学所练本领,练就我们适应社会能力的重要途径,对于我们成长和成才意义重大,也是至关重要。因在实习前就已经明确实习目的和制定了实习计划,这使得我在实习过程中有的放矢,积极主动寻找锻炼机会,并有得于许多律师和实习学长的指点帮助,我的实习内容丰富多彩。这些工作有助于锻炼我的各种能力,也是以后职业生涯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和方面。

(一) 第一次随律师开庭,借此获得实务技巧

××××年1月4日,星期五。随××××××律师事务所的白广河主任一起出庭代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案子。庄严的国徽下面是法官,第一次见到真实的法官和真实的法庭场景,不免有些激动和紧张。我认为,法律知识方面的不足,能在在较短时间内掌握,在过去西政一年的理论学习中,我基本学习和掌握了民法的相关理论知识,所以我觉得自己的差距和不足便是实务技巧,因为律师需要的是信手拈来,应付自如。虽然是第一次跟随律师办案,但我还是努力学习和用心把握。通过旁听庭审了解案件的审理过程和律师在其中的辩论技巧、言行举止。庭审后,我还对不懂的问题请教了白老师,也对此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所想,大有收获。

(二)第一次书写法律文书,锻炼了自己的文笔也发现了不足

××××年1月5日,星期六。元旦加班的日子,也让自己开始了新的法律实务工作。法律文书是法律工作者必须做的工作,也必须做好。以前确实没有接触过,所以对此既激动也是紧张。在实习期间,我是一边学习文书写作,一边实践写作,期间写过三次起诉书,二次上诉书,二次管辖异议申请书,整理过几次证据目录。在写作过程中,我是真的发现自己基本的法律知识确实掌握的不是很熟练,幸亏还留有老师的课件,及时补充和学习。对此,我认为,在今后的学习中,一方面,基本理论学习方面,要积极巩固,不得有疏漏点;另一方面,平时多亲身实践之,多写写此类文书。这样,才能在以后的工作中实现无缝衔接。

(三)第一次接触法律援助,也算提前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年1月7日,星期一 。受××××××律师事务所的委派去济宁市市中区政府法律援助大厅去做援助律师。我有一个梦想,就是在自己功成名就之后,利用自己的法律知识投身公益的法律援助事务中去,没想到在这里竟然实现了。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减、免收费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法律援助是一项扶助贫弱、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社会公益事业,也是我国实践依法治国方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但是由于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的制约,法律援助在制度建设与工作的具体实施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为了更好的发挥法律援助制度的积极作用、更好的促进以人为本、维护和保障人权事业、切实为人民群众办些实事,我们需要思考并探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问题及解决对策。对此,我也是感受很深。

(四)第一次接触卷宗,就此熟悉律师整个办案流程和司法程序

××××年1月19日,星期六。整理卷宗几乎是每个法律专业的实习生都要做的事。在此之前朱主任交代了我们整理卷宗,因为有一位实习的学长走了,这项任务便落到了我的身上。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在没做之前还是需要时间去熟悉和掌握的,虽然对他们已经历过的学长来说,这就是小事一桩,但是对我来说就是新鲜事,是一项任务。面对复杂的资料和档案,我时刻叮咛自己:初学者,要虚心,要善于学习,要有学习的紧迫感。因为实习是为我们正式工作的演习,是为我们走进社会做准备的,只有俯下身子,只有虔诚面对,才能发现自己的不足,才能从前辈中学到我所需要的知识和经验。总之,只要你认真和细心,通过整理卷宗你就可以了解熟悉律师的办案流程及相应的司法程序,这很重要。对此,我现在依然是乐此不疲。

四、实习所想所得

第一,律师的工作是严谨和实事求是的,律师的思维是敏锐与辨证的。面对案件,律师根据自身知识和经验往往很快便能着手解决。而面对问题的分析讨论,律师更是滔滔不绝,有理有据。这就需要我们去观察律师的临场发挥,通过讨论获取知识、更新知识。“好记忆不如烂笔头”,为了提高动笔能力和保存有益信息,我习惯将所见所闻所思记下来,有时也展开分析,这是为了树立法律职业敏锐性和法律人思维,这是一个好习惯。

第二,专业化在行业竞争中的重要性。××××××律师事务所虽然是综合性的律师事务所,但其每一位律师都是某一特定领域的能手,可根据需要随时组成不同专业领域的律师工作团队,为客户提供特定领域的专业化法律服务。这提醒学法学专业的我,对未来职业发展方向的选择要尽早明确,因为只有明确目标,通过努力学习过硬的专业水平,才能在未来的竞争和业务工作中取得优势。

第三,实习对加强和指导学习具有重要的作用。

其一,要有严谨、辨证与恒心,只有以严谨、坚持的心态才能树立信心,才能克服困难,取得成功;

其二,要及时发现自己的不足,弥补欠缺。实习期间不仅是我抓紧学习经验和知识的大好时机,也是发现自己职场缺点的时机。实习过程中无论碰到的是专业还是非专业领域,我都积极查找资料,虚心请教律师。我发现,自己有时候情绪波动很大,很容易受到外界的干扰,从而影响自己的工作效率和积极性,这是我的一大缺点,需要及时调整,及时改正,完善自我;我发现,自己处理事务不成熟,不理性,很容易感情用事,不仅对自己没好处,而且也给同事们造成了一定的麻烦,这也是我的一大缺点,需要及时改正,抓紧学习,否则,贻害无穷

其三,不要急功近利。虽然意识到学识上与经验上的欠缺,但也许是积累不足,我对有些问题始终找不到解决途径。我想学习上也一样,不要急功近利,凡事讲究一个过程。

其四,学会做事之前,先学会做人。实习期间,在得到了专业知识方面的锻炼的同时,我也不能忘记办公室各位同事在做人方面对我们的指导。毕竟这只是我们踏入社会的第一站,我们还有很多做人方面的东西值得学习。比如,如何处理与领导的关系,与其他同事的关系,与其他部门员工的关系。我深信,这些东西在真正工作中要比专业知识还要重要。因为我们生活在社会之中,人与人的关系是十分重要的,协调好这层关系对于我们今后的发展也是十分有帮助的。

五、结语

时间如流水,不舍昼夜,学习也是无止境的,尽管实习期是短短的一个月,却是我一生中很重要的一个月。这段时间里,有过收获,有过教训,但感触最多的还是每天和同事们一起共事的的八小时。他们给我很大的帮助和教诲,当我遇到困难时,他们会无私付出,会对我谆谆教导;当我有所疏忽时,他们多的不是严厉的斥责和谩骂,而是耐心指导和教育;当我完成一项任务时,他们也会给予我他们真心的赞扬„„这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对我接下来的学习和今后走向社会参加工作无疑是很有帮助的。这一点在实习之前和实习之后都得到了肯定。所有这些,都让我如坐春风,受益匪浅,他们的教诲深深地映入我的内心,许久难以忘怀。

致谢

首先,感谢××××××律师事务所给我这样一个宝贵的实习机会,让我对社会、对工作、对学习都有了更深一步的理解和认识,为我即将走上工作岗位增添了信心,让我在大学生活中留下了最美好的一页!

其次,我要深深感谢妥善安排并确保我的实习顺利实施的×主任、×主任、×主任以及其他老师,感谢他们的指导;

最后,我还要感谢实习办公室各位同事特别是×××学姐和×××学哥,感谢他们对我的包容、接纳以及指导和帮助。

非常谢谢!

第5篇 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报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臵身于真实的法律职业环境中,才能清楚的感受到理论和实践的差距。在江西阳中阳律师事务所进行的为期一个月的实习过程中,我遵守律所纪律,积极完善律师交办的工作。在律师的指导和自己的努力下,我了解和初步掌握了律师事务所的运作程序和律师的办案经过及技巧。在此,我整理实习记录,对在阳中阳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的见闻、时间和感受写下这份实习报告。

一、 关于实习目的和实习计划

(一)实习目的

1、通过实习,将在大学期间所学的理论与法律实践相结合,巩固知识,发现不足,以求积累经验、适应实践;

2、通过实习,培养及完善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通过实习,培养社会适应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二)实习计划

1、熟悉律师事务所的各项管理制度;

2、熟悉与律师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律师执业纪律;

3、熟悉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执业范围和执业环境;

4、掌握一般办公技能;

5、整理卷宗、资料查询、法律文书撰写;

6、协助律师接待当事人,组织证据,开庭;

7、请实习单位出具实习鉴定;整理实习记录,撰写实习报告。

二、实习经过

明确的实习目的和实习计划,多位律师的提点和帮助,我很庆幸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收获良多。法律是社会学的一部分,它同所有社会文化一般需要掌握自有理论,同时法律又是一项技术性的实践。基于此,我认真抓住这次实习的机会,在完成一般事务性工作的基础上,注重以下实习内容:

(一)整理卷宗熟悉律师办案流程

进入律所的第一步就是整理卷宗。完整有序的卷宗,让法学新面孔直观的了解到案件在法律流程中的开始与结束。整理卷宗,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需要对案件流程的准确掌握。接触真正的各种法律文书,并快速准确的判断法律文书的类型及顺序,该证据是何种类型等等诸多判断都是必不可少的。以民事卷为例,律师承办案件首先是要有律师事务所的批单,然后与当事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去的授权委托书;然后是根据接相关资料料形成的证据,包括谈话笔录、书证物证等了解案情,接着撰写的起诉书、上诉书或者答辩状。经过开庭审理后,得到该案判决书。

(二)撰写法律文书,培养法律实务的思维

法律文书是头脑中法律针对特定案件的在不同处理过程中所形成的书面载体。一份合格的法律文书属于公文书,有其自身的格式和要求。撇开格式和要求,法律文书的撰写要求精、准、透,这体现着律师的业务水平和写作水平。律师收取代理费,运用法律知识帮助他人在案件中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律师本身被赋予了较高的职业素质,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必须具备相关的文书撰写能力和法律业务分析处理能力。在实习中我尝试撰写起诉状、辩护词、代理词、与被代理人的谈话笔录等多种文书。例如撰写辩护意见书的初期,由于知识运用的不熟悉,一开始不知道怎么动笔,后来联想到辩护意见书一般都是从案件事实、证据真伪证明力和法律程序这些方面着手。按照这些思路分析整个案情,基于对案情的了解,我写人生中的第一份辩护意见书。撰写完成后,律所中的欧阳律师拿出他写的文书让我对照解惑。

(三)接触实务,学习法律技巧

在律所实习中,阳中阳律师事务所只有我一个实习生,而我本身并没有跟随一个固定的律师。因此在这段时间我获得了多位律师的帮助。在不同的律师之间比较着他们不同的办案风格。章老严谨机智,处处体现着大家风范,许多被代理人常常被他的办案能力折服,他是律所中资历最老的律师之一;赵律师幽默风趣是律所中最年轻的一位,虽然年轻,却依然拥有较好的业务量;许律师和李律师阅读速度快语速也快,初次会见当事人时足足让我震惊了他们的反应能力。游走于不同的办案风格中,我深切感到自己在浏览文件中抓重点和反应的时间过长,在分析证据,查找漏洞的角度和深度明显不够。为了弥补自己的不足,这段期间我看完了律所中大部分的律师文摘,经常中午在会议室朗读法律文书,不断完善自己。

(四)紧随实习脚步,深化实习印象

律师的工作是严谨和实事求是,律师的思维是敏锐与辩证。面对案件,律师根据自身知识和经验往往很快便能着手解决。而面对问题的分析讨论,律师更是滔滔不绝,有理有据。我喜欢讨论,更喜欢与律师讨论。律所中许多案件都是多位律师一起讨论。好记忆不如烂笔头,在实习中我备了一个笔记本,每天回到住处都习惯将当天的心得体会记录下来。之后,坚持阅读相关法律书籍。与这些优质律所接触后,我更加体会到律师应该是通才。做建筑案件就需要学习建筑结构工程承包等相关知识,仅仅凭借法律知识是办不了案件的。例如跟着黄律师办案时他所代理的工程款的纠纷,在这个案件中需要清晰的分辨不同建筑材料的施工费用,工程高度的费用标准,许多建筑专业的名词都是第一次听说。

三、实习心得

律师需要拥有缜密的思维、熟练的业务技巧和渊博的法律以及相关行业的知识。这就要求他们具备较高的文化素质。同时,法律代表了公平正义。律师是法律职业者之一,律师的职业道德必须得到严格遵守。作为自由职业者,在得到自由的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风险。没有最低工资保障,所获得的一切都得靠自身的业务努力。在外行看来,律师的社会地位较高,但在中国法律职业环境中,在公检法律师这些行业里,律师多数处于弱者的地位。某些律师,在相对恶劣的执业环境中,放弃了自身的职业操守,沦为诉讼恶棍。诚然,各行各业都有自身的难处,律师秉承公平正义,但律师既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律师服从的是法律,看到的也是因由证据和程序所体现的公平正义。跟随着多位律师会见当事人或是进出法院旁听法庭辩论过程或是出入公司,周边出现的不是书本上描述这里是公平正义那里是程序严格遵守,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总有一些事让你觉得人的主观能动性真是伟大。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我所学的都是大法或者说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但在具体实务中,有很多起作用的其实是部门规章或者某个具体规定。法律是上层建筑,实务性很强,每年两会过后都有新法产生,各部门各行业都在摸索中不断改革。律师的学习能力和接受能力始终得保持着高度自觉。在接受之后,又需要将文件上的与实际情况相协调,寻找平衡点和漏洞点。

在律所实习这段期间,我对自己大学四年的经历感到愧疚。我立志加入法律职业者行列,却没能在本科阶段最大限度的挖掘自己。辩论赛、控辩大赛、征文征稿基本不参加,所看的专业书籍少之又少,其他类的工具书也少有涉及。无论是知识层面还是技巧层面都与合格的法律职业者大有差距。大学虽说是自由的时代,大学生基本上也是成年人,但是大多自制的能力不怎么强,由被动到主动需要一个引导过程。我觉得学校及教师在相关方面应做些工作。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一个多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让我了解到书本之外的法律。同时也让我认识到学校之外的社会。周围不再是清一色的学生,各个年龄各个职业各种素质不同的利益纠葛。律师是社会人,是社交家。不同的案件,不同的当事人,他们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律师们看多了都有点麻木。他们说即便是跟你谈笑风生的当事人转身也可能不是人。律师在执业中要注重保护自己,掌握更多的社交技巧。这次实习对我今后走向社会参加工作无疑是很有帮助的。这一点在实习之前和实习之后都得到了肯定。这次实习还让我懂得了为人处事的态度和方式,那就是既要谦虚好学又要适当肯定自己。我要感谢****律师事务所,感谢实习期间帮助我的每一个人。虽然法学专业学生所面临的法律现状和就业前景仍然严峻,我自身面临的问题也很多,但实习给我的启迪让我继续坚定认定自己的职业选择。最后,我想向江西阳中阳律师事务所及全体律师表示感谢。谢谢律所给我提供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平台,谢谢你们一路的提点和帮助。

第6篇 2023暑假实习报告: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

2022暑假实习报告: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

从7月14日到8月14日,我在广东杰凯律师事务所实习,在为期一个月的实习中,我强烈地感受到了学习法律在理论上和实务上的不同,通过这次实习,对于以后这样更好地学习专业知识我有了一个更为深刻的理解。以下是我在实习过程中的心得和体会:

一、做人处事方面

杰凯律师事务所规模很小,只有两名执业律师,一名实习律师,一名实习律师,一名行政工作人员(兼律师助理)。不过小所有小所的好,小所的机构和运作都比较简单,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简单,适合我这种没有多少实务经验的大二学生,而且对于实习生而言,可以接触到不同类型的案件,而且有时候人手不够的时候,可以直接参与办案。

执业律师平时都很忙,忙于与当事人沟通、取证、跑法院、查资料,很少会手把手带实习生,我们实习生想学点东西并完成律师交付的任务,必须从实习律师、律师助理入手,虚心求教,用心观察。所以,和实习律师、律师助理乃至行政人员搞好关系是非常重要的,一方面,可以为自己营造一个和谐的工作环境和如鱼得水的人际环境,另一方面以真心取得他们的信任以后是真的可以从他们身上学到很多,无论是从专业技能上还是从做人处事上,他们会毫不吝啬地提醒和指点。

如何才能取得他们的信任呢?我的心得是不怕吃亏,多帮忙做事,主动关心他人,感情投资,攻心为上。比如,主动一点帮实习律师做事,分担他们的任务,他们往往会很愿意教我们实习生做事,一来我们实习生确确实实可以减轻他们的工作量,二来他们实习当学生当惯了,转换角色当老师能带给他们成就感和荣誉感,所以他们也很愿意教给我一些事务上的东西,比如各种起草合同要注意的地方,怎样去理顺案件中的法律关系等;再如,帮律师助理干些琐碎的杂物(即使律师助理的工作本来就很繁琐),我在事务所实习的时候,就是有空的时候常帮律师助理打印一些文件、去银行交诉讼费之类的杂务。久而久之,律师助理对我也有点心存感激,当我在完成律师交付的任务有困难的时候,她也会主动为我跟进,给我提点。

二、在专业的务实方面。

1、学会了如何理顺和分析一个案件的法律关系。

2、体会到理论和务实的不同。

3、接待当事人的技巧。

我在事务所接待当事人的一个月内,发现接待当事人是很需要技巧的。在事务所不同于在公检法机关或者法律援助处等公益性的机构,事务所是营利性的,接待当事人的最高境界是将当事人变成委托人,但是决不能敷衍当事人,否则只会弄巧成拙,适得其反,最

