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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关于人大工作的调研报告(9篇)

发布时间:2023-10-06 06:24:02 热度:48

最新关于人大工作的调研报告(9篇)范文

第1篇 最新关于人大工作的调研报告

最新关于人大工作的调研报告范文践行科学发展观 提高人大监督水平

近两年来,随着监督法的颁布实施,人大监督工作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新的形势表明,人大依法行使监督职权作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将逐步成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重点。为扎实推进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我们按照县委学习实践活动领题调研工作总体方案的安排,会同县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和县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于xx年4月9日至5月6日,对县乡人大监督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历时近一个月的专题调研。

近一个月来,调研组召开了有纪委、监察局、法院、检察院、发改局、财政局、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等20余个部门参加的征求意见座谈会,有10余名省、州、县人大代表参加的专题讨论会,先后深入平湖、卡蒲、苗二河、牙舟、通州、鼠场等乡镇进行了实地调研。

调研组通过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自查,走访人大代表,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察看基层人大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等形式,对县乡两级人大监督工作的主要做法、程序方式、制度建设和职能作用发挥情况等进行了调查。近几年来,中央、省、州和县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积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权,先后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特别是监督法颁布实施以来,对人大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及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在贯彻执行监督法和有关决定上,立足发展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促进了县域经济社会的发展,取得初步成效。一是监督的意识明显增强。贯彻执行监督法,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常委会组成人员、各级人大代表履职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逐步提高,围绕中心、服务全局、强化监督的意识不断增强。二是监督的目标更加明确。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推动和促进发展作为一切工作的共同目标,更加明确了人大监督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三是监督的内容更加具体。把监督实效作为检验工作的主要标准,使监督事项更加突出重点,更加富于专题性、阶段性和时效性。四是监督的质量得到提高。通过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总结,突出监督重点,改进监督方式,注重监督实效,使监督既讲程序、更重实质,既讲究结果的确定,更注重过程的完善。

第2篇 关于加强和改进镇人大工作的调研报告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基层的国家政权机关,搞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建设,对于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为了全面加强镇人大工作,根据旗人大安排,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包扶工作,我就全旗镇人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工作的几点粗浅建议。

一、目前全旗镇人大工作基本情况

《地方组织法》对乡镇人大的职权作了明确规定,具体赋予了乡镇人大13项职权。通过调研,总体上看,我旗各镇人大都能以法律赋予的职权为依据,紧密联系“城乡统筹、集中发展”工作大局,较好地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能。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自觉坚持党的领导,认真做好镇人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的一条重要政治原则。在工作中,各镇人大都能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起来,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主动接受镇党委的领导。凡是重要活动,镇人大都事先向党委请示汇报,取得党委的同意和支持;同时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也能及时向党委汇报,取得帮助和支持;各镇人大主席都能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和自主开展工作的关系;镇人大工作能够在党委的领导下,依法有序地进行。

(二)依照法律规定,适时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和政府的重点工作,对带有全局性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是我旗镇人大开展工作的主要内容。在调查研究活动中,各镇人大对发现的问题能及时督促政府加以解决,确保了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基层的贯彻落实,维护了农村牧区社会稳定。

(三)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人大代表是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忠实代表者。“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是对每一名代表的要求。目前,各镇人大通过走访联系代表,督办代表意见,支持代表行使职权,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等方式,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二、当前镇人大履职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镇人大的履职状况与法律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在调查中了解到,尽管镇人大能积极行使监督职能,但由于一系列的原因,使监督的效果不够理想。首先,代表活动难以正常展开。镇人大一年一度的人代会还算正常,在人代会上,代表们能对政府工作报告进行讨论,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政府改进工作。但会后代表各奔东西,大部分时间和精力用来做某些具体工作,实施人大监督就无从谈起。其次,由于监督缺乏一系列制度保障,使监督对象对镇人大的权威尊重不够,忽视人大的监督。再次,因为镇党委、政府的负责人员是本镇的核心决策人员,掌握有人权和财权,这就使镇人大在开展监督活动时,往往“心有余悸”,不敢放开监督。

二是乡镇人大代表的素质与担负的职责不相适应。镇人大代表是镇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细胞”,其素质高低直接影响镇人大履行职权的质量。在调查中了解到,镇人大代表的整体文化程度较低,素质不高。这使得有些代表的政治责任感不强,认识不到人大代表所肩负的使命,有的仅将人大代表看做“荣誉称号”,缺乏代表意识。有些代表由于文化较低,甚至缺乏最基本的书写及口头表达能力,很难胜任代表工作。有些代表的政治活动能力较差,不能将选民的利益要求,通过自己的代表活动与其他代表形成共识,缺乏政治魄力。由于代表自身素质的局限,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镇人大职权的正常行使。

三是镇人大履职保障制度不够健全。要使镇人大较好地履行其职权,必须在政治、经济、制度等方面给以保障。在调查中发现,上述几个方面的保障制度不够健全。经济支持上缺乏保障,镇人大开展工作所需的经费一般没有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没有专门工作经费,开展工作时所需文件费、资料费、伙食补助费都无固定经费来源,大部分都是人大主席临时找镇长批。代表活动时间上没有保障制度,没有明确规定,镇人大代表每年参与人大活动要达到多少次或多少天,为此镇人大代表大多是只参加每年的人代会而已,没能充分履行职能。

三、加强镇人大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正确处理好镇人大与镇党委、政府的关系。镇党委、人大、政府是镇权利系统的三个中心,只有三者协调一致,才能促进各自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此,一方面镇党委要把人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人大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充分尊重镇人大的法律地位。镇政府树立法制意识,自觉接受镇人大的监督,做到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必须主动报请人大审议、批准。另一方面镇人大在工作中要与镇党委、政府多沟通,各项工作尽可能得到党委、政府的支持。

(二)旗人大应加强对镇人大的监督与指导。旗人大加强对镇人大工作的监督指导,能给镇人大强有力的支持。一方面旗人大的重视和支持,能使镇人大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法律化、规范化,使镇人大在开展工作时,能放开手脚。另一方面,可以帮助镇人大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如镇人大干部的待遇、提拔、使用及人大的办公条件等问题,这样,可使在镇人大工作的同志感到不低人一等,安心在镇人大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扩大镇人大的影响。镇人大履行职权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镇人大的地位和作用人民知之甚少。这就要求必须加大宣传力度,扩大镇人大的影响,使社会各方面对镇人大的地位及作用有足够的认识,自觉地维护镇人大的权威。为此,一方面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及网络等媒体加大《监督法》、《宪法》及《地方组织法》中对乡镇人大地位及职权规定的宣传力度,使人民群众真正了解镇人大的地位和职权,力争做到家喻户晓。另一方面要充分宣传在镇人大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好的经验,使群众明白镇人大是能够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的,是为民做主的机构,以此扩大镇人大在群众日常生活中的影响。

(四)加强镇人大的制度建设。要使镇人大顺利地开展工作,必须从制度上加以保证。一是要根据形势的发展,扩大镇人大行使决定权的范围。面对我旗“城乡统筹、集中发展”的新形势,镇政府工作增多,职能扩大,其工作需要规范的事项也越来越多。同时,随着民主法治建设步伐的加快,这种新的形势必须要求进一步扩大镇人大的职权范围。二是要对镇人大行使决定权的程序做进一步规定,使镇人大的决定权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由于《地方组织法》对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决定权的范围只是作了原则的规定,在具体操作中,镇人大普遍反映落实决定权困难,致使一些镇人大不能有效地发挥监督作用。

(五)不断提高镇人大代表素质。镇人大代表素质的高低对镇人大正确履行职权有着重要的影响。为此,必须不断提高镇人大代表的素质。首先要坚持代表当选条件,当选代表必须具备政治条件、品德条件、文化条件、能力条件,既具有参政议政之能,又具有参政议政之德。其次,科学确定代表结构,这就要求处理好干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等方面代表的比例。在镇人大主要是普通群众代表与干部代表的比例,要防止把镇人代会变成干部会,要使人大代表真正代表人民。再次,要做好代表培训工作,通过培训使代表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熟悉人大及代表行使职权的方式和程序,为履行代表职责做好准备。

第3篇 2023关于县乡人大及县乡换届选举工作的调研报告

尊敬的各位省、市人大领导:

按照省里确定的调研题目,以县乡人大工作和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为主要内容,通过访谈、召开座谈会、查阅历史资料等有效形式,开展了全面细致的调查研究活动,并形成调研报告。现将具体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关于县乡人大工作

县乡人民代表大会是县乡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管理地方人或事物的权力机关,也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做好县乡人大工作既有十分重大的政治意义,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几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法定职权,同乡镇人大保持经常联系,紧密沟通,积极发挥两级人大作用,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工作情况

1、认真召开县乡人大会议。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会期一般3天左右,无选举事项时,会期不少于2天。会议听取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履行相关法律职责和程序。乡镇人代会按法律要求每年举行两次,会期不少于1天。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每两个月举行一次,会议内容基本按年初制定的《工作要点》进行,具体召开时间由主任会议确定。

2、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是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的核心,我们认真研究,积极探索工作方式方法,逐渐充实工作内容。县人大常委会于xx年制定了《辉南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讨论和决定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的暂行规定》,依法决定重大事项,使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职权的行使有法可依,逐步实现法制化、规范化。除对“xx”规划编制,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预算调整等作出决议、决定外,还将生态环境建设、重点工程建设、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列为重大事项,由常委会依法审议作出决定,促进了相关工作的推进。

3、认真开展监督工作。这既是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权力,也是我们主要的工作手段。在工作中,我们认真依照《监督法》,结合“一府两院”的工作实际,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经济发展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制定本年度《工作要点》,根据要点安排,听取“一府两院”工作报告,依法开展三查(察)活动,并在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审议相关工作报告,监督、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更好地依法行使职权,推进了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4、切实做好人事任免。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干部有机结合,不断健全完善人事任免制度,建立和规范了任前考试、任中述职、民主票决、任后表态发言、实施监督等工作程序,力求对干部的任命做到“任前知情、任时知人、任后知行”。

