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村干部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调研报告
“农民、农村、农业”问题是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为此中央连续几年以中央一号文件的形式,强调农业发展的重要性,并提出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庄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现代农业。本人作为第三批选派干部到村任职,为更好的领会中央政策,使之与任职村的实际情况相结合,以便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本人对任职村进行了详细的调研和思考,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村座落在皋城以西,蓼城南端,地处新312国道以南,与老105国道相邻,距镇中心5.5公里。宁西铁路穿村而过,东西横跨四个村民组,共14.7公里,村内建有铁路客、货两座站台,交通十分便利。因此,村内煤炭经营公司、郢通搬运公司、民发运输公司等民营企业应运而生。全村共有8个村民组,一个中心村(136户),共496户,口人,58名共产党员,农民安居乐业,干群关系和谐。村内拥有耕地1900余亩、山林3700亩(其中圆竹600亩、板栗林700亩、用材林2400亩),森林覆盖率80%以上,空气清新,人杰地灵。村内建有县级示范小学一所。1998年在全县率先建成首个村级电话程控机房一座,联通、移动无线信号塔村前村后遥相耸立,通信相当发达。年初在全县第一个在村级开通光纤,并转播有线电视节目38套,村民了解农业信息方便快捷。本村先后荣获省、市“先进党支部”、“五个好村党支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单位”、“小康村党支部”、“林业生态示范村”等荣誉称号。年又被列为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
二、发展现状
根据村五年发展规划和新农村建设总体布局,本人选派到该村后,迅速投入到新农村建设的热潮之中,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基础设施比较完备。基本完成“村村通”道路水泥路面施工,村部东面与105国道相连并直达火车站的姚关大道即将完工,村民劳作经商进出方便。中心村136户农户集中居住,并形成街道,路灯设施齐备,闲瑕时间农户可以在街头农民公园散步,聊天,其乐融融。位于中心村东面的村部宽敞净洁,图书室、党员活动室、农民学校、新农村建设办公室、计生服务室等样样齐全,成为村民学习、娱乐、共商农村建设的陈地。新落成的村级卫生室,人员、药品齐备,并积极加入新农村医疗合作,农民享受到小病不出村的方便。
二是农村经济较为发展。农民发挥地理和资源优势,积极做好“山上、田里、庭院、市场”文章。依靠交通便利,成立了数个运输公司。利用荒山,兴办轮窑厂,一方面解决几百人就业问题,另一方面为农民自身建房提供了便利条件。全村积极发展优质稻生产,形成一村一品的良好产业结构。利用山林资源,兴办数个竹木半成品加工厂,让“绿色银行”为农民带来滚滚财源。
三是人与自然和谐共存。全村竭力打造“生态示范村”,合理利用山林,在砍阀林木之后,不忘栽种,使森林资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积极推广“一池三改”,发展绿色种植,绿色养殖,使用清洁能源,保持清洁水源,共同维护清洁家园。
三、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有条不紊地进行,不能照搬他村发展的模式,要有自己的规划,要有让农民赞成的规划,要有让农民参与的规划。新农村建设千头万绪,必须要有一个团结、奋进,能吃苦的领导集体。通过集体学习中央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民主决策,规范民主管理。实践表明,只要大家形成共识的事情,就能办成、办好,同时又促时了村支两委和党员干部在农民心中的地位和形象的提高。
二是利用各种渠道向农民宣传新农村建设的政策和重要意义。有时农民对中央的政策了解的比较偏面,需要村支两委和党员率先垂范,并向农民宣传好中央的惠农政策,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激发农户投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热情。否则仅靠村干的力量是难以完成新农村建设的各项艰巨任务。
四是筑巢引凤,招商引资。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首先要打好基础,把各项基础设施建好,在发展农业生产的前提下,向外多宣传,利用好自身的资源和环境优势,多方吸引资金和技术,发展其他产业。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农田基本改造亟待解决。村境内农田参差不齐,不便耕作,水渠常常淤阻,年年需要花大气力清淤,耗费了农户大量时间和精力,从长远打算应着力进行整治和改造。
二是林业经济发展较为粗放。农户对林木圆竹的加工仅是半成品,在市场中的销售利润不高。林木加工点分散,没有形成相当规模的经济联合体和协作组织,存在互相压价,亏损经营的情况。
三是饮水问题。由于90年代村内建有小型钢厂,有部分地下水受到污染,且村民各自打井取水极不方便,现村内有自然河流穿村而过,在中心村铺设自来水管道有利于农民生产、生活,但目前缺乏项目资金。
四是村内道路需要继续建设。中心村道路与村部东面姚关道之间的2.3公里道路虽有路基,但一到阴雨天,泥泞难行,为部分村民出行带来一定困难,且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中心村的优势地位,该道路需投资40余万元,依本村村民筹资建设暂无可能。村内8个村民组之间的道路也常年失修,崎岖不平,为农民劳作、生产、生活带来较大阻碍。
五是村民环境保护意识需要加强。中心村聚居村民较多,因此产生的生活垃圾也较多,加之村民环保意识不强,垃圾随处堆放、乱倒现象没有有效改变。在加强宣传的同时,需要设置垃圾箱,安排专人清洁街道。
六是村级卫生室设施不健全。虽然村级卫生室已启用,并有4名医师,但卫生室内部规章制度不健全,在有92%以上的农户加入新农村合作医疗的情况下,诊疗设备显地力不从心,应对广大农户的保健就诊还相当吃力。
七是新农村建设的配套资金较高,农民有一定经济压力。在进行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中央和地方在惠农政策和资金上向农村均倾斜较大,农民的积极也非常高涨。但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农民需要自筹相当大的资金,比如“沼气池”配套的“一池三改”工程中,国家全力支持利用绿色能源,投入800元/池建设沼气池,应该是非常优惠,但农民需配套投入700元左右,如进行“一池三改”工程,农户需要建猪圈、厕所等,每户农民需配套投入4000多元,给农民带来一定压力。
五、发展建议
(一)围绕“生产发展”目标,增加农民收入。
发挥地理和资源优势,调整农林业产业结构,做好“山上、田里、庭院、市场”文章。山上主要抓好圆竹、板栗、用材林的项目开发。优化种植结构,增加产量。整合半成品加工厂,引进资金,进行竹木用品深加工。发展村集体经济,于年年底建一处中等规模的竹木市场,实现剩余劳动力转化,实现人均年增收100元的目标。田里倡导科技兴农,在促进农民增收工作中,把加快科技进步,加大新型农民培训,提高农民素质作为重点,通过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和应用,建设优质稻生产基地,到年年底完成整村培训,培养优质稻种植科技当家人40名以上。到平均每人年增收200元,形成一村一品、一组一业的产业格局,并于底完成700亩基本农田改造。庭院主要培育户养千只禽、户养百头猪的养殖专业户和养殖专业组。市场主要发展壮大村民运输公司、煤炭公司等,引导农民成立多种经济协会,以竹木加工、优质稻种植为龙头,带动其他产业发展。同时大力开展“阳光工程”,进一步加强村民的技能培训工作,为输出务工村民提供就业保障和法律服务。
(二)围绕“生活宽裕”目标,提高群众生活质量。
1、年年上半年完成“村村通”水泥路面工程(2.3公里),方便村民直通新105、312国道。国家投入资金加村民筹资56万元。
2、年年下半年完成中心村街道500米路面柏油浇注工程。
3、下半年完成中心村至姚关大道的中心村主干道2300米的水泥路面硬化工程。
4、下半年基本完成村内8个村民组“组组通”沙石路面工程。
5、下半年完成中心村自来水厂建设工程。
6、上半年完成组组通有线电视工程。使全村100%农户通有线电视。
7、年年下半年进一步健全村卫生室建设,拥有医师4名,至上半年使100%村民享受到合作医疗。
8、年年底投入0元用于村民的新型农民教育培训,使45岁以下的村民掌握1至2项生产治富技术。
9、年年底完成全村100户沼气池建设工程,节约能源、绿化环境、减少生产成本投入,享有绿色能源。
10、底完成村幼儿园建设工程,增加示范小学办学资金,增加师资力量,让教师留下,教好课。
(三)围绕“乡风文明”目标,扎实开展文明村建设活动
1、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村民活动阵地建设。在村部设立并健全多种村民活动场所,如图书室、娱乐室和培训室。在其他村民组完善“三小”活动阵地(即党小组、村民小组、计生小组),使村民有一个固定的活动场地。
2、以实现“平安关山”为目标,开展“综治三包”活动,成立禁赌、禁黄小组;实现社会治安稳定,无黄、赌、盗等违法犯罪现象。于年年底在关山村建立巡回法庭和警务室。
3、开展“创十星、评十户”活动,倡导村民学文重教、崇尚科学,喜事新办、丧事简办、遵纪守法、移风易俗新风尚。
(四)围绕“村容整洁”目标,实施生态村建设工程
1、年年起开展“三清六改”(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改院、改水、改厕、改沟、改圈、改厨)为主要内容的村容村貌大整治,在各个中心村建垃圾焚烧池,成立环境督导队,使柴草乱垛、垃圾乱倒、畜禽乱跑、污水乱流的现象得到有效改变。实现户户庭院整洁,村容村貌美化。年年底完成中心村“穿靴带帽”工程。
2、底完善中心村街头农民公园建设,在进村路旁栽种绿化树、整修下水道,在街头三角公园建体育活动器材。
(五)围绕“管理民主“目标,建设民主法制示范村
1、坚持民主决策。凡是涉及村民切身利益事项的决策,均召开村民代表会或村民大会,完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2、规范民主管理。一要规范公开形式。在村部建村务公开栏,同时以公开栏、入户宣传单、下组入户宣传等形式及时公开村情村务,确保村民对村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议事权和监督权。二要规范公开内容。将村务决策、村干部补贴、集体财务收支、计生指标、山林耕地企业发包、工程投标、宅基地分配、救灾物资发放等内容向村民定期公开。三要规范公开时间。根据公开内容按照年度性、常规性、临时性、即时性进行公开。四要规范公开的内容和实施、落实和监督。由村务监督小组监督公开的内容和落实的情况后向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汇报。
第2篇 关于农村党员教育培训的调研报告
党员教育培训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开展党内活动最为直观、最为有效的载体。加强基层党建,特别是抓好农村党员政治思想和素质能力建设,能够更好地促进党的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加快奔小康步伐。为进一步总结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中的得失,明确今后教育培训的重点,近期,我镇对农村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期间,共召开由镇党委会、村党组织书记、部分农村党员、机关党员等参加的座谈会6场。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员队伍的现状和特点
**镇位于**县东北部,地处**、**、**三县交界,是个典型的农业大镇。全镇总人口6.4万,党员1128名,其中农村党员752名,占党员总数的66.7%;镇机关事业单位党员355名,占党员总数的31.5%;两新组织党员21名,占党员总数的1.8%。从年龄结构来看,35岁以下的青年党员有267人,占全镇党员总数的23.6%,45岁以上的党员有619人,占全镇党员总数的54.8%;从性别结构来看,男党员989人,女党员139人,分别占87.7%、12.3%;从文化程度来看,高中及以上的党员有422人,占37.4%,高中和中专以下的党员有703人,占62.6%。整体来看,我镇党员队伍在结构的主要特点有:一是老党员多,年轻党员少;二是男性党员多,女性党员少;三是文化水平低的多,文化水平高的少。
二、党员教育培训的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全镇共组织开展各类党员教育培训62场次,共教育培训党员2000余人次,其中参加政策法规、实用技术培训的有1100余人次,参加主题教育培训的有900余人次。在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中,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完善机制,促使教育培训工作规范化。一是建立三级干部教育培训机制。镇党委培训到村两委干部,村党组织培训到农村党员、建党积极分子,并组织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参加市县组织的各类培训班。村党员干部培训每季度组织一次,每次不少于一天(4个课时);农村党员教育培训每半年一次,每次半天(2个课时)。二是建立目标管理制度。镇党委把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创建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工程考核,确保使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建立教育培训督查制度。镇党委对各基层党组织教育培训工作进行跟踪管理,定期检查督促,并将督查检查情况作为“**党支部”的重要依据。
(二)统筹兼顾,扩大教育培训的覆盖面。一是加强村级阵地建设。三年来,我镇积极争取项目资金115万元,实施了新建、代元等8个村村的村室改扩建项目,扩建后的党员活动室面积均达到100平方米以上,配备远程教育培训收看站点14个。二是扩大教育培训的覆盖面。采取党员帮学、助学、送学等方式创新开展教育培训,解决了流动党员、卧床不起的老年党员的教育培训的难题。如代元村党总支创新党员教育形式,利用飞信发送务工指南、党建信息,加强党员教育;施桥村党支部针对卧床不起的老党员,村支部委员包到人,采取送学上门,切实做到党员教育全覆盖。
(三)创新形式,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经过调查,我镇开展的教育培训方式主要有:一是集中培训。村两委换届结束后,我镇对村两委干部进行了集中培训,镇党委书记武子江同志上了《如何做一名优秀的村干部》专题党课,并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切实增强了村干部的党性修养、履职能力和廉洁意识。二是分片培训。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镇13个村划分3个片,分别由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组织委员带队开展党员教育培训,采取上党课、举办农业技术讲座与收看远教节目相结合,重点学习了《党章》、习___系列讲话精神、农村实用技术等知识,教育广大党员增强党性意识,在执行党的政策、发展经济、维护稳定等方面切实发挥党员模范作用。三是党员自学。利用组织部门下拨的4000元党员教育经费,印制党员学习材料200本、党员教育宣传画1000份,发放到每个党员手中,方便农村党员在家学习,很受党员欢迎。
三、当前农村党员教育培训存在的问题
(一)党员召集难。村级党组织很难召集齐党员按时参加“三会一课”或者党员学习,有些党员更愿意在家休息或者干活挣钱。个别村为了提高参会率,违规给党员发烟、发钱,造成了不良影响,也留下一些后遗症。
(二)培训覆盖面窄。多数党组织都把教育培训精力集中于党员干部、在家党员上,而对老党员、流动党员等教育培训不够,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不够全面。
(三)培训效果不理想。普遍存在着方式过于单调、内容过于单一等问题,多数都局限于传统的教育培训模式,教育培训缺乏吸引力。教育培训存还在重理论轻党性、重次数轻实效的现象,一些农民党员的党员意识明显弱化。
四、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教育培训的效果不理想,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部分党组织重视不够。部分基层党组织书记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到位,特别是镇、村党组织书记认为农村党员教育培训是可抓可不抓的软任务,存在着“重发展、轻党建”的倾向,一些乡镇党委把工作重心放在计划生育、农洁工程、信访维稳等工作上,而疏于抓好党员教育这一“主业”,造成对党员教育工作重视不够,领导不力,成效不大。
(二)个别党员认识不到位。有的认为,学习党章党纪、政策理论是领导干部的事,作为一名普通党员,不用投入太多精力,了解一些就行了。因而对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不重视、不主动,浅尝辄止,应付了事。有的借口“工作太忙”、“农活太紧”,坐不下来,学不进去。有的认为年龄大、文化低,干脆放弃不学。
(三)教育培训形式单一。农村党员教育培训的方法老套,手段单一,要么是“你讲我听,你说我记”的满堂灌,要么是读读报纸、学学文件、看看远教的简单学。讲理论,空洞说教的多,生动引导的少;讲技术,复杂且难应用的多,符合实际易于实践的少。
(四)工作机制不健全。一是培训经费投入不足。乡镇对党员培训经费投入甚少,严重制约了村级党员教育培训活动的开展。二是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村级党组织不能严格执行党员管理制度,对不能按规定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约束不够,影响了党员教育培训的开展。三是责任机制落实不力。多数基层党委特别是乡镇党委都把工作重心放在经济建设上,认为党员教育是虚功,做做资料、留点图片就可以了,对村级党组织疏于督查、考核,造成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抓党员教育培训存在侥幸、懈怠心理。
五、加强农村党员教育培训的对策与建议
(一)提高认识,增强党建责任意识。对党建工作认识不到位,是近年来部分农村基层党组织党的建设虚化、党组织地位和作用弱化的主要原因。要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分级负责的责任落实体系,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书记的党建责任意识,把抓好党员教育工作与经济工作放到同等重要位置,持续用力,长期坚持,防止因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见效慢而放弃抓这项工作,坚决杜绝党建工作与经济发展“两张皮”现象。
(二)建好阵地,搭建教育培训平台。以村两委换届为契机,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优化班子配置,教育党组织班子要真正重视起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注重发挥农村党员在推动发展、维护稳定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继续实施村室改扩建项目,已完成改扩建的村,要加大投入,提升标准。确保每一个基层党组织都做到有领导组织、有教学计划、有固定场所、有教学设备、有活动内容。特别是要抓好农村远教设备的更新工作,确保尽快投入使用,切实发挥远程教育系统在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基层组织、服务农民群众、推进农村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突出重点,丰富教育培训内容。要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适当考虑他们的兴趣爱好,丰富学习内容。一是抓好党性教育。以支部“三会一课”为载体,对他们深入开展宗旨、政策教育和党风、党纪教育,用党章和“三严三实”讲话精神武装他们的头脑,帮助他们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二是抓好法治教育。围绕十八大四中全会精神,集中开展一次《宪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切实提升农村党员的法制意识和法制水平,争做学法、知法、守法的带头人。三是抓好技术教育。以提高带富能力和以科技知识教育为目标,组织他们学习创业本领、农村实用技术等,使农村党员干部掌握1-2门实用技术,提高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
(四)创新形式,拓宽教育培训载体。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创新教育培训手段,不断丰富教育形式。一是运用电化教育手段。充分利用远程教育平台,播放党建、反腐、农业、科技、红色电影等电教片,让党员群众学的方便、学得踏实。二是运用网络通讯手段。发动年轻党员积极关注共产党员微信、易信,及时浏览党建信息,主动学习党的政策知识。并利用飞信平台,向农村党员尤其是流动党员定期发送党建短信,用这种方便快捷的手段加强党员的沟通教育。三是传统教育手段。结合“三会一课”的召开,以会代训,同时通过宣传标语、公示栏、广播等形式张贴播放学习内容,让党员随时学、随处学。同时,继续抓好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党员制等六大载体建设,让农村党员在为民服务的实践中学习、提升。
(五)完善制度,激发教育培训活力。要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必须有机制保障,才能确保党员教育培训抓出实效。一是经费保障机制。要把党员教育培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党员教育培训经费要向农村、社区、非公企业和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年初及时下拨到乡镇,从严监管,确保经费发挥作用。二是党员管理制度。巩固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处置不合格党员为抓手,出台农村党员教育管理细则,把党员教育培训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之一,健全党员退出机制,真正把从严治党落到实处、落到基层。三是考核奖惩制度。各级组织部门要加大对农村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督查考核力度,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抓得紧,抓得实,并且取得实效的党组织给予激励;对不重视、不落实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党组织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第3篇 关于农村脱贫致富产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为了贯彻落实“xx大”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推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群众脱贫致富,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工委会的工作计划,我工委和省民宗委、省文体厅组成调研组,在常委会副主任张力夫和工委主任李永喜的带领下,于2023年4月底和5月初,到陵水、保亭、五指山、琼中、白沙、昌江、东方、乐东、三亚等九个少数民族市县对我省少数民族地区脱贫致富产业发展情况开展调查研究。调研组实地查看了27个产业项目,并听取了市县政府的专题工作汇报。
一、我省少数民族地区农村脱贫致富产业发展取得的主要成绩