《2022暑假实习报告: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出自:1566范文网

第7篇 2000字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

实习开始时间: 2022 年 10 月 13 日

实习结束时间: 2022 年 12 月 8 日

实习地点:江苏xx律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xxx

指导律师:xxx

以下是我的实习感言,我是淮阴师范学院文通学院 05 级法学 1 班李瑞,经过大学近四年的法学本科学习,在大四学年时有幸参加了全面的系统的毕业实习,以考察检验我们四年的法学学习,也为我们这些学生毕业后是否从事司法之路指明了方向,因为实践是检验知识的的办法。通过近 2 个月的实习,我的想法很多,现作以下感言。

首先声明,我对于此次毕业实习是非常的重视,因为通过高中辛勤的学习顺利进入大学选择了自己的专业,并且在大学期间确立了自己的职业规划与以后的工作定向,在这样一种形式下我不得不认真对待我的毕业实习。

其次,我的实习感言是确切真实的,不包含任何虚假色彩,申明:如有雷同纯属本人版权遭受不法侵权。

有的人会认为实习,糊弄糊弄就过去了没怎么放在心上,有的人认为这个是检验自己所学习知识并且得到别人肯定以及指出不足的时期。因此对待实习的态度就决定着一个人走向社会走向事业的高度不一样。刚刚进入实习的事务所时,感觉很新鲜很好奇,经过一段时间的实习,我度过了好奇感新鲜感,由实习转向了实质性的事务。(我参加了顶岗)。

转型的这段时间思想斗争非常痛苦,总觉得自己还是个在校园里的学生,工作还离自己很远。看不到生活的本质,没有压力感。工作没有动力。当指导律师让我独立去做事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很眼高手低,开始的时候连在别人看来再简单不过的装订卷宗都不会,以至于每装订一本心里都没底,深怕哪个顺序错了还要重新来。

当我自己做事情在别人看来是很简单的,而我却很愚蠢的按照我的想法去做了,结论是我的想法是失败的。当我提出出问题时,在别人的眼光里会觉得我很嫩。工作的环境和大家对我的看法以及对我成长的关注,让我感觉到从未有过的压力,这种压力对我却有种特别的使命感,促使我不断的成长。当你没有能力去跟别人谈条件的时候,那么你就应该努力的提高自己,努力地迫使自己勤奋地学习理论知识,使得理论跟上实践。努力的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提高自己的应变能力、提高自己的阅历。

我从一个学生转变成为社会上的工作一族,也许在别人看来会去羡慕我已经工作了,或者相对于那些还在拿着简历到处投,希望别人能够把他留住,或者我相对于后者我是有点幸福。但是你要清楚的知道,在目前全球经济不景气的大环境下,大企业在裁员,小公司则面临着倒闭破产清算的困境,你有没有想象过你有什么能力或者才华让别人来接纳你呢?你是否这个时候应该好好的对自己的未来有个打算或者来个计划呢?这些问题我都想过并且有所实施。、

有的人会觉得我以后工作了靠家里哪个亲戚,或者自己的父母,也许你的所谓的亲戚或者你的父母的确可以帮你安排一个很好的工作,但是你有考虑过你的能力才是决定你以后是否可以立足于这个社会的根本呢?不要有这种逃避现实的想法来拿自己的前途做赌注,父母不会帮你一辈子的,父母能帮你的只是一时。人不能无大志的生活着,这样的话我们就是社会的寄生虫,终究会被这个残酷现实的社会所淘汰掉的。

工作思想的转变其实是非常痛苦的一件事情,以至于会让你思想混乱,我经历过并且还在经历,我相信我会很快度过这段艰苦的思想挣扎。全身心的投入到我的工作当中去,崭露头角奋勇向前,不断学习、不断进取、不断给自己订立更高更远的目标,俗话说的是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

经过一番思想的斗争以及工作过程中的打击,我就已经有了一些对待工作的清醒的认识,这对于我今后的工作奠定了很好的思想基础。首先实习中有很多东西值得我们去学习,长辈们的言语与做事方式都是我们值得虚心学习的宝贵财富。其次,师傅让你做的每件事情,我们都要去努力认真的完成,遇到不明白的要记在纸上先自己去搞懂,不明白的再一个一个的问,直至明白为止,要吃得了苦中苦。方式跟方法很重要,态度也很重要,有时候态度决定你的成败,细节也是需要考虑到的。

以下我谈我在实习中让我自己学到的东西,举例说明:

刚刚进事务所的时候我什么都不懂,毛毛草草的小伙子,很嫩,穿着言谈举止都很嫩,经过时间的熏陶我就知道我得成熟点,不能让别人觉得我很稚嫩,不然别人都会觉得你是小孩子,有什么问题根本就不把你带上,不是别人故意的,是你给别人这样的感觉了一个字导致的嫩,所以我就会让自己在工作的时候成熟点稳重点。(关于怎么改变自己)

跟所里(单位)的每一个人要建立一个很好的关系基础,至少见面了要学会客气寒暄,不带任何目的的假客气,最基本的基于礼貌上的招呼,这个是中国的礼仪所在。这样会为你以后的工作交流流减少陌生感,产生好的协作。(关于怎么对待别人)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这句话太伟大了,经历了时代以及时间的考验,还是那么的保值。在工作中我一直坚持着实践,那就是法律知识的程序应用,对于这些我学到的比我在学校 1 年甚至 2 年 3 年学到的还要多的多,不是说大学的只是白学了,只是更加验证了我学习的知识发展升值的空间都是很大的。只要自己努力虚心的学,你会发现其实自己知道的学到的都只是皮毛而已,知识是海洋,我们只是里面的水滴。(对于实践的看法)

没有人愿意总是停留在低的层次,通过努力,大家都有提升的机会和可能。心态和作为决定着你的层级。在我实习这段时间,我做大的收获,首先是结实了很多认可我的领导、事务所的师傅、朋友和企业的老总,他们是我人生成长中的长者以及财富。其次是经历了一些也许并不是多么重要的时间,但是他们的存在使我更快的成熟。(对于努力的看法)

每次与师傅去开庭,参加真实的法庭辩论我会有深刻的体会,我可以学到真实的法庭庭审的程序,知道这个案件的始末,比如怎么立案,怎么写民事上诉状,委托合同是什么东西,委托授权书又是什么,什么叫做提出管辖异议,为什么要提出等等。不光是知道,也要学会在什么样的情况下,该怎么运用法律法规。再比如在劳动争议案件中,怎么为你的顾问单位进行的维护利益,或者怎么去更好的维护你当事人的利益,这些不仅仅是需要法律为你建立结构,更重要的是你该怎么去运用你的观点去让法官认可你的辩论,这个就上升到律师的职业技能方面了。

第8篇 2023年法学专业暑假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

实习人:

实习内容:案件诉讼业务

实习地点:

实习时间:20 年 月 日——20 年 月 日

为了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我们利用假期的时间到律师事务所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实习。律师事务所接受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和非诉讼业务时,涉及的法律面较宽,实践性强,而大学生到律师事务所实习并亲身经历一些法律实务、学习一些办案经验,不仅可以弥补课堂上所学知识的不足,还可以增加一些新知识新体会。

我们的岗位是律师助理,主要的工作是协助律师解决相关的业务,包括:在律师业务活动过程处理一般事务性、联系性的工作;庭审前的准备工作,即为律师的开庭审理案件做好准备工作,使诉讼代理能顺利、高效地完成;在律师的指导下拟写法律文书;进行或辅助进行调查取证工作,进行或辅助进行案源开拓工作。

在实习中,我们主要做了下列工作:

1、学会了律师在受理案件后的实际操作程序并且协助他们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卷宗并草写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书,然后请律师审查并给予指导。我们边整理边看,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认定等等,在整理卷宗过程中,对各种该归档的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的了解,也对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及流程有了一定程度上的熟悉。虽然写的都是一些比较简单的文书,还是照着模板写的,但还是出了不少错误,所以一遍遍的检查核对就在所难免了。由此我们也体会到了律师也是普通人,他们也要做大量的琐碎的工作。他们的生活以及法律工作并不如我们以前想象的那么简单,里面的辛酸和汗水也是常人所无法想象的。

2、旁听案件。对案件的审理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充满了激情的辩论,并不精彩也不动人心魄。以前在学校活动中我们参加的模拟审判是刑事方面的案件,比较注重程序,法庭审理比较严肃,但在实际中的民事审判后很多程序性的问题都省略了,觉得庭审严格但有灵活的一面。

3、还跟着律师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调查取证。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我们深深体会到辩护律师通过阅卷所获得的案件材料非常有限,法律对律师向被害人、证人取证有很多限制。

4、其他,诸如盖章,整理案件的资料,复印材料,送文件等。在近一个月的实习时间里,我们配和书记员们,帮忙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5、空闲时间经常向律师拿一些案例学习,看看他们最后是怎么处理双方争议的焦点。我们最有体会的是参加了案件的开庭审理,细致的了解了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了律师举证、辩论等全过程。

为加强和巩固实习效果,我们做了以下事情:

一、循序渐进。实习阶段一般时间都较短,不可能面面俱到,还受到此阶段收案情况的影响。对此,我们从整理卷宗,打号,盖章,整理案件的资料,复印材料,送文件等一般杂务开始,然后通过参加庭审旁听,填写与修改法律文书,熟识程序的全过程。