5、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代表作用发挥的程度,决定人大工作的力度。常委会牢固树立对代表负责、为代表服务的观念,积极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一是认真办理代表建议。xx年,常委会制定印发了《辉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督办代表重点建议、批评和意见办法》,梳理确定年度重点建议,以点促面,提高了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对人民群众关注的“建立弃管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增加城区公厕数量”、“畅通十字街斑马线”等重点建议,常委会组织常委和代表,多次对建议的办理过程进行明查暗访,经常委会审议,以票决方式对“满意度”情况进行表决,并在电视台公告表决结果。对办复效果差的代表建议进一步跟踪督办,多次听取承办部门的报告,督促整改,直到代表满意为止。通过严格督办代表建议,促进了全县各项事业的发展。二是为代表履职提供保障。通过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向代表寄发《辉南人大工作》、开展新闻报道等多种形式让代表了解工作情况,不断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有效保障了代表的参与权、监督权。几年来,坚持实行常委会联系代表制度,定期走访代表,积极为代表提供便利条件和营造良好的环境。三是为代表组建活动阵地。在全县11个乡镇、朝阳镇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和经济开发区,建立了13个代表联络办公室,141个行政村建立了代表之家,构筑了发挥代表作用的阵地,更加有效地指导乡镇人大开展工作,使乡镇人大工作不断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6、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依法履职的重要基础,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常委会工作的制度体系,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不断促进人大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特别是在当前新的政治常态下,更加严格执行___的有关规定,克服过去存在的一些不正确思想,促使人大干部的自身建设适应新形势。

(二)县乡人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思想认识还需提高。在现实生活中,县乡两级人大尤其是乡镇人大的地位和作用尚未得到重视和有效发挥,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最高权力机关是党委、政府,而不是人大,对人大的权力和义务缺乏正确的认识。

第4篇 关于全市乡镇人大工作的调研报告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xx年度工作安排,7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对乡镇人大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走访了邻水县柑子镇、兴仁镇,华蓥市永兴镇、红岩乡,武胜县沿口镇、华封镇,与近100名乡镇人大代表、30余名乡镇人大干部进行了座谈,听取了5区县市人大常委会情况介绍,向500名乡镇人大代表、300名乡镇人大干部、100名乡镇干部发放了问卷调查表。综合问卷调查、走访座谈、区市县汇报材料等情况,现将乡镇人大工作综合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共有172个乡镇,共有乡镇人大代表9452名。自xx年乡镇换届以来,我市乡镇人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上级人大常委会的指导,认真履行职权,为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农村稳定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组织机构基本健全。地方组织法规定,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大会设主席,并可以设副主席一人至二人。目前,全市172个乡镇均设立了人大主席团,其中,4个乡镇设专职人大主席,168个乡镇由党委书记兼任人大主席,168个乡镇设专职人大副主席,因人事调整目前暂出缺7名专职人大副主席。广安区、华蓥市、邻水县乡镇人大专职副主席为同级党委委员,岳池县部分乡镇专职人大副主席为同级党委委员。除武胜县外,全市各乡镇普遍配备1名兼职人大干事。总的来看,乡镇人大组织机构基本健全。

(二)法定工作正常展开。一是依法选举人大代表。各乡镇基本能按照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和上级的要求,设立选举委员会,合理划分选区,认真做好选民登记,依法推荐和确定代表候选人等工作,引导选民对候选人进行酝酿、讨论,通过无记名投票依法选举产生乡镇人大代表。二是依法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全市98%以上的乡镇能如期召开人代会,听取人大主席团和政府的工作报告,能依法选举主席团、选举或补选乡镇人大主席和副主席、乡镇长和副乡镇长。三是依法召开主席团会议。多数乡镇在闭会期间每季度召开1次主席团例会,研究部署人大工作,听取和审议政府重要工作报告。武胜县沿口镇、华蓥市红岩乡等乡镇人大在年初印发审议计划,提前告知主席团成员、乡镇人大代表和政府各工作部门,审议质量得以提高。

(三)履行职能紧扣中心。全市多数乡镇人大主席团能围绕乡镇党委工作重点、政府工作难点和群众反映热点,较好履行监督职能。据调查,近年来,全市近一半的乡镇人大紧紧围绕工业经济、农业产业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义务教育、农村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生育等重要事项,开展调查、视察,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政府整改落实。如广安区观塘镇人大每年组织人大代表开展一次农业产业园发展视察活动,岳池县石垭镇人大加强对基层执法部门的监督, 邻水县柑子镇人大对学校、卫生院、电管所等单位开展行风评议活动。

(四)代表活动普遍开展。各乡镇普遍建立了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划分了代表活动小组,制订了代表活动计划,代表活动普遍开展。据调查,全市每年开展代表小组活动2次以上的乡镇人大达55%,乡镇人大代表平均每年参加代表小组活动2次以上的达48%。邻水县45个乡镇均开展了“代表接待日”、“代表联系信访选民”活动。武胜县开展了人大代表监督安全生产活动,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被广大人民群众誉为安全生产 “守护神”。华蓥市永兴镇人大开展了“一名代表、一面旗帜”活动,把人大代表引导到经济建设的主战场,用代表的先进性引领广大群众发展致富。岳池县顾县人大镇开展了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

(五)上级指导逐步加强。各区市县人大常委会按照“密切联系、加强指导、大力支持、推进工作”的思路,与乡镇人大建立了紧密型指导关系。xx年乡镇换届后,各区市县人大常委会均建立完善了人大常委会联系乡镇人大工作办法,开展了1次以上乡镇人大主席、专职副主席、人大干事业务培训,指导乡镇人大普遍建立了主席团例会、代表活动、代表建议督办、代表视察等制度,通过定期召开乡镇人大工作会议,对乡镇人大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考评等方式,推动了乡镇人大工作正常开展。邻水县人大常委会指导督促乡镇人大建立和完善了各项活动制度和“七簿一册”,华蓥市人大常委会建立乡镇人大主席联席会制度,武胜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乡镇人大主席“履职观摩会”。

二、存在的问题

尽管乡镇人大在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经济建设、社会稳定等方面作出了一定成绩,但与法律法规赋予乡镇人大的职责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调查显示:56%的调查对象对乡镇人大履职行权的总体评价是“成效一般”,乡镇人大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思想认识存在模糊。一是一些领导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性质、作用和地位缺乏正确认识,思想上不够重视,支持不够有力。如:区市县对乡镇综合目标考核,有的没有将人大工作纳入考核内容,即使纳入目标考核内容,但在100分的分值中也仅占1分,权重太轻。二是社会民众普遍习惯于乡镇党政“两驾马车”,没有将乡镇人大作为地方权力机关来看待和认识,对乡镇人大的认同度较低。三是一些乡镇干部认为乡镇人大是“ 大牌子、空架子,二线干部找岔子”,人大干部是“退居二线”,并戏称人大主席团为“活动团、会议团和举手团”。四是在人大系统内部也还存在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模糊认识,觉得乡镇人大工作是虚功,难做实,“意思意思”就行了。这些现象集中暴露出乡镇人大宣传不足和人们对乡镇人大认识上的偏差。

(二)现行机制不利工作。“兼职不兼,专职不专,干事不干”,是目前乡镇人大机制的现状。调查显示,全市由书记兼任主席的占97.6%,这本是为了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是对人大工作的强化,但绝大多数同志是重党政工作,轻人大工作,兼职不履职;各地乡镇人大专职副主席,实际工作都兼任部分党政工作,绝大多数有3—4项,大多集中在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等责任重大的岗位,其中1名乡镇人大副主席除人大工作外,还分管联系国土、城建、安全生产、招商引资、工业经济、信访、政法等,兼职工作达7项之多,兼职过多牵扯了乡镇人大副主席的大部分精力。“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家的地”,人大工作反倒成了“副业”。还有部分乡镇人大副主席兼任政府工作,致使行使人大监督权时,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处境十分尴尬,这也有悖《四川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条例》第三条第三款“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不得担任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的工作”之规定。兼职人大干事也普遍从事党政、组织、纪检、武装等工作,身兼数职,没有时间从事人大工作。主席团日常事务没有专人负责,难以提高人大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履职行权不够充分。从问卷调查看,各乡镇召开人代会1天时间的占79%,半天时间的占18%,1天以上的仅占3%,且大都是“上午10点开会,中午2点结束,吃完饭就散伙”,被戏称为“快餐人代会”,审议工作几乎不进行。大多数乡镇人代会上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仅为2—3条,人均不到0.1条,有的甚至1条建议也没有。三分之一以上的乡镇人大主席团没有坚持做到每季度召开1次主席团会议,代表小组活动一年1次未开展的占3%,开展1次的占33%。对乡镇人民政府的工作监督乏力,一方面,组织代表开展调查、视察、评议、检查等监督活动少,疏于监督;另一方面,有的乡镇即使开展了监督活动,但绝大多数满足于听一听,看一看,问一问,走过程的多。有人评价乡镇人大主席团是“会议主席团,会后没有团”。

(四)工作保障不够有力。《四川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条例》第十条规定,“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和代表活动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但实际上,乡财县管后,乡镇人大工作经费和代表活动经费均没有纳入财政预算,绝大多数实行实报实销,实则无保障。调查显示,认为代表活动经费基本够用的占42%,略有不足的占22%,严重不足的占29%。有的连人代会会议经费都不能及时足额保障,更谈不上代表培训、无固定收入代表活动的误工补助了。由于经费的困难,使乡镇人大工作缺乏“底气”。主席团成员变化过快或补充不及时,无相对固定的人大干事,使一些乡镇人大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乡镇人大的办公软硬件有待完善。加之,《四川省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没有结合新情况及时修订,受工作机制和外部氛围的影响,乡镇人大干部普遍有“行权难、难行权”的感慨。

