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燕七 发布时间:2021-10-11 13:28:02
广州 市房屋买卖中介 服务合同
(卖方委托版)
合同编号:穗存量房合字 号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制定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房屋买卖中介服务合同说明
1.本合同签订之前,各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充分协商,对合同条款及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应当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必要时可在合同中对其进行明确约定。 合同生效 后,当事人因合同条款及用词理解不一致等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可以遵循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途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为体现合同各方当事人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
3.对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各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4.在签订合同前,有关当事人应当出示必须由其本人提供的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5.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或者从业人员不得代收代管存量房交易资金。如有违反的,请向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反映(电话:66676400)。
6.根据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房屋买卖 代理 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的0.5%~2.5%计收。实行独家代理的,收费标准由委托方与房地产中介机构协商,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成交价格的3%。前述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标准,是指向房屋买卖双方合计收取的费用标准。如发现中介机构超标收费的,可向物价部门反映(电话:12358)。
7.本合同说明部分,各方当事人确认已经阅读,并签章如下:
甲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日期:
乙方(签章):
经纪人及执业证号(签章):
日期:
合同编号:穗房中介合字 号
广州市房屋买卖中介服务合同
(卖方委托)
甲方(卖方): ;【证件类型: 】号码: ;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
委托代理人: ;【证件类型: 】号码: ;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
乙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
资质证号: ; 营业执照 号码: ;联系电话: ;
甲方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独家】【非独家】委托乙方出售于 的房地产提供中介服务,达成如下中介服务协议:
第一条 房地产基本情况
1.房地产地址: ;房地产权证号码: 。
2.房屋使用性质:【住宅】【商铺】【办公】【其他: 】。
3.建筑时间: (以 为准)。
4.【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房地产登记簿为准)。
5. 拟售价格:¥ 元以上。
6.同意 买房 的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其他: 】
7.该房地产【不存在】【存在】【共有】【出租】【 抵押 】【查封】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况,权利受限制的情况可于 年 月 日前解除。
8.房屋【是】【否】办理了 土地出让 手续;【是】【否】缴清 土地出让金 ( 违约金 )。
9.房屋【是】【否】已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10.房屋【有】【无】占用户口;房屋【有】【无】占用小学学位。
第二条 中介服务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独家】【非独家】提供房屋出售中介服务,乙方提供的中介服务事项包括以下第 项:
1. 书面介绍与交易相关的售房政策、法律、税费标准;
2. 提供市场行情,介绍客源;
3. 促成房屋买卖,并协助上网签订《存量房 买卖合同 》;
4. 协助甲方办理房屋 按揭贷款 涂销手续;
5. 协助办理银行房款托管手续及银行托管房款交割手续;
6. 代办房地产权属转移及变更登记手续;
7. 协助交割房源;
8. 其他:
第三条 中介服务费
经乙方促成,甲方与买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按照 的方式支付中介服务费。
1. 由甲方支付。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房款的 %作为中介服务费,其中:
a.完成网签手续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的 % ;
b.完成交易递件手续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的 % ;
c. 。
2. 由买方支付。支付金额由买方与乙方协商约定,乙方须将买方支付的中介服务费金额告知甲方。
第四条 权利义务
1.如甲方非独家委托乙方出售该房地产后,自行与非乙方介绍的买方达成交易并书面通知乙方的,本 合同解除 ,乙方应当撤下乙方在网上登记的本合同及房地产信息。甲方与买方解除买卖合同的,乙方应当及时撤下乙方在网上登记的存量房买卖合同。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泄露甲方的信息资料。
2. 甲方取消委托或变更出售条件的,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如甲方非独家委托乙方出售该房地产后,自行与非乙方介绍的买方达成交易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中介服务费的,应当每日按未付款0.0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按约定履行义务,导致交易无法进行的,乙方不得收取中介服务费,并按中介服务费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甲方因交易无法进行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协商未能解决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如乙方通过补充约定或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约定,设立明确或暗示与本合同内容相冲突的、减轻或免除乙方责任、加重甲方责任或排除甲方权利条款的,该条款无效,以本合同为合法依据。本合同共 页,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第八条 其他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经纪人及执业证号(签章):
日期: 日期:
广州 市房屋买卖中介 服务合同
(买方委托版)
合同编号:穗存量房合字 号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制定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房屋买卖中介服务合同说明