二、理论指导实践,理论结合实践。课堂上的理论与实际的工作常有脱节的地方,这常是我们的疑问。这让我们深深认识到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对此,我们抓住每一次机会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促进知识向践行的转化。

三、阶段总结。随时记录自己的心得体会,也许是粗浅的认识,也许是一点点小小的意见与建议。但就是这一点点经验与真知,才是真正的收获。及时与不同实习单位的同学互通信息、相互交流实习心得,及时分析实习中存在的问题,并切实采取相应的措施。

这次实习是我们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其一,它提供了一个检验了自己二年来所学知识的机会,使我们在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经验,知识也得到巩固和加深,自身业务素质也得到提高。它使我们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专业用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其二,它开阔了我们的视野,给我们展现一个全新的现实世界。实习期间,我们接触了大量案件事实,对执行程序有了近一步认识,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对原本掌握不扎实的民法的基本知识有了生动形象的理解, 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其三,我们还结交了许多律师,他们对于我们的实习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悉心的指导,在指导我们理论学习的同时,也教了我们很多做人的道理。我们还能和朋友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从他们身上我们学到很多为人处世的方法,这些都是在书上学不到的。

在整个实习过程中,作为一个大学生,我们竭力做到最好。

但是由于是第一次参加毕业实习,尤其是第一次这么真正走进社会,我们在许多方面还不够成熟,存在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们感到非常的难过。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二是,没有机会参与具体案件的办理,对案件的分析相对较少。

这一个月,我们学到了很多,也深知要学的还有很多。

我们感谢在这里我们所接触到的每一位律师!多谢他们不倦的提携与教诲,多谢他们言传身教的表率,多谢他们亦师亦友的长者风范,才使我们有了如此匪浅的受益。我们珍惜在这里所得的每一点一滴的经验与真知,这将是我们一生的宝贵财富。

以下仅仅是自己的心得体会,也许是粗浅的认识,也许是一点点小小的意见与建议,也许卑之无甚高论,但总归是一点点经验与真知:

第一,我们在讨论某个案件的重要问题时应该广泛地查阅资料,弄清理论上在这一问题上有那些主要观点,实践之中又倾向于那种观点,不仅易于和他人的思路和想法接轨,丰富自己的思维。更是做到有重点的学习,有重点的掌握所学到的知识,有重点的学习理论界的重要观点。

第二,我们应该虚心听取各种意见,应该多注意,想想该如何应对,这样对于在法庭上辩护很有帮助的。也对于日后分析案情也有很大的帮助。

第三,注重锻炼培养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和灵活应变能力。对于一名好的法律职业者来说这些是必不可少的。而且也要常写一些文章,以便锻炼自己的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这也是综合培养,有利于提高自身的法律思维能力。

虽然实习的时间已经结束,但我们学到了在学校学不到,掌握不深的东西,在理论和实践中把我们的知识运用到了最佳。但是,我们的缺点也暴露无遗,在今后的学习当中,我们会更加注意这方面的加强。总之,一段快乐的实习给我们的人生注入了更加丰富的血液,为我们的法律职业者之梦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第9篇 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 1万字

自学习法律以来,一直觉得“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所以一直希望能尽快熟悉法律实务,尽早进入实务法律的殿堂;来到西政,看到太多优秀的同学,加之自己浅显的所学,更警示自己:我需要“笨鸟先飞”。“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这个寒假,为了将所学知识与实践相结合,锻炼自己,心怀期盼与激动,很偶然的机会进入了××××××律师事务所,置身于真实的法律职业环境中,进行了一个多月的法律实务工作。在这期间,××××××律师事务所的各位律师、工作人员为我提供了一个提高自我、积累经验的机会和平台,虽然正式实习是毕业年才进行的,但有这个难得的机会我还是非常高兴和认真地对待。在实习过程中我遵守单位纪律,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完成律师交办的工作。在这里,涉及的法律面较宽、实践性强,而且他的成就另我向往,在这里实习并亲身经历一些法律实务,确实让我受益匪浅。就此,整理四十几天的感触,就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所思所想写下这份实习报告。

一、关于实习单位

××××××律师事务所始建于××××年××月,是××省××市成立最早的一家国办律师事务所。坐落于××市宽阔、繁华的××路中段,交通便利,环境优雅,拥有良好的办公条件和高素质的行政办公人员,现有办公用房×××余平方米,已实现了办公自动化。××××××所出一批富有朝气、团结实干、求实高效的中青年律师组成,现设有×室×部,共有执业律师××名以及办公人员、律师助理、实习人员多名,并有明确的专业分工,是一支团队拼搏、勇于开拓、廉洁自律、政治上过硬、业务上精通的律师队伍。公明政和所始终坚持为每位律师发挥自身优势创造条件,注重合理调整人员结构,创造机会培养青年律师,使青年律师进行业务钻研,为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法律服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回想之,之所以会选择这里,也许是天意吧。不经意间才发现我站在一个律师事务所的大门前。进去,面试,成功,一切就像做梦。不管怎样,现在想来,能来这里,是我这次最大的收获,也不枉此行。最重要的,在律师的指导和自己的努力下,我了解和初步掌握了律师事务所的运作程序和律师的办案经过及其技巧,弥补了知识上的不足,增长了社会见识,对自己学习和掌握法律、运用法律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

二、实习目的和实习计划

(一)实习目的

1、通过实习,将在上学期所学的理论与法律实践相结合,巩固知识,发现不足,以求积累经验、指导学习;

2、通过实习,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通过实习,培养社会适应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4、通过实习,树立正确的法律人观念和法律人思维。

5、通过实习,锻炼自己的法律实务工作经验和积累足够的人脉。

(二)实习计划

1、熟悉律师事务所的各项管理制度;

2、熟悉与律师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律师执业纪律;

3、掌握一般办公技能;

4、与律师接触和沟通,虚心接受指导;

5、整理卷宗、资料查询、法律文书撰写;

6、协助律师接待当事人,组织证据,开庭;

7、不断充实专业知识;

三、实习过程

法律实习,作为我们进入社会之前必须面对的一项重要工作和任务,是我们走出大学校门,走进变化莫测的社会的必经之路,对考验我们所学所练本领,练就我们适应社会能力的重要途径,对于我们成长和成才意义重大,也是至关重要。因在实习前就已经明确实习目的和制定了实习计划,这使得我在实习过程中有的放矢,积极主动寻找锻炼机会,并有得于许多律师和实习学长的指点帮助,我的实习内容丰富多彩。这些工作有助于锻炼我的各种能力,也是以后职业生涯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和方面。

(一) 第一次随律师开庭,借此获得实务技巧

××××年1月4日,星期五。随××××××律师事务所的白广河主任一起出庭代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案子。庄严的国徽下面是法官,第一次见到真实的法官和真实的法庭场景,不免有些激动和紧张。我认为,法律知识方面的不足,能在在较短时间内掌握,在过去西政一年的理论学习中,我基本学习和掌握了民法的相关理论知识,所以我觉得自己的差距和不足便是实务技巧,因为律师需要的是信手拈来,应付自如。虽然是第一次跟随律师办案,但我还是努力学习和用心把握。通过旁听庭审了解案件的审理过程和律师在其中的辩论技巧、言行举止。庭审后,我还对不懂的问题请教了白老师,也对此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所想,大有收获。

(二)第一次书写法律文书,锻炼了自己的文笔也发现了不足

××××年1月5日,星期六。元旦加班的日子,也让自己开始了新的法律实务工作。法律文书是法律工作者必须做的工作,也必须做好。以前确实没有接触过,所以对此既激动也是紧张。在实习期间,我是一边学习文书写作,一边实践写作,期间写过三次起诉书,二次上诉书,二次管辖异议申请书,整理过几次证据目录。在写作过程中,我是真的发现自己基本的法律知识确实掌握的不是很熟练,幸亏还留有老师的课件,及时补充和学习。对此,我认为,在今后的学习中,一方面,基本理论学习方面,要积极巩固,不得有疏漏点;另一方面,平时多亲身实践之,多写写此类文书。这样,才能在以后的工作中实现无缝衔接。

(三)第一次接触法律援助,也算提前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年1月7日,星期一 。受××××××律师事务所的委派去济宁市市中区政府法律援助大厅去做援助律师。我有一个梦想,就是在自己功成名就之后,利用自己的法律知识投身公益的法律援助事务中去,没想到在这里竟然实现了。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减、免收费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法律援助是一项扶助贫弱、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社会公益事业,也是我国实践依法治国方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但是由于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的制约,法律援助在制度建设与工作的具体实施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为了更好的发挥法律援助制度的积极作用、更好的促进以人为本、维护和保障人权事业、切实为人民群众办些实事,我们需要思考并探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问题及解决对策。对此,我也是感受很深。