(五)自身素质有待提高。乡镇人大代表多数是农民代表,文化素质普遍不高,在调查乡镇人大代表影响履职的因素中,50%的代表选择了“文化水平低,对如何履职不太清楚”,开会不发言,表决随大流,一届无一条建议、批评、意见,根本谈不上执行代表职务,成为 “荣誉代表、代表荣誉”。乡镇人大干部接受培训的次数和时间均较少,近三年来,没有参加人大业务培训(会议培训、办培训班)的占15%,只参加1次的占51%。由于学习不系统,程序不熟悉,致使组织会议或开展活动时,犯了一些低级错误——议了不该议的事,举了不该举的手,投了不该投的票。同时调查发现, 88%的乡镇人大副主席从党政岗位转岗到人大,年龄在40—45岁之间的占55 %,且在副科级岗位上工作多年,产生了“二线”思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如从前,少数同志人大工作程序意识不强,还不习惯按法律要求开展人大工作。

三、对策与建议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全国五级人大中最基层的一级,是国家政权体系的基础,是民主法制建设的“前沿阵地”,是基层民主政治最鲜活最直接的政治舞台。因此,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工作,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保证党的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促进乡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和维护农村长治久安,都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加大宣传,提高认识。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努力营造一个有利于乡镇人大行使职权的舆论氛围。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使其明确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熟悉人大工作规范,真正树立起人大意识。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县级党委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乡镇人大工作,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工作,在机构配置、人员配备、工作保障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使之与乡镇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相适应。同时还要加强对乡镇党委书记尤其是兼任人大主席的乡镇党委书记的教育,把人大理论和业务知识纳入乡镇党委书记培训的重要内容,让乡镇党委书记认识到做好人大工作是其份内之事、应尽之责,责无旁贷。二是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度,真正形成社会各界关注、了解、支持、参与人大工作的良好格局。三是加强对人大干部自身的宣传教育。使他们认识到人大工作的神圣使命和重大职责,牢固树立“作为”意识,对从事人大充满自豪感、使命感。从而理直气壮、充满激情、心情愉快地开展工作并做出成绩。四是乡镇人大要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使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及时了解人大工作动态,扩大影响,提高关注度、认同度和支持度。

(二)理顺体制,夯实基础。为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挥乡镇人大的职能作用,结合调研中所了解的情况,建议从理顺体制,夯实基础着手,进一步加强和有效改进乡镇人大工作。一是健全乡镇人大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和工作人员。根据现行体制,人大专职副主席应为同级党委委员。同时,各乡镇应配备1名兼职人大干事,主要从事乡镇人大工作;保持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的相对稳定,从而确保人大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工作的连续性。二是落实人大工作和代表活动经费。在乡财县管体制下,县级预算应将乡镇人大工作经费和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作为单独科目予以单列。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乡镇人大工作的各项制度,实现工作规范有序。同时建议省人大及时修改完善《四川省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推动乡镇人大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四是着力增强活力。注重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配备的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可面对人大工作者、乡镇副职公开选拔。进一步优化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结构,应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不安排政府序列工作人员进入乡镇人大主席团,增加有管理地方事务能力的农村、街道代表进入主席团。进一步优化乡镇人大代表结构,适当减少领导干部代表比例,注重保障农民代表的比例。同时,加大乡镇人大干部的交流力度,每年应有一定数量的乡镇人大干部转任乡镇党政领导或选拔为乡镇党政主要领导。

(三)履职行权,积极作为。有为才有位,有为才有威。乡镇人大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体察民情,反映民意,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一是做好“规定动作”。人代会、主席团会议召开、选举、制度建设等常务性工作要做到依法依规,规范运行。二是做到监督有力。除做好常规性监督工作外,每年要结合党委工作重点、政府工作难点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选择2—3个有代表性的事项进行监督,真正达到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目的和效果。三是突出代表主体作用。以代表小组活动为抓手,适时开展调研、检查、视察,提出高质量的建议和意见,积极总结各地富有特色、卓有成效的先进经验,大力推广“代表接待日”、代表联系上访选民、代表+产业+基地等制度实践,切实引领代表为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出谋划策,贡献力量。进一步完善代表联系选民、代表述职和选民评议代表制度,建议对评议满意度差的代表及时予以罢免。

(四)强化指导,提升水平。上级人大要主动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统一指导,大力提高乡镇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一是县级人大常委会要把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摆上重要日程,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积极关注、主动协调,推动解决乡镇人大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二是进一步完善县级人大常委会领导联系乡镇人大、市、县、乡(镇)人大代表联动制度,积极参与指导乡镇人大组织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联合开展代表活动,做到优势互补,以“上”带“下”,以“下”促“上”,形成“共振”效应。三是探索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简便实用的乡镇人大工作考评办法,建立和完善乡镇人大工作激励机制,对人大工作开展卓有成效的乡镇及其负责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四是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对乡镇人大干部的学习培训,特别是加强对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的学习,让他们熟悉工作、规范操作,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推动乡镇人大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第5篇 关于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工作的调研报告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xx年度工作要点,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对乡镇人大的地位、作用、工作规范、存在问题及如何加强建设等问题进行了全面调研。开展调研前,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向各乡镇发送了调研通知(宜人常办〔xx〕20号),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均按文件要求,分别走访了本行政区域人大代表和有关人士,对本乡镇人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座谈、讨论和总结,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了书面的调研汇报材料,向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提供。从6月12日开始,经过近一个月的时间,调研组分南北两个组,分别深入到16个乡镇,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交流分析探讨乡镇人大工作情况。7月23日,县人大常委会将调查走访座谈以及对乡镇人大工作的书面汇报情况进行归纳整理。通过讨论分析,现将对乡镇人大工作调查研究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乡镇人大的地位、作用日益显现

本届乡镇人大于xx年初依法换届,经各乡镇人大代表大会选举,全县16个乡镇共选举产生人大主席16名、副主席16名。16名人大主席全由乡镇党委书记兼任,11名副主席全部为专职,5名为兼职,各乡镇共选出乡镇人大代表1062名。这样的配备为乡镇人大开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目前,各乡镇的人大工作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乡镇党委加强领导,加快了乡镇人大自身建设步伐。 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有力领导,为乡镇人大开展工作、发挥作用提供了根本保证。各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总体来说是重视的,每年都听取人大工作的汇报,支持人大依法履行职能,帮助人大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1、工作机构得到加强。按照县委的统一安排,全县各乡镇均依法设置了人大主席团,并由乡镇党委书记兼任人大主席,另行配备人大专职副主席,而且专职副主席全部进入乡镇党委班子。乡镇党委将人大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不定期听取或研究乡镇人大工作。乡镇政府对乡镇人大行使职权所需的各项经费一般都采用报账制实销实报,部分乡镇为人大主席团配备了电脑等设备,为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全县16个乡镇均成立了代表小组活动室,制定了工作制度,定期接待选民,了解选民的意见和呼声,架起沟通的桥梁。

2、工作程序不断规范。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依法按期召开,充分履行法定职权。在规范乡镇人代会工作方面,有的制定了主席团筹备和主持召开人代会的工作职责,在履行职责中做到了“五落实”(大会安排落实、工作报告材料落实、代表清理与补选及视察工作落实、宣传任务落实、会议经费落实);有的乡镇提前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活动、列席乡镇经济工作会议,让代表充分了解政府的相关工作;有的提前召开代表组长会议,布置代表会前做好联系选民工作,为开好人代会提供了可靠的保证,人代会的审议质量也逐年有所提高。

3、乡镇人大与代表、选民的联系日益密切。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利用接近基层、接近群众的特点,定期、不定期地走访、看望代表,倾听代表心声,了解群众愿望。不少乡镇人大主席团建立了每月一天的代表及选民来信来访接待日制度,及时化解了一些矛盾。有的乡镇人大主席团还在节日期间进行慰问代表活动,帮助代表解决生活上的困难,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积极主动,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各乡镇人大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职,积极工作,探索了一些好的做法,形成了一些好的制度,履职能力得到加强。

1、视察工作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视察工作是乡镇人大工作的薄弱环节,为了及时弥补好这一短板,各乡镇在今年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香鹿山镇人大主席团今年的视察工作牢牢把握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这个大局,先后组织了三次代表视察工作,例如该镇人大主席团在了解本镇村民因房屋拆迁与工作人员产生纠纷时,及时组织辖区内的人大代表到现场开展视察工作,在视察工作取得进展后,责成一名分管副镇长限时办结,避免了事态的进一步扩大。据统计,我县今年上半年16个乡镇共开展了27次代表视察工作,参加视察的人大代表达320余人次,为今后我县总结推广代表视察工作积累了大量经验。

2、加大力度,督办好代表意见。代表对政府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是代表履行职责、促进政府工作的一条重要途径,也是代表向政府反映民意的一种很好的形式。本届以来,各乡镇人大共收到代表书面意见395件,内容主要涉及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发展、乡镇建设和管理、道路交通和水利设施建设等方面。调研中我们了解到各乡镇政府都把办理代表书面意见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有的召开乡镇长办公会议或承办部门负责人会议,明确任务、责任和要求;有的分管乡镇长亲自办理,亲自答复代表。大多数代表对书面意见办理结果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对于代表不满意的书面意见,有关乡镇人大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或者要求重新办理,或者协助做好解释工作,取得代表的理解。张坞镇人大还对历年未办结的代表书面意见跟踪督办,一抓到底,得到了代表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代表认真履职,为乡镇人大开展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基础。各乡镇人大把加强代表培训、提高代表素质的工作放到了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常抓不懈。