从目前来看,少数民族地区农村脱贫致富产业在巩固传统产业的前提下,积极发展新兴产业。主要成绩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政府重视,加大投入,农业产业得到较快发展。近年来,各市县都把加快农业产业发展摆上重要议程,采取多种措施发展农业产业:一是加大强农惠农富农资金扶持力度,全力支持设施农业、冬季瓜菜、花卉、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等现代农业基地建设。如五指山市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实施意见》、《五指山市促进农民增收的三年实施方案》、《五指山市促进农民增收考核办法》、《五指山市农民增收示范点扶持资金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加大多农业产业的扶持。从2023年起,每年从市财政安排2000万元作为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琼中近3年来,发放惠农补贴资金3.42亿元。由于资金的投入,农业产业在巩固传统产业的同时,不断发展新兴产业、现代农业和林下经济。各种产业不断发展壮大,产业模式不断多样化,农村产业结构得到调整和优化。如琼中在发展橡胶、槟榔、粮食作物、畜禽、渔业等传统产业,同时琼中绿橙、种桑养蚕、益智、灵芝、铁皮石斛、*花紫珠等产品,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利益,促进农民增收。二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发展条件,进一步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如,三亚2023年财政支农资金11.2亿元,乐东2023年-2023年共投入资金3.5461亿元用于农村脱贫致富产业的发展。昌江2023年9753万元水利工程加固和农村安全饮水建设。农业发展的水利、道路等得到较大的改善,设施农业的规模不断扩大。三是紧紧围绕农村主导产业,积极推进农业科技发展。积极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活动,不断提高农民素质,大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不断强化科技强农的作用。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的推动作用。如琼中县近三年来工举办各类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班900 多期,培训农民8.6万人次。还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知名专家的合作,借助高新技术和新品种推广,优化产业结构和提升单产效益。昌江开展农业科技送资料、送科技、送新项目、开设培训班“四送一训”活动,聘请100名技术指导员,推进科技入户工程,指导1000户示范户,辐射带动10000户农户。实施“阳光工程”、“万名中专生培养计划”和农业科技110基地现场培训计划,举办农村技术培训班180期,培训农业技术人员300多人次、农村实用人才 10000多人次。四是加强农村产业融资投资以及机制、体制创新,为农民提供资金支持,保障产业发展。
2、积极推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模式,合作社不断发展壮大。专用合作社作为一种经营模式,创新了农村经营体制和机制,建立起新型服务体系,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促进农业产业化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九个市县通过“抓指导、强扶持、重服务”推进合作社的发展。一是加强对合作社的指导,引导合作社规范化上水平发展。二是加强扶持力度,不断加强合作社的发展动力。三是重视为合作社提高服务,不断增强合作社的竞争能力。如乐东目前全县设立的农民合作社365家,带动农户4.65万户。陵水农民专业合作社起步于2023年,截止目前,在工商登记注册的有207个,入社成员1700人,从业人员2800人,辐射带动农户10700户。琼中福岛橡胶专业合作社就是一个较为成功的例子。该合作社于2022 年成立,以社员为服务对象,主要为社员提供生产资料购买、橡胶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等。合作社成立以来,逐年发展壮大。2023年成立时,合作社成员8 人,2023年205人(户),2023年426人(户),2023年816人(户),2023年1062人(户)。出资额2023年8万元,2023年 56万元,2023年135万元,2023年469万元,2023年878万元。股金分红2023年社员股金每万元分红660元,2023年1090 元,2023年1600元,2023年1400元,2023年1100元。在促进农民增收,带领农民致富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3、积极引进、扶持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在带动产业发展、推动产业升级、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农民致富中的作用不断显现。各市县通过强化服务,立足于本地资源,引进龙头企业来带动产业发展。昌江黎族自治县2023年采取“企业+村级组织+农户”的租赁合作模式,引进了武汉市广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乌烈发展蔬菜生产基地,建成了3200 亩常年蔬菜基地,年产蔬菜22万吨,带动周边3000农户发展瓜菜种植。对于出让土地的农户,县财政按每亩500元的标准一次性给予补助。并保证打工优先权,被租用5亩以上土地的农户至少可得2个以上的用工指标,共为当地农民提高了1200个就业岗位,固定工每月工资2500元至5000元不等。公司采取标准化生产,实现蔬菜生产业化和标准化,产品由自己的汽车直接运到香港、新加坡等地,实现农产品和市场的无缝对接。有效地促进产业的升级,同时实现了公司和农户的共赢。调研组认为,昌江乌烈模式是最符合我省省情的一种模式。一是这个模式企业和农户的利益联系紧密,农民在合作中得到了利益,又学到了技术。二是通过合作,实现了农民和市场的对接。三是合作的农民在被租用的土地上打工,得到了就业。
4、特色农业产业基地、产业园区建设取得新进展。在特色产业方面,各市县因地制宜,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发展优势、特色产业。五指山市的山猪、山鸡养殖,乐东哈密瓜种植、琼中绿橙、白沙绿茶、生姜、土龟养殖等等。这些特色产业,促进农村产业发展,拉动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农民人均收入逐年提升。产业园区建设方面,三亚市推进设施农业基地建设,依托龙头企业、合作社和种养大户,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全市设施农业基地面积3.5万亩。昌江建立了昌江太坡农产品加工园区,引进了台资企业冰果师农产品加工项目,各类水果1000吨。白沙建设了农产品加工园区,目前已引进海南百福源等10多家龙头企业进驻园区,加工的产品有酒精、姜茶、竹笋等。海南富泽实业有限公司白沙分公司,创建了白沙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园,总规划1800 亩,首期建好的温室大棚320亩,露天大田菜场180亩。公司采用“公司+农民专用合作社+农户+市场”的方式,牵头成立了专业蔬菜种植以及香芋、无花果、黄秋葵、生姜等具有本地特色的农民专用合作社,网络了各种农业专长农户300户。公司的系列产品都注册了“富泽侬家”商标,大幅度提高农产品的知名度和附加值。陵水正在建设5000亩(其中核心区630亩)英州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辐射带动周边地区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
5、品牌意识不断加强,品牌建设有新的举措。品牌是产业发展和增收的倍增器。从调研的情况来看,各市县都注重品牌的作用,积极创建农产品品牌,有些品牌在市场享有一定的知名度。如白沙绿茶、琼中绿橙都有较高的知名度。其中白沙的品牌建设具有较大的力度。先后出台了《关于实施商标兴业富农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意见》,统一了“白沙生态农业”的形象标识,并在农产品外包装使用。同时整体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在原来绿茶、姜茶、竹笋三大品牌的基础上,增加了土鸡、瓜菜、大米、南药、黎歌风情、罗帅米酒等近60个农产品品牌。品牌在促进产业发展和增加创收方面作用得到较大的体现。如,海南永基有限公司创建的白沙土鸡品牌,土鸡每只由原来的70元上升到198元;白沙山兰米,由原来的每斤25元上升到包装后的103元,经济效益非常显著。
第4篇 农村组织三级联创科学发展观调研报告
农村组织三级联创科学发展观调研报告
____《党章》明确规定:“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因此,坚强而有战斗力的基层党组织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条件,是我们党执政的重要基础,没有广大基层组织战斗力的发挥,全党的战斗力就是空话。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的重要地位,要求“全面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着力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并就此进行了深刻阐述,作出了重要部署。基层组织是党的执政基石,是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战斗堡垒。
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是提高农村发展经济能力的基础。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其执政能力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到党在农村执政地位的巩固,因此,必须把加强党的基层工作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环节.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执政能力,关键是提高其发展经济的能力,核心是增加农民收入,前提是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只有搞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才能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才能切实有效地增加农民收入,也才能真正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加强基层党组织是提高民主管理能力的保证。管理民主,就是在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建立农民合理有序地参与村务决策、村务监督的机制,使村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发挥。村党总支在经济上保障村民物质利益的同时,在政治上尊重村民的民主权利,让村民依法直接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有效地调动村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是提高构建和谐社会能力的前提。实现乡风文明、村容整洁,就是要求在农村大力倡导文明新风尚,努力破除陈规陋习、移风易俗,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农村。有一个好的党组织,才能确保本居(村)的各项事业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的根本要求保持一致;才能在利益多元化时代处理好少数人与多数人、长远与眼前、局部与整体、正当与非正当的利益关系,维护和发展好全体居(村)民的利益;才能带领群众一起想,一起干,走上一条良性的发展道路,全面建设小康,实现共同富裕;才能尽可能地处理好各种关系,把大家拧成一股绳,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发展。
二、当前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经济发展缺乏力。一是支部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不强。二是村集体经济薄弱,难以为群众办实事。缺少保障机制,难于调动村干部积极性。三是村干部待遇低。“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农村干部承担大量的工作,而所得的报酬却偏低。影响了村干部的积极性。
(二)部分村干部和党员的文化偏低、年龄偏高、思想落后,示范带头作用发挥得不够好。同时,大多数农村优秀青年在外务工,又没有固定的地点,给党组织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增加了很大的难度。在思想上对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认识不到位,部分党员先锋队意识减弱,组织观念淡漠,缺乏理想信念追求,缺乏对组织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个别致富能人党员不愿意传经送宝。
(三)对党员教育和管理不到位。一是由于支部缺乏经费,加上农村党员大多都忙于生产,难以集中学习教育,二是部分支部行动上缺乏自觉性,没有一套切实可行的教育管理措施。三是部分流动党员长期与党组织失去联系,无法对其教育和管理。这些问题,经长时间积累,就造成部分党员经不住考验,政治立场动摇,丧失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不能同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
(四)村“两委”文化素质低,管理能力差,党务工作业务不熟,工作起色不大,战斗堡垒作用难以发挥。有的基层干部在带领群众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思路不清,办法不多,能力不强,甚至连自己还没有脱贫,生产生活还不如周边群众,不够大胆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在群众中说话不算数,没有权威性和号召力。
三、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建议和对策
(一)以“三级联创”活动为载体,全面提高农村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以创建“五个好”(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新农村建设业绩好、农民群众反映好)村级党组织为目标。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使农村基层党组织成为农民群众信任和拥护的坚强战斗堡垒。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党支部班子建设是必须始终抓住不放的核心问题。通过加强班子的思想建设,使农村基层组织班子的每一位成员,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的坚定信念,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树立无产阶级的人生观、价值观,牢记党的根本宗旨,掌权为民,廉洁奉公;通过加强班子的作风建设,使每一个成员树立密切联系群众、真抓实干、吃苦耐劳的良好作风;通过加强对班子成员的领导方法、领导艺术以及科技文化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使每一个 班子成员增强对市场经济的适应能力,提高带民致富的本领。在村级班子建设中,要把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放在首位,教育和帮助农村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摒弃陈旧的思想观念,大胆实践,大胆创新,在市场经济的摔打中增长知识和才干。在领导班子建设中,要把选好配强“一把手”作为重中之重。要把那些政治素质高、年纪轻、有文化、事业心责任感强、作风扎实、实绩突出、得到大多数群众拥护的优秀干部选拔。
(二)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农村党员队伍素质。一是视野要放宽。要注重从政治素质好、年纪轻、有文化、具有一定的致富技能和本领的“能人”中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对他们进行重点教育和培养,使新发展的党员真正能够发挥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的示范和表率作用。二是进度要加快。要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实行目标管理。三是关心要到位。要通过对老党员的关心照顾,体现党组织的关怀与温暖,增强他们对党组织的凝聚力;通过对年轻党员的教育培训,帮助他们增长致富本领,提高致富能力,增强他们对党组织的向心力;通过表彰优秀党员,开展生动活泼的组织活动,强化党员的荣誉感,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内生活的各项制度,做到重大事情党员先知道,日常事务党员多参与,重大决策党员先讨论,切实尊重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提高党员在群众中的威信。对那些不履行党员义务、不遵守党的纪律、不执行党组织的指示和决议、不听党组织安排的工作的党员,要按照党章和党的纪律的规定,给予严肃的处理,以确保党员队伍的纯洁。
(三)健全和完善党支部村委会的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农村干部的工作。应本着“加强党的领导、依法建制、民主有序、便于操作、分类指导”的原则,严格执行“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手册”进一步规范农村干部的工作。村务管理规则要突出建立四大机制:一是建立协调机制,理顺村务各项关系。要明确村务管理的主体、村务管理的权限、村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做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二是建立决策机制,促进村务科学决策。进一步完善农村村务决策的程序,突出村民在决策中的主体地位和“三支队伍”在决策中的重要作用,使村级决策程序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三是建立管理机制,促进村务按章办理。进一步规范村集体经济管理、村财务管理,明确管理权限,管理职责,作到民主公开,使村务管理由“暗箱操作”转变为“透明运作”,从“无序”管理到“按规”办事。四是建立监督机制,保证村务有序运行。进一步落实好村务民主监督机制,实行村干部任期承诺和践诺制,让村干部接受党员、村民的监督和评价,落实好对村干部的违规责任追究制度。把村干部置身于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下,促使他们按章办事,廉洁奉公,从源头上防止村干部滥用权力和以权谋私现象的发生。
(四)以提高素质为目标,扎实抓好农村党员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加强村干部教育培训,提高思想素质、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是农村干部队伍建设中最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坚持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层次培训的原则,采取“引进来,走出去”,课堂讲授和实地参观等方法,不断加强村干部政治理论、市场经济知识和新农村建设业务知识培训教育,做到每年对村干部轮训一遍。注重培训的针对性,突出实效性,注意不断提升培训档次。同时要利用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等现代化多媒体设备加强党员平时培训和教育。
(五)建立和完善农村干部任期目标考核机制,进一步调动农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一是建立农村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将新农村建设、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社会治安、信访稳定等工作目标进行细化、量化和分解,由党委和支部签订目标责任状。二是建立健全农村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使两委成员在工作中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人人头上有任务,个个肩上有压力。三是健全完善农村干部责权利相统一的考核机制。适当提高农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充分调动广大农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保持农村干部的相对稳定。
(六)进一步完善党建联系点制度,使之成为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助推器”。一是开展“双示范”活动,即按照镇抓基地一村一业,村党支部抓示范点一村一品,党员抓示范、帮扶和劳动一户一策的原则,指导和帮助他们创建服务示范基地,扶持和培育党员科技示范户。要求包村国家干部要帮助所包村建立两个示范作用好,服务功能全,经济效益好的服务示范基地,每个村都要有一个亮点工程。二是开展农村支部“一创双争”活动。就是创建“五个好”村党支部,争当优秀农村党支部,争当优秀党员。包村国家干部进村后,结合村实际,及时帮助指导村党支部因地制宜发展村组经济的目标和措施,明确了村干部和党员的责任,指导村开展新农村建设,使村的各项工作充满活力。
(七)进一步落实党员先进性承诺制,使承诺兑现不流于形式。首先在借鉴外地党员承诺制好的经验基础之上,结合我镇实际对承诺制进行安排部署,要求每名党员结合家庭主导产业或个人特长,提出3-5条实实在在、看的见、办得到,群众能得实惠的党员先进性承诺,在推行承诺制中,党员要因人而异,量力而行,坚持能做到几条就承诺几条,确保内容真真切切、实实在在。为了使承诺不流于形式,要将党员承诺进行公示,时刻接受党支部的提醒和群众的监督,并对党员承诺制中好的经验及时推广,优秀的党员给于表彰,从而起到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党员承诺制健康发展。
第5篇 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问题调研报告
当今社会,经济建设飞速发展,产业结构加快调整,推动了城市化进程,沿海及各大城市纷纷崛起,这就促使农村剩余劳动力逐渐向城市转移;与此同时,开放的城市拉大了城乡之间的发展差距,农村生产力水平低、经济落后,使得年轻的劳动力难以在农村生存,因此诱发了农民工外出务工的热潮。
但这些农民工在带来经济收益的同时,付出的却是远离子女的代价。在农民工之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没有能力和条件将自己的子女安置在自己所在的城市,于此形成了新的特殊群体——留守儿童。这些孩子基本属于需要其他亲人或委托人照料并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儿童。据此,启东市妇联以汇龙镇爱新村为例,对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问题进行了调研,情况如下;
一、概况
二、存在问题
以上数据说明了农村亲情的缺失、家庭教育出现真空对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1.健康与成长方面:在生活中,留守儿童们缺少父母的关爱和教育,在成长的最好阶段容易形成不良习惯,生活作息不规律,缺乏营养,很容易造成抵抗能力差,身体体质偏低等问题。