(四)第一次接触卷宗,就此熟悉律师整个办案流程和司法程序

××××年1月19日,星期六。整理卷宗几乎是每个法律专业的实习生都要做的事。在此之前朱主任交代了我们整理卷宗,因为有一位实习的学长走了,这项任务便落到了我的身上。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在没做之前还是需要时间去熟悉和掌握的,虽然对他们已经历过的学长来说,这就是小事一桩,但是对我来说就是新鲜事,是一项任务。面对复杂的资料和档案,我时刻叮咛自己:初学者,要虚心,要善于学习,要有学习的紧迫感。因为实习是为我们正式工作的演习,是为我们走进社会做准备的,只有俯下身子,只有虔诚面对,才能发现自己的不足,才能从前辈中学到我所需要的知识和经验。总之,只要你认真和细心,通过整理卷宗你就可以了解熟悉律师的办案流程及相应的司法程序,这很重要。对此,我现在依然是乐此不疲。

四、实习所想所得

第一,律师的工作是严谨和实事求是的,律师的思维是敏锐与辨证的。面对案件,律师根据自身知识和经验往往很快便能着手解决。而面对问题的分析讨论,律师更是滔滔不绝,有理有据。这就需要我们去观察律师的临场发挥,通过讨论获取知识、更新知识。“好记忆不如烂笔头”,为了提高动笔能力和保存有益信息,我习惯将所见所闻所思记下来,有时也展开分析,这是为了树立法律职业敏锐性和法律人思维,这是一个好习惯。

第二,专业化在行业竞争中的重要性。××××××律师事务所虽然是综合性的律师事务所,但其每一位律师都是某一特定领域的能手,可根据需要随时组成不同专业领域的律师工作团队,为客户提供特定领域的专业化法律服务。这提醒学法学专业的我,对未来职业发展方向的选择要尽早明确,因为只有明确目标,通过努力学习过硬的专业水平,才能在未来的竞争和业务工作中取得优势。

第三,实习对加强和指导学习具有重要的作用。

其一,要有严谨、辨证与恒心,只有以严谨、坚持的心态才能树立信心,才能克服困难,取得成功;

其二,要及时发现自己的不足,弥补欠缺。实习期间不仅是我抓紧学习经验和知识的大好时机,也是发现自己职场缺点的绝佳时机。实习过程中无论碰到的是专业还是非专业领域,我都积极查找资料,虚心请教律师。我发现,自己有时候情绪波动很大,很容易受到外界的干扰,从而影响自己的工作效率和积极性,这是我的一大缺点,需要及时调整,及时改正,完善自我;我发现,自己处理事务不成熟,不理性,很容易感情用事,不仅对自己没好处,而且也给同事们造成了一定的麻烦,这也是我的一大缺点,需要及时改正,抓紧学习,否则,贻害无穷

其三,不要急功近利。虽然意识到学识上与经验上的欠缺,但也许是积累不足,我对有些问题始终找不到解决途径。我想学习上也一样,不要急功近利,凡事讲究一个过程。

其四,学会做事之前,先学会做人。实习期间,在得到了专业知识方面的锻炼的同时,我也不能忘记办公室各位同事在做人方面对我们的指导。毕竟这只是我们踏入社会的第一站,我们还有很多做人方面的东西值得学习。比如,如何处理与领导的关系,与其他同事的关系,与其他部门员工的关系。我深信,这些东西在真正工作中要比专业知识还要重要。因为我们生活在社会之中,人与人的关系是十分重要的,协调好这层关系对于我们今后的发展也是十分有帮助的。

五、结语

时间如流水,不舍昼夜,学习也是无止境的,尽管实习期是短短的一个月,却是我一生中很重要的一个月。这段时间里,有过收获,有过教训,但感触最多的还是每天和同事们一起共事的的八小时。他们给我很大的帮助和教诲,当我遇到困难时,他们会无私付出,会对我谆谆教导;当我有所疏忽时,他们多的不是严厉的斥责和谩骂,而是耐心指导和教育;当我完成一项任务时,他们也会给予我他们真心的赞扬„„这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对我接下来的学习和今后走向社会参加工作无疑是很有帮助的。这一点在实习之前和实习之后都得到了肯定。所有这些,都让我如坐春风,受益匪浅,他们的教诲深深地映入我的内心,许久难以忘怀。

致谢

首先,感谢××××××律师事务所给我这样一个宝贵的实习机会,让我对社会、对工作、对学习都有了更深一步的理解和认识,为我即将走上工作岗位增添了信心,让我在大学生活中留下了最美好的一页!

其次,我要深深感谢妥善安排并确保我的实习顺利实施的×主任、×主任、×主任以及其他老师,感谢他们的指导;

最后,我还要感谢实习办公室各位同事特别是×××学姐和×××学哥,感谢他们对我的包容、接纳以及指导和帮助。

非常谢谢!

第10篇 2023暑期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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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期,从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23日,我在事务所实习了一个月的时间。严格来说,这并未算得上是真正的法律意义上的实习,因为我还未通过司法考试,既无实习证而无法计算实习期,也未与律所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无正式身份,因此这次“实习”只能算得上是一般意义上的学习或社会实践,只是为了将我在学校的所学知识与实践相结合,但我仍然从中获益良多。

驻马店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工作人员为我提供了一个充实自我、积累经验的机会和平台,我非常珍惜这个难得的机会并认真对待。在整个实习过程中我遵守单位纪律,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完成律师交办的工作,在律师的指导和自己的努力下,我了解和初步掌握了律师事务所的运作程序和律师的办案经过及技巧,弥补了知识上的不足,增长了社会见识,对自己学习和掌握法律、运用法律以及人际关系方面的相处都有很深的体会。以下是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的见闻、实践和感受写下这份实习报告。

一、实习目的:

主要目的是将在大学期间所学的理论通过实习达到与法律实践相结合,从而巩固知识和发现不足以求积累经验、指导学习;更重要的是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会适应社会和掌握人际交往的能力;树立正确的法律人生观念和思维。

二、实习内容:

我的主要工作归为一点就是协助指导律师办理案件,并辅助地从事一些行政性事务。在实习中我学会了律师在受理案件后的实际操作程序并且协助他们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文书;撰写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书,如代理词、起诉状、辩护词等,当然最后还要经过指导律师的修改;我还跟着律师一起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调查取证。我最有体会的是参加了几起案件的旁听,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中。在庭审中,我细致地了解了庭审的各个环节,认真观摩了律师举证、辩论的全过程。我觉得有这样一个锻炼的舞台真是难能可贵。刚到所里的几天,我几乎什么都不会,幸好有指导律师的耐心教导还有其他一些工作人员的帮助,我才能很快地学到了很多知识和技能。

这些工作有助于锻炼我的各种能力,也是以后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和方面。在完成一般事务性工作的基础上,我注重以下实习内容:(一)整理卷宗了解律师整个办案流程和司法程序。整理卷宗几乎是每个法学专业的实习生都要做的事。整理卷宗,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在你没做之前还是需要时间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装订次序排列就和办案流程紧密相关,也和相应的司法程序相对应。因此,只要你用心,通过整理卷宗你就可以了解熟悉律师的办案流程及相应的司法程序,这很重要。我并没有因为工作的繁杂而轻易放弃,相反我很有兴趣并在其中学习到很多东西。(二) 通过撰写法律文书运用法律知识并弥补知识上的不足,积累实践经验。我们在学校还没有学习法律文书,实习期间很多律师给我们实习生上课,让我们初步学习最常见法律文书的写作和基本注意事项以及相关技巧。我先是根据需要模仿一些固定格式文书,例如委托书、答辩状等。一份高质量的法律文书需要丰富的知识和经验,以及对相关法律知识的运用、配合才能写成功。我明显感到自己知识的匮乏和经验的缺失。让我明白应该更加努力学习和积累。慢慢取得进步。三)写作技能问题:在律师所提供的各种法律服务中,书写法律文书是一项对律师的法律功底、逻辑思维、文字表达能力等均有较高要求的工作,是衡量律师法律专业素质的一个重要尺度。在我认为律师写作文书的技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要充分领会当事人的意图和目的。在下笔之前首先应该占有资料和事实,注意加强与当事人的交流和沟通,不能自以为是,现实中发生的许多事情是不合常理和你无法预测的。当然也不能一味的依从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还要融入自己的见解和知识,发挥本人的聪明才智,用法律的语言将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完整的、甚至是创造性的表达出来。要是没有充分表达,或者错误表达了当事人意图和目的的法律文书,不论写的多么完美,也同样是南辕北辙,毫不可取,甚至还要给律师本人招惹麻烦。第二,在书写格式上,要遵循法定或通行格式。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都颁布过关于法律文书格式的规范,律师在书写时一定要参照,特别是向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呈送的诉讼文书和正式的合同协议、遗嘱等一定注意遵循法定或通行的格式。切忌律师闭门造车,自创一套,否则不仅会带来程序上的麻烦,甚至导致你写的东西无效,成为废纸一堆。另外,在书写上要注意相应得要求,涂改之处一定要当事人摁印确认第三,在文书内容上,一定要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律师在进行法律文书写作之