1、围绕重点,认真开展帮扶活动。一是动员和组织人大代表在带头致富的同时,带领本村本组的群众共同致富,让各级人大代表投身到经济发展的最前沿,努力发挥人大代表的模范带动作用。高村姚宗余成立的河南华裕黑色作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常年种植黑色作物xx多亩,年销售额1500多万元,同时还带动了本村及邻近村的1000多户农户发展黑色作物种植,增加了农民收入。二是组织人大代表积极投身本地公益事业建设,带领群众改善居住环境。赵保乡人大代表田占年先后投入资金20多万元,为村里修建道路、建设垃圾池,并资助家境贫困的学生。三是动员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维护当地社会稳定工作,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治安环境。

2、强化培训,努力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各乡镇人大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多种形式,结合有关活动,组织代表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学习老代表的履职经验。今年以来,全县16个乡镇人大主席团共开展各类培训21次,接受培训的代表达900多人次,培训的主要内容有《代表法》、《监督法》、《选举法》等法律法规。这些培训让代表对本职工作有了初步认识。

二、乡镇人大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调研中我们感到,虽然乡镇人大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有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对乡镇人大地位、作用的认识不到位。目前,各级各部门对人大工作的认识千差万别,个别党委书记没有把人大工作放到应有高度抓好落实,部分重大事项不提交人大主席团讨论,人大工作安排经常打擦边球,个别乡镇长接受监督的意识淡薄,一年一度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是开会时才发给代表,在人代会上读一遍就结束,几乎没有问过代表提的意见建议,更不要说一般的部门工作报告或者主席团会议。部分乡镇人大专职副主席开展人大工作时有顾虑,怕做多了打扰政府工作,影响班子办结。部分人大代表没有人大意识,在其心目中就是“开一天会、发一次言、划一个圈、吃一顿饭、照一张像”,就算完成了人大代表的使命。

(二)乡镇人大干部配备不科学、不到位。由于机构改革和上级党委关于乡镇领导职数的硬性规定,虽然县委在换届时对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人选进行了调配,但从人大主席、副主席的配备和乡镇反映的情况看,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没有专职人大主席,有的甚至没有专职人大副主席。这种配备从本意上看是为了减少领导职数,但由于党委书记要抓要管的事很多,没有过多的精力从事人大工作,给人大工作和代表活动的正常开展带来很大困难。这次调研,有的党委书记在分析本乡镇人大工作存在问题的原因时,十分坦诚,认为人大工作没做好,与人大主席有直接关系,但身为党委书记,事务繁多,加之担任人大主席时间不长,人大业务知识还比较陌生,所以对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确实显得力不从心。二是绝大多数专职副主席都直接分管有政府工作甚至是带有“一票否决”性质的工作,从而导致人大工作根本没有精力开展,更不可能自己监督自己。

(三)上级人大对乡镇人大业务培训不够,指导不力。在调研中,各乡镇普遍反映,其它各项工作,包括组织、宣传、纪检等工作每三到五个月都有上级主管部门到乡镇督导检查工作,而县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因为没有定期检查指导乡镇人大工作的制度,客观上也导致了乡镇领导对人大工作的认识偏差,一些乡镇领导在调研时也谈出了自己的苦衷,乡镇工作千头万绪,有时就是想抓一下人大工作也不知道从何抓起,因为大家都不熟悉人大工作。

(四)代表履职能力不强、履职积极性不高。我县乡镇人大代表的履职情况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薄弱环节,一是由于都是兼职代表,导致执行职务的时间和精力难以保证,多数代表除出席人代会外,较少参加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平时也很少联系人民群众,很少向政府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二是一些人大代表业务知识差、法律意识低,少数人大代表不认真学习人大业务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对人大代表的权利、义务、职责认识不深入,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自己没有理清,到处乱发言,有的代表不知道如何履行代表职务,提出议案、建议和批评意见的质量不高。

(五)乡镇人大日常工作经费及代表有闭会期间活动经费难以保障。《代表法》等法律法规虽然对乡镇人大日常工作经费及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经费作了由同级财政解决的规定,但从实际情况看,各乡镇对人代会期间和重大活动期间的经费由财政据实报销,但对乡镇人大日常工作经费和代表在闭会期间活动经费都没有列入财政预算,无固定经费来源,从而影响乡镇人大日常工作及代表在闭会期间的各种活动的正常开展。

(六)乡镇人大自身建设不够,履职程序不规范。一是部分乡镇人 大没有办公室。二是各乡镇虽然都建立了代表活动小组室,制定了代表小组活动计划,但代表小组活动计划不具体,可操作性不强,个别乡镇几乎没有开展代表小组活动,即使有个别乡镇代表小组开展活动也是流于形式,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三是部分乡镇人代会质量不高,突出表现在:会议议题选择不合理、不科学,有些应当提交人大代表大会审议决定的事项没有提交;乡镇人代会会期很短,一般都是一天,一些重大问题根本来不及审议,没有充分保障代表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民主权力;有的乡镇把人代会开成了党委、政府部署工作的一揽子会议。

三、进一步加强乡镇人大建设的几点建议和思考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建议乡镇党委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来认识人大的地位、作用,要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定期听取和研究人大工作,使乡镇人大在代表人民管理地方国家事务中做到有职、有责、有权。

(二)纳入统一考核,进一步提高乡镇人大的地位。为了进一步提高乡镇人大的地位,发挥乡镇人大的作用,建议县委对乡镇党委的考核将乡镇人大工作的考核比例提高到20%左右,以增强党委对人大工作领导的责任心、人大接受党委领导的自觉性以及人大主动开展工作的积极性。此外,乡镇人大主席的年终考核,应和乡镇党、政正职一样,由县委统一组织考核,在考核乡镇人大主席时,应听取上级人大的意见。

(三)健全乡镇人大工作的保障机制。在政治、经济、制度等方面给乡镇人大开展工作予以保障,对此,《洛阳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也作了规定,但执行起来还有一个过程。县财政部门应该按照有关规定对乡镇人大的日常工作经费和乡镇人大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专户管理,专项使用,确保乡镇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加强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人大意识。 建议把人大制度和法律知识教育作为全县干部,特别是科级领导干部学法活动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培训的必要课程,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国家意识、民主意识。县委宣传部门要把宣传人大制度、民主法制建设及各级人大代表参与地方国家事务管理等内容列入宣传计划,并认真抓紧抓好。县广电等新闻媒体要把乡镇人大活动纳入报道内容,确保每周有一至二条人大工作报道,改变会议期间集中报道,会后无声无像的现象。

(五)加大指导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高乡镇人大依法履职的能力。县人大常委会要加强与乡镇人大的联系和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帮助乡镇人大干部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水平;帮助乡镇人大建立一套工作制度,不断规范乡镇人大的工作。通过培训、工作例会、参加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的工作等形式,共同研究工作,更好地发挥乡镇人大及其主席团的作用。同时要在人员配备、工作条件、经费、待遇等方面协调解决一些实际问题,落实有关政策,从而推进乡镇人大工作的开展。

(六)加强对乡镇人大干部和县、乡代表的培训工作。县人大要负责编印适合本县实际的人大工作培训教材,并负责对乡镇人大专职干部和部分代表小组长进行人大业务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乡镇人大要负责对代表开展代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培训,对代表的培训要从实际出发,拓展培训形式,研究培训内容,注重培训实效,如:开展“人代会期间如何审议政府工作”、“闭会期间如何开展代表工作”等“应知应会”的内容的培训,不断提高代表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能力,努力提高乡镇人大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县乡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促进乡镇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6篇 关于加强地方人大代表工作的调研报告

做好地方人大代表工作的调研报告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党和国家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进一步增强代表工作实效,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维护最广大人民利益的重要途径。为做好我市人大代表工作,促进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代表工作中从根本上支持、规范和保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利,进一步增强代表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现就市开展代表工作,提高代表素质,发挥代表作用,拓展代表活动,激发代表热情,保障代表行使职权方面有以下几点思考及对策。

一、市代表工作的经验和成绩做好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

人大代表在我市经济、社会、政治和文化生活中发挥着主要的决策作用和监督作用,在履行人大新的历史使命中,担任着自己特殊而平凡的角色。近年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做好人大代表工作上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抓培训,强化人大代表职务意识。市人大常委会在坚持年度培训制度的基础上,始终把创造代表条件、强化代表素质、拓宽代表视野作为重点,把掌握必备的法律知识和执行代表职务的相关业务知识结合起来,极大地丰富了代表学习的内容|使新当选的人民代表能及时了解掌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刻认识所担任的法定职务,明确人大代表有位必须有为,增强了代表的责任意识和发展意识。

(二)抓组织,健全人大代表活动网络。为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活动制度,方便组织经常性的代表活动,按照有利组织,方便活动的原则,将本届220名市级人大代表编成19个代表小组,并推选工作认真负责,热心代表工作的同志担任代表小组长|围绕市委中心工作,通过组织视察、检查、调查、座谈、走访等形式,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和活动形式,从而拓宽了活动渠道,提升了活动水平,保证了代表活动的正常开展。

(三)抓阵地,构建人大代表工作平台。市人大常委会和各乡(镇)人大建立了一系列制度,包括人大常委会领导分片联系乡(镇)制度、人大常委会委员联系代表小组制度、乡(镇)人大主席团例会制度、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和代表活动经费保障制度等,做到代表工作有制度,年初有计划、月月有重点,季末有检查|坚持邀请人大代表列序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及其工作委员会组织的三察(查)活动,帮助人大代表研究和解决履职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及时了解和准确掌握代表的意见和要求,为人大代表搭建了履职平台,增强了代表敢言意识和善言艺术。