1.本合同签订之前,各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充分协商,对合同条款及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应当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必要时可在合同中对其进行明确约定。 合同生效 后,当事人因合同条款及用词理解不一致等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可以遵循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途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为体现合同各方当事人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
3.对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各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4.在签订合同前,有关当事人应当出示必须由其本人提供的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5.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或者从业人员不得代收代管存量房交易资金。如有违反的,请向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反映(电话:66676400)。
6.根据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房屋买卖 代理 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的0.5%~2.5%计收。实行独家代理的,收费标准由委托方与房地产中介机构协商,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成交价格的3%。前述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标准,是指向房屋买卖双方合计收取的费用标准。如发现中介机构超标收费的,可向物价部门反映(电话:12358)。
7.本合同说明部分,各方当事人确认已经阅读,并签章如下:
甲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日期:
乙方(签章):
经纪人及执业证号(签章):
日期:
合同编号:穗房中介合字 号
广州市房屋买卖中介服务合同
(买方委托)
甲方(买方): ;【证件类型: 】号码: ;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
委托代理人: ;【证件类型: 】号码: ;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
乙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
资质证号: ; 营业执照 号码: ;联系电话: ;
甲方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委托乙方购 买房 地产,提供中介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拟 购房 地产的基本情况
1.房地产所在区域: 。
2.房屋使用性质:【住宅】【商铺】【办公】【其他: 】。
3.【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房地产登记簿为准)。
4. 拟购价格: ¥ 元以内。
5.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其他: 】。
第二条 中介服务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房屋承购中介服务,乙方提供的中介服务事项包括以下第 项:
1.书面介绍与交易相关的售房政策、法律、税费标准;
2. 核查拟购房地产权属、出租情况及委托人对房屋的处分权利;
3. 协助甲方现场察看该房地产;
4. 向甲方提供影响房屋交易的重要信息(如有无占用学位、周围是否有变电站等);
5.促成房屋买卖,并协助上网签订《存量房 买卖合同 》;
6. 协助甲方办理房屋 按揭贷款 手续,贷款方式为【 商业贷款 】【 公积金贷款 】【商业和公积金贷款组合】;
7.协助办理交易资金监管手续;
8.代办房地产权属转移及变更登记手续;
9.协助交割交易房屋;
10.其他: 。
第三条 中介服务费
委托期内,经乙方促成,甲方与卖方达成交易并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按照 的方式支付中介服务费。
1.由甲方支付。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房款的 %作为中介服务费(甲方能证明该交易与乙方的服务没有因果关系的除外),其中:
a.完成网签手续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的 % ;
b.完成交易递件手续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的 % ;c. 。
2.由卖方支付。支付金额由卖方与乙方协商约定,乙方须将卖方支付的中介服务费金额告知甲方。
第四条 权利义务
1.甲方取消委托或变更承购条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2.乙方应当核实房地产权属情况及委托人对房屋的处分权利,协助甲方现场察看房屋,如实将交易相关的政策 法规 、税费标准和出售价格告知甲方。卖方同意出售的房地产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中介服务费的,应当每日按未付款0.0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按约定履行义务,导致交易无法进行的,乙方不得收取中介服务费,并按中介服务费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甲方因交易无法进行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如乙方通过补充约定或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约定,设立明确或暗示与本合同内容相冲突的、减轻或免除乙方责任、加重甲方责任或排除甲方权利条款的,该条款无效,以本合同为合法依据。本合同共 页,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第八条 其他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经纪人及执业证号(签章):
日期: 日期:
甲方(中介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公司资质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纪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纪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 代理 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 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中介服务内容
甲方为乙方提供【独家】【非独家】中介服务,期限为______________,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为乙方提供【购买】【租赁】【住宅】【写字楼】【商铺】【工厂】【其他_________】的中介服务。
甲方促成乙方签署【买卖】【租赁】合同后,乙方【需要】【不需要】甲方提供代理办理房地产【交易过户】【租赁登记】【其他_________】手续的中介服务。
乙方【同意】【不同意】授权甲方代为【预约办理】【申请办理】_________公证。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需求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1.乙方需要【购买】【租赁】的房地产为【住宅】【写字楼】【商铺】【工厂】【其他_________________】。