前首先应该对可能涉及的法律律规定进行确认;认真研究案件事实情况,对涉案的法律关系仔细分析和定性。在内容上努力做到准确、全面、深刻。尤其是在法律上要经得起推敲和考验。切忌事实表达错误、法律运用错误或有重大缺陷。同时要求主题明确,法律逻辑清晰,表达简练流畅。

三、实习结果:

在短暂而充实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地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匮乏,本来在学校里自以为学得还不错,但一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是多么的无知,这时我才真正领会到学海无涯的含义,我学到了在学校学不到,掌握不深的东西,对我接下来的学习和今后走向社会参加工作无疑是很有帮助的。。但是,我的缺点也暴露无遗,在今后的学习当中,我会更加注意这方面的加强。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 除了上面已经谈到的,还有一点令我感触颇深,那就是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太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实习只要有了收获,那它就是成功的。

或许这次实习最大的收获是我本人观念的转变。以前曾经认为法学这门学科暗淡无光,现在却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豁然开朗的感觉。我愈来愈发现自己对法学有了兴趣和信心。从律师们的身上,我感觉到了他们对法律工作的热爱,而他们的行动也证明了这一点。将对正义的追求和自我价值的实现结合在一起,这本身就是一件无上光荣的事情。我想,我今后的路还很长,当下所能够做的就只有用大 量的理论知识武装自己,培养法律思维和其他基本社会人文素养。

最后。我想向为我的实习提供过帮助和指导的工作人员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实习时间虽然很短,但我从中感触颇深。这次实习还让我懂得了为人处世的态度和方式,那就是既要谦虚好学又要适当肯定自己我要感谢淄博大地人律师事务所,感谢实习期间帮助过我的每一个人。

第11篇 lim在中伦律师事务所的实习报告

在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实习过程令人无比印象深刻。在这里,我不禁收获了成熟优秀的律师前辈给未来的我提出的宝贵建议、也收获了与美国、德国海归同事间的深厚友情,更收获了时长数月、价值“不菲”的律师事务所的工作经验。在这个过程中,我领略了一番大所的风范,寥寥数月里,每日如同打仗一般的生活至今仍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那些难熬的、痛苦的、开心的、成长的瞬间,都那样令人依依不舍,无法忘怀。

在这几个月的时光里,我曾经拟过服务协议、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审阅kfc租约合同、翻译dhl交易合同条款、对ef教育行业、税务以及lear劳动方面进行法律研究并向政务部门进行电话咨询,如“赔偿金”与“未休年假补偿金”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电话咨询;我也曾经进行过房地产尽职调查、绘制香港某公司股权结构图、关联人图谱,出外勤去浦东新区市民中心与税务局、帮助外商投资公司办理“外资转出与内资转入”手续等等,接触了很多自己从来未接触过的案子类型,也对律师的职业有了进一步深刻的理解。

经过了这个过程中我对工作的要求更加精细、对自己要求更加严格,开始尝试着更好地平衡自己的生活与工作,平衡各个律师安排给自己的任务,挑战自己,调整自己的心态与作息等等,这个过程是不易的,但是着实令人收获良多。经过对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的这一番体验,我总结出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以下三个案例。

一、刘某与某尔(中国)公司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

第一个案例是刘某与某尔(中国)公司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

它是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一个案件,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它所体现的无理员工与公司之间的“斗智斗勇”着实有趣,另一方面是在仲裁准备的过程中我真切地感受到了证据准备之艰辛、之难。

概述本案的具体情况是,刘某利用一些发票虚假申报路程以及其他餐饮费用,不当地从某尔(中国)公司申报虚假的报销费用后被公司辞退,刘某不服,向公司提起劳动仲裁。

其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包括以下:

1、刘某诉求当中的“月平均工资”该如何计算,是税前还是税后工资,又是否需要计算其交通等津贴呢?2、刘某的未休年假如何计算?3、对于刘某假借报销事项侵占公司财产的行为,对其辞退的依据是什么,又应该给予多少的补偿金?在后续的实际仲裁过程中,我们又发现了以下的问题:1、刘某诉求当中应支付而反而被公司扣回的报销单如何验明真伪?2、虽然仲裁争议参与的双方都明白刘某所进行的申报是虚假申报,但并不能证明该发票是假的,即使发票可能是假的,也无法给出法律上的客观机构出具的证明来作为证据。

针对第一个法律问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最后一款给出了我们详尽的解释,“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并且通过电话咨询我们得知,计算平均工资是使用其税前工资,其每月的通讯、交通补贴都应当计算在内,由此我们计算出了刘某过去十二月的平均月工资。此外,刘某本人是不定时工作制,对于其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费用需要单独另算,而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刘某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费用也应当以三倍方式计算。但是不算在其月平均工资以内。

针对第二个法律问题,通过法律研究得知,《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且如果由于是用人单位的原因,用人单位在征得员工的同意之后还需要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是未休年假的仲裁请求如果时效超过一年就无法被支持,且未休年假也不可跨两年转结。

针对第三个法律问题,我们在公司的《员工手册》中找到了某尔(中国)公司辞退刘某的理由:公司《员工手册》中,“二、违纪处分,第三款:员工有以下第三条规定的任何严重违纪行为的,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员工劳动合同。”其中我们发现了第十八条,即“(18)利用职务之便或公司资源,损害公司利益,为自己或他人谋利的;”是恰好符合刘某案件性质的规定,而本《员工手册》早已经被刘某本人在入职时签署,因此本条可以作为李尔(中国)公司辞退刘某的理由。至此,以上的法律问题均得到了很好的解决,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让我们也是吃尽了一番苦头。

在实际操作方面,针对第一个实际操作问题,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对于其近5个月在长春-长白山、柳州-桂林、重庆-拉萨、沈阳-大连以及扬州-南京等地进行的上百份活动报销单进行一项一项的核对,其中有一些某尔(中国)公司的稽查员工查出来的有疑问的出租车发票,为了核实真伪,我们在百度地图上进行一个点一个点地定位与寻找,并确定依据刘某报销单中所填写的两个地点之间的距离,出租车的费用具体会有多少等等。因李尔(中国)公司是一家国际化的公司,其报销单的填写也均是全英文的,有些地名难以确定,为了确认其中的细节,我们也是颇费了一番功夫。这一项项内容是为了证明刘某在其报销过程中使用虚假里程出租车发票、谎报数据和金额,诸如通过进行将实际只有13公里的距离的地点谎报成为43公里等类似行为,以便从中牟取利益,除此之外,该员工还有虚开餐饮发票等行为,为了准备以上确凿证据,我们耗时良久。

针对第二个实际操作问题,律师前辈们在查询发票真伪时,体现出来了较为悲观的态度,因为该发票本身虽不能真实反映是否是刘某本人乘坐的出租车,但是不能就依据此证实发票本身的真伪。虽然这个问题本身并不影响我们在仲裁之中居于有利一方地位,但是如果无法给出我们的意见和看法,无法将本问题研究明白也是一个较大的掣肘。于是在仲裁再次开庭的前三天,经过主办律师的安排,我们通过电话咨询、核验发票以及与出具发票的公司的注册地的税务局进行电话沟通等准备工作,制备相应核验单,并于次日出外勤去了浦东新区以及黄浦区的税务大厅,欲核验出租车的卷式发票。但是,在外勤的过程中我们发现这种发票的核验较难,跑了两处我们才明白这些发票原来都是冠名发票,税务局已经以行政许可的方式将出具发票的权利冠名给各个出租车公司,而开具发票的流水信息并不在税务局,因此尽管我们在税务局,但竟然不能核查到一点信息。在这汇总情况下,黄浦区税务局大厅的工作人员建议我们去找在发票上显示的“伊诺尔印刷厂”,如果印刷厂可以出具发票是假的的证明,那么税务局就可以为我们盖上税务局证明该发票为假发票的印章。

于是,第二天我们启程来到闵行区的印刷厂,见到其中的专业鉴定人员并请其帮忙验证出租车发票,我挑出了其中几张显示为“2023年10月11日”出具的发票,因为票据显示的时间明显不正确的也足以让人怀疑其是一张假票。但是经过核实,这张票据本身是真的,但是据该专业人士透露,可能存在交通运输的中间环节中,出租车司机用于打印发票的机器是假的或者出现机器故障等情况,尽管这是可以合理预期的,但是我们心中所期望达到的证明效果无法达到也确实较为难过。那一天下来心情略有些沮丧,我们心里虽然非常期待能够证明出任意一张假发票,但是往往事与愿违,这当然并不影响到我们的仲裁结果,毕竟刘某夸大里程等行为也真实存在着,但从中我第一次体会到了准备证据的不易,无论是与政务机关的沟通还是各地之间奔走核实某些证据的真伪等等,都带给了我不小的触动。