(四)抓典型,营造人大代表履职氛围。市人大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鼓励创先争优,对在全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中涌现出的50名优秀人大代表,2件优秀议案和20件优秀建议案予以表彰奖励,并推广了部分代表小组的活动典型事例,燃起了代表的履职激情|创办人大工作通讯、人大调研,并借助媒体,营造舆论,大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刻阐述人大代表的法定职责和义务,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努力营造了全社会尊重和支持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舆论环境。

(五)抓创新,拓展联系代表工作渠道。为使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精神得以落实,市人大建立健全了常委会联系代表工作机构,配备了乡镇人大办主任,同时担任代表工作联络员,加大为代表服务力度,全面构建了联系代表工作途径|认真落实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促进了七届一次人代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六届五次会议的163件上升到330件,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提高了代表参与管理国家经济和社会事务的积极性|定期向代表通报本市重大事项,督促有关部门对开展联系代表工作提供物质保障,为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加强代表与代表、代表与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奠定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市代表工作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市人大代表立足自身实际,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推进民主法制建设进程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具体分析存在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代表工作制度有待健全和完善。宪法和法律对人大代表的性质、地位、权力、义务作了原则性规定,但代表职权如何行使,却未作出具体明确,对代表履职没有约束机制|个别代表忙于生计,照管家庭,外出务工,成了实际上的挂名代表,履行代表职务缺少必要的措施,代表工作制度有待健全和完善。

第7篇 做好地方人大代表工作的调研报告

做好地方人大代表工作的调研报告

做好地方人大代表工作的调研报告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党和国家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进一步增强代表工作实效,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维护最广大人民利益的重要途径。

为做好我市人大代表工作,促进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代表工作中从根本上支持、规范和保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利,进一步增强代表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现就_____市开展代表工作,提高代表素质,发挥代表作用,拓展代表活动,激发代表热情,保障代表行使职权方面有以下几点思考及对策。

一、_____市代表工作的经验和成绩做好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人大代表在我市经济、社会、政治和文化生活中发挥着主要的决策作用和监督作用,在履行人大新的历史使命中,担任着自己特殊而平凡的角色。

近年来,_____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做好人大代表工作上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抓培训,强化人大代表职务意识。市人大常委会在坚持年度培训制度的基础上,始终把创造代表条件、强化代表素质、拓宽代表视野作为重点,把掌握必备的法律知识和执行代表职务的相关业务知识结合起来,极大地丰富了代表学习的内容|使新当选的人民代表能及时了解掌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刻认识所担任的法定职务,明确人大代表有位必须有为,增强了代表的责任意识和发展意识。

(二)抓组织,健全人大代表活动网络。为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活动制度,方便组织经常性的代表活动,按照“有利组织,方便活动”的原则,将本届220名市级人大代表编成19个代表小组,并推选工作认真负责,热心代表工作的同志担任代表小组长|围绕市委中心工作,通过组织视察、检查、调查、座谈、走访等形式,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和活动形式,从而拓宽了活动渠道,提升了活动水平,保证了代表活动的正常开展。

(三)抓阵地,构建人大代表工作平台。市人大常委会和各乡(镇)人大建立了一系列制度,包括人大常委会领导分片联系乡(镇)制度、人大常委会委员联系代表小组制度、乡(镇)人大主席团例会制度、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和代表活动经费保障制度等,做到代表工作有制度,年初有计划、月月有重点,季末有检查|坚持邀请人大代表列序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及其工作委员会组织的“三察(查)”活动,帮助人大代表研究和解决履职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及时了解和准确掌握代表的意见和要求,为人大代表搭建了履职平台,增强了代表敢言意识和善言艺术。

(四)抓典型,营造人大代表履职氛围。市人大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鼓励创先争优,对在全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中涌现出的50名优秀人大代表,2件优秀议案和20件优秀建议案予以表彰奖励,并推广了部分代表小组的活动典型事例,燃起了代表的履职激情|创办人大工作通讯、人大调研,并借助媒体,营造舆论,大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刻阐述人大代表的法定职责和义务,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努力营造了全社会尊重和支持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舆论环境。

(五)抓创新,拓展联系代表工作渠道。为使“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精神得以落实,市人大建立健全了常委会联系代表工作机构,配备了乡镇人大办主任,同时担任代表工作联络员,加大为代表服务力度,全面构建了联系代表工作途径|认真落实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促进了七届一次人代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六届五次会议的163件上升到330件,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提高了代表参与管理国家经济和社会事务的积极性|定期向代表通报本市重大事项,督促有关部门对开展联系代表工作提供物质保障,为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加强代表与代表、代表与“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奠定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_____市代表工作存在的问题近年来,_____市人大代表立足自身实际,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推进民主法制建设进程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具体分析存在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代表工作制度有待健全和完善。宪法和法律对人大代表的性质、地位、权力、义务作了原则性规定,但代表职权如何行使,却未作出具体明确,对代表履职没有约束机制|个别代表忙于生计,照管家庭,外出务工,成了实际上的“挂名代表”,履行代表职务缺少必要的措施,代表工作制度有待健全和完善。

(二)代表整体素质与履职能力亟待提高。少数代表文化素

质偏低,执行职务能力弱,平时又不注重学习,对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知之甚少,履职中难以发现和提出问题|有的代表对自身的地位、作用认识不够,主人意识不强,不善于为民代言,缺乏独立见解,政治理论水平不高,现代知识浅薄,敢于建言的胆识不够。

(三)代表学习培训工作需进一步加强。市乡(镇)两级人大对代表的学习培训工作较为重视,一般都有组织代表进行集中或分组学习培训,但届中的学习培训没有长远规划,培训的形式和内容存在简单化|代表集中视察、考察受到范围限制,不能做到所有的代表参加,制约了代表学习深造的机会和学习时间的保证。

(四)代表活动形式和内容显得单一。代表开展各种活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特定问题调查,都因各种条件的约束,使代表参加活动受到局限|部分代表在开展活动之前,缺乏充分的组织准备,活动“匆匆上阵,粗粗了解,说说了事”,活动内容简单化|少数代表活动重形式,轻效果,重过程,轻落实,缺乏针对性,活动效果“表面化”。

(五)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措施还不健全。市乡(镇)两级人大代表都属兼职代表,代表以本职工作为主,从事代表工作为辅,加之工作目标多、任务重、考核严格,导致联系选民不够|执行代表职务中,不可避免会触及个人利益,而且复杂的人际关系难于得到公正的评判,代表执行职务的积极性受到一定影响|代表活动经费由于各乡(镇)财政状况不同,经费落实难于按标准兑现或兑现不及时,制约了代表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做好我市人大代表工作的对策

(一)健全完善制度,强化代表意识。健全和完善代表工作制度,对于代表履行职责和开展活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是完善制度。建立完善人大代表履职责任制度、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开展“三察(查)”活动制度、代表学习培训制度、代表评优奖励制度、代表履职备案制度、代表列席常委会或主席团会议制度、代表旁听法院庭审制度和向代表通报重大事项制度等,使代表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规范工作。

把人大代表的松散活动规范化、盲目履职具体化、尽责程序数字化,促使人大代表积极主动履行职责,从而把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不断强化人大代表的职务意识,激发人大代表敢于和善于代表人民的利益行使代表权力。

(二)优化代表结构,着力提高素质。代表素质的高低,不仅关系到代表作用的发挥,而且关系到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

一是严把代表“入口”关。市乡(镇)党委、人大和组织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代表法的要求,将政治素质好、履职能力强、遵纪守法,能代表人民意志的公民选为人大代表|二是注重代表素质与代表结构的有机统一。

坚持人大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把握好代表结构比例,扩大基层党员、妇女、专职人大工作者和连选连任的人大代表比例,控制党内机关领导比例,坚持结构要求服从素质要求,力求二者有机统一|三是体现竞争性。让代表候选人发表竞选演说,由选民“面试”,展现代表才华,突出代表的时代性、先进性、合理性,把代表选举引入竞争机制,好中选优,尽量避免或防止有人带“病”当选代表,不断提高代表的整体素质和个体素质。

(三)抓好代表培训,增强履职能力。抓好代表培训,是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需要,是人大代表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的内在要求。

一是注重届中代表培训。培训内容要以代表法、监督法、行政许可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采取全面培训与重点讲解、理论学习与实际应用、典型引导与经验交流相结合形式,全面系统、深入细致、及时有效地抓好届中培训和长远培训规划|二是强化代表履职意识。

要把创造条件、强化素质、拓宽视野、掌握必备知识结合起来,使人大代表深刻认识担任的法定职务,增强履职能力,强化有位必须有为,从而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时代使命感履行法定职责,敢于和善于代表人民的利益行使代表权力,做到立足岗位干事业,务求有为作奉献,真正成为人民的“代言人”。

(四)拓展代表活动,提高活动质量。人大代表发挥作用的关键在于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代表活动。

一是选准活动主题。代表活动必须坚持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地方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和人大工作等重大问题开展活动|二是搭建活动平台。

完善人大代表活动制度,方便组织经常性的代表活动,使代表能及时掌握政策、法律、法规和其他知识,确保人大代表活动的正常开展|三是保证活动质量。代表活动年初要精心策划,提前有安排,代表守纪律,工作有准备,活动才能有作为、有地位、有影响、出成效|四是讲求活动效果。

代表活动要深入实际、了解民情、反映实况、求得实效,做到心中有数、言之有理、议之有据,提出意见要“实”,发表意见要“准”,调查研究要“深”,办理落实要“早”,敢于仗义执言,主动维护宪法、法律和法规,为发展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作出积极努力。

(五)完善保障机制,搭建服务平台。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需要通过一定的形式来实现。

一是提供展示平台。市乡(镇)人大要本着亲民、贴民、为民的原则,为代表履职出题目、指路子,保证代表工作有内容,活动有主题,尽责不生疏,工作有劲头|二是创造沟通平台。