2.学习与认知方面:现代社会的发展,社会上的各种诱惑逐渐增多,网吧等娱乐场所对留守儿童有着致命的吸引力,使得他们上课不专心,下课沉溺于网吧,自控能力差,容易形成不良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3.心理与品行方面:父母的行为往往是孩子的坐标,留守儿童常年远离父母,生活中缺乏及时的指点和帮助,又缺少正确的是非观念,极易养成冷漠、自私、孤僻、偏激等不良性格和习惯。
4.人身安全方面:少年儿童处于身心发展的转折期,生理和心理不成熟,缺少适当的约束和引导,他们极其容易受到不良诱惑影响,遇到突发事件自救能力差,甚至容易成为不法分子的侵害对象,人身安全受到威胁。
三、建议对策
留守儿童群体是当今社会飞速发展时期的特殊产物,他们的健康成长与家庭、社会和学校有着密切的关系。儿童是祖国的花朵,针对他们的教育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战略性工作,需要全社会来关注。为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问题,建议从家庭、学校、社会三方面着手:
1.家庭。要慎重做出每个选择,家长要正确面对孩子的教育问题,慎重选择外出务工,要把家庭教育摆在当前最突出的位置上,家长要明白孩子最需要的是父母的关爱而不是金钱;引导外出父母切实负起养育责任,尽量改善家长的外出务工方式和教育沟通方式。积极引导家长处理好外出务工和关心孩子健康成长的关系,提高自身素质,注重沟通方式担负责任,要让孩子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家长要认清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为孩子建立良好的生活环境,提高自身的家庭教育能力,切实转变教育方式方法,增加亲子间的良性互动。
2.学校。定期召开家长会,有的放矢地教育学生,给留守儿童和家长更全面的辅导和帮助,鼓励他们积极融入团体中,形成良好的心态;开展教师帮扶留守学生活动,定期家访,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及时发现留守学生的兴趣爱好和闪光点,了解家庭生活环境,消除不利因素;提供心理咨询,帮助家长和学生形成健康向上的心态;学校应开展留守学生普查登记,建立留守学生个人档案,针对个人特点和需要,建立专门的教育管理措施。
3.社会。政府建立完善的农村教育和监护体系,加大对农村娱乐场所的管理,努力整治学校周边环境,加大危害学生安全和学校工作秩序的打击力度;制定方便入学政策,为留守儿童到父母打工地入学提供方便。在城市农民工集中地开办农民工子女学校,提供优质的入学条件,让留守儿童受到更多的监督、照顾和关爱;村妇女儿童之家要为留守儿童提供学习、生活、劳动知识培训,让留守儿童的课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社会各界多关注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完善家庭教育志愿队伍,成立留守儿童义务辅导站,从生活、学习、思想、安全上关心留守儿童。村干部实行包片负责,组织老教师做好代理家长工作。
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是我们当前的一项艰巨任务,他们的健康成长与我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息息相关。希望各级组织、社会各界都能关注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共同努力,让祖国的花朵更加灿烂,让祖国的未来更加强大。
第6篇 农村精准扶贫调研报告模板
关于农村精准扶贫调研报告怎么写?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农村精准扶贫调研报告模板,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一、基本情况
南沿沟村是金昌市列入甘肃省建档立卡的15个重度贫困村之一,2023年全村贫困面为14%,目前下降到5.2%。该村属祁连山冷凉灌区,耕地面积4726亩,人均耕地约2亩,有9个村民小组649户2394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304人,常住人口约占总人口的六分之一左右,基本上为患病人群和60岁以上的老年人。
南沿沟村主导产业为种植、养殖和务工,以务工为主业的约1000人,占劳动力总数的90%以上。2023年贫困人口收入中种植业收入占8.69%、养殖业收入占13.88%、务工收入占73.22%、其他收入占4.21%。
二、调研过程
这次调研,总体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集中调研。我先利用三天时间集中调研了南沿沟村精准扶贫工作,先后走访30多典型贫困户,之后又抽调6人组成工作组,利用7天时间驻村蹲点进行了专题调研,全面了解南沿沟村及97户贫困户的基本情况、致贫原因等。第二阶段,甄别确认。对照国家关于贫困户的确认标准,对97户贫困户逐一进行了甄别确认。最后确定,南沿沟村2023年全村建档立卡贫困户97户336人,2023年脱贫64户221人,现有贫困户33户124人。第三阶段,制订措施。针对该村确定了八项帮扶措施,逐项明确了帮扶的主要任务、工作目标、责任单位及责任领导、配合单位和完成时限;针对贫困户逐一制定了帮扶措施,分别明确了脱贫时限、帮扶责任人。第四阶段,集中交办。现场召开面对面集中交办会,属于面上的帮扶措施由政府有关部门认领限期办理,属于贫困户个体的由联户干部认领限期办理,并张贴上墙,挂图作战。
三、致贫原因分析
(一)因病致贫。长期以来,许多村民就近在萤石矿、煤矿务工,因工作环境、防尘条件比较差,患上了严重的尘肺、矽肺、内风湿等职业病,致使劳动能力丧失,就医成本上升。目前,97户贫困户336人中因该类疾病和其他慢性病致贫的占35.07%。
(二)因学致贫。受教育布局调整影响,初中和高中学生全部在县城或金昌市区就读,家长租房陪读现象十分普遍,教育成本大幅增加。经调查,因供养子女读书而致贫的占贫困户的17.5%。
(三)要素缺乏致贫。一是南沿沟村水资源短缺,灌溉条件差,以大麦和小麦为主的种植业收入有限。二是贫困人口中有近90%的劳动力年轻人习惯于首选背矿石、打隧道等传统的苦力型工种,思想观念陈旧,务工技能缺乏。三是贫困农户贷款难问题比较突出,成为制约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重要因素。
(四)自然规律致贫。村内留守空巢老人的基本养老方式就是土地养老、社会保障养老,有的连生活自理都很困难,养老问题令人堪忧。由于务工子女收入低,又要供养学生,不仅敬奉父母的生活费很少,而且很少回家探望,致使留守老人经济能力非常微弱,同时内心还承受着对子女的思念以及孤独寂寞的煎熬。
四、精准扶贫计划
(一)开展医疗服务。组织尘肺、矽肺及风湿类关节炎等职业病医疗组,开展职业病普查,提供医疗防控措施和治疗建议,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
(二)开展科技帮扶。一是组织贫困群众参加务工技能培训班,提高创业就业能力。二是组织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提高贫困农民的种养殖能力。三是组织开展电子商务知识培训,适时建立电子商务平台,发展农村电子商务。
(三)建设完善农田水利设施。维修改造渠道6.4公里,修建蓄水池1个并配套其他设施,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000亩。
(四)发展富民产业。扶持以湖羊为主的舍饲养殖业,新增30只以上养殖户10户以上,优质牧草种植1000亩,为留守农民不离乡不离业增加收入创造条件、打好基础。
(五)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整合农村危旧房改造、贫困户建房等政策,建设40平方米左右居家养老型集中居住点1个,规模50户以上。
(六)建设互助老人幸福院。利用闲置校舍或农宅建设互助老人幸福院,并将运行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年安排运行经费3万元,逐步探索建立长效运作机制。
(七)积极协调解决融资难题。一是加快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和农宅确权颁证工作,解决信贷抵押不足的矛盾。二是用活用足涉农贴息贷款政策,为贫困群众提供金融支持。三是采取政府财政资金贴息的方式,为贫困户提供贷款支持。
(八)建立社会帮扶机制。一是引入工商资本进行结对帮扶,将非公企业纳入帮扶单位范围,壮大帮扶力量。二是多渠道募集村级救助资金,提高救助能力。
五、几点体会思考
精准扶贫必须紧扣“重在联、贵在为、深在制”要领,坚持扶真贫、真扶贫,不断拓展内涵和层次,实现由“大水漫灌”到“精准滴灌”的实质性转变。
(一)确保对象精准,解决好扶持谁的问题。底数不够清、指向不够准、针对性不够强是扶贫开发存在的突出问题,必须抓住真实识别贫困、规范建档立卡、实施动态管理、推行挂图作业四个关键环节,把好群众申请关、入户调查关、民主评议关、公示监督关、确认审核关五个关口,做到精确识别贫困户、精确登记造册、精确建档立卡、精确实行动态管理“四精确”,建立“户有卡、村有册、乡镇有簿、县有档、市有平台”的动态数据库,实现底数清、问题清、对策清、责任清、任务清“五清”,从根本上避免普惠政策代替特惠政策、区域政策代替到户政策的现象,提高扶贫效果。
(二)确保内容精准,解决好扶什么的问题。千篇一律、万面一孔是扶贫开发的常见现象,必须因地制宜、因户施策,深入分析贫困村和贫困户的致贫原因,突出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富民产业培育、社会事业发展、易地搬迁、金融支持等扶贫措施,使建档立卡工作与各项扶贫政策相衔接,扶贫措施与贫困现状相对应,确保帮扶到最需要帮扶的群众、帮扶到群众最需要扶持的地方。
(三)确保目标精准,解决好坐标系的问题。紧紧围绕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抓住突破基础设施的短板、明确基准内容的对标、盯住完成时限的节点三件大事,对照全面小康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按照巩固优势指标、提高较好指标、攻坚弱项指标的要求,分层次推进,立体式帮扶,确保如期完成脱贫任务。
(四)确保措施精准,解决好怎么扶的问题。紧紧抓住转变方式、强化“造血”、加大投入、整合力量四个关键,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的要求,逐村逐户量身定制帮扶措施,明确帮扶责任人、帮扶任务、标准、措施和时间节点,做到号准病脉、开好处方、抓出良药,提高帮扶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确保考评精准,解决好导向上的问题。严格落实干部驻村、“逢提必下”等双联行动工作制度,把双联助推精准扶贫的成效作为干部年度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健全完善定期督查、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督查考评制度,传导压力,强化担当,引导干部到扶贫攻坚主战场锤炼作风、增长才干、建功立业。
第7篇 农村儿童小食品消费安全调研报告
目前,农村食品市场受经营条件、消费观念和监管力量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存在较多安全问题。近期,江夏区工商局对辖区农村校园周边流通环节食品(小食品)经营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在对该区14所中小学(含幼儿园)周边的75家涉及小食品经营户的证照、自律制度建立、小食品品种及质量、经营环境等综合调查后认为:应加大巡查力度,采取针对性监管的方式,进一步强化校园周边小食品监管工作。
一、农村儿童食品安全消费现状
(一)经营者多以流动摊贩、闲散农户为主。农村日常消费方式以集中消费为主,儿童习惯在场镇和农村小食杂店就近购买食品。经调查,农村市场销售的小食品,近60%源于流动摊贩,无固定营业场所。而闲散农户利用自有房屋开展经营活动,闲时经营、农忙时关门,比较分散、偏僻,经营形式不固定,无证无照多。30xx年第一季度,江夏分局在对辖区纸坊街、郑店街、乌龙泉街的城边村、城中村,涉及小食品经营户的专项检查中,证照齐全的130户,证照齐全率为95%,同比往年证照齐全率的80%有较大幅度提升,且无证照经营多为无经营门点流动商贩。
(二)食品质量低。经相关部门抽检,农村市场上的果冻、汽水、油炸食品等普遍存在着蛋白质、维生素等含量偏低,糖精、甜糖素、致病菌指数、__剂、色素、香精超标,特别是滥用添加剂的现象较为普遍,严重影响少年儿童身体健康。一些儿童小食品属于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三无产品”,有些经营户甚至将过期的食品销售给儿童。巡查中发现,乡村校园周边小食品一是来源没有保障,小食品进货渠道表现为“多、乱、杂”;二是包装粗糙、不严密,食品和小玩具混装,容易使小食品造成的二次污染。
(三)包装以散装、裸装为主。多数为小作坊、小厂生产的售价为0.5元—1元的散装、裸装食品。有些没有任何防护措施,饱受沙尘和蚊蝇的侵袭,卫生状况堪忧;有些包装简陋,用质量低劣的塑料袋或塑料瓶包装,且有些反复利用,对儿童身体健康的潜在危害较大。而且与其他商品摆放一处,有的甚至将食品与蚊香、杀虫驱蚊剂等日化用品混放,食品与玩具混装,对食品形成污染隐患。由于储存意识匮乏,长时间暴露在强烈日光和高温环境下造成儿童食品加速变质。而这些过期、变质食品却以“廉价让利”的形式出现,迎合了儿童口味和消费水平。
(四)儿童及监护人的食品安全意识差。许多儿童根本不会顾及食品安全、卫生,拿着就吃、打开就喝。由祖辈(空巢老人)监护的留守儿童约占90%,监护人年龄大、食品消费安全意识淡薄,只是盲目地满足儿童的需求,没有索要发票的习惯,即使买到了不合格食品也是自认倒霉,不了了之,缺乏维权意识。而处在小学生年龄段的儿童在法律定义上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群,是不具备分辨是非能力的,对事物的认识感性较多。一是小食品外包装印制图案鲜艳,名称对儿童极具诱惑性,如“红烧牛排”、“加州烧鸡”、“松骨脆脆香”等;二是混装在食品里的小玩具为儿童所喜爱,但这种混装可能对身体造成危害却一无所知;三是儿童的消费能力较低。重价格、轻质量是目前小学生消费的普遍心理,廉价食品有滋生土壤,导致生产成本绝对低廉的假冒伪劣食品接踵而至。
二、农村儿童食品安全问题突出的原因
(一)社会关注度不高。近年来,城市食品安全问题倍受关注,成为媒体报道的热点,但对农村特别是留守儿童食品安全问题关注度不高。相关部门对留守儿童情感关注度高,心灵慰藉多,但对儿童身体健康成长关注不多。
(二)经营者道德缺失。一些小企业、“三无”小作坊瞅准农村市场“需求”,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牟利为目的,追求利益最大化。批发商和零售商只图价格便宜、销路旺盛,不注重查验食品质量,使一些的价低劣质的“三无”产品充斥农村市场。
(三)安全意识淡薄。农村90%以上留守儿童每天都有2元—5元不等的零花钱,而假冒伪劣产品以其超低价格、刺激口味深受他们喜欢。加之监护人素质不高,维权意识淡薄,几乎没有查验相关证照和索要销售发票的意识,“不干不净,吃了没病”的误导性消费观念也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儿童的饮食习惯。
(四)监管执法力量薄弱。长期以来,由于执法部门人员少,监管范围广,且都处在中心场镇,疏忽了农村地区,监管频率和质量不到位。加之摊贩和闲散农户多半为无证无照经营,流动性大、随意性强、隐蔽性大,导致执法者监管难,消费者事后维权难。且各职能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沟通协调不够、执法合力不强,容易出现交叉执法、重复监管和空白地带,出现“都该管,都不管”的相互推诿现象,给问题小食品得以生存的空间。
三、农村留守儿童食品安全问题的建议与对策
(一)加大农村地区食品安全宣传普及教育力度,提高留守儿童及其监护人的安全维权意识。学校是食品安全宣传普及教育的主阵地。以幼儿园、中小学为主,开设专门的食品安全消费教育课程,纳入正规的学校教育课程体系,将健康安全消费知识理念植入人心。同时,工商部门加强与学校的合作,成立校园维权志愿小组。由具有一定维权知识、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的学生担任小组成员,及时反映问题,开展食品维权知识的讨论和交流,发挥团队力量自觉维护合法权益。营造“工商主抓、师生参与、社会(家长)支持”的工商、学校、社会联动的良好工作氛围,通过面对面生动形象地讲解演示、图文并茂地知识呈现,引导学生通过“看、闻、问”识别假冒伪劣食品,拒绝“垃圾食品”,不购买、不食用不安全、不卫生的食品,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和“三无”食品,养成正确的消费习惯和良好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经营者加强自律,从源头上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基层工商部门要在当地村干部和村氏的协助下,摸清流动摊贩及闲散农户的资料,通过广泛宣传、强化培训监管、行政指导“三到位”,深入贯彻食品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的理念。与食品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食品安全经营承诺书”,指导其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食品批发市场、批发户、集贸市场和食品经营企业为重点,大力引导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退市以及市场开办者质量管理责任等自律制度,强化其质量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其自查自纠、自检自管的能力,从源头上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三)整合执法力量,填补监管空白。实行“包村包点”,构筑农村食品安全组织保障体系。由政府牵头,联合质监、药监、工商、卫生等基层执法部门,监管干部沉下去,与辖区行政村群众加强联系,分区划片,包村包点。大力开展农村维权联络点建设,充分发挥农村“12315”维权联络员熟悉本地情况、信息渠道面广的优势,与基层工商所一道共同构筑农村食品安全联防联守、综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线,实现监管覆盖全区域。
(四)加大监管处罚力度,规范商家经营行为。一是全面清理整顿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严格市场主体准入。全面调查摸排农村食品的供货商(送货商、批发商),搞清进货渠道,督促检查供货商建立并落实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制度,并对其建档跟踪管理。二是以“六查六看”为重点,加强农村食品市场日常监管和巡查。有关检查、督查和巡查情况要有方案、有工作小结、有相关检查和巡查记录,市场巡查记录上必须有被检查人或见证人签字。通过巡查和专项检查,及时查处无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过期变质食品、“三无”食品和在食品中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三是集中整治与质量监测相结合。要采取集中整治与商品质量监测、食品快速检测相结合方式,加大农村食品质量监测和快速检测力度,及时进行消费引导和提示。要根据消费者投诉举报线索,加大对投诉举报食品的检查力度,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定向抽样检验。四是进一步狠抓大要案件的查处。要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在重要时段集中查处和曝光一批食品违法典型案件,追根溯源,一查到底,触犯刑律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震慑违法分子。
(五)完善数据信息,实行分类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小食品“黑名单”数据库信息,根据小食品所标示的厂名、厂址相对单一的特点(如标注产地多为湖南长沙、重庆、郑州等地,一个地区通常涵盖了数十种小食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从查证厂名厂址入手。在日常检查中有针对性地提取小食品样品并汇总归类,将生产厂家信息以调查证明函件的形式邮寄当地工商部门配合查验真伪,及时将查证回复函件分文别类,形成原始的证据材料予以保存。二是从商品条形码、认证标识入手。通过提取小食品样品,将小食品样品综合信息反馈质监部门,由质监部门鉴定并出具具有法定效力鉴定报告。三是将提取小食品样品送交卫生防疫部门,对小食品卫生状况的综合指标予以评估和认定。最后,通过将上述方法取得的法定证明文件(虚假的厂名厂址、假冒认证标识、卫生状况等)进行信息汇总,登记造册,形成小食品“黑名单”数据信息,各基层工商所在监管中就能“对号入座”、有据可查,提高实际可操作性,并及时将小食品“黑名单”通报给批发商所在地工商部门,实现“资源共享、追源截流”,切实促进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落实到位。
(六)立足工商职能,落实责任追究机制。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结合年检验照工作,清理规范主体资格,切实做到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按照“网格化”巡查要求,制定细化考核标准,完善分局与基层所、基层所与管理员、管理员与责任区食品经营户之间的三级食品安全责任网络,全面签订“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书”,将监管责任落实到每位“网格”责任人,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对食品中掺杂使假、过期霉变和利用化工原料加工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监管保持高压态势,确保责任区监管推行到位。
(七)增强执法效能,构建长效机制。继续引导和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协议准入、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严格食品经营者质量管理责任,切实向学生消费者负责。对劣质小食品采取“露头就打”原则,积极加强与卫生、质检、食药监、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明确责任、通力合作、达成共识、各司其职,建立重大食品安全案件查处通报机制,完善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执法网络,整合执法资源,增强执法效能。努力做到源头治理与市场巡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预警应急处置相结合,教育警示与加大案件查处相结合,行政执法与部门协助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监管相结合,努力营造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第8篇 中国农村妇女土地权利调研报告
第一部分:中国农村妇女土地权利的制度、文化背景
引子
传统观念认为,男女之间的不平等是历史、社会发展的产物。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认为,妇女所受的剥削和压迫根源于私有财产与社会制度;后期的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还认为,父权与资本主义社会结合从而导致了“女性的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依据这种学说,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依赖父权性的劳动划分,而资本主义又强化了父权的发展,在这种性质的私有制社会里,工人阶级的男人和妇女固然都受着同样性质的剥削,但两者所受剥削和压迫是不同的。男人虽然是工资的奴隶,但在家中是当然的“老板”,直接对妇女(妻子)的劳动进行控制,因此妇女是工资的奴隶的奴隶。但是,在社会主义社会,妇女与男子的权利在法律上平等而事实上是不平等的。为什么在公有制为主体、消灭了阶级和剥削制度的今天,妇女仍然不能获得与男子真正的平等。妇女受歧视的根源究竟是什么?这是不是意味着社会主义还不能从根本上消除父权社会的影响,父权又是怎样干扰社会主义男女平等的成文制度运行的?