二、林某香港已生效仲裁的内地认可与执行案件

第二个令我印象深刻的案例是林某的香港仲裁的内地认可与执行案件,这个案件中所涉及的主要工作是进行法律研究,但是仍然涉及到具体实操中的一些惯例或者实际操作习惯问题等,以及一些学术理论纷争。其大致案情如下,林某拖欠债款,在香港经历了仲裁裁决之后被裁决要求执行其大陆内财产,但香港仲裁裁决拿到大陆来之后,需要首先由法院进行认可程序,经过中级人民法院认可后才可以申请执行,而林某的财产现如今在另外两个执行案件中被冻结但即将到期,我方在要求冻结林某剩余财产时,法院可能要求我们提供担保。

这里主要涉及到的法律问题有:1、我方启动担保程序的最晚期限;2、查询林某名下的三家公司是否还有一定的资产或价值或者其他知识产权等内容;3、查询涉及林某已被冻结财产信息的裁判文书;4、确认程序一般需要进行多久;5、“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审查期限一般为多久;6、本案中“申请参与分配”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其中,针对“确认程序一般需要进行的时间期限”的问题,经过研究我们认为与申请认可以及申请执行的时间节点有关。《民事诉讼法》最新司法解释第五百四十七条规定,当事人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外国仲裁裁决的期间,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此外,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审查期限问题,后经过法律研究,我们发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收费及审查期限问题的规定》,一般是两个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四个月。

针对最后一个法律问题“申请参与分配”的前提条件是一个较为难以回答的有一定学理争议的问题。本案中为已生效的香港仲裁,但该仲裁结果尚未在大陆内予以认可,因此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这类仲裁结果暂时还不能“申请参与分配”。申请人自身必须是“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于本案中,即香港仲裁的裁决需要已经被承认。但主办律师对于我的法律研究的结果的意见是:过去似乎有一些案件是正在审理中也可以“申请参与分配”,为什么这个案例就不可。在不断地查询相关的文章和法规后,我们发现,已经失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______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297条中的确有条文提到类似规定,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或者已经起诉”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但是该条文后来被新的司法解释所替代,即在后来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______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五百零八条仅仅是提及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我们发现该法条有所改变,并且是刻意地删去了“或者已经起诉”这样的字眼,我们思考认为,这样的做法在立法目的上也是更有利于维护诉讼和执行行为的稳定性,由此,我们得出结论,这个案件并不能够直接申请参与分配。当然,出于客户利益维护的角度考虑,我们建议客户对财产可以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并提供相应担保。

《______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五百零八条 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

与此“法律研究”相类似的还有很多,如研究p2p公司能否更换法定代表人、研究欲录取的员工在某p2p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是否会对本公司产生影响、研究电子商务平台以及平台上的店铺关闭的程序、研究域名过户的要求与流程还有具体的时间、研究计算机软件着作权与美术着作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时间、研究对“未休年假补偿金”是否有规定必须要纳税、研究劳动争议的两倍违法解除赔偿金是否需要扣个人所得税、研究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举办者获得合理回报的形式、研究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而行使的法定合同解除权的情况下,研究何种程度算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研究sop年检时间、效力、内容;还有如公司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研究公司停止经营后原有证照是否需要注销或备案,如果不注销的法律后果是什么、研究公司实际经营地和营业执照不一致的法律后果、研究企业之间代收代付是否需要申请相关牌照等等,在这个过程中我感觉到自己的法律功底均得到了极大的锻炼。

三、nyc银行拟进行的与内地银行客户推介事宜的法律咨询

我所接触到的令我印象深刻的第三个案例是某银行拟进行的与内地客户推介事宜的法律咨询,涉及到跨地区的“客户推介”行为。客户要求我们为其依据内地法律出具专业的法律意见备忘录,为出具专业的法律研究,我们首先要了解客户想要提供的服务的具体内容。

粗略总结一下,其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主要有:

1、银行业金融客户信息保护问题;2、个人信息的保护问题;3、跨境支付的方式或限制;4、是否可能涉及到反垄断、反洗钱与反贪污规定的核查;5、在推介过程中涉及到的广告法相关法规问题;6、对于推介员工给予相应地物质激励的合规性等等。

在这个过程中,我大致总结了依据自己对这个案件的nyc银行公告的相关操作涉及到的相关法律规制问题,并电话咨询了相关银监会工作人员以及银行内部人员以了解集团公司内部的客户相互推介以及激励政策的合法性。针对第一个法律问题中的“个人信息、银行业金融客户信息的保护问题”,经查询,我们得知1. 金融机构不得以“概括授权”的方式,索取与金融产品和服务无关的个人金融信息使用授权或者同意。2. 于中国境内收集的个人金融信息的存储、处理和分析应当在“中国境内”进行;3. 境内金融机构为处理跨境业务且经当事人授权,向境外机构传输境内收集的相关个人金融信息的,应当通过“签订协议、现场核查”等有效措施,要求境外机构为所获得的个人金融信息保密。

同时我们了解到《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的通知》中规定,直接向客户提供与境外金融产品相关的宣传材料,或对该等境外金融产品进行深入宣传或协助办理相关购买手续等,可能会被认定为属于销售行为,从而境内金融机构存在被认定为违规从事代理销售业务的风险。所以我们推荐客户不要直接向其客户提供与境外金融产品相关的宣传材料。

针对本案例中的最后一个法律问题,我们最终得出,就具体的奖励支付方式而已,我们建议该等奖励费用应由推荐成功的员工所处的用人单位(雇主)对其进行奖励,而非由被推荐客户的其他集团单位对该等员工进行奖励。该等操作的主要考量因素为,一方面可以避免跨境支付的安排,若通过跨境支付方式,由于境内员工与境外集团公司之间缺少充分合法的往来合同凭证,因此境外集团公司直接向境内员工支付的外汇在入账与结汇过程中会存在障碍;另一方面,若由其他境外集团公司向境内员工支付,该员工所属雇主单位将难以准确把控支付款项的具体金额标准与流转路径,在部分场合该等奖励政策的可能会被滥用,从而引发商业贿赂或反不正当竞争方面的风险。

至此,我们最终经过总结与整理,由该案件的主办律师出具规范化法律意见书并经过合伙人的批改后传达给了客户,整个过程收获满满。

结 语

以上便是我在中伦律师事务所实习过程中印象最为深刻的三个案件,回首数月的实习经历,心里也会顿生感慨,那些一整天都在电话咨询各个教育局的各个部门的日子,半夜十二点躺在床上回复律师诘问的日子,周末全天侯加班的日子,如果再经历一次,我的内心必然是崩溃而难熬的。但是,在我时时看到有比自己更加努力、更加能处理好事情的小伙伴在身边时,我的心里也是充满了动力要更加一把劲做好自己的事情,希望自己日后可以在高等学府进修的路上,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也希望能够与大家一同努力成长,争取日后变得像如今身边的中伦律师们一样的优秀!

第12篇 经典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

理论的应用窘境在现实面前总是被展现得异常清晰和易于理解,也许站在法学理论学说的角度,我们无从去应然的总结法律实务和法学理论的间隔,但当我们在实务中以自我的真实水平去检验自我的想象水平时,我想,在此期间由理想与现实的阻隔与差距所形成的感悟和慨叹定必不可少,但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这些,比这些更重要的,也许可能是最重要的,我想应是理论经过实践的检验并经审慎思考后所对我们未来前进方向的指引与规划。下面是我在律师事务所实习的总结报告,对于实习感悟本身的叙述也许于我而言并不能代表我的真实水平,而关于制度和现实的理论思考我想才是我真正得到并将在以后的生活中指导我更为针对的学习和更为有效的钻研的绝佳动力。

一如我在实习的第一天在日志上写的那般:“法律如果不被适用,那么它将形同虚设”。而在我们特定的中国语境中法律的欠缺操作性和技术性的障碍总是对律师的业务水准提出了空前的挑战。按照私法自治的基本原则——“如果不被法律禁止即可实施”,在当今的公民社会中,我国的私法却又暗含着对公民社会的保障不充分和不周全。这也就在司法的实践中造成了律师和法官对法律的理解不一,而理解不一的结果既是对案件的不同认知,由认知的不一所对当事人权益的充分保障在此就生出了障碍,这种障碍有时在我们制定法律时就已显现,而显现的障碍并不能导致相关利益主体割舍自身的利益,而由司法的实践去检验障碍就成为必然。