掌握了解代表意见和要求,密切与代表的联系,研究解决代表履职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使人大代表无后顾之忧|三是营造履职氛围。坚持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及乡(镇)人大主席团组织的“三察(查)”活动,开展经验交流、撰写议案、提出建议等提供展示自我的机会,增强代表工作的主观能动性和锐意进取心|四是提供服务保障。

将代表活动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给予支持,农民代表参加活动的误工补贴,应依法享受到应有的待遇,积极为代表开展工作提供服务和方便,从而保障和促进代表工作的开展,使人大代表真正找到当家作主的感觉。总之,做好人大代表工作,职责光荣神圣而责任重大,我们要用高度的政治使命感和特有的触角,不断创新代表工作思路,不断研究代表工作方法,不断挖掘代表聪明才智,不断强化人民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的地位,不断调动代表履行职务的积极性,真正为维护民主团结,推动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第8篇 关于当前我县乡镇人大工作的调研报告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基层的国家政权机关,也是乡镇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民主权力的基本形式,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方略在基层的实施和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随着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推进和乡镇政府职能的优化,乡镇人大工作有了较大的变化和发展,基层人大的职能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发挥,为监督、促进政府工作,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但是,由于诸多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还存在不少差距和不足,在工作中还有一些困惑,难以发挥其作用,有时甚至陷入比较尴尬的境地,影响了乡镇人大工作质量,更影响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一、当前乡镇人大民主法制建设的现状

近年来,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在同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基本上能以《宪法》及《地方组织法》规定的13项职权为依据,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把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和推进依法治县作为根本任务,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

1、积极发挥监督职能,努力推动政府工作

乡镇人大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积极行使监督权,促进政府改进工作。一是充分利用一年一度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机会,通过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加强了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如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作出相关决议,提出关于本乡镇涉及农业、工业、民生、环境、交通运输、教育卫生等方面的经济社会建设的工作建议。二是每半年组织乡镇人大代表听取政府工作报告,加强了对政府阶段性工作的监督。三是各乡镇人大主席团普遍开展了对副乡镇长的评议活动,加强了对政府组成人员的个体监督。同时,还协助配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对部分政府职能部门行政执法评议工作等。

2、适时开展视察活动,积极听取群众呼声

乡镇人大主席团能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重点抓住群众反映最强烈、要求最迫切的问题进行视察,较好地促进了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一是围绕法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视察。如我镇在xx年镇人代会上,代表们提出有的矿产品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乱排污、乱倒废渣等现象,给当地群众带来了生产、生活中的安全隐患。镇人大立即以《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执法检查为重点,组织县代表对梓桐镇千富矿业有限公司、梓富选矿厂、千岛湖矿产品有限公司、采矿点进行视察,发现情况属实,及时把视察情况通报给镇政府。镇政府立即召开会议,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并督促矿产品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了整改。二是围绕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进行视察。如xx年我镇有的代表提出建议在梓桐建造一座标准化加油站。镇人大就组织县代表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视察。发现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交通的不断改善,农民购买汽车、摩托车的人日益增多,使本地车辆加油难的问题日趋突出,在梓桐建造一座标准化的加油站是符合梓桐实际的。因此,经过代表现场视察,提出意见建议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投入100多万元新建了一座标准化的加油站,并投入使用。

3、落实议政督政举措,努力提升为民办事实效。

各乡镇人大主席团都能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总体工作目标和代表议案建议,建言献策、议政督政。在办理意见建议过程中,各乡镇人大主席团都建立了党委书记阅办、人大主席交办、镇长批办、分管领导承办、人大代表督办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机制,并由承办人负责与代表见面答复,领写人签署反馈意见。如我镇xx届人民代表大会产生以来共收到代表议案建议83件。镇人大主席团认真及时地进行了整理分类,交镇政府办理答复代表。对一些重点建议还进行重点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如集镇街上的路灯问题,几年来时亮时黑,很不正常,集镇居民意见很大。xx年5月,在镇人大主席团的督促下,供电部门对路灯设施进行了彻底改造,居民反映良好。对一些涉及到县级机关部门的建议,乡镇人大主席团还充分发挥县人大代表的作用,走出了上下联动解难题的新路子。如我镇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开通杨村自然村的通村公路”和“关于加大农村电网改造”的建议,涉及到县交通、供电等部门,我们积极发挥自身代表作用,主动与俩部门沟通,使杨村的通村公路增加立项,并启动实施。xx年的农村电网改造力度也很大,不仅实施了25个自然村的非标准村改造、电气化村建设、表计轮换和变压器增容,还对20多公里的10千伏里桐153线高压进行了全线改造,总投资近400余万元。彻底解决了全镇高压线路的滞后状态和大部分村的低压线路老化状态,为梓桐镇的生产发展、生活富裕提供了电力保障。

4、积极拓宽民主渠道,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近年来,全县各乡镇人大主席团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逐步拓展民主渠道,积极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一是夯实代表工作基础,努力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加强代表学习培训工作,增强代表的职务意识、责任意识,并在县、乡镇人大代表中积极开展争当“人民意愿的代言人,履行职责的明白人,经济发展的带头人,公益事业的热心人”活动。二是积极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组织人大代表围绕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新农村建设、教育卫生、工业交通、安全生产等议题,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调研视察活动。三是开展代表接待选民活动,通过接待选民这个平台,及时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四是认真做好代表选举工作,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实现。并通过一次又一次具体生动的民主选举的实践,探索和创造了许多新的经验。

二、当前乡镇人大民主法制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制约因素

近年来,乡镇人大主席团在民主法制建设中虽然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伴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进步和形势的发展变化,乡镇人大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和制约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乡镇人大的地位及作用的认识存在误区

在工作中,我们感到乡镇人大的地位和作用尚未得到充分认识和普遍重视,这是影响乡镇人大履行职权的一个重要原因。我们进行了一次200人的问卷调查,问卷中有这样一道题,“现在农村乡镇一级的权力机关是哪个?”91%的人回答是乡镇党委,9%的人回答是政府,回答是乡镇人大的一个都没有。这个结果充分反映了当前人们对乡镇人大的认识。事实上,在乡镇权力分配中,党委是乡镇工作的领导核心和决策中心;政府是本乡镇政治、经济、文化及其他各项社会事务的具体实施者。从法律上讲,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农村基层国家权力机关。本乡镇的重大决策均需经过乡镇人大审议通过后才合法,才能付诸实施。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乡镇重大问题的决策均是由乡镇党委书记办公会议或党政主要领导碰头会或党政班子成员会议商量作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通常只是“听听报告(政府工作报告)、举举拳头(通过报告决议)、吃吃馒头”。根本没有什么重大事项放到人大会议上表决通过。一年几次的人大主席团会议也是例行程序、搞搞活动,使乡镇人大很难监督政府的决策行为。另外,由于乡镇党委是乡镇重大问题的实际决策者,而法律未赋予乡镇人大对乡镇党委监督的权力。从中可以看出,从法律上讲作为乡镇权力机关的乡镇人大,事实上在乡镇权力机构中,地位最弱。究其原因,一是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的认识缺乏应有的高度,人大是“二线”,是安排老干部的地方,人大工作是务虚的没有实质性内容的工作等错误认识还普遍存在,甚至有些兼任人大主席的党委书记也没有真正认识到人大工作的重要性,党委政府意识非常强烈,而人大意识则非常薄弱,在研究商量重大事情时,根本不会想到人大专职主席。二是政府对人大的监督不能摆正位置,缺乏宪法意识,人大意识,不能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接受监督。镇长、副镇长凌驾于主席、副主席之上的大有人在,认为“政府有实权,掌管人、财、物;提拔不提拔,党委说了算”。三是人大专职主席对人大岗位感到自卑,缺乏信心。认为当了乡镇人大专职主席就是走到了“绝境”,就是“船到码头车到站”了,就是年纪再轻也不会有进步和调到县级机关的希望了。有些从乡镇党政正职转任为人大主席的同志也认为,当人大主席是“退居二线”,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不高,主动性不如从前。有的同志说:乡镇人大按照法律规定,地位很高,但实际不高,“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人大是“虚权的核心,实权的边缘”。就拿人大副主席的排名位置来说,都是排在党委委员、副镇长之后。在人们眼中人大主席、副主席的地位甚至不及党政副职。从而导致从事和对待人大工作缺少信心,得过且过。

2.乡镇人大履行监督权的状况与法律赋予的职权要求距离很大

法律赋予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应履行的职权没有完全履行,法律规定乡镇人代会履行职权应有的途径,没有按照规范的程序执行。尽管乡镇人大能积极行使监督职能,但由于一系列的原因,使监督的效果大打折扣。一是由于多种因素,需要两、三天召开的乡镇人代会,普遍都是只开半天,有的只是二个小时,会议一般只作政府工作报告和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而财政工作报告只印发书面材料。由于会议时间极短,需要表决和审议的各项决议,代表们没有时间去讨论酝酿,报告作完后,就进行表决,根本谈不上对政府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政府改进工作。二是由于乡镇人大主席团不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因而在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不能直接行使乡镇人大的职权,只能围绕乡镇人大的职权开展一些日常工作。而《地方组织法》赋予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13项职权,仅仅靠一年一度极短暂的乡镇人代会议是很难完全履行的。对人大主席、副主席的职权,《地方组织法》第十四条规定:“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并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于法律法规赋予乡镇人大主席团和主席、副主席的职能不全,使得主席、副主席只能为人大代表服务,为人大会议服务,为上级人大布置的工作服务,而不能直接行使选举权、决定权、监督权,以致乡镇人大行使职权难以到位。三是由于监督缺乏一系列制度保障,这就使监督对象对乡镇人大的权威尊重不够,尤其是一些乡镇领导干部,只重视乡镇党委、乡镇政府的领导,忽视人大的监督,甚至把人大的监督看成“唱对台戏”、“找麻烦”,不愿接受人大监督。再说,乡镇党委、政府的负责人是本乡镇的核心决策人员,握有事实上的人权和财权,“同屋办公、同屋睡觉、同锅吃饭”,“低头不见抬头见”,这就使乡镇人大在开展监督活动时,往往“心有余悸”,不敢监督,即使监督也显得苍白无力。