2.房地产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房地产【建筑面积】【套内面积】面积:__________________。
4.房地产以【建筑面积】【套内面积】计算,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_________元范围内,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范围内。
5.该房地产按套出售并计价,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范围内。
6.乙方同意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其他__________________】。
7.税费缴交方式【各付各税】【税费全部由买方/承租方支付】【税费全部由卖方/出租方支付】。
8.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为乙方提供中介服务,有权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务费或要求乙方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2.甲方根据合同开展中介活动,为乙方寻找可【购买】【租赁】的房地产对象。
3.甲方应当核实介绍给乙方的房地产权属资料并如实告知乙方,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由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资料,甲方应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应当根据合同带乙方察看可供乙方【购买】【租赁】的房地产。
5.促成乙方达成【买卖】【租赁】合同。
6.为乙方提供房地产交易及 房屋租赁 方面的咨询。
7.甲方必须如实将交易进展情况通报乙方。
8.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泄露乙方的信息资料。
9.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向甲方询问交易进展情况,甲方必须如实告知,不得隐瞒。
2.甲方为乙方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乙方应予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3.甲方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为乙方的房地产提供中介服务的,乙方应支付中介服务费或支付甲方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4.甲方根据合同规定条件为乙方找到【出售】【租赁】的房地产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并约定签署 房屋买卖合同 的时间,乙方应在约定时间内签署房屋买卖合同。
5.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中介服务费、协办手续费给付
甲方促成乙方主签署【买卖】【租赁】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当日】【合同生效之日】【其他_________】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整作为中介服务费。
甲方促成乙方签署【买卖】【租赁】合同后,乙方需要甲方代办房地产【交易过户】【入住手续并结清有关费用】【租赁登记】【其他_________】手续,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协办手续费。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和变更
乙方可以随时取消委托或变更出售、出租条件,但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通知甲方取消委托或变更出售、出租条件前,甲方已为乙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中介服务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该费用不得超过中介服务费)。
第七条 法律责任
1.甲乙双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 违约责任 ,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____________
2.乙方逾期支付中介服务费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在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存在隐瞒或欺诈,致使乙方受到损失,甲方不得收取中介服务费,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4.因乙方未能及时履行义务,导致甲方未能促成乙方签署【买卖】【租赁】合同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但不得再要求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
5.乙方与甲方介绍的客户私下交易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并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_________。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中介服务合同无法履行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_页,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甲方_____份,乙方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
1.签订本合同前,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应该进一步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2.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为体现协议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3.对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甲方(中介公司): ,中介公司资质证号: ,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
经纪人: ,经纪证号: ; 经纪人: ,经纪证号: 。
乙方(买方/承租方):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
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中介服务内容
甲方为乙方提供独家非独家中介服务,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为乙方提供购买租赁住宅写字楼商铺工厂其他 的中介服务。
甲方促成乙方签署买卖租赁合同后,乙方需要不需要甲方提供代理办理房地产交易过户租赁登记其他 手续的中介服务。
乙方同意不同意授权甲方代为预约办理申请办理 公证。
其它
第二条 乙方需求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1.乙方需要购买租赁的房地产为住宅写字楼商铺工厂其他 。
2.房地产地址: ;建筑时间 。
3.房地产建筑面积套内面积面积: 。
4.房地产以建筑面积套内面积计算,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 元范围内,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 )范围内。