例如,在我们所代理的一起“遗赠抚养协议”纠纷中,老太太和自己的养女签订了此协议,由养女负责自己生老病死的各种事情,而在其死后由养女继承自己的遗产,而老太太的亲身女却以遗赠抚养协议不能和本身具有赡养权的人签订为由提起诉讼。按照我国继承法的理论学说,遗赠抚养协议关系成立的相关主体应是本身没有抚养权和赡养权的双方,要是双方本身具有抚养赡养关系就不必签订此协议。因为子女本身就对父母富有赡养的义务,这种义务是法律所规定的,且这种义务的履行并没有相对应的“对价”予以对等。而在此案中,双方签署“遗赠抚养协议”既是属于私法的范畴,且在法律上并没有禁止此种协议,到底是认可这种协议还是按照理论学说不予认可即成为本案的焦点。我们倾向于认可此种协议,考虑的原因是:老太太与本身享有赡养自己的养女签订此协议,一是并没有被法律所禁止,二是此种协议对于保障老太太的晚年生活有益无弊,三是此协议的内容与形式都没违反法律的规定。假设老太太的晚年生活没有一个人愿意赡养,而老太太又想享受细致周到的关怀,以此种协议去约束子女无疑是众多选择中最佳的。子女在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时老太太可单方面接触协议,此种对于子女的约定约束是比法律的强制规定要好的多。当然我并不很是赞同将此种协议在社会推广,因为我们的生活中还有些老人自己本身并没有所谓的“财产”,或是自己的财产与子女的并没有明确的分割,二是让老人以财产的继承要求子女赡养自己于情理上老人做不来。我们在向法官举证说明时就是以上述的理由阐述,并详细说明了此种协议的在法治的精神下并没有被法律所禁止,私法自治的原则应是此案的最好见证。最后法官的判决是我们所期望看到的,更是我们所应看到的。私法的原则体现并不是仅仅停留在书面上更应以看得见的方式展现于现实社会。对于本案,本身并没有太多涉及律师和法官认知上问题,我想在此阐述的是,对于法律的理解和解释到底是基于什么又在贯彻着什么样的原则性。法律没有禁止的行为当事人践行了,理论学说的意见是不予认可,而不予认可的学说又与私法的基本原则相违背。两种利益主体的“解释”都是在向本身于己有利的方面解释,而我们到底以何种的理解和解释原则才可避免法律适用的尴尬。作为律师,我想,首先的基本价值尺度应是按照法律的精神和基本原则理解和解释,而不是仅仅站在自己当事人的角度分析。在法律的精神和基本原则与当事人的意愿相违背时还应坚守法律的精神和原则。世人说,律师仅仅是为当事人说话的,在为了当事人的利益时律师可以通过自身对法律的狭义理解违背法律却还是站在法律的原则下行事。而在我所经历的种种律师办案实践中,试图以我在学校中学到的理论和设想论证这种假设时却显得那般力不从心。中国的法治进程并没——也更不是很如——我们想象或是他们想象的那般脆弱。律师是一个法治社会应有的权益保障,按照西方法治国家的律师与人口数相比,我们的律师数量还远远低于法治国家的要求,但也正如我所言。我并不倾向于仅仅是以数量和西方法治国家相比,比这些更为深切的原由是我们的司法需要和他们不可相提并论。还因我们的司法本土资源和他们的制度基因有着天壤之别。世人那样去说律师的价值是以他们固有或是以他们所片面的了解信息得知的,而在实践中亲身接触了律师的生存景况后却是那般的思索万千。

首先,在中国本土做律师,律师有时真的不是在为了法律的精神和原则前去为当事人利益考虑,而考虑更多的却是关系和人情,这是中国化法治进程中特有的现象。一个案件的双方,一方的某某是局长,另一方的某某是另外一个局的局长,等案件到了法院的时候,这个案件即外化成了权利纷争的舞台,因为双方都会通过关系说话。这时展现彼此理由的事实即被权利所替代,而律师在此案中的角色定位我有时也在想,他们到底是在为了什么而为当事人利益作保障。说按法律,这个案件本身就没按法律办,说按关系,这个案件里面还是要暗含着法律的阴影的,因为法官在判决时总要找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做铺垫。很有意思的是,即使这个案件完全是个十足的法律错案,在法官的判决中一般人也会认为这是个在法律上看来公正的判决,因为法官会在写判决时经过特殊化的处理试图为自己的法律错案找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做支撑,而且这种法律法规的支撑在有些法律人看来也是正确的,因为法官是在适用现行的法律办案。我们无力去说此种法律法规有问题。当然,这样的案件总是很少的,也可能在我们实习的过程中一件也遇不到,而我想说的是这样的案件不是说少了我们就庆幸了,我们理应庆幸的是这样的案件在中国绝迹而不是仅仅说减少了。关于关系案或人情案对司法正义或是对司法公正的挑战自不言自明,而考虑到中国特定的语境,法治的追求目标总是和世人的理想目标相去甚远,连同律师的角色定位也遭诟病,我们就不得不思考,律师在办案的过程中理应以何种姿态树立自身的良好形象并让世人尊敬这个职业进而敬畏这个职业即成为一个值得探讨和思索的话题。

其次,中国的律师队伍普遍要比法官队伍整体法律技能高。这样高水准的律师在向低水准的法官阐释法律时难免会出现彼此的理解差异,又因为法官的“权利文化”作怪,律师往往在这一“博弈”处于不利的地位。因为,进入律师这个行业它的门槛水准高,原先的法官人员聘用制度都是内部考核,而让自己考自己并因此而得到晋升的制度他的弊端是显现的。而律师的行业准入度还是律师资格考试,而律师资格考试的试题难度和考核水平当然的要比法官的高许多。我们也当然不能以偏盖全的就说法官的水准低律师的水准高,而仅仅是说这个准入的尺度至少说明了他们的前期能力水准的不一。第二就是法官的工资待遇由国家负担,对于法官的社会保障要比律师好的多,某一职业的待遇和薪水好且还没有对此相配套的考核制度,那么此种职业人员业务水准的上升几率即会很少。律师是自谋生路,他们的生活保障完全是考他们自己的业务水平,而且自己的业务水准总是和自己的生活水准相挂钩,而在法院有的法官即使业务水准不强他还一样的可以过上有保障的生活,就因为他处在这个被行政所垄断的体系中可以享受到垄断多带来的利益。当律师和法官对于法律的理解和认知不一时,虽然律师为了自己当事人的利益可具理纷争,但此种纷争的结果有时在还没有开始纷争时就已注定。又因为律师和法官的之间一个是“权利文化”的替代者,一个仅仅是当事人利益的替代者,而这两替代者之间的利益纷争往往在处于平衡时更容易受到外在因素的影响。这个外在因素的影响有时竟是定性的,它可以使这个案件完全的倒向另一边。例如上述案件,假使另一方(老太太的亲身女)找到关系说服法院(在这个说服的体系中说服了法院一般都可以说服法官,除非这个法官故意和打招呼的领导闹矛盾不予照办),那么法官也可以将这个案件判决成,按照法律的基本原则和精神,“遗赠抚养协议”不能和本身享有赡养权的子女签订,所以此协议无效,为此法官即可以支持亲身女的诉讼。从而在这个“权利文化”的对诀中,没有权利身影的当事人天然的处于不利地位,既而承担于己不利的法律后果。

再者,律师对于案件胜诉决定权的掌握并不是如他们当初向当事人承诺的那般坚定。有的律师总是在接到案件后向当事人承诺,此案一定赢,要是赢不了我可以少受或是不受律师费。这样的承诺于当事人看来是大有好处,而最后真正的结果当当事人不愿看到时,律师与当事人关于承诺的纠纷就此生起。我认为,在当事人向律师阐述案件事实时,总是侥幸的假想或是因为对法律的不了解而认为,案件是他方有错,自己一点错也没有。而且当事人也总是倾向于只说自己对的地方,不说自己错的地方,这样建立起的事实当然的在律师看来是对自己的当事人有利的,而假使律师仅仅是以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定性案件。那么,案件到了法院审理时,由对方所阐释的另一种事实与自己掌握的自己当事人的事实不一时,由于本身对案件的了解不充分,败诉的几率大那是很有可能的,当败诉的结果已定局时原先的承诺在此即才成为导致律师与当事人纠纷生起的诱因。所以,我认为,在律师受理案件后哪怕自己深信当事人的陈述是正确的,也万不可给当事人做打赢官司的承诺,由于案件单方面的不全面性,到时出现了以外情况,那么这样的承诺就变成纠纷的诱因并进可能导致律师与当事人间的官司发生。

最后,也是对我学业上有触动并进可能指引我未来学业方向上的思考。伴随着中国加入wto后的经济全球化竞争。跨国的法律纠纷日益增多,例如上次欧盟对中国大陆提起的反倾销,美国对中国纺织品设置的特别限制措施。这样的纠纷我们国家的企业在应诉时大多是聘请当事国的律师,因为在中国的本土没有这样既懂西方法律诉讼又懂中国特定环境的律师。本身西方的律师费要远远高于我们,中国的企业也想聘请大陆的律师,可需求的尴尬是本身自己国家的法律职业教育并没有为此种的职业方向培养专门的人才。中国现今的法学教育一方面是学习法律之人过剩,一方面是法律的高精尖人才紧缺,而法学教育的盲目性和中国学生选择专业的盲目性共同导致了现今法律教育的落后性和法律学生就业的瓶颈障碍。我想,应该做和必须做的就是按照法律的职业规划培养法律人才,而不是仅仅按某一特定模式给学生灌输法律知识,让学生记得了什么也许很重要,但更重要的应是让他们以这样的知识找准自己的职业方向并把职业方向的定位与社会的紧缺人才结合起来,我们社会需要的不是学习法学之人,而是学习法学后所被塑造成的高精尖法律人才。这样的法学人才组成的律师队伍才是未来中国法治进程崛起和加快的最好保障和最佳依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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