3. 乡镇人大代表的素质不高,主席团成员结构不合理

乡镇人大代表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细胞,他们的素质高低直接影响乡镇人大履行职权的质量,乡镇人大代表整体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执行代表职务和能力不强,与广大选民对代表的要求尚有不小的差距,不少代表的政治责任感不强,认识不到人大代表所肩负的使命,有的仅将人大代表视为一种荣誉,而不是一种职务,开会不发言,表决随大流,根本谈不上执行代表职务。有的代表缺乏代表意识,履职的积极性,发挥作用的主动性不高,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乡镇人大职权的正常行使。有的政府组成人员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重视不够,办理不力,挫伤了代表履职的积极性。有些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老大难”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在代表和群众中造成一定负面影响,有失于民。有的乡镇开展代表活动不够经常,缺乏活力,既是开展代表活动,也是形式简单,内容单一,效果不佳。

主席团成员会议也不够正常,按照《浙江省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和县人大常委会的要求,每季至少要召开一次主席团成员会议,而大部分乡镇主席团成员都由党委书记、乡镇长、党委副书记、人大专职主席、团妇等领导组成。出现了领导干部多,基层代表少的现象。由于主要领导会议多,工作忙,很少有时间参加主席团成员会议,不是你出差,就是他开会,或另有其它公事,即使参加会议,人员也很难凑齐。因此,召开主席团成员会议,领导不到场,有些事情也不一定好办,即使会议开了,也可能达不到预期的效果。所以,主席团成员会议不够正常的现象普遍存在。

4、乡镇人大专职主席的配备方式不利于人大工作的开展

由于乡镇人大没有常设机构,乡镇人大工作的开展主要依靠乡镇人大主席组织代表开展,所以乡镇人大主席人选对乡镇人大履行职权有着突出的影响。xx年我县对乡镇行政区域作了调整,并以乡镇换届为契机,对各乡镇人大班子进行了较大规模的调整。全县23个乡镇共配备了49名人大主席、副主席,其中有12个乡镇配备了人大专职主席,有11个乡镇的人大主席由党委书记兼任,23个乡镇都配备了专职人大副主席。12名人大专职主席中,有2名是从原乡镇党委书记转岗的,有3名是从原乡镇长转岗的,有6名是从原乡镇党委副书记提拔的,有1名是从原党委委员、副镇长提拔的。26名人大专职副主席均是从党委副书记、副镇长、党委委员、人武部长转岗的。38名专职人大主席、副主席,年龄大部分在47—52岁之间。且都是长期从事乡镇工作的领导干部。人大主席、副主席的职位成了安置性职位。这种配备乡镇人大专职主席的方法带来的问题:一是人大主席在年龄、知识结构上的不合理,易给人们造成乡镇人大是“二线”人做的工作,与乡镇党委、政府相比处于次要地位的印象。二是人大主席专职程度低,尤其是党委书记兼任人大主席,那还有心思顾及人大工作。所以,这种人大专职主席的配备方式很不适应乡镇人大的工作。

5.乡镇人大履行职权的保障制度不健全,法定职权的行使存在弱化和虚化现象。

要使乡镇人大较好地履行其职权,必须在政治、经济、制度等方面给人大开展工作予以保障。然而,上述几个方面的保障很不健全。一是代表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得不到保护。由于一些乡镇国家工作人员民主意识淡薄,听不得不同意见,认为代表在人代会上提出的建议、批评是“挑刺”,甚至对提出建议、批评的代表以变相的方式加以报复。二是人大代表活动的经费得不到保障。乡镇人大代表开展工作所需的经费一般没有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乡镇人大代表开展工作时所需文件费、资料费、伙食补助费都无固定经费来源,每次都是靠人大主席临时找乡镇长批。三是代表履行职务的法定职权得不到保障。首先是监督工作弱化。法律规定的监督形式运用少,监督缺乏广度和深度,程序性监督多、刚性监督少,唱赞歌的多、指出问题的少,理解多、制约少,效果不明显。其次是对“重大事项”界定不明确,决定权的行使不充分。我国现行法律对“重大事项”的范围和内涵规定的很原则,在内容上缺乏实质性规定,在形式上缺乏程序性规范。一些事关全乡镇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因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乡镇人大在具体工作中往往感到无所适从,尺度难以把握。

三、加强乡镇人大工作,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特别是乡镇人大正处在完善和发展阶段。改进和加强乡镇人大工作,对于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农村广大人民群众当家作主政治权利的实现,促进乡镇各项工作的开展,因此,针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强化党委政府的人大意识,努力提高对乡镇人大工作的重视程度。乡镇人大在我国五级人大代表中,乡镇人大代表占了百分之七八十,发挥好乡镇人大的作用,对于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稳定来说,关系重大。乡镇人大、乡镇党委、乡镇政府是乡镇权力系统中的三个中心,只有三者协调一致,才能促进各自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此,一是要提高党政领导干部的人大意识,增强党政领导干部的民主法制意识,使他们更加重视、关心、支持人大的各项工作。二是乡镇党委要把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工作当作落实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巩固基层政权建设、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头等大事来抓,定期听取人大主席团工作汇报,注重解决乡镇人大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三是乡镇政府领导要摆正位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增强同级政府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和自觉性;增强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主人翁意识。

2.重视乡镇人大干部的交流使用,努力提高乡镇人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要力争做到乡镇人大干部同乡镇党委、政府干部保持四个大致一样:一是年龄上大体一样,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人选的年龄要梯形安排,既要有老同志,也要有新同志。二是在提拔使用的频率、节奏上大体一样,对那些在乡镇人大工作岗位上实绩突出的主席,可以提拔为县人大领导或转任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副主席可以提拔主席等,不能形成干部一到人大工作就提拔无望的消极氛围。三是在交流使用的频率、节奏上大体一样,应考虑哪些乡镇工作时间长、整体素质较高、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人大干部交流到县级机关部门任职,而不是说只要当上乡镇长、书记的乡镇领导才可以调到县级机关部门,人大干部只能一辈子呆在乡镇基层。四是在待遇上大体一样,人大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要与同级党委、政府同级领导一致,不应有歧视。我认为,只要把乡镇人大干部的“一潭死水”搞活,才能使在乡镇人大工作的同志感到不低人一等,才能让乡镇人大干部看到希望和光明,才能使乡镇人大干部安心于乡镇人大工作。同时,县级人大常委会还应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给乡镇人大强有力的支持,帮助乡镇人大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使乡镇人大在开展工作时,能放开手脚,大胆履行职权。

3.加大乡镇人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乡镇人大的影响力。乡镇人大履行职权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乡镇人大的地位和作用人们知之甚少。这就要求必须加大宣传力度,扩大乡镇人大的影响,使各方对乡镇人大的地位及作用有足够的认识,自觉地维护乡镇人大的权威。为此,一方面,要充分利用报纸、杂志及电视、电台等媒体加大《宪法》及《地方组织法》中对乡镇人大地位及职权规定的宣传力度,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使人民群众真正了解乡镇人大的地位和职权是法定的,自觉地维护乡镇人大的权威。另一方面,要充分宣传在乡镇人大工作中涌现出的好典型、好经验,使群众明白乡镇人大是能够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的,是为民作主的机构,扩大乡镇人大在群众日常生活中的影响。

4、依法规范程序,深化监督工作,努力提高民主监督实效。一是要提高乡镇人代会质量。一年一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不断提高会议质量。首先是认真做好会前准备。要广泛开展调研,召开代表小组座谈会,征求代表对政府工作报告和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的意见建议,使代表对报告中涉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论证,做到会中审议时心里有数。其次是延长会议时间。乡镇人代会会期起码要有两天以上,如果有选举任务,会期还应延长,这样才能保证人大代表有较充足的时间依法履行职责,才能保证代表充分发扬民主。这是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权利,也是发扬民主,对政府进行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再次是要增强乡镇人代会的会议实效。要通过保证会议时间和合理的会议程序,纠正开应付会和过程会的做法。会议要突出中心,除了审议几个报告以外,重点应对政府新年度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表决,解决一至二个事关本乡镇全局性的,迫切需要解决而经过努力又能办到的重大问题。二是乡镇人大主席团在闭会期间要牢固树立“监督不力就是失职”的观念,依法行使监督权。要在突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形式、务求监督实效上下功夫。把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和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真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深入开展工作审议、执法检查等行之有效形式的基础上,要积极运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形式,加强对政府工作的监督。要切实加大监督力度,扩大监督面,延长监督链,直面各种问题和矛盾,提出建设性的指导意见。同时要建立健全人大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督办制度,加强跟踪检查,督促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落到实处。

5、强化人大代表素质,努力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乡镇人大代表素质的高低对乡镇人大正确履行职权,推进民主法制建设有着重要的影响。乡镇人大主席团的立足之基和力量之源,就在于密切联系代表,确保代表作用的充分发挥。为此,必须不断提高乡镇人大代表的素质。首先,要坚持代表当选条件。当选代表必须具备政治条件、品德条件、文化条件、能力条件,既具有参政议政之能,又具有参政议政之德。其次,科学确定代表结构,这就要求处理好干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等方面代表的比例。在乡镇人大主要是普通群众代表与干部代表的比例,要防止把乡镇人代会变成干部会。要使人大代表真正代表人民。再次,要做好代表培训工作。通过培训使代表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熟悉人大及代表行使职权的方式和程序,为履行代表职责作准备。