我们批判了“父权的资本主义”,绝不应该出现一个“父权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国家里,妇女不仅在法律上而且应该在事实上与男子平等。三大空想社会主义者之一的傅立叶认为,妇女地位的历史演变是考察社会制度的一个重要特征。恩格斯赞扬傅立叶是第一个表明“在任何社会中,妇女的解放程度是衡量普遍解放的天然尺度”[3].傅立叶论证说:原始社会是男女自由的结合。蒙昧时期的妇女降到从属地位。宗法时期的妇女沦为半奴隶状态。野蛮时期的妇女完全处于被奴役的地位。文明制度下的婚姻制度使妇女沦为商品,处于被侮辱的悲惨境地。只有在未来社会妇女才能得到彻底解放。他满怀憧憬:那时,家务劳动被各种公共服务事业所代替,儿童的养育完全由社会承担,妇女将从繁重的家务劳动中完全解放出来,在社会经济生活中获得与男子平等的地位,使婚姻关系真正成为爱情的基础。傅立叶去世已经165年,他的憧憬并没有实现。不过他唤醒了人们对妇女解放的追求和社会主义社会男女平等的向往。
1.1法律规定
妇女土地权利的成文制度主要来源于国家法律和政府政策规定。从法律而言,尽管公有制的法律框架下,不动产是国家或者集体的,对于私有产权的保护是微弱的。在这样的制度背景下,妇女的土地权利更不可能有特别的法律规定,并被法律给予严格的保护。但是,国家宪法赋予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赋予妇女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为劳动者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基本保障。更有意义的是:自1970年代末开始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以来,随着土地承包期限不断延长,承包使用权的内涵不断扩大,农户拥有了对承包土地的继承、转让、入股等部分处置权,农户土地承包权逐渐物权化,农户有了除房产以外的不动产权;同时,土地收益分配机制使农户在“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之后,积累起家庭自有财产。农户家庭土地权利物权化的发展趋势,以及农户家庭财产不断积累,客观上要求建立劳动者个人产权保护的法律制度。这样的宏观背景下,逐渐形成了目前我国劳动者个人产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1.1.1宪法赋予妇女与男子平等的权利。《______宪法》第四十八条规定,“______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1.1.3妇女权益保护法对土地权利作出了明确规定。《______妇女权益保护法》第三十条规定,“农村划分责任田、口粮田等,以及批准宅基地,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不得侵害妇女的合法权利”。“妇女结婚离婚后,其责任田、口粮田、宅基地等,应当受到保障”。这是第一个对农村妇女土地权利作出专门规定的法律条文。除此之外,在继承法、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中有类似的保护妇女土地权利的法律原则。
用政策弥补法律的不足,甚至在许多领域的改革中先有政策,然后经过实践检验和完善,将有效的政策上升为法律,用法律予以固定和强化,这是我国法律建设的独有特色。随着我国农村妇女土地问题逐渐突出,农村妇女土地政策率先发育、发展。2001年5月8日,___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通知》,第一次比较完整、系统地颁布了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护的具体政策措施。
分析以上所描述的成文制度,可以肯定农村妇女的土地权利在法律和政策上与男子是完全平等的,甚至在个别情况下妇女的土地权利优越于男子,这可以从“优先解决出嫁女土地承包问题”的政策规定中得到证明。
1.3非成文制度
但是,影响妇女土地权益实现的历史文化、社会风俗和习俗等非成文制度因素是根深蒂固的,在它的影响下许多成文制度常常变得软弱无力。
1.3.1男权社会结构强加给妇女依附性性别角色
自从人类告别母系社会以来,就逐渐形成了以男性为主导、女性从属的社会结构。男性在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的、家庭生活中始终占主导地位,与之相对应的社会是希望女性从属于男性。社会对女性的预期就是“十月怀胎”、“哺育婴儿”、“操持家务”、“照顾老人”;好象这都是“天经地义的”,是由女性生物性别决定的。因此,当一个婴儿呱呱坠地,社会就按照这一模式完成对他(她)们的社会化。有专家这样评价:“社会化的过程是使男性男性化、使女性女性化的过程。这个过程从孩子降临到这个世界上之后就开始了,这是一个广义的教育过程,包括家庭教育、学前教育、学校教育、社会影响、媒介教育等等。这些正规非正规、正式非正式的教育将把不同性别的预期传递给男性和女性,并示范着男女的性别角色。一个经典的家庭教育中性别角色社会化的例子就是父母给男孩子枪而给女孩子布娃娃。如果关注一下电视广告,就会发现,男的是医生、女的是护士,爸爸外出工作、妈妈洗衣做饭”[4].这种按照男权社会结构示范和要求新一代学习自己角色的社会化过程,塑造了一代又一代符合社会“规范”的男女性别角色。从而使女性在生物性别角色的压力下实现了社会性别角色的转换,不情愿地长期被局限于家庭事务,这是妇女经济边缘化和社会依附化的根源。然而需要说明的是,这并不是“中国特色”,而是人类社会特别是发展中国家面临的共同问题。
(1)男“娶进”、女“嫁出”。一般而言,妇女结婚总是到男家落户和居住,即所谓“从夫居”。妇女婚前跟父母一起生活,结婚后移居丈夫家庭。男娶“进”、女嫁“出”被认为是正常的合法的;反之则被认为是不正常的、甚至是不合法的,并且在分享村庄集体共有资源和利益时体现出来。“从夫居”的妇女离开父母同时往往要离开生育养育她的村庄。因此,妇女所在的村庄和家庭都把她们看成暂时的成员。一句“姑娘迟早是别人的”俗语道破了“天机”。这种观念认为,女儿不仅不能对所在家庭和村庄的发展及福利作出永久性贡献,而且还会将家庭和村庄投入到她们身上的资源转移到夫家和丈夫所在的村庄。在这样的观念支配下,妇女在接受父母的关照和教育等人力资源开发上的投资大大小于同等条件的男子,这是女性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的根源。由歧视妇女而降低了妇女受教育的机会,反过来又以妇女素质低下而歧视妇女。
受“从夫居”的牵连,“上门”女婿亦受到歧视。当农户家庭只有女儿而无儿子必须在家招婿,或者农家的儿子多而又无力在家娶媳妇时,会出现男到女家落户居住的情况。这种现象叫“上门”女婿。在传统的文化观念中,“上门”做女婿是男子或男子的家庭贫穷或无能的表现。男子离开了生育养育他们的村庄,也就可能离开了他原有的家族势力范围。这是“上门”女婿“好象要低人一等”的重要原因。现实农村,有的村庄对上门女婿不分或少分配土地,理由是妇女本应该“嫁”出去的,反而招了女婿上门来挤占土地资源。不给上门女婿分配土地可以看成是村庄对违反“从夫居”习惯的制度性惩罚。
(2)“男主外、女主内”。家庭事务与社会事务分离,男女社会性别角色分工,使男子走向社会而女子局限在家庭。旧中国反对家庭允许妇女参与社会和政治活动,也很少参加田间劳动,除非贫困家庭迫于生计。一项研究显示,在20世纪早期,我国只有24%的妇女在田间劳动[5].建国以后,特别是互助组、合作化、人民公社以后,我国农村家庭的生产功能消失,妇女被从家庭中解放出来,她们的家务劳动得以减轻,主要工作是参加公社集体劳动,并且逐渐成为农业生产的主力军。尽管过高的生产劳动强度对农村妇女健康造成了一定的损害,但这一时期,妇女走出家门,参与集体劳动、社区决策、各项政治社会活动,由此极大地提高了妇女的社会地位和参与经济、政治、和社会活动的能力,造就出一大批妇女干部。公社运动和集体生产劳动对于改造男权社会结构、提高妇女的社会地位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是对世界妇女解放运动的卓越贡献。
1978年的改革给农村经济带来极大的发展。农户家庭不仅重新具备了生产功能,而且逐渐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主体。但是,任何改革都是要付出成本的。家庭经营制度在塑造市场经济微观主体的同时,也重新恢复了男权社会结构的基础:妇女重新回归家庭,男性仍然居于主导地位。男子是户主,是家庭生产经营和利益分配的决策者,是家庭在社区中的代表,负责家庭的社会交往,代表全家参与社会活动,以“准法人代表”的资格活跃于市场;而女子则离开了社区政治经济舞台,再次局限在家庭范围之内,既要做“家务”,包括满足家庭对食物、水、燃料等基本生活需求,又要承担承包地里的劳动。
(3)农业的女性化趋势对妇女的影响。目前“农业的女性化趋势”越来越明显。农业的女性化的产生是由于男性外出找工作谋求更大的经济回报为动因的,因此是以追求经济效益为目的。女性成为“留守大军”,包揽了家庭承包经营和家务等一切劳动,既所谓“农业的女性化”。“女性成为农业生产的主体对女性的影响是,妇女不仅像以前一样承担全部家务和庭院劳动,而且承担起了全部原来由男性分担的农业生产活动”[6].更深刻的问题是,我国许多地区的农业生产是以自己自足和半自己自足为特征的,这就使得妇女增加的田间劳动不会或很少变成现金收入,她们创造的价值被维持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掩盖和埋没了,从而与外出挣钱的丈夫创造的显性收益形成巨大反差。由此而生的“男人是家庭顶梁柱”的假象,加大了女性的自卑感和依附性。
(4)妇女的土地权利来自于家庭和社区的双重干预。尽管法律和政策规定了妇女与男子有平等获得土地的权利,但在事实上,妇女在获得像土地、现金等这些生产资料时与男性是不平等的。妇女的土地权利受到来自社区和家庭的双重干预。在土地集体所有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的制度框架下,家庭获得承包耕地必然受制于村庄集体,隔几年调整一次承包土地的做法,使农户家庭隔几年就有可能失去部分承包耕地,而在调整中首先失去土地的是那些待嫁女、出嫁女、离婚和丧偶妇女。第一,村庄在“土地资源稀缺”这一根本限制下,尽可能排斥“非集体成员”拥有土地。因为30年不变的长期限,此期限内待嫁闺中的姑娘们都是潜在的非社区成员,所以,有的村庄以“测婚测嫁”为依据,对未婚女性不分或者少分土地;有的村庄强行注销出嫁女、离婚或者丧偶妇女的户口,从而收回土地。第二,家庭财产的继承也受传统习俗的影响,子女在法律上有平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但社会习惯却只让男孩继承、没有出嫁女的份,而且绝大多数出嫁女并不依法主张自己的继承权。因此出嫁女、离婚或丧偶妇女的土地权益也会在婚姻关系的变化中“心甘情愿”的放弃。她们中的许多人甘愿在出嫁或离婚后将属于自己的一份土地留给父兄、前夫或前夫的家庭。极少有通过法律获取自己应有的土地权益者,即或有这样的妇女也很难得到社会习惯的支持。
第二部分:中国西北农村妇女土地权益调查
2002年4月,我们对西北农村进行了综合调查,涉及陕西、甘肃、青海三省、5个地区、6个县、13个乡镇、17个自治村。
2.1西北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现状
2.1.1妇女享有平等的耕地分配权
西北地区的土地资源相对富足,在第二轮土地承包过程中较好地贯彻了男女平等的法律原则。调查样本中未发现妇女不分或者少分配耕地的案例。从总体而言,陕西、甘肃、青海三省的农村妇女在耕地分配上与男性成员有同等的权利,在土地发包这一“起点”上是公平的。因此可以认为,西北农村在土地初次分配中不存在明显的性别歧视。
西北农村有一条不成文但很通行的规则:即以农民合法户籍为依据分配和调整土地。只要有合法的户口,无论男女老幼一律平均分得一份耕地。拥有户籍就拥有一份耕地,失去户籍将预示着失去耕地承包权。一到调整期(一般五年调整一次)新增人口将获得一份耕地,而这些耕地就是从本村那些因种种原因(出嫁、入学、入伍、进城等过程中的“农转非”、户口迁出、死亡)而减少人口的家庭收回的土地。
西北农村的个别地区,在第二轮土地承包时,对30年期限中的家庭人口增减进行预测,然后按预测人口分配耕地。在此种情况下,未婚男性成员多的家庭可能预先获得了未来的“媳妇”及其子女的耕地;而未婚女性成员多的家庭,可能预先扣减了“待嫁女”的耕地。值得思考的是,这种对妇女歧视性的土地分配方案得到了上下一致的赞许,而且凡是采用人口预测办法分配承包耕地的农村社区,目前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土地调整的要求远远没有那些未采取同类措施的农村社区强烈,人地矛盾和土地纠纷也极少。原因在于大家认这个“理”。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社会习俗的强大力量和作用。
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超生子女、或者非法婚姻关系的男女双方及其生育的子女,村庄采取的惩罚性措施也包括土地分配,除了对“超计划生育户”罚款以外,往往要不分、少分或者收回已经分配的承包土地。但是,超计划生育户如果按照规定交纳了“超生子女罚款”,他(她)们可以和其他村民一样获得平均的土地分配权。
(1)结婚妇女可能首先失去娘家村的耕地承包和利用权。按照传统习惯,妇女结婚一般要“从夫居”。这意味着出嫁女的户籍将从娘家迁移到婆家村,而户籍人口是决定农户家庭承包耕地多寡的最主要根据。因此,出嫁女面临一次不可回避的土地权利流失。西北农村比较通行的做法是:①在土地经常调整和变动的地方,村庄当年底即收回出嫁女的土地,由村集体分配给新增的人口;②定期调整承包耕地的地方,出嫁女的土地暂不收回,由其家庭继续承包和耕种,到3年或5年的调整期限时,再由村庄集体收回,另行发包给新增人口;③在严格执行“30年不变”的地方,出嫁女所在村集体虽然不收回其承包耕地,但出嫁女的承包耕地利用权实际上已经丧失,无偿让度给自己的父母或弟兄。上述无论哪种情况,出嫁女的承包耕地都将失去。区别在于,耕地承包和利用权是被所在村庄社区成员、还是被家庭成员分割。
但是,翻阅作者1998年8月在贵州省金沙县西洛乡申家街村的调查笔记,发现:贵州金沙县西洛乡申家街村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在村集体通过行政手段调整土地的职能被迫停止以后、土地市场又未形成之前的特殊背景下,农民创造出的将社区调整土地的功能下沉到农户的办法,由此出现了出嫁女可以将承包土地“带到”娘家的案例(见案例1)。
案例1背景:西洛乡申家街村属于原金沙县平坝区,1978年第一个包产到组的村。1980年实行了包干到户;从1984年开始,村里签定了15年承包合同;1997年又把这些土地顺延承包了30年。
八组向昌碧介绍:全家三人,大女儿已出嫁,大儿子开诊所,小儿子顶了父亲的职,丈夫已于5年前去世了)。第一轮土地承包时,全家分得4人的土地,合计4.4亩。我丈夫去世,大女儿出嫁,人口虽然减少了,但土地没有被调整。女婿在平坝中学教书,大女儿出嫁后也去了平坝,但她仍回来种属于她的一份地。当然,有的家庭女儿出嫁后,其婆家或者在城市,或者土地多,她们不要求带走土地,土地就留给了后家(即娘家)。村里没有机动地,能分的土地都分完了,新增加了人口调整土地也调不了,要调整就可能打架。大家习惯了,也就没有了动地的要求。儿子如果娶了媳妇,也不能增加土地,假如又添了孙子,土地实在不够,可以去儿媳的后家要点土地。
八组尚梦松介绍:本人33岁,全家5口人,两夫妇、岳母和两个孩子。1980年分地时,户主是我父亲,当时全家6口人,5亩多地。两兄弟分别于19
8
8、1990年结婚,1990年全家一分为三家,父母亲分家独过,没有要土地,由两兄弟赡养。姐姐出嫁后,“带”走了属于她的一份地计0.8亩;妹妹出嫁在本组,因为婆家土地较多,没有要她的土地,留给妹妹的一亩土地由父母耕种;我们两兄弟各分得1.8亩土地。老大家到现在也只有1.8亩地,嫂子没有“带地”过来。我结婚后,因为岳家没有儿子,爱人是独女,岳父去世了,岳母随爱人一起到了我们家,她“后家”的土地全部“带”过来了。爱人“后家”在本村6组,离得不太远,去那里耕种一份土地很方便。现在我家里有三份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我自己的一份,岳家的一份,妹妹的一份也由我代管。
三组卢家介绍:1980年分地时,老大已成家立业分家独过,当时分得5个人的土地计5亩多。另外4兄弟在1980年时均未成家立业,随父母一起分地,全家连父母共6人,分得9亩土地。后来分家,按人平均,每人分得1.5亩地。父母亲一家分得3亩地;老二1983年结婚,爱人的“后家”在平坝乡的一个边远山区,地虽多,但由于距离远耕作不便,带不过来。当时组里还有点机动地,村民小组为其补了一份地。现在,添了三个孩子,全家五口人“吃”两个人的地。老三卢玉方,结婚分家后组里已无机动地可调整,现在全家也是5口人,但只种一个人的地(1.5亩)。
上述案例给我们的启迪是,将土地承包使用权物权化,并且视作个人产权明晰到家庭成员,同时杜绝村庄用行政手段调整土地,允许出嫁女“带走”自己的土地使用产权。不失为解决农村妇女土地权利的一条思路。
(2)嫁入婆家村的新媳妇可能得不到承包耕地。“按户籍分地原则”赋予了合法婚姻关系而迁入的新媳妇获得承包耕地的平等权利,但由于大部分村庄没有足够的“机动地”可以随时用来补充新增人口的承包耕地,所以,新媳妇以及其他新增人口都只能“排队”等待。当本村有人迁出户口,其土地将被收回作为“后备土地资源”,到村庄内土地调整时,按排队的先后顺序将其分配给“待地”者。如果新媳妇入户籍后,村庄一直不调整土地,这些妇女也一直没有属于自己和子女的承包地。
(3)离婚或者丧偶妇女土地权利也面临一次裂变。在通常情况下,离婚妇女的土地权利变化有两种可能:①离婚又离村的妇女,因其户籍的变化,承包土地要被所在村庄集体收回,或者由离异的丈夫家庭继续承包和使用;②离婚不离村的妇女,因户籍未发生变化,村集体一般不收回离婚妇女的土地,其承包地可能通过协商或调解,从离异的夫家分出来由离婚妇女承包使用。但是有些特例:在一些地方,土地被看成夫家的财产,离婚妇女不敢提出要土地的要求,由于怕失去土地而失去生活来源,所以有些已经破碎的婚姻关系,女方也不敢轻易言离婚;有的村庄因无土地可用于分配,不接收离婚妇女的户口。某县横水镇有一离婚妇女,在婆家村不能继续生存,户口转回娘家村,娘家村也不接纳,目前已有10年未获得承包耕地,只能依靠父亲的土地养活。
丧偶妇女的土地权益与离婚妇女的情况大同小异。但由于子女、是否改嫁、与夫家及其家族的“情感”等多种因素的作用而有不同的后果:①丧偶妇女年龄较大,在夫家生活时间很长,与婆家及其家族建立了很深的情感,且子女已经成年或即将成年。丧偶后,她们在夫家及其家族中的地位不会发生很大变化,土地权益在这股力量的庇护下得以保全。②丧偶时子女尚小,改嫁的意愿和可能性大,原家庭和家族逐渐淡化对她们的感情,由此,土地可能被村集体收回,也可能被夫家的弟兄之间分割。有的妇女丧偶后不改嫁,户籍也不迁移,承包的土地能够继续使用。③丧偶妇女平常与婆家及其家族摩擦不断,甚至时有纠纷,丧偶后即失去在婆家继续生活和居住的支撑条件,土地权益因失去家族庇护而流失,甚至原有家庭财产也可能被家族其他成员剥夺。
2.2妇女土地权益纠纷
土地集体所有,家庭分户承包经营,30年不变的宏观背景;加上农村土地还没有条件进入市场,如果土地没有被灾害大面积毁坏、也没有被大量征用,即使土地在社区内部时有调整,但总体而言,农户的土地承包利用关系是稳定的。如果家庭婚姻关系稳定,土地权益家庭成员共同共有,妇女的土地权益在家庭庇护下也是稳定而有保障的。一旦社区集体土地大面积变动,或灾毁、或征用、或大面积对外租赁等,农户土地承包关系必然相应发生变化,此时妇女土地权利会突出地暴露出来。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土地权益需要明确到每一个家庭成员时,妇女的土地权益也会充分暴露出来。在上述两种情况下,妇女土地权利常常表现为土地纠纷。可以认为现实的妇女土地权益纠纷是妇女土地问题的集中表现;研究和解决妇女土地权利纠纷,是研究当前妇女土地问题的窗口。
2.2.1城市郊区农村妇女土地问题比较突出
因为城郊地区土地资源更为稀缺,而且土地市场相对发育,土地利益关系复杂,加上土地的商用开发价值逐年攀升。因此,城郊农村妇女土地权益最容易被侵害,而且这种侵权常常被“村规民约”“合法”化。主要表现有:
(1)收回出嫁女的承包地。有的村庄规定,出嫁女无论嫁到何处,户籍是否迁出,承包耕地一律被村集体收回。某市城北区寺台子村在1984年第一轮土地承包时就研究决定,“凡1984年以后的出嫁姑娘一律收回分配的承包地,不批给宅基地”。该决定的效力一直延续到1999年第二轮承包合同签定,其间有41个户口仍在本村的出嫁女的承包土地被收回,由此引发41名妇女联名上访[7].
(2)“从夫居”的习俗变成了“村规民约”。由于计划生育推行,独子独女户逐渐出现,因此,有的村庄开始接受女子在娘家招女婿,但规定必须是独生女或无男孩户。不符合这一条件的未婚女子都要出嫁,并且到夫家居住和落户,不论你是否愿意到夫家落户和居住,娘家村一律不分配承包田,她们子女不上户口、亦不分配土地。未被村庄同意和批准,婚后在娘家村落户的不给宅基地。比如:有的村庄规定,本村妇女娶城市户口的丈夫,丈夫“理所当然”不分土地[8],妻子如果不符合在娘家村招女婿的“规定”,出嫁女也要收回承包土地,并且他们的子女也要被划分成“随父”还是“随母”。随父的子女因父亲没有合法的村民资格而受牵连——没有土地承包权;随母的孩子或因母亲是合法村民而有土地承包权,或因母亲也不是合法村民而没有土地。寺台子村一张姓妇女1987年出嫁,丈夫是市第二建筑公司的职工,张和孩子的户口虽在寺台子村,但她属于应该嫁“出”的范畴,她和孩子的承包土地在1989年被村集体收回,靠租别人的地、打工和“摆地摊”获取生活来源。现在她丈夫“下岗”。生活更加困难,加上孩子因无城镇户口而要交高价学费。因此多次上访[9].
2.2.2土地征用后补偿利益分配引发妇女土地权益纠纷
这些规定将出嫁女及其子女、上门女婿等分成等级给以不同的待遇,打破了集体成员无差别共同占有集体资产的法律框架和传统习惯。引起的震动和冲击是可想而知的。但是,这种有差别地占有集体资产的做法,不是以成员对村集体的贡献为依据,而仍然是建立在对妇女地位和权利的歧视上的,是妇女不平等权益的传统文化观念在当前村庄的“制度化”反应。这再一次说明,妇女虽然取得了国家法律、政策上与男子同等的权利和地位,而事实上与男子的权利不平等是随处可见的。彻底改变这种状况需要时间。
2.3农村妇女的其它权利和地位
本次调查问卷还涉及了妇女其它权利。我们可以从有限的问卷中获得有价值的信息。
2.3.1承包地由夫妻共同耕作仍然是西北农村的主要形式,但妇女除了繁重的家务劳动以外还承担了大量田间劳作。
2.3.2妇女不是家庭的主要决策、当家理财人
为了了解妇女在家庭决策和理财方面的地位和作用,我们在问卷中设计了两道相关联的问答,即“你们家谁当家做主?”、“谁主管家庭的财务”?回答结果:丈夫既当家做主和又主管财务的占64.7%;丈夫当家做主,妻子理财的占17.6%;夫妻共同商量家庭事务、共同理财的占11.8%.由父母当家做主的占5.9%.
这与青海省妇联的调查相互印证。她们调查全省200户家庭对收入的支配情况:收入由丈夫支配的占46.5%,由妻子支配的只占9.5%,由夫妻共同支配的占28%,由父母支配的占8.5%,由子女支配的占7.5%两套问卷都说明一个问题:妇女对家庭生产和家务劳动的付出多而决策和理财少,付出与权利形成鲜明的巨大的反差。
妇女的地位低下除了文化和社会习惯等因素的作用以外,与她们的经济收入能力有关。青海省妇联的问卷对妇女收入能力与男性作了对比调查,发现,无论无收入、低收入、高收入段,妇女都明现低于男子。值得深思的是,男性农民的高收入主要来源于打工等非农收入,而女性农民低收入的原因,是她们主要从事了家庭种植、养殖业劳动。城乡、工农业之间的收入差别,通过家庭分工反映出来,而且成为制约农村妇女地位的主要根源。
2.3.3妇女的社会地位
第三部分四川省农村妇女土地权益调查
2001年10月初,我院执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研究项目课题组对四川省绵阳、成都、阿坝等三地(市)州的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进行了入户问卷和调查。这次调查是试验性的,目的是摸索全面展开本课题的调研经验。
3.1在土地初次分配中不存在明显的性别歧视
宪法赋予妇女与男子在经济利益和家庭生活中的平等权利。《______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条规定:“农村划分责任田、口粮田等,以及批准宅基地,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权利,不得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妇女结婚、离婚后,其责任田、口粮田、宅基地等,应当受到保障”。四川和全国其他地区一样,妇女土地权益在法律上是平等的。男女平等的法律原则在第二轮土地承包过程中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农村妇女与男子在土地发包这一“起点”上是绝对公平的(见专栏1)。
专栏1男女平等分地的案例
张腾明家: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漩口镇集中村三组村民委员会主任,羌族,全家7人,夫妇俩,5个孩子(四女一男),村里土地男女均分,共得10亩山地(其中包括父亲的那份地)。
值得注意的是农村妇女平等的土地承包权并不是一种自觉的制度安排,它的背后掩藏着“集体成员必须平均占有集体土地”的观念。无论男女老幼平均分地是现实农村一个通行的“法则”。“增人增地,减人减地”——土地占有关系随人口的变化而处在不断变动之中,是四川农村维系土地占有关系的较为普遍的做法。正是这样的文化和制度背景,造就了四川农村妇女与男子土地权益“起点”公平。
3.2家庭女性成员土地继承权
由于土地占有关系随着人口的增减而变化,四川农民承包土地继承权基本没有保障。因为,婚丧嫁娶中户口迁移或者注销,土地都将被集体收回。当问及“当丈夫去世后,其承包地将如何处理?”时。回答“自动归于妻子”的极少;回答“自动归于已成年儿子”的也很少;大多数回答是“由村集体收回”。问及“当父母去世时,其承包地将如何处理”时,大多数人回答仍然是“由集体收回”。座谈中我们还发现:很多人认为,由于户主一般是男性,家庭的财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自然由男性来继承。但是,无论婚嫁和离异,只要妇女不离开本村,土地可仍由其承包经营。在调查所及的地区,能否继承土地使用权的最高准则是户籍(即“成员权”)而不是性别。
3.3婚姻变化中妇女土地权益的安全性
四川农村女子婚丧嫁娶的过程中容易失去土地。我们在调查中了解到,女子嫁人,户口一般迁离娘家,女方到男方家落下户口。娘家村的土地就“自然”要收归集体。至于出嫁女在婆家村能否获得一份土地,则要视婆家村有无机动土地,或者是否正好“赶上”了婆家村调整土地。
“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出嫁女很少获得娘家的财产,用一份嫁妆“打发”出嫁女,存在于很多地方的习俗和传统观念中是非常自然的事情。
3.4妇女土地权利受侵害的原因
3.4.1传统习俗的作用。“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古老的“三从四德”虽然在法律或制度中已经销声匿迹,但依然顽固地存在于人们的习俗和观念中,最明显的表现形式就是,完整的家庭中几乎所有的户主都是男性。同时,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男孩的教育权利要优先于女孩。许多地方农村女孩子被看作家庭暂时的成员,一旦出嫁,将不再享受娘家与土地相关的权益,只能依靠丈夫在夫家获得财产和继承权,使得妇女在夫家事实上处于依附地位。
3.4.2法律与政策存在的漏洞。我国宪法规定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各个方面享有与男子同等的权利。《婚姻法》和《继承法》也对家庭成员之间的经济关系突出强调了性别平等。《妇女权益保护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妇女的地权在结婚、离婚后受到保障。但并没有规定这种保障的办法。法律与政策还缺少社会性别视角,许多政策从表面上看是中性的,没有歧视妇女权利,但是由于没有充分考虑到现实的社会性别利益关系,使政策在实施过程中给妇女带来不利。比如土地承包责任制以家庭为单位,却忽视了妇女的个体土地权益。正因为现有的法律规定不明确,在实际中土地的分配和再分配都直接取决于村社的决策,而村社依然保留着以男权为中心的财产分配习惯,妇女的土地权益毫不奇怪会受到伤害。
3.4.3农村男女不平等的分工。“男主外、女主内”的观念在许多地方依然严重。由分工所决定,男子是生活资料的创造者,自然而然成为家庭的主人。如今,男人在外闯荡,女人在家留守成为一种“新时尚”。在座谈中我们发现,未婚年轻女劳动力明显具有较高的流动性,外出打工的人数有很大的比重。但她们结婚以后就不再外出。许多地方农村现在一般都是386199部队(即妇女、儿童和老人)驻守。女子的分工已涵盖了家务劳动、田间农业管理。农业生产劳动力有女性化的倾向。
3.5进一步保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建议
3.5.1在新的农村土地立法中,应将保障妇女土地权利具体化。具体体现“夫妻在家庭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平等”原则。比如可增加“妇女结婚的,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其承包地”,“妇女离婚的,已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承包期内依法受到保护,可以作为家庭财产处理”。再比如,在土地承包法草案总则中可以增加“农村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土地承包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的规定。如,规定“妇女结婚后,应采取适当方式确保农村出嫁妇女有一份承包土地。在未解决前,娘家所在村应保留其承包地,不得强行收回”,上述具体操作程序中均涉及到土地调整的问题,与土地承包期限三十年不变、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相违背。处理好法的原则性和灵活性往往将处于两难的境地。
3.5.2法规、政策的执行与改进。
(1)立法理念上应有突破。建议将个人权利从家庭中剥离出来,从婚姻中剥离出来。通常情况下女性的权利被埋没在婚姻关系中。所以,在法律制定中,要正视法律面对的是性别不平等的社会结构的现实,在制定具体的法律条文时应具有性别敏感性。同时应提供司法救济,使无地的农村妇女状告村民委员会的案件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得以解决。
(2)继续将《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土地承包法》(在拟定中)等相关妇女土地权益法规的学习宣传,作为普法学习宣传的重要内容,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注意向农村基层干部宣传,使之在工作中依法行政,在土地及宅基地的分配中自觉依法维护妇女权益。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和制裁措施。对违反法律规定,经批评教育又不改正者,坚决给责任人行政处分。
3.5.3村规民约不能违背政策法规。
中办[2001]9号文件《关于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通知》、《妇女权益保护法》第30条都有明确规定:农村妇女结婚后本人的责任田和口粮田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妇女有权选择其户口所在地。一切与法律关于男女平等原则相违背的村规民约应予废止。绝不能以“小政策”对抗国家法律。
3.5.4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为妇女权益的保护提供厚实的经济基础。积极发展和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鼓励和吸纳农村妇女从事第
二、三产业劳动,开辟农村妇女劳力农外就业渠道,提高妇女的经济能力,从而提高妇女的政治经济地位。
第四部分黑龙江妇女土地权益调查
2000年8月20日—9月2日,我们在黑龙江省进行了农村土地制度安排现状的调查。调查内容涉及到农村妇女土地权利和现状。
4.1妇女土地权利的区域环境
黑龙江省地处我国东北,山地平原交叉分布,三江平原,兴凯
由于第一轮土地承包突然在全省整齐划一地展开,并且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准备不充分,由此遗留了一些问题。其中最主要的是实行“两田制”或“多田制”(按人均分口粮田,劳均分责人田,大牲畜分饲料田)。在初始阶段上,造成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非均衡分配和占有土地的格局。
第二轮土地承包,黑龙江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1997]16号文件,即《___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精神,到1997年末,全省已有96%的自治村完成了第二轮土地延包工作,剩余4%的自治村及村民小组土地延包工作到1998年末也全部完成。全省为承包农户颁发土地承包合同及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400万份(本),发证率达到了100%.
但是,除绥化地区的8县(市)以外,全省67个县(市)区在第二轮土地承包中大部分采用了“顺延”承包。这样一来,第一轮土地承包遗留下来的问题——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非均衡分配和占有集体土地的矛盾不仅没有缓解,而且因为第二轮承包期实行而更加突出。当年不满18岁的农村人口,第一轮未分配责任田,现在这部分人都是30岁左右,已成为农村主要劳动力;第二轮按顺延方式承包,他们又未得到责任田。如果“30年不变”,就意味着其中一部分人在他们的劳动年龄(18—60/55岁)阶段没有资格享受占有和使用集体土地的平等权利。
4.2妇女土地权益状况
在中国,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问题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才出现的过渡性矛盾。在实行家庭承包制以前,农村土地以集体共同占有、共同使用的方式实现了社区内成员平均地权的理想。随着80年代初期家庭联产承包制的推行,在土地分配发包过程中,妇女与男子享有集体土地权益出现了差别,差别大小与地方政府的政策和社区传统有直接的关系。随着土地承包期限的不断延长,发生了婚入、婚出、丧偶、离异妇女土地权益保障问题。这些问题将会随着农村土地使用权立法的完善得到逐步解决。
4.3妇女土地权利实现的障碍
但是,随着耕地承包期不断延长,由第一轮15年不变到第二轮再延长30年不变,再到“30年以后也没有必要再变”。而且这种政策趋向将得到立法的承认。另外,在土地承包期限延长的同时,农户对承包土地的使用权内涵也不断拓展,由初期的单纯耕作权拓展到承包农户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分配和部分处置权(包括继承、转让、转包、租赁、入股,还将发展到抵押)。这标志着农民承包土地使用权事实上具有了物权性质,承包土地使用权已经或即将长期化、物权化、资本化。在此宏观背景下,人们对平均占有和使用集体土地的欲望被空前调动起来。因此,目前农村妇女土地权利问题,已经不单纯是妇女权益问题,它已涉及到农村户籍制度、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农民内部的利益分配等一系列深层次问题。
4.3.1在第二轮土地承包中实行大调整的地区(比如绥化市),
被界定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妇女与男子、劳动力和非劳动力均获得了平等的土地分配权利。由于土地分配上的公平以及坚持了集中连片的原则,第一轮土地承包中一些矛盾,诸如人均占地不均,土地分割零碎等等都迎刃而解,农民“平均土地”的心理得到了极大满足,有较好的预期,农民普遍认可和接受“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以及“30年承包期限内不调整土地”的立法倾向。在这样的地区,妇女的土地权利将不会在土地占有、使用和流转的过程中流失。可以预计,第二轮土地承包至少30年不变目标能够实现。
4.3.2但是,妇女在获得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上却仍然存在着不平等待遇。有些地方在界定享有承包田人口的政策中规定,“享受承包田的人口原则上以1997年11月1日零时在籍人口为准,包括婚入(含经村同意的男到女家落户)人口,新出生人口,经批准迁入的人口”。还规定“婚出到别村的,不论户口是否迁出,都不再分配承包田,其承包田一律在婚入地分给。婚出到区外农村的,婚入地已延长承包期的,经所在市县证明,可分给承包田,否则不分给承包田”。很明显,这些政策规定中留有传统的“男娶进、女嫁出”婚俗观念的影响。男到女家落户被认为是不合情理的,因此,要“经村同意”,否则没有土地分配权;而妇女出嫁落户男家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因此不论你迁不迁出户口,婚出地一律不分配土地。这种做法限制了婚配妇女作集体成员的资格,违背了《宪法》关于居住自由的原则,但又确实是现实农村需要解决的问题,其中以城郊型农村最为突出。由于城郊型农村能够分享到城市化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双重好处,因此具有强有力的吸引力,婚出妇女不愿迁出户口,而同时又有许多进不了城的人口拼命挤入城市郊区,迁入人口增加导致城郊型农村人口过速增长,这又与城市化发展建设用地增加,耕地急剧减少形成鲜明反差。从而加剧了当地农民内部利益分配的矛盾。从这个意义上说,“居住自由”是有条件的。
第五部分,中国西部农村土地制度和妇女权益
——十二省(区、市)农村综合问卷调查分析
2002年暑假,我院在分别委托四川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利用学生暑假对西部12省(区、市)农村进行综合调查。此前,我院农村所曾经在四川、陕西、甘肃、青海等四省进行了典型调查。
5.1“户籍规则”使农村妇女普遍获得了平等的承包地初次分配权
西北地区在第二轮土地承包过程中较好地贯彻了男女平等的法律原则。陕西、甘肃、青海、四川等省的典型调查未发现妇女不分或者少分配耕地的案例。对于问卷“你村男女是否平等分地?”有94.1%的农户回答“是”,5.4%的农户回答“否”。从农户“你有无承包土地?”的回答结果可以知道,西部农村有91.6%的妇女获得了承包土地。可以断定:西部农村妇女在耕地分配上与男性成员有同等的权利,在土地发包的“起点”上是公平的,在土地初次分配中不存在明显的性别歧视。但是这种结果并不完全是贯彻“男女平等”法律原则的效果。西部农村有些地方有一条不成文但很普遍的规则:即以农民合法户籍为依据分配和调整土地。只要有合法的户口,无论男女老幼一律平均分得一份耕地。按照“户籍规则”,人口多少是决定农户土地多寡的依据,由此延伸:非合法新增人口(比如超生、非法婚姻的新媳妇)得不到土地;而预测的合法新增人口则在个别地方可以提前分配耕地。比如陕北某县第二论承包按照预测人口分地,未婚男性成员可以预先获得“未来媳妇”及其“未来子女”的耕地;而未婚女性成员多的家庭,可能预先扣减“待嫁女”的耕地。需要指出,这种性别歧视性的分地办法不仅得到地方政策的默许,而且凡是采用这种办法分配承包耕地的农村社区,目前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土地调整的要求远远没有那些未采取同类措施的农村社区强烈,人地矛盾和土地纠纷也极少。
另一类典型的案例是乡村传统习惯以“村规民约”之类合法的形式侵害妇女土地权利。比如,在城郊型或者较富裕的农村,由于区域收益的差异而导致集体成员膨胀时,这些村庄即以“女嫁出”、“男娶进”的传统习俗制定规则,不分配入赘男子以及子女的土地,同时强制收回“应该出嫁而赖着不走”女子的责任田。这说明,现实农村妇女土地承包初次分配的平等权,是依赖“户籍规则”以及“集体成员必须平均占有集体土地”的观念而获得,并非得益于男女平等的“法律原则”。因此,当集体成员平均占有土地的要求被绝对化时,又必然首先牺牲妇女的合法土地权益。
5.2妇女土地权利的真实性
家庭成员财产关系不明晰,妇女土地权利的归属并不完全属于自己。尽管新的婚姻法要求结婚夫妇登记财产,但响应则极少。“三纲五常”的文化传统与西方社会家庭财产明晰到成员个人的做法有天然的冲突。所以直到今天,中国家庭成员的财产关系并不明晰。土地管理法、承包法,都未强调将夫妻双方的名字记入土地经营权证书。因此,妇女以户籍为根据获取的土地并没有法律上的凭证。妇女的土地权利首先在名义上归属于“户主”。而户主主要以家庭男主人为主,占问卷总户数的92.3%,只有7.2%的受访农户是家庭主妇。但是我们却发现,有39%的受访妇女承认土地在自己的名下(见图1)。这与妇女对土地权利的重视和追求有关系。
5.3婚姻变化中妇女土地权益的安全性
女性婚丧嫁娶过程中户口迁移或者注销都将影响其土地权利。
问卷还显示,土地初次分配以后,有18.3%的已婚妇女土地留给了娘家。这种情况发生是“30年不变”政策框架下的必然结果。“30年不变”意味着娘家村在期限内不能收回“出嫁女”的土地,也意味着婆家村没有可以供调整的土地分配给新媳妇。从妇女个人对土地占有、利用和收益等具体权利来说,在这个过程中她必然失去土地。为了保障妇女能够获得土地,《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原发包方不得收回其承包地”。这样的规定可以保证妇女在娘家或婆家获得一份承包地,但不能保证妇女真正占有、利用土地并获取收益。
5.3.3丧偶妇女的土地权利。受访者对“丈夫去世后其承包地如何处理”的回答,反映了丧偶妇女土地权利的流向(见图3),其中由妻子继承的占60%,但有20%的丧偶妇女的土地将被集体收回。
5.4妇女对包括土地使用权在内的财产继承权
得益于《婚姻法》长期的作用,离异妇女对家庭财产分割的权利也比出嫁女要有保障(见表3)。离异妇女基本能够平等分割共同财产。但是,由于共同财产的登记制度刚刚开始,加上“白头偕老”、“天长地久”等婚姻观念,没有人愿意在结婚时就为“将来离婚”进行财产登记。正因为共同财产的模糊性,导致相当多的离异妇女只能带走自己的嫁妆和带到婆家的其它财产。同时,按照“过错追究”的习惯,提出离婚的一方不得分割共同财产,以此作为“过错成本”。
5.5妇女的其它权利
5.5.2家庭成员对家庭收入贡献主要来源男性。妇女主要承担无收益(家务)的劳动和收益不明显(粮食生产)的劳动(见表5),使包括妇女本人在内的受访对象都低估了妇女对家庭收入的贡献。受访对象认为,丈夫“打工”“干技术活”等挣钱多。只有当男人“不管家”“生意蚀本”或“女人有固定工资收入时”,女人们才可能成为家庭经济的主要创造者。
5.5.3与妇女的劳动付出相比较,她们在家庭决策中的地位显得很不对称(见图4)。在家庭决策中,“女人说了算”数的仅有2.2%,而“男人说了算”数的达到30.4%.但应该看到,夫妻的平等权利在新一代农民中越来越普遍。男女共同决策已经发展成为年轻夫妇的主流趋势,“男女共同商量”的家庭已有55.1%.
5.5.4妇女对家庭财权的控制力大大高于家庭决策。受访者回答“谁主管家庭财务”,其中“由妻子掌管”占35.5%,“夫妻共同管理”3.5%.“丈夫管理”占44.9%,由“父母”或“子女”管理财务分别占15.6%、0.49%(见表6)。
5.5.5妇女的社会参与机会有所提高。但是,应该看到,与公社化时期集体统一劳动相比较,妇女的社会参与率和程度都大大下降了。家庭生产功能的恢复,把妇女重新由社会拉回了家庭。现实农村基本上以男性作为家庭的“法人代表”,在一些地方,社会参与成为男性的“专利”。只有当男人不在家或者不愿意的情况下,女主人才有机会代表家庭出席社区的活动(见表7)
5.5.6妇女的政治参与少于社会其它参与机会。在许多农村社区,政治参与更是男性的“专利”。乡村传统习俗对妇女社会脚色定位以及屈服于乡村习俗,妇女自身的自信心不足,“双重压力”使许多妇女主动放弃了政治参与的权利和机会(见表8)
问卷还显示,尽管妇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还十分弱小,但我们注意到,近来妇女上访案件呈上升。妇女回答“村里近几年有无妇女上访案件”的结果表明,有3.7%的村庄出现过妇女上访的案件。从调查员记录的这些案件看,相当多数是离异和丧偶妇女的土地纠纷。妇女上访案例增多原因复杂,它既表明妇女权益侵害行为发生的频率,又反映基层组织对民间纠纷调解功能弱化的趋势,同时也表明妇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和能力的提高。
第六部分,越南农村妇女土地权利
我院执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妇女土地权益保护”研究课题计划,于2002年9月30日—10月14日,组团赴越南考察“农村妇女土地权利”[10].考察团访问了越南中央和国家的8个部、委以及有关研究机构,访问了义安省的7个厅局,考察了义安省义禄县义莲社,走访了义莲社第
四、
六、十五村的7家农户。
6.1妇女权益的法律、政策和村社习惯
妇女与男子在法律上的平等权利,在事实上要大打折扣。越南在历史上曾经有700余年属于中国的郡县,因此文化转传统上与中国一脉相承。在义安省义禄县义莲社农民家庭,我们看到农户的中堂和歌颂祖宗功德的地方,都要贴上诸如“祖宗公德千年盛,子孝孙贤万代荣”之类的中文对联,尽管他们的子孙并不认识这些方块汉字。这样的文化传统所奉行的依然是“男主内、女主外”:“男娶进、女嫁出”,因此女性在接受教育、继承祖产、家政决策、社会参与等方面有“天然”的障碍和弱势。尽管法律和政策都规定妇女与男子有平等的权利,但妇女的就业机会受到很大限制,妇女的社会角色就是承担家务,她们从小就要训练操持家务的本领,更多地承担无收入的家庭劳动。
妇女在土地初次分配中的权利是平等的,姑娘出嫁时村、社不收回土地,这是法律和政策的效力;但姑娘出嫁到婆家,土地只能留给娘家亲人使用,而一般情况下,出嫁女在婆家村很难得到自己一份承包土地,如果婆家村尚有“公益地”则可以短期租借使用。这一方面是受制于土地的不可迁移性,更多则是大家对传统习惯的容忍。离婚和丧偶妇女也常常被排斥土地权利,尽管法律规定了她们的与丈夫平等的财产继承、分割分享权的权利,但在婚姻关系变化的过程中,土地权利最容易受侵害的仍然是妇女。失去土地使用权,意味妇女增加了对丈夫的依赖性和在家政决定中的无足轻重。
传统习惯对法律和政策的贯彻的影响是极其重大的,越南在农户土地使用证书上记录夫妻双方姓名的工作进展并不快。义安省在世界银行的帮助下,在农村选择2个社开展“妇女土地权利保护”的试验,其中一项内容就是在农户土地使用证书上登记夫妻双方的姓名(详见本文第二部分第2小节)。最近,该省与世界银行联合在试点的两个社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如下:
调查结果表明:登记了夫妻双方姓名的土地使用证书比例很小;农村男性户主仍然是主体,不到万不得已(丧偶、离异、半边户等),女性决不“担当”户主角色,表明社会“男主外、女主内”的认同;有相当一部分农户并不认为土地使用证书上登记夫妻姓名特别重要。但是值得重视的是,越南农民获得土地使用证书及其利用率都很高,尤其是有超过72%的土地证书用于抵押。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权获取,对于农业、农村以及农户经济发展的极端重要性。
6.2争取妇女平等的经济机会
——在劳动、就业方面提高妇女的社会地位,实现男女平等;
——创造妇女接受教育的机会和环境,提高她们的认知水平;
——从数量和质量两个方面改善妇女健康状况;
——提高妇女参政、议政的能力,提高妇女在领导工作中的地位;
——让妇女更多参加经济社会活动,保障妇女实现权利的机会;
——提高妇女经济能力和消费水平。
根据国家的发展战略和发展方案,各部委、各省都要制定具体的行动计划。
6.2.1提高妇女土地权利保护意识。为了让妇女更多的了解、掌握和保护自己合法权利,劳工、残疾、社会事务部劳工和社会研究学院女工研究中心,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资助下,编辑了《妇女权益50问》,这本宣传资料包括了国家法律和政策中关于妇女权益的规定,以及越南在妇女发展问题上对世界组织的承诺。《50问》首先在试点地区发行和宣传,进而逐步推广。
6.3越南妇女权益保护法律和政策效果及其评价
6.3.
1、越南妇女获得广泛的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社会的参与机会。在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社会各领域,妇女参与的比例较高。根据计划与投资部发展战略研究院人力资源与社会事务部主任、越南妇女联合会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陈氏图耶梅博士提供的数据,参加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活动的妇女占参加这些活动总人数的48%,其中城市参与活动的妇女占46%、农村参与社会活动的妇女占49%.统计结果是:
——在商业领域,女性职员和干部所占比例为达到71%;
——在教育领域,女性干部员工的比例高达71.6%;
——在医药领域、女性干部和职员的比例为68%;
——轻工业领域女性的比例为65%;
——旅游业女性的比例为56%;
——财政、银行领域女性比例为56%;
——工业加工业领域女性为53.3%;
——公共服务业女性为55.5%;
——农业领域女性的比例为52%;
——外交领域女性的比例为33.7%;
——邮电、航空、科研应用、文化体育等行业中的女性比例分别为52%、47%、35%、32.2%;
——在私人企业中女性劳动力占总劳动力的比例为67.9%;
——外资企业中女性占63.5%,
——出口加工区的女性占67.7%,
这些数字表明,越南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社会活动中参与率很高,达到了法律规定男女平等的比例。但是,管理岗位与一般的劳动岗位相比较,女性所占比例要小得多。陈女士提供的数据是,妇女约占21%,其中国营单位中只有4%的女性,国营以外的企业中,女性占71%(1985年),到1993年时增加到80%以上。
6.3.2男女公民获得了平等受教育的机会,但高层次人才队伍呈现出较大的性别差异。越南已经实现了(免费)小学义务教育,所以在普及教育方面,男女性别几乎没有什么差别;中等教育与中等专业教育中,女性占45%,大学中的女性占44%,师范大学中的女性占68%.在一般性人才队伍中女性比例很高。但教授中女性仅占3.5%,副教授、科学博士、专业博士、硕士中的女性比例分别为5.8%、4%、20%、30%.为什么在基础教育中男女性别差异并不明显,而高层人才结构则明显男性化?是政策原因,还是男女性别的生理、心理差异的综合表现?还是女性的传统社会角色的限制?这些都是非常值得研究的重要课题。
6.3.4对妇女政策的反思。
(1)没有性别偏见的中性政策,并不能保障妇女在事实上获得与男子平等的权利。比如财产继承和分割、土地分配和流转,宪法、法律、政策都毫无例外地规定男女有平等的权利,但是,在传统习惯、村社以及家族的戒律中,男子有天然的优势,而女性总是处于弱者地位,而且被看成一种不可改变的社会秩序。稳定的社会秩序从各个方面限制妇女合法权利的享受。
(2)照顾女性的福利及劳动保障政策,有时反倒成为限制女性的桎梏。女劳动者有“三期”照顾、较长的产假、并且要求同工同酬,这实际是企业使用女劳力的扩大成本。在计划经济时代,这些成本由国家财政支付,尚无多大矛盾;而在市场经济时代,企业从降低成本的角度拒绝招收女劳动力,反而极大限制了女性的就业机会。
(3)越南妇女问题专家有关研究证明,妇女比男子提前5年退休,是高层人才、干部队伍以及女性收入低于男性的重要原因。因为女性比男性提前5年退休,意味做女性比男性早5年就失去了增长工资和提拔的机会。5年中可能比男性的收入低了2级,相应地退休工资社会保险等收入都会降低。而女性的平均寿命却大于男性,在退休后的漫长生活中,她们只能无奈地忍受较低的社会地位和低经济收入。如果她们想要获取同等男性一样的地位和收入水平,就必须比男性付出更大的努力和有更快的“进步”。
本报告是近两年来,中改院农村转型发展研究所的关于妇女土地问题的调查研究结果汇总。其中第
一、
二、四部分由王景新完成;第三部分由王景新、杨青松共同完成;第五部分由王景新、赫成尧、支晓娟共同完成;第六部分由王景新、李峰华、陈郁文、吴琼武共同完成。
[4]林志斌李小云:《性别与发展导论》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01年8月第一版,第43—44页。
[6]林志斌李小云:《性别与发展导论》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01年8月第一版,第35页。
[7]青海省妇联、西宁市妇联的2000年7月的联合调查报告
[8]理由上,城市户口不是本村村民,不论你是否就业,因为你拥有城市户口而无村庄的户籍。
[9]青海省妇联、西宁市妇联的2000年7月的联合调查报告。
[10]考察团以院长助理王景新教授为团长,由中改院李峰华副教授、陈郁文、吴琼武等组成。
第9篇 2023关于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调研报告
党的十八大以来,______就建设美丽乡村、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出了一系列富有创见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下面是1566范文网小编整理的2022关于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调研报告,欢迎大家阅读!
2022关于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调研报告
近期,瓜州县委宣传部成立调研工作组深入乡镇、村组及相关单位,就全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开展了深入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工作成效
近年来,全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紧紧围绕建设新农村这一主题,广泛深入地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农户、诚信文明户创建活动,农村基础工作不断夯实,工作力度不断加大,理论宣讲对谈、千台大戏送农村、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产生了广泛影响,切实提高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1、抓生产,促发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物质基础不断夯实。坚持把发展一特四化现代农业作为转变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方式、加快农业产业化的首要任务,不断优化农业产业结构,进一步加快了传统产业向专业化布局、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转型步伐。以蜜瓜、枸杞、甘草为主的特色经济作物种植面积达32.7万亩,占全县农作物播种面积的65.4%。全面推进养羊大县建设,全县牛羊饲养量达到68.5万头(只),农业综合经济效益大幅提高。坚持政府鼓励推动,政策扶持引导,市场服务运作,城乡统筹兼顾的思路,建立健全乡、村两级劳务输出服务体系。十一.五期间,累计输转劳务6.8万人次,实现劳务经济收入4.85亿元。老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200元,移民人均纯收入达到950元,农村收入水平稳步增长。
2、抓基础,促提升,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各乡镇始终坚持以改善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为抓手,不断加强基础建设。紧紧抓住我县被确定为全省新农村建设试点县的大好机遇,按照规划先行、适度超前、分步实施的原则,在全市率先编制了《瓜州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完成了15个乡镇规划和73个行政村的村庄建设规划。2023年在来,通过将村组道路、抗震安居房工程、农村沼气、安全饮水、中低产田改造、扶贫开发、农村教育卫生设施建设等项目进行整合,集中连片组织实施,争取整合农村项目资金两亿多元,农村乡镇共开工建设各类新、续、扩、改建项目40多项,积极推进集镇道路铺筑、人行道改造、树木栽植、环卫设施配套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突出抓好商业门店改造以及小康住宅建设等工程。示范村也大力实施通村道路铺筑、铺筑人行道、生产通道整修、五改四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全县已建成居民点改造提升点59个,完成农村住房建设总投资过亿元,完成新建市级高标准小康住宅建设350户,县级分散小康住宅2000户,农村危旧房改造已落实8750户。投资9.33亿元,实施了中低产田改造、双塔总干节水改造、生态节水灌溉、水库除险加固、渠道改造维修、饮水安全、农村沼气等项目;投资2.2亿元,实施了通乡油路、通村油路等通乡通村道路,全县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1718公里,通行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3、抓整治,优环境,努力打造清洁优美新农村。针对农村环境卫生差的状况,出台了《瓜州县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管理考评办法》和《瓜州县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管理考核验收标准》,通过健全县、乡、村三级管理机构,落实专(兼)职保洁队伍,完善卫生基础设施,初步建立起卫生清扫垃圾集中清运制度。县建设局根据新农村建设的需要,编制了《关于村庄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村容村貌整治的标准要求。各乡镇按照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全民参与、集中整治的要求,实施了城乡清洁工程,以公路沿线、村庄周边房前屋后和集镇市场为重点,在所有乡镇开展了大规模的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组织广大村民广泛参与,清除陈年垃圾,打扫卫生死角,有效改善了环境卫生脏乱差的状况。大力实施绿化造林工程,以林业项目建设为支撑,投资1.05亿元,突出抓好千米农田防护林、绿色通道、日协贷款石岗墩风沙口二期治理、退耕还林工程续建、封滩育林、三北四期防护林、重点生态公益林和防护林等林业生态项目,生态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十一.五期间,共完成人工造林10.36万亩,天然林草植被封育200万亩,义务植树220万株,全县森林面积达到298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6.5%,较2023年提高了4.3个百分点,整体生态环境得到明显好转。
4、抓教育,树典型,新型农民培养成效显著。认真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狠抓农民群众的思想道德教育,编印《瓜州文明公民读本》8000多册,下发《文明礼仪读本》、《酒泉有礼》等4000册。大力开展五五普法活动,加强法制教育,提高了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连续多年开展冬季集中教育活动,加强了农民党员的培训,提高了群众的政治素质。注重典型引导,大力组织开展道德模范、飞天骄子、陇原骄子等典型推荐评选活动。深入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和农民道德教育以及科普知识,狠抓农村劳动力实用技术、创业技能培训,五年来,共举办各类实用技术培训班 260 场次,培训农民2.35万人(次),有效提高了农民的道德素养、文化素质和农村的文明程度。投资670万元架设172.9公里的电视广播信号主干线,解决了265个村民小组5.9万人收听广播、收看有线电视的问题,极大地丰富了移民群众生活内容,使农民群众生活习惯和思想意识明显转变,积极向上的文明乡风在逐渐形成。
5、抓载体,创机制,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各乡村把星级文明户、文明村镇等创建活动作为新时期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通过在全县广大农村组织开展五好家庭、致富能手、创业标兵、敬老好儿媳、十星级文明户、文明诚信农户、文明村镇等评选活动,做到精神文明建设与物质文明建设的有机结合。文明乡镇、文明村创建成绩斐然。止目前,共创建全国、省级、市级、县级文明单位(村镇、社区)分别是1个、12个、44个、194个,占全县单位总数的98%以上。全县信用社共评定信用乡1个,信用村24个,评定信用农户15387户,占总农户的70%,对信用户予以信贷支持和利率优惠,对培育诚实守信的文明乡风民风及诚信的社会氛围也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把健康文明、向上的文化活动作为实现乡风文明的抓手,组织了千台大戏送农村移民乡镇文艺调演活动,在春节期间开展了大型秧歌调演、传统灯展、烟火晚会、戏剧晚会、书画展览等群众性文化活动。通过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传统文化活动,大力弘扬了瓜州的特色地域文化,有力促进了乡风文明的提升。把建立一套符合农村实际,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作为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的保证,近年来,我们从组织领导、资金投入、目标考核、监督激励等方面入手,不断创新精神文明建设的机制,在管理上,将精神文明建设纳入综合目标责任管理,严格考核。同时,依托省、市文化项目,加大农村文化阵地建设,全县15个乡镇都建起了文化站,配有文化专干20人;59个行政村建起了文化室,占行政村总数的81%,建成农家书屋67个,今年计划再建的7个书屋已列入2023年全省农家书屋工程配送计划,届时将全面实现农家书屋全覆盖的目标,形成了一批集村级阵地、文化室为一体的群众活动场所,并以此为依托,切实加强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二、存在的问题
1、乡镇精神文明建设投入不足、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农村干部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抓生产、抓收入、抓增收的问题上,对村民精神文化、道德层面的东西抓得不够紧。
2、部分乡镇扶贫开发任务艰巨,物质条件滞后,影响精神文明建设。由于全县乡镇之间经济发展不平衡,村与村之间自然条件、经济条件、认识程度不一致等原因,造成抓精神文明建设程度不一样。我县被纳入省级扶贫参照县管理,贫困面大,特别是移民乡村财力困难,对村民的文化生活和文化设施很难有足够的资金投入,村容村貌改善不大,脏、乱、差现象依然存在。
3、移民乡镇村民的思想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我县是重点移民大县,大部分移民群众思想观念保守,思想意识、价值取向、道德观念与本土农民反差较大,生产生活习惯存在诸多的不适应,依然没有摆脱等、靠、要等落后思想,崇尚科技文化氛围不浓。
4、基层公共文化资源投入不足与作用发挥不尽充分的问题并存。随着文化惠民的工程的落实,村级图书室、农家书屋、村级健身场所等逐步建立起来,但由于村干部大部分都不能脱产,公共场所开放时间得不到保证,文化资源作用发挥不尽充分。
三、对策建议
(一)建立和健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机制。一是健全领导组织机制。要切实加强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确保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融入各部门各行业的业务工作,尤其要把各级领导抓农村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岗位责任制,一同谋划、一同部署、一同落实。要着重改变目前乡镇党委副书记兼职过多的现象,乡镇应配备专(兼)职人员,明确每个干部抓精神文明建设的职责,形成人人抓,人人参与的格局,确保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有人抓、抓得起。二是健全考核激励机制。要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形成完整的考核体系,量化、客观、全面并重点考核工作创新、社会效益和长远规划。要逐步改革投入模式,探索实行以奖代补等方式,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将工作进展和群众满意率同班子主要领导绩效考核、物质奖励相结合,按照工作绩效,奖优罚劣,进一步调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实效性。各乡镇要结合县十三五规划,制定精神文明建设长、短期规划,通过制定规划明确乡镇精神文明建设的奋斗目标,对精神文明建设各方面的内容要有明确的规定,对各部门单位、个人担负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要有明确的要求。通过规划对农村基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起到导向作用,促使农村基层干部群众将目标转化为具体行动。
(二)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是以加强群众教育为切入点,不断提高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着眼于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加快由传统农民向现代农民转变,为建设新农村提供强大的人力支撑。要加强对农民的传统文化与形势政策教育、民主法制教育和知识技能教育培训,引导广大农民分清是非、善恶、美丑,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努力培养一批有道德、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二是以培育文明乡风为切入点,不断提高农村文明程度。各乡镇、各村要从当地的历史、文化、传统、风尚出发,制定出得到普遍认可的乡规民约,使农民在乡规民约的约束中,潜移默化地受到教育,得到提高,形成自身的文明乡风。进一步深入开展文明新村、十星级文明农户、婚育新风进万家等丰富多彩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广大农村形成尊老爱幼、邻里和睦、见义勇为、扶危济困、崇尚科学的文明新风,塑造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风尚。深入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引导农民群众树立文明意识、健康意识、卫生意识、节俭意识,逐步养成良好的生活方式,促进农村形成健康文明新风尚。
(三)以三园建设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推动载体。一是以文化乐园建设为切入点,不断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民对精神文化需求也不断增长,但移民农村的精神文化生活相对贫乏,迫切需要以思想文化阵地为依托,大力发展群众文化、完善文体设施。要通过政府和社会化投入相结合的办法,大力加强农村文体设施建设,下功夫建设好包括农村广播室、文化活动室、阅览室、阅报栏等各种思想文化阵地,把思想宣传工作、文体活动向农村延伸、向农民渗透,把教育农民的工作做实。二是以 清洁家园 建设为切入点,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乡村面貌是农村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集中体现。要把农村环境卫生治理、村容村貌建设纳入村镇发展的总体规划,从教育引导农民改变陈规陋习、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抓起,把经常性工作和集中整治结合起来,把宣传教育和制度规范结合起来,下功夫解决脏、乱、差问题,努力建设环境整洁优美、生态良性循环、管理规范有序的新农村。探索建立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要按照三个一标准,建立农村环卫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做到建立一支卫生保洁队伍,建设一批环卫保洁设施,制定一套卫生管理制度。乡镇要建立专职农村环境监察队伍,村组要设立监督员,真正使农村环境卫生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三是以 生态田园 建设为切入点,不断增加群众收入。认真实施清洁秀美工程,继续抓好退耕还林工作,保护好土地、森林、地下水等自然资源。积极发展生态经济,努力增加群众收入。加强生态产业建设,按照一村一品和工农对接的思路,结合实际,大力发展生态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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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 农村留守儿童现状调研报告
随着农村父母离乡进城打工、经商人数的增多,农村留守儿童的人数也在不断增多,他们失去父母庇护,身心、学习、成长都面临着失管、失教和失衡,由此引发了诸多社会问题,同时,也引起了社会各界对这个群体的关注。近段时间,我们通过问卷调查、入户走访、实地座谈等形式,对xxxx市xxxx乡留守儿童的现状进行了调研,并提出如下调研意见:
一、基本情况:
xxxx市xxxx乡中心小学共有496名学生,其中有32名学生为留守儿童,这些孩子差不多都是班里的问题学生!学习成绩普遍偏差,作业常常不按时完成,有孤独感和失落感,不愿与其他同学交流,有娇纵、任性等坏脾气这些孩子大多是由爷爷奶奶监护的。由于老人没有能力教育孩子,父母在外劳作疏于照顾孩子,加之留守儿童本身的安全意识和能力有限,留守儿童的安全及教育问题日益突出。
二、留守儿童成长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生活方面:与其他孩子相比,他们缺少父母的照顾,容易在营养状况、身体健康等方面受到影响。特别是在年幼的阶段,孩子的养育、保护显得更为重要,如果不能与自己的父母在一起生活,问题容易出得多一些。
二是心理问题:由于得到的亲情、情感和心理关怀的缺少,许多孩子缺少倾诉和寻求帮助的对象,又很少与外界接触。在调查中我们发现,这些孩子其实特别想和家人在一起,这是他们最大的心愿。由于不能和父母一起生活,久而久之,有的孩子就与家人产生了隔膜和陌生感,内心的封闭、情感的冷漠、甚至行为的孤僻等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容易出现性格上的缺陷和心理上的障碍。
三是教育问题:在我们走访中得知,由于父母外出打工,家务劳动甚至一些农活都落在了留守儿童身上,不能保证孩子们的学习时间,学习成绩因此下降。临时监护人对孩子学习的督促帮助不够、方法不当,甚至有的监护人放任自流这些孩子,最终使这些孩子产生厌学,弃学的心理。农村孩子中留守儿童的小学阶段入学率相对高一点,初中阶段则呈下降趋势,更有孩子产生只想读完初中的想法。
四是道德问题:在儿童成长过程中,家长的言传身教、潜移默化有重要的引导作用,往往会影响孩子的一生,儿童的许多行为习惯、道德素养都是在家庭中形成的。由于不能和父母在一起,缺乏及时的指点和帮助,一些错误行为和做法不能及时得到纠正,容易养成一些不好的习惯和道德品行。
五是安全问题:由于老人没有能力教育孩子,父母在外劳作疏于照顾孩子,留守儿童的安全问题突出。加之留守儿童本身的安全意识和能力有限,正处于玩耍的黄金时期,寒暑假更是他们放松的最佳时间,逃脱了老师严格管理,摆脱了家长严密监管,留守儿童缺乏应变和自我保护能力,这让他们的安全处于一种特别危险的环境,应该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关心。
三、留守儿童问题产生的原因
1、监护人自身因素有欠缺。一是责任意识不强.在监护人眼里,认为孩子的父母不在身边,不能对他们要求太严格,应对孩子更多的爱,否则会使孩子产生扭曲心理,觉得不是自己亲生的父母到底不知道疼爱自己.二是监护责任不明确。监护人往往从身体健康方面考虑问题,重吃饭穿衣轻学习教养;重身体健康而忽视心理健康和全面发展;关心儿童在学校和家里的表现;忽视儿童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三是监护精力跟不上。由于监护人大多数是老年人,年纪较大,有的甚至同时要监护几个留守儿童,放在每个留守儿童身上的精力就不够。再加上自己身体状况差,本身需要人照顾,因此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只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四是监护人自身素质较低。他们不知道从心理上来照顾儿童,不知道从法律、安全、卫生知识等方面教育他们,也不能在学习上给予帮助和指导,从而使留守儿童的教育从根本上就失去了重心。
2、农村经济发展滞后。农村经济发展滞后,导致农民不得不想办法改善家庭生活,让自己孩子摆脱这种困境,选择进城务工赚钱来养家糊口,从而使儿童在不完整的家庭中成长。因此,我们认为,农村经济发展滞后是造成那些留守儿童问题的最根本的原因。
3、家长缺乏家庭可持续发展观念。我们通过调查发现,农村留守儿童家庭虽然经济不富裕,但也不至于穷困潦倒、无处安身,他们大多是可以在家乡通过辛勤劳动来维持家庭正常生活的,而他们却追求快速改善家庭生活,追求给孩子成长提供充实的经济支持,不惜抛家弃子,离乡背井而进城打工。他们唯一的收获就是让他们感到满足的纸币,而他们失去的是家庭的亲情,牺牲的是子女的前途,造成的是越来越多、越来越严重的社会问题,使得自己的家庭得不到正常的发展。
4、复杂的社会因素难辞其咎。由于家庭生活的不完整,留守儿童过早过多涉足社会的各个方面。由于其天真幼小,无法正确处理来自社会各方面的纷繁复杂的社会信息与状况,分不清是非曲折。他们把一些与社会和道德格格不入的东西当作时髦去追求,当作偶像去崇拜、去效仿,进而使他们在心理发展上存在大量的不健康的甚至是错误的东西,存在许多的困惑与问题,这样的社会环境也给社会自身留下了大量的不安全隐患。
四、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建议
鉴于目前留守儿童群体客观存在的现实,我们建议近期解决留守儿童问题应该从下面几个方面采取措施:
一是加强宣传,明确责任主体和监管职责。
在留守儿童教育过程中,学校承担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双重责任。为严防留守儿童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应对留守儿童、家长及其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法律常识等相关知识培训,让家长及监护人明确应承担的监管范围、时间、职责等;结合案例,重点介绍寒暑假期间极易发生的溺水、交通、雷击、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对预防工作和救护措施进行详细讲解。
二是多关心过问留守儿童,做好心理疏导工作
由于父母长期在外,留守儿童得到父母的关爱甚少,很容易使留守儿童形成孤僻叛逆、消极自卑、攻击报复的性格。针对留守儿童存在的心理问题,学校应该开设心理教育课,为学生讲授青春期健康知识。放学后组织留守儿童集中写作业,老师轮流看管、辅导。老师定期与留守儿童谈心,帮助他们克服孤僻、胆怯、冷淡等心理,以弥补父母不在身边的亲情缺失。
三是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使留守儿童感受到温暖和关怀。
为使留守儿童感受到温暖和关怀,学校应该组织开展爱心妈妈牵手留守儿童结对活动,使留守儿童获得爱心妈妈的关爱,让爱心妈妈从心理上疏导、生活上关爱、学习上解惑,让孩子们感到心有人爱,身有人护,难有人帮。通过结对帮扶活动,使留守儿童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以及社会各界的关怀。
四是建立留守儿童信息档案,实行假期全程跟踪监管。
寒暑假前,学校应对每位留守儿童进行深入摸底调查,详细记录留守儿童父母的具体去向及联系方式,并登记造册,形成留守儿童数据库,及时掌握留守儿童的最新动态。寒暑假期间,学校应该开展家访活动,对留守儿童的安全监管、学习生活、行为习惯、身心健康提出具体的要求。班主任每月至少要与留守儿童联系两次,做到学校、监护人、父母互相沟通;学校还应该利用春节、假期孩子父母返乡的时机,召开留守儿童家长会,与家长充分交流,形成合力。
五是加强校内留守儿童之家建设,为孩子提供学习和生活环境。
学校要建立留守儿童之家,确保留守儿童有个温馨、快乐的家园,使其既愉悦身心,又增强了集体荣誉感和学习、生活的信心,体会到成长的快乐,找到回家的感觉。特别是寒暑假期间,留守儿童之家应该免费为留守儿童开放,不但提供学习场所,而且还应该开展丰富多彩的娱乐活动,真正把留守儿童之家办成留守儿童满意,外出父母放心,社会舆论认可的学习、生活场所。
总之,留守儿童问题是一个综合的问题,既牵涉到教育方面,也关乎心理、社会、法律、经济等方面。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得到及时的解决,影响的不仅仅是孩子的成长,同时也影响到他们的父母能否在外安心工作,更远的会影响到社会的安全,稳定隐患。因此,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及成长的根本出路就在于全社会能认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和重要性,从而使大家由自发、自觉到有组织地来关爱、帮助、支持留守儿童,提高农村教育水平,为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让祖国的花朵饱含着生机,期待着怒放的那一天。
第11篇 农村文化建设现状调研报告
农村文化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民家庭经济实力迅速增强,农村对精神文化活动的需求也不断提升。尽管近年来各级政府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逐年加大,但还是满足不了农民脱贫致富之后对文化生活需求增长变化的需求。出现了农民口袋里票子多了,而脑袋里信仰少了的普遍现象。
我区农村地处城郊结合部,农民的思想更开放,见识更多,经济条件更好,从而他们对文化生活的需求更多,要求更高。通过文化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的任务也越重要,难度也越大,但中华民族的一些优良传统随着农村的发展却在逐步消失,这与农村文化建设相对滞后不无关系。
如今农民对文化活动的需求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文化生活与生产生活相结合的需求。
虽然我区农民可以接触到很多文化活动内容,但是对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文化活动内容更感兴趣,例如种植、养殖技术和劳动技能的输送等。
二是对文化生活多样性的需求。
除纯粹的娱乐性文化活动外,我区农民对健身类的文化体育活动的需求也越来越多。很多农民也认识到天天打牌不是好事,但苦于缺少健身场所和设施的限制,其想要更丰富健康的业余生活的要求难以得到满足,使其只能陷于牌桌。
三是对讲身边人说身边事的文艺节目的需求。
现在各类媒体宣传的先进典型不少,但农民认为那些人和事离自己太远,无法引起其内心的共鸣,受教育程度不深。他们更感兴趣的是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人和事。如果能以区直各部门每年评选的各类先进典型事迹为原材料,编排一些文艺节目送到农村则更易于与我区农民进行思想上的沟通、交流,得到他们的认可,宣传教育效果也会更好。
目前我区农村文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文化设施陈旧单一,文化阵地逐渐丧失。
现在各乡级的文化设施主要有广播站和室外体育场。广播站多为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产品,且多数陈旧、老化,室外体育场也仅有篮球场。由于缺少维护各种设施严重损坏。村级除近两年个别村新添一些文体设施外,其余村也仅有广播,且由于设备老化基本瘫痪,乡、村广播这一曾经的宣传主力逐渐丧失阵地。
二、文化工作人才缺乏,文化传播链脱节。
乡广播站有站所事业编制,每乡有1—3个,有的还超编1—2人,但真正干文化工作的最多不过1人,且是兼职。文化站有文艺特长的人很少,更没有相关培训。真正具备文化工作素质和热情的人是招不进、留不住。随着取消农业税,没有了村提留,村级广播员也因经费文体而流失。
三、文化工作经费不足,相关工作难以规模开展。
文化工作是一项费力费钱,需要长期坚持投入但见效缓慢的事业。由于以前经费投入不够,农村从事文化工作的人员工资偏低,文化设施得不到更新补充,导致农村文化建设进程停滞甚至倒退。
1、大力扶持主流宣教媒介。
一是建好乡村广播站,恢复乡、村两级的主要宣传渠道。坚持定时开机制度,宣传党和国家的政策,农业科技知识和商业信息,弥补现在群众现场开会难的缺失。
二是造一支高素质的文化队伍,参与市场竞争送戏下村。
三是加强乡镇文化站建设。补充文化设施,公开招考一批文艺专业人员,财政给乡镇列支专项文化工作经费。
2、引导培育群众文艺团体。
一是发掘保护好传统的文艺项目。如渔鼓、舞龙、舞狮等。
二是引导好农民的自主文体队伍。如军乐队、腰鼓队、秧歌队、排球队、歌舞团。
3、加速开辟一批农村文化活动场所。相关部门应大力争取上级计划,全面推开村级图书室建设。科学规划布点,建设一批农民文体活动场地,配齐篮球、排球等设施。各乡镇、村间开展文体赛事活动,营造氛围,形成习惯,把农民从麻将桌前引向图书室、体育场,这样既锻炼了身体素质,提高村民素质,更有利于我国社会主义和谐事业的伟大进程。
农村文化建设现状调研报告
第12篇 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调研报告
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是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改变农村落后面貌、提升群众幸福指数一项民生工程、惠民工程,对于加快xxxx苏区振兴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全面了解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现状,推进工作有力有序开展,笔者以xx为样本点,对该镇在农村土坯房改造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
一、xx土坯房现状
xx有3423户农村家庭居住在土坯房中,占全镇农村总户数的50.5%。许多房屋建筑年代久远(全镇的土坯房有40%建于建国前或建国初),且疏于管理,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同时,还有一部分农户的住房因选址不当,或环境变迁,易受滑坡、水灾等自然灾害的袭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严重受到威胁。
二、存在的问题
当前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已经全面展开,广大干部创新措施、扎实推进,取得危旧土坯房改造初步成果,然而在推进过程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值得重视并需要着力解决。
1.群众改造危旧土坯房经济压力大。一是自筹困难。农村经济发展不足,收入来源单一,经济能力有限,xxxx年xx农村人均纯收入仅3388元,但现在建房成本高,在农村修建一套房屋少则五、六万元,多则十万元以上,自筹资金有限。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全镇住房困难、住房危旧的对象中,有86%是农村低保家庭、农村低收入家庭,要完全靠自身的能力解决住房问题更加力不从心。二是政府投资有限。此次用于危旧土坯房改造扶持资金,绝大部分群众只能享受1.5万的补助资金,与群众的期盼有差距,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改造热情。三是社会筹资有限。即使采取社会募捐、企业援建、个人捐助等措施,也是杯水车薪、推进较慢。
2.群众顾虑多。虽然绝大多数群众能够主动配合、积极支持,但部分群众仍在等待观望,心态较为复杂,顾虑较多,普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争”,搬迁改造涉及土地置换,涉及村组之间利益,一些村组和群众争补偿、争利益,致使改造成本上升;二是“恋”,部分年长者依恋故土、依恋故业、不愿舍弃,导致举棋不定、犹豫不决,即便新房入住,也不愿拆除旧屋,致使隐患仍存;三是“忧”,忧政策会变,忧先改造吃亏,忧经济发展无门,忧搬迁后生活不便,致使维持现状,速度放缓;四是“等”,一些群众虽急盼改造,但又等待观望、等优惠政策、等政府援助,不早作打算、早作准备、早日改造。
三、对策建议
加快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我们要做好功夫,下大力气,创新举措,把群众所急、群众所盼的民心工程办好。
1、统一思想,全面动员。实施危旧土坯房改造是改善农村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的民生德政。在改造过程中,要采取不同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特别是对居住在自然条件恶劣地段的农户,要结合“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耐心细致,面对面地做好思想动员和政策宣传,引导农民群众自愿参与改造工作。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将危旧土坯房改造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日程,成立由各级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乡(镇)具体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方广泛参与,广大群众全力支持的工作机制。按照职能分工,县国土部门依照向城镇、中心村、聚居点相对集中的要求,做好全县统一建房土地规划;县规划建设部门制定建房方案,提供技术服务,加强建房质量监督,并减免改造的相关规费;县民政部门对低保户的建房进行政策支持和指导;县残联对残疾户的改造工作进行政策支持和指导;县审计部门对改造资金进行专项审计;县纪检、县监察部门对改造工作中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其余有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加强对改造工作的支持和指导。
3、合理规划,分步实施。危旧土坯房改造工程涉及面广,点多而分散,必须坚持规划先行。在具体规划中,要注重四个结合:将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程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统筹城乡发展相结合、与农村产业发展相结合、与农民“洗脚”进城落户相结合,统筹考虑,超前谋划,同步实施改造区的教育、卫生、商业、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确保规划的科学性、超前性。要深入调研,认真摸底,征询群众意见,尊重群众意愿,科学选择集中安置点,真正使安置点便民、利民、惠民,增强规划的实用性、可行性。以xx为例,地域辽阔、地貌复杂,考虑到群众生产生活,至少应选择来龙村、水口村、木金村等集中安置点,集中安置房屋可参照县里关于新户型建设的办法,按照建房面积,由群众根据住房需求和个人资金能力进行选择。
4、整合资金,项目捆绑。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资金需求量大,一要靠政策扶持;二要靠群众自筹;三要靠财政支持。一方面,在资金筹措上,可考虑采取“四个一块”的方式:即由扶贫、支农等资金捆绑集中一块;由财政资金预算一块;由驻村结对帮扶一块;由农户通过自我积累、小额借贷等途径自筹一块。另一方面,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程涉及农户住房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产业开发等各个方面,建设任务重,资金缺口大,单靠一个乡(镇)或一个部门难以完成。必须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尽其力、各记其功”的原则,统筹安排,整合项目,捆绑资金。要充分发挥财政、农业、林业、水利、交通、城建、国土等职能部门作用,综合运用生态移民、扶贫搬迁等政策,统一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从根本上缓解资金压力。对改造房屋,原则上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统一建设,对集中安置点要按照“乡(镇)统一规划,村级组织实施,群众参与监督”的思路,并尽可能地动员群众投工投劳,最大可能减轻农民负担。要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全面实施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重点抓好促进就业、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教育公平、全民健康、群众安居、道路畅通、文体普及等“八大工程”。加大对农业特色产业的扶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扶贫开发政策,构筑专项、行业、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使更多的贫困人口尽快实现脱贫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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