5.该房地产按套出售并计价,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 )范围内。
6.乙方同意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其他 。
7.税费缴交方式各付各税税费全部由买方/承租方支付税费全部由卖方/出租方支付。
8.其它
第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为乙方提供中介服务,有权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务费或要求乙方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2.甲方根据合同开展中介活动,为乙方寻找可购买租赁的房地产对象。
3.甲方应当核实介绍给乙方的房地产权属资料并如实告知乙方,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由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资料,甲方应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应当根据合同带乙方察看可供乙方购买租赁的房地产。
5.促成乙方达成买卖租赁合同。
6.为乙方提供房地产交易及房屋租赁方面的咨询。
7.甲方必须如实将交易进展情况通报乙方。
8.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泄露乙方的信息资料。
9.其他
第四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向甲方询问交易进展情况,甲方必须如实告知,不得隐瞒。
2.甲方为乙方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乙方应予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3.甲方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为乙方的房地产提供中介服务的,乙方应支付中介服务费或支付甲方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4.甲方根据合同规定条件为乙方找到出售租赁的房地产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并约定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的时间,乙方应在约定时间内签署房屋买卖合同。
青海 西宁律师 马雪丹
微信号 huiyuanlawyer-ma
功能介绍 专攻 债权债务 、 房产纠纷 、合同争议、 刑事辩护 领域
导读
居间合同 ,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日常生活中,租房 买房 时经常会碰到需要签订居间合同的情况。本案是买房时买方与中介公司发生纠纷的案例,买方虽与该中介公司签订了居间合同,但是最终并未通过该中介公司与房东签订 房屋买卖合同 ,而是在另一家中介公司与房东签约。 一审 法院审理认为,买方的“跳单”行为违反了居间合同约定,支持了该中介公司的 诉讼 请求。买方上诉后, 二审 法院审理认为, 原产权人通过多家中介公司挂牌出售同一房屋,买方及其家人分别通过不同的中介公司了解到同一房源信息,并通过其他中介公司促成了房屋买卖 合同成立 。因此,买方并没有利用该中介公司的信息、机会,故不构成违约,对该中介公司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裁判要旨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中关于禁止买方利用中介公司提供的房源信息却绕开该中介公司与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合法有效。但是,当卖方将同一房屋通过多个中介公司挂牌出售时,买方通过其他公众可以获知的正当途径获得相同房源信息的,买方有权选择报价低、服务好的中介公司促成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其行为并没有利用先前与之签约中介公司的房源信息,故不构成违约。
案情简介
一、 2008年11月,陶某某与 某某 物业顾问有限公司 (下称 物业 公司 )签订了《房地产求购确认书》 一份。 其中,第 1条约定,陶某某愿意委托 物业 公司居间求购本市 某某 路 某某 弄某号房屋;第 2.4条约定,陶某某在验看过该房地产后六个月内,陶某某或其委托人、 代理 人、代表人、承办人等与陶某某有关联的人与出卖方达成买卖交易或者利用了 物业 公司提供的信息、机会等条件但未通过 物业 公司而与第三方达成买卖交易的,陶某某应按照与出卖方就该房地产买卖达成的实际成交价 的 1%向 物业 公司支付 违约金 , 物业 公司保留向陶某某追究其他损失的权利。
二、2008年11月,陶某某与出卖方李某某、 赵某就案涉房屋签订《 房地产买卖合同 》。2009年2月,陶某某取得案涉房屋的所有权。物业公司认为,陶某某利用其信息,跳过物业公司直接与卖家签订合同,属于违约,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 《房地产求购确认书》中已明确约定陶某某有义务在验看房地产后的六个月内,不得利用物业公司提供的信息而未通过物业公司与出卖方达成买卖交易,否则视为违约, 并按照与出卖方就该房地产买卖达成的实际成交价的1%向物业公司支付违约金。现陶某某从物业公司处获知信息,但未通过物业公司而与出卖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取得所有权,理应按约承担 违约责任 ,据此判决陶某某支付违约金。
四、一审法院判决后,陶某某不服提起上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陶某某并没有利用物业公司的信息、机会,故不构成违约,对物业公司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并撤销原判。
胜诉原因
一、关于物业公司与陶某某之间禁止 “跳单”的约定如何处理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 》第424条规定: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陶某某与 物业 公司签订的《房地产求购确认书》约定, 物业 公司带陶某某实地验看涉案房屋,提供 购房 媒介服务,如陶某某与出卖方成交,应向 物业 公司支付佣金。该确认书符合居间合同的法律特征,具备居间合同的主要条款,应认定为居间合同 。其中关于 客户跳开中介的 违约责任条款 ,旨在保护中介公司作为居间人依法应当享有的权益,并不存在免除一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情形,应认定为有效。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427条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本案中,房屋出卖方委托多家中介公司出售房屋,但均非独家委托。上述三家中介公司均向陶某某提供了涉案房屋信息及订立合同的机会,并提供了实地查看房屋的媒介服务,但从时间先后顺序上看,首先向陶某某报告订约机会、提供看房服务的并非 物业 公司。而且,房地产价格系影响房地产买卖成交与否的主要因素, 物业 公司确认仅向陶某某提供了一次看房的媒介服务, 物业 公司确认其并未就价格问题与房屋买卖双方进行过媒介 , 涉案买卖合同的订立并非由 物业 公司促成。在 第三方 公司居间成功后,陶某某按约向 第三方 公司支付了全额佣金 , 因此,陶某某并未为了逃避支付佣金的目的,与房屋出卖方私下成交或者不正当地利用 物业 公司的信息、机会另行委托他人成交,其行为不构成违约 。
典型意义
对于居间报酬的支付,根据合同法 有关规定应当在居间人促成合同的成立后按约支付,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合同成立后即支付居间报酬,很难对居间人形成约束。为此,当事人在享受 居间服务 的同时,可以在居间合同中对报酬的支付条件和时间等进行约定,避免居间人收钱不管事。同时,因为居间人实际上并非实际所有人,当事人在买卖之前,一定要审慎的审查买卖物权属信息等相关情况。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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