6、强化组织、制度保障,推动乡镇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要健全乡镇人大工作机构,配齐乡镇人大专职主席和工作人员,确保乡镇人大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二是要进一步优化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结构。应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不安排政府序列工作人员进入乡镇人大主席团,应增加有管理地方事务能力的农村代表进入主席团。三是要根据形势的发展,扩大乡镇人大行使决定权的范围。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乡镇政府工作增多,职能扩大,需要规范的事项也越来越多。同时,随着民主法制建设步伐的加快,这种新的形势必然要求进一步扩大乡镇人大的职权范围。四是要对乡镇人大行使决定权的程序做进一步规定,使乡镇人大的决定权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由于《地方组织法》对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决定权的范围只是作了原则的规定,在具体操作中,乡镇人大普遍反映落实决定权有困难,致使一些乡镇人大不能有效地发挥监督作用。

总之,乡镇人大作为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必须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在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中发挥其积极的作用。

第9篇 关于镇人大工作的调研报告

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基础环节,也是我国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乌海市镇人大工作的基本情况,xx年11月11日至12日,内蒙古乌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伊英、沙日娜带领调研组到各镇进行了调研。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陈建国,副秘书长张鸿斌参加了调研,各区人大常委会的有关领导陪同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镇人大基本情况

乌海市现有5个建制镇,共有镇人大代表259名;镇人大主席5人,其中专职1人,兼职4人。镇人大主席团成员一般由5-7人组成。5个镇均没有副主席和专兼职工作人员。

二、镇人大开展工作情况

近年来,特别是xx年撤乡并镇以来,乌海市镇人大都能较好地开展工作,较好地发挥了镇人大在推进本地区三个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可以说,镇人大工作是有进步的。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依法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各镇都能够坚持每年召开一次人代会,党委、政府能够在经费、人员上给予保障。会议期间,人大代表能够行使职权,认真审议政府和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在人代会的各项选举中,各镇能够按照法定程序,引导好代表对候选人的酝酿、讨论,使组织的意图与群众的意志相统一,确保了党委人事安排意图的实现。

二是镇人大依法开展监督,使监督职能得到了体现。从调研的情况看,多数镇人大都能较好地结合本地实际,履行职责,较好地发挥基层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如公乌素镇组织人大代表对防汛、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复兴社区放炮扰民情况进行视察;巴音陶亥镇人大对部分驻镇站所、学校工作进行评议,开展低保、新农区建设、村级工作情况调研;千里山镇人大实行代表旁听法庭庭审,对基层司法工作进行监督;拉僧庙镇人大组织代表参加区人大常委会开展的土地管理法、煤炭法、劳动就业法执法检查等,都有力地推动了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

三是积极组织代表活动,代表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各镇人大都成立了代表活动小组,能够组织代表开展学习培训、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等活动。各镇人大都建立了代表学习培训制度,能够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如千里山镇组织人大代表到山东省,内蒙古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和乌海市乌达区观摩、学习先进种养殖技术;拉僧庙镇组织人大代表参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法律知识培训;乌兰淖尔镇根据白天代表忙农活的实际情况,利用晚上的时间对代表进行履职培训。各镇都能认真做好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办理工作,并及时答复代表。

三、镇人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人大主席专职程度低。由于镇人大没有常设机构,镇人大工作主要依靠镇人大主席组织代表开展,所以镇人大主席人选对镇人大履行职权有着突出的影响。乌海市5个镇中,除千里山镇是专职主席(兼任镇党委委员)外,其他4个镇人大主席均由镇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兼任;各镇均没有配备副主席。兼任人大主席的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往往将重点放在党委工作上,很难兼顾人大工作。同时,多数镇没有设立人大办公室,也没有配备专兼职人大工作人员,组织力量十分薄弱。

二是工作制度不健全,已有制度落实不够,缺乏规范化、制度化。各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普遍存在时间短、内容少和推迟召开的问题。如今年多数镇人代会在6月份举行,拉僧庙镇到调研日还没有召开;有的镇人代会会议安排一天,而实际只开半天,审议时间只安排一两小时,会议质量难以保证;有的镇以镇财区管为由,人代会不安排财政预算审查。多数镇不能够按规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主席办公会议,且议题多是关于人代会的有关事宜,其他内容很少提及。个别镇除每年的人代会外,很少开展人大工作,造成基层人大职能缺位。

三是代表经费落实和活动开展得不够平衡。代表经费方面,《代表法》对代表活动经费虽然作了由同级财政解决的规定,但从实际情况看,部分镇人大工作和代表活动经费没有列入财政预算,无固定经费来源,有的虽然列入预算,但难以落实,从而影响代表活动的正常开展。代表活动方面,少数镇代表活动不能够正常开展;个别镇既无代表活动计划,也无活动内容,今年以来代表活动还是空白;有的镇虽有计划,但不具体,可操作性不强,代表活动流于形式,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

四是镇人大主席和人大代表的业务素质亟待提高。镇人大主席是镇人大工作的直接组织者,镇人大代表是镇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细胞,他们的素质高低直接影响镇人大履行职权的质量。通过座谈,我们了解到部分镇人大主席对人大工作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掌握不够,对人大工作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认识不明确,造成不能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工作。代表的素质不高,一些代表的政治责任感不强,认识不到人大代表所肩负的使命,有的仅将人大代表看作“荣誉称号”,缺乏代表意识,履职的积极性、发挥作用的主动性不高,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镇人大职权的正常行使。

五是市、区人大常委会对镇人大工作业务指导不够,联系不经常,工作联动少,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使镇人大工作缺乏推动力。

四、加强和改进镇人大工作的建议

通过调研,调研组就如何加强和改进镇人大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强化组织保障。一是要配齐配强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和工作人员。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苏木、乡、民族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工作条例》的规定,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名义,向市委提出配齐配好镇人大专职主席或副主席的建议,各镇人民代表大会设主席一人,并设副主席一至二人,主席、副主席中至少应有一人是专职的。镇人大主席要保持相对稳定,以保持镇人大工作的连续性。镇人大主席、副主席、镇长、副镇长职务调整,要及时召开镇人民代表大会,严格履行接受辞职和补选程序。各镇都要设立人大办公室(可与镇党政办公室合署办公),并明确一至两名专兼职人大工作人员,改变目前人大主席唱“独角戏”的现状。二是要进一步改善镇人大工作条件,落实好专门的办公场所和工作经费,配备必要的工作设备。各镇人代会、主席团工作经费,代表活动经费应列入财政预算,并实行专项管理。三是要关心镇人大干部的成长,工作成效突出的,适时交流、提拔使用,激发人大工作活力。

(二)规范镇人大工作。一是开好镇人民代表大会。各镇每年必须召开一次人民代表大会,有选举任务时还可增开。换届会议应该在镇人大代表选出后的两个月内举行;例会一般要在3月底前开完;如果是临时召开的,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会期安排要合理合法,保证代表有充分的审议和酝酿候选人时间,不得随意压缩会期和缩减法定工作程序。镇人民代表大会在依法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算报告、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听取和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讨论决定职权范围内的事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二是要开好人大主席办公会议。各镇人大要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苏木、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工作条例》,认真履行镇人大主席团和人大主席工作职责,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一次主席办公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和档案保存工作。三是加强监督工作。各镇人大要针对本行政区域实际,把本镇带倾向性、长远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作为审议、决定和监督的重点,通过听取政府专项工作报告,进行工作评议,组织代表视察和开展执法检查、调研,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强化对政府及职能部门的工作监督,提出改进意见,督促有关部门转变作风,整改落实,推动法律法规和上级人大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实施,为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维护地方稳定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四是要加强制度建设。各镇人大要建立健全人代会、主席办公会议、主席团成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代表小组活动、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以及组织代表视察调研等制度,实现工作规范有序。

(三)加强代表工作。提高镇人大工作的效能,必须把代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抓紧抓好。一要强化代表培训,提高代表素质。通过组织专门的培训会、开展代表履职经验交流活动、以会代训等形式,让代表深刻理解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神圣权力和应尽的义务,增强人大代表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二要组织镇人大代表小组活动,为代表履职搭建平台。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由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组织,以集体活动为主、以代表小组为基本活动形式。主要采取对本级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镇人民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等方式进行。镇人大每年年初要制定详细的代表工作计划,各代表小组也要制定活动计划,保证每个代表小组每季度至少活动一次。三要认真组织镇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为进一步增强人大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促进人大代表认真执行代表职务,切实履行代表职责,更好地接受选民的监督,各镇要通过积极组织引导,保证每名镇人大代表任期内至少向选民述职一次。四要重视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是代表履行职务的重要形式。镇人大主席、副主席要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交办、督办和落实工作,督促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负责地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内答复代表,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和水平。由于联系镇人大代表比较方便,除了书面答复外,还应当多与代表当面沟通情况,以不断激发人大代表履职的积极性。

(四)市、区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和联系。市人大常委会在xx年安排一次对镇人大主席的集中培训,使镇人大主席尽快掌握人大基本业务知识。在召开的全市人大工作会议中要有镇人大的有关内容,解决镇人大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人大依法开展工作。区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镇人大工作的经常性指导,建立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定点联系镇人大制度,根据各个时期的工作任务,适时到镇人大了解工作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区人大常委会要善于发挥自身的优势,采取各种措施,积极争取区委对镇人大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并建议区委明确要求镇党委把加强和改善对本级人大工作的领导作为镇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主动支持镇人大依法行使职权,为镇人大开展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市、区人大常委会要经常邀请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参加市、区人大常委会开展的活动,并且在此基础上对镇人大工作进行必要的业务指导,使他们进一步熟悉人大工作,了解上级人大的工作情况。各镇人大要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使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及时了解镇人大工作动态,营造加强镇人